宋元学案 - 第 114 页/共 437 页
祖望谨案:《儒言》中所述,大抵为《新经》而发。
皇道帝德,出于《尚书中候》,纬书也,嘉佑学者未尝道也。孔子定《书》,断自二帝,何皇之贵、武陵先生、刘道原皆云然。
祖望谨案:武陵先生,龙昌期。
克己之言,则尝闻之矣;胜物之言,未之闻也。苟志以胜物,则枯木朽株皆吾仇也,其为有位之害则又大。
极高明而道中庸,一物也。或者既以一事极高明,又以一事道中庸,不亦戾乎!广大、精微亦然。
凡变律乱常,则不当乎人心。昔公孙禄斥国师秀颠倒《五经》,毁师法,宜诛以慰天下。候景陈梁武之失曰:「敷演《六经》,排摈前儒,王莽之法也。」当彼时犹有是言。彼乘势怙力以肆说者,果谁欺!温公曰:「经犹的也,一人射之,不若众人射之,其中者多。」此公天下之言,顾肯伸己而屈人,必人之同己哉!
害辞未至于害义,害义未至于害教。害教,则三纲五常绝矣。谓天不足畏,凶德不足忌,百姓或可咈之类,其害教柰何!
指鹿为马,一时跋扈之言也。颠倒破坏先王之格言,以天下为鹿而指之也,不亦甚乎!
经言体而不及用,其言用则不及体。体用所自,乃本乎释氏。
博学而不阙疑,则诬先哲而欺后生。
崔浩威震宇内,其《五经》之注,学者尚之,至勒为石经。浩诛之后,无一人称道其说者,则前之所传者非经也。
荀卿之弟子与叔孙通之弟子皆以其师为圣人。范阳祀安、史,亦曰「二圣」。
祖望谨案:此诮蔡卞之以荆公为圣也。
贞观诏修《五经正义》,用以取士,而两汉以来诸儒之说存而傅者不过十之二三。逮今《新义》之行,而所传十之二三者又不知何在矣!
于《诗》、《书》自为一说以授学者,观其向背而宠辱之,使之靡然趋己,较之焚书坑儒,其术更有善焉。
(梓材谨案:《儒言》与《晁氏客语》,谢山稿底杂入《景迂集》中,今各表而出之。)
景迂生集
使《周礼》而尚完,王者犹损益之,况残伪之物乎!(《辩诬》。)
祖望谨案:景迂谓《周礼》为新室之书,曰《诗》、《书》但称四岳,新室称五岳,《周礼》亦称五岳。类此不一。
惟通人有蔽,夫三先生者,亦岂无蔽哉!明道取人太吝,横渠轻视先儒,伊川时出奇说,亦不可不知也。
今之配享孔子者,以讲说文字为功,谓刘向于汉强聒,商鞅能必行其令。释、老、申、韩之说,杂然并传《六艺》中。(以上皆《答袁季皋》。)
郑康成说「中庸」曰:「用中为常道也。」质诸安定先生、温公皆然。新学始析中庸为二端,伊川亦畔二先生之说,他人何望哉!(答《朱仲髦》。)
(梓材谨案:《儒言》、《晁氏客语》之外,谢山所节《文集》七条,今移入《庐陵学案》者一条,移入《新学略》者二条。)
晁氏客语
志于道德,功名不足论也。志于功名,富贵不足论也。志于富贵,则其与功名背驰亦远矣。
事固有其理昭然而横辩之胜不可折者。人皆以辩胜者为然,未可谓知言也。
古人顾是非,不顾利害。若顾利害者,古人所耻。今人并利害亦不顾。古人责名必责实。但责名者,古人所耻。今人名亦不责。
「君之视臣如土芥,则臣事君如国人」,此为君而言也,非为臣者所以责君。「父子之间不责善」,此为父而言也,非为子者所以责父。
无为其所不为,能正其行而已。无欲其所不欲,则能正其心者也。
闻见之知非德性之知。
《礼记》除《中庸》、《大学》,惟《乐记》为最近道,《表记》亦近道。
名数之学,君子学之而不以为本。
论理,论己之所当为,须从根本上论。论事,论人之所当为,须就事势上论。
古之学者为己,其终至于成物。今之学者为物,其终至于丧己。
柳,荀子之说也。湍水,杨子之说也。
事上之道莫若忠,待下之道莫如恕。
《中庸》之书,学者之至也。其始曰「戒慎」、「恐惧」,盖言诚也。
必井田,必封建,必肉刑,非圣人之道也。善得圣人之意者,不取其。
古者卜筮以决疑也,今校其穷通闻达,亦惑矣!
(梓材谨案:谢山所节《晁氏客语》二十条,今移入《高平学案》者二条,移入《荥阳学案》者一条,移入《陈邹诸儒》者一条。又一条引陈述古云「人不可为人所容」,与《古灵学案》复出,删之。)
易玄星纪谱
初斗十二 星纪 大雪兑 (鹖旦不鸣 复初九 难(人阳上下) 初火水,二火火,
度(温公 (吴 上六 )复初九 未济九 火(七)蹇 三火木,四火金,
、康节同 丑) 二 (初一日入斗十 五火土,六火水,
。 蹇六二 三度。范望。) 七火火,八火木,
颐六二 (初一三百五十二 九火金。
中孚九 日,自冬至至此。
二 郭元亨。)
勤(阴上中)木 初木水,
(八)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