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帝内经灵枢集注 - 第 43 页/共 71 页
如肝病不能胜申酉时之金气。心病不能胜亥子时之水气。脾病不能胜寅卯时之木气。肺病不能胜巳午时之火气。肾病不能胜辰戌丑未时之土气。是脏气之所不胜时者甚也。如肝病至辰戌丑未时而起。心病至申酉时而起。脾病至亥子时而起。肺病至寅丑时而起。肾病至巳午时而起。以其所胜时而起也。故良工顺天之时。以调养五行之气。则病之起。可与之期。若不知天地阴阳。四时五行之理者。不可以为工矣。
黄帝曰善。余闻刺有五变。以主五输。愿闻其数。岐伯曰。人有五脏。五脏有五变。五变有五输。
故五五二十五输。以应五时。黄帝曰。愿闻五变。岐伯曰。肝为牡脏。其色青。其时春。其音角。其味酸。其日甲乙。心为牡脏。其色赤。其时夏。其日丙丁。其音征。其味苦。脾为牝脏。其色黄。其时长夏。其日戊己。其音宫。其味甘。肺为牝脏。其色白。其音商。其时秋。其日庚辛。其味辛。肾为牝脏。
其色黑。其时冬。其日壬癸。其音羽。其味咸。是为五变。
此言五脏之气。应天之四时五音五色五味也。五脏有五变者。有五时五行五音五色之变异。五变有五输者。一脏之中。有春刺荥。夏刺输。长夏刺经。秋刺合。冬刺井之五输。故五五有二十五输。以应五时也。
肝属木。心属火。故为牡脏。脾属士。肺属金。肾属水。故为牝脏。
黄帝曰。以主五输奈何。(缺岐伯曰)藏主冬。冬刺井。色主春。春刺荥。时主夏。夏刺输。音主长夏。长夏刺经。味主秋。秋刺合。是谓五变。以主五输。
此五脏之气。应天之五时。而取之五输。各有所主也。肾者。主封藏之本。藏主冬。此肾合冬藏之气也。肝主色。色主春。此肝合春生之气也。心者。生之本。神之变也。时主夏。心合夏长之气也。
土数五。五者音也。音主长夏。脾合长夏之气也。五味入口。藏于阳胃。阳明主秋金之气。味主秋。肠胃合秋收之气也。此五脏之气。应五时之变而取之五输。各有所主也。春刺荥。夏刺输。长夏刺经。秋刺合。
冬刺井。皆从子以透发母气。
黄帝曰。诸原安合。以致六输。岐伯曰。原独不应五时。以经合之以应其数。故六六三十六输。
此六腑之应五时也。春令木。夏令火。长夏主土。秋令金。冬令水。此五时之合于五行也。肝藏木。
心藏火。脾藏土。肺藏金。肾藏水。此五脏之合于五行也。井主木。荥主火。输主土。经主金。合主水。
此五输之合于五行也。六腑有原穴。故不应五时。以经与原合之。则合于五行。以应六六三十六之数矣。
盖木火土金水。地之五行也。以生人之五脏。地之五行。上呈天之六气。以合人之六腑。六气者。木火土金水火也。君火以明。相火以位。是以六气之中有二火。以六气合六腑。六腑有六输。故应六六三十六之数。以经火与原火合之。则又合五行之数矣。此阴阳离合之道。五行变化之机。天地生成之妙用也。
黄帝曰。何谓藏主冬。时主夏。音主长夏。味主秋。色主冬。愿闻其故。岐伯曰。病在藏者。取之井。
病变于色者。取之荥。病时间时甚者。取之输。病变于音者。取之经。经满而血者病在胃。及以饮食不节得病者。取之于合。故命曰味主合。是谓五变也。
前节论五脏之气。应于五时。而取之五输。各有所主。此复论五脏之病。合于五输。而各有所取也。
脏者。阴也。里也。肾治于里。故病在藏者取之井。以泄冬藏之气。肝应春而主色。故病变于色者取之荥。
时间时甚者。火之动象。神之变也。故取之输。脾主土。其数五。其音宫。宫为五音之主音。故变于音者取之经。肺与阳明。主秋金之令。饮入于胃。上输于肺。食气于胃。淫精于脉。脉气流经。经气归于肺。
肺朝百脉。输精于皮毛。毛脉合精。行气于腑。而通于四脏。是入胃之饮食。由肺气通调输布。而生此营卫血脉。故经满而血者。病在胃。饮食不节者。肺气不能转输而得病也。按灵素经中。凡论五脏。必兼论胃腑。以胃为五脏之生原也。肺与阳明。并主秋令。此章以腑合脏。而脏合于四时五行。味主秋。则秋令所主之脏腑。皆 于中矣。
卷五
外揣第四十五
黄帝曰。余闻九针九篇。余亲受其调。颇得其意。夫九针者。始于一而终于九。然未得其要道也。夫九针者。小之则无内。大之则无外。深不可为下。高不可为盖。恍惚无穷。流溢无极。余知其合于天道人事四时之变也。然余愿杂之毫毛。浑束为一可乎。
此章帝以九针之道。合而为一。以应天道。夫九针者。始于一以应天。二以应地。三以应人。四以应时。五以应音。六以应律。七以应星。八以应风。九以应野。始于一而终于九者。合于天地人事四时之变也。然道之要。唯一而后能贯通。故九针者。小之则无内。大之则无外。深不可为下。高不可为盖。
恍惚无穷。流散无极。今欲如毫毛之繁杂者。浑束为一可乎。
岐伯曰。明乎哉问也。非独针道焉。夫治国亦然。黄帝曰。余愿闻针道。非国事也。岐伯曰。夫治国者。夫惟道焉。非道何可小大深浅杂合而为一乎。
夫治民与自治。治彼与治此。治大与治小。治国与治家。夫惟道而已矣。故非独针道。治国亦然。
伯以九针之道。合于阴阳。推之可千可万。合之惟归于一。犹庖牺氏之卦象。有变易不易之理。所以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总不外乎此。
黄帝曰。愿卒闻之。岐伯曰。日与月焉。水与镜焉。鼓与响焉。夫日月之明。不失其影。水镜之察。不失其形。鼓响之应。不后其声。动摇则应和。尽得其情。
此言浑束而为一者。合于天之道也。日月丽天。绕地即转。不失其光明之影。司天在上。在泉在下。
如水与镜。不失其照应之形。动静有常。刚柔推荡。如鼓与响。不失其传应之声。言天道也。动摇则应和。
尽得其情者。外可以揣内。内可以揣外。外内相应。天地之道也。
黄帝曰。窘乎哉。昭昭之明不可蔽。其不可蔽。不失阴阳也。合而察之。切而验之。见而得之。若清水明镜之不失其形也。五音不彰。五色不明。五脏波荡。若是则内外相袭。若鼓之应桴。响之应声。影之应形。故远者司外揣内。近者司内揣外。是谓阴阳之极。天地之盖。请藏之灵兰之室。弗敢使泄也。
此言天地之道。而合于人道也。夫六气主外。天之道也。五运主内。地之道也。而人亦应之。六气运行于上下。以应十二经脉。如升降息。则气立孤危。五运出入于外内。以应五脏之气。如出入废则神机化灭。是以五音五色之彰明于外者。五脏之气着也。如五脏波荡于内。则五音不彰。五色不明矣。此外内相袭。若桴鼓影响之相应也。远者司外揣内。应天之道也。近者司内揣外。应地之道也。是谓阴阳之极。天地之盖。藏之灵兰秘室。不敢妄泄也。杨元如曰。始云高不可为盖。谓天之覆盖于上也。
又曰。天地之盖。谓天包乎地之外。上下合而为盖也。此章始论合束为一以应天道。然后提出天地阴阳上下外内。犹卦象之始于一而成两。奇偶相合而为三。三而三之成九。九九八十一。以起黄钟之数。是九针之道。合于天地人事四时之变。如杂之毫毛。若浑然为一。复归于天道之无极也。朱济公曰。九针者。有九针之名。有九针之式。合而为一。是为微针矣。此篇照应首章之义。
卷六
五变第四十六
黄帝问于少俞曰。余闻百疾之始期也。必生于风雨寒暑。循毫毛而入腠理。或复还。或留止。或为风肿汗出。或为消瘅。或为寒热。或为留痹。或为积聚。奇邪淫溢。不可胜数。愿闻其故。夫同时得病。或病此。或病彼。意者天之为人生风乎。何其异也。少俞曰。夫天之生风者。非以私百姓也。其行公平正直。犯者得之。避者得无殆非求人而人自犯之。
马仲化曰。此言人之感邪同。而病否异者。非天之有私。而人有避不避之异也。
黄帝曰。一时遇风。同时得病。其病各异。愿闻其故。少俞曰。善乎哉问。请论以比匠人。匠人磨斧斤砺刀。削断材木之阴阳。尚有坚脆。坚者不入。脆者皮弛。至其交节而缺斤斧焉。夫一木之中。坚脆不同。坚者则刚。脆者易伤。况其材木之不同。皮之浓薄。汁之多少。而各异耶。夫木之早花先生叶者。
遇春霜烈风。则花落而叶萎。久曝大旱。则脆木薄皮者。枝条汁少而叶萎。久阴淫雨。则薄皮多汁者。
皮溃而漉。卒风暴起。则刚脆之木。枝折杌伤。秋霜疾风。则刚脆之木。根摇而叶落。凡此五者。各有所伤。况于人乎。黄帝曰。以人应木奈何。少俞答曰。木之所伤也。皆伤其枝。枝之刚脆而坚未成伤也。人之有常病也。亦因其骨节皮肤腠理之不坚固者。
邪之所舍也。故常为病也。
此章论因形而生病。乃感六气之化。有五变之纪也。夫形之皮肤肌腠筋骨。有浓薄坚脆之不同。故邪舍有浅深。而其病各异。即五脏之病消瘅。肠胃之有积聚。亦因形之皮肤肌肉。而病及于内也。故以木之皮汁坚脆多少方之。阴阳者。木之枝干皮肉也。交节而缺斧斤者。比人之皮弛肉脆。而骨节坚刚也。是以一木之中。尚有坚脆之不同。坚者则刚。脆者易伤。况其材木之不同耶。木之皮薄枝脆者。比人之皮不致密。肤腠疏也。木之多汁少汁者。比皮肤之津液多少也。木之早花先叶者。木气外敷。而不禁风霜也。溃、散也。漉、渗也。皮薄多汁者。遇久阴淫雨。则溃而漉。刚脆之木。遇卒风暴起。则枝折杌伤。盖汁多者不宜阴雨。刚脆者又忌暴风。以比人之腠理疏者漉汗。刚直多怒者消瘅也。木之所伤。
皆伤其枝。枝之刚脆者易伤。而坚者未成伤也。故人之常病。亦因其骨节皮肤腠理之不坚固者。邪之所舍。而常为病也。朱永年曰。木枝者。比人之四肢。本经曰。中于阴。常从 臂始。是以上古之人。起居有常。不妄作劳。养其四体也。
黄帝曰。人之善病风厥漉汗者。何以候之。少俞答曰。肉不坚。腠理疏。则善病风。黄帝曰。何以候肉之不坚也。少俞答曰。 肉不坚而无分理。理者粗理。粗理而皮不致者腠理疏。此言其浑然者。
朱永年曰。此言皮不致密。肉理粗疏。致风邪厥逆于内。而为漉漉之汗。盖津液充于皮腠之间。皮溃理疏。则津泄而为汗矣。委中之下曰 。太阳之部分也。盖太阳之气。主于皮肤。如 肉不坚而无分理。无分理者。粗理也。理粗而皮不致密。则腠理疏而浑然汗出矣。倪冲之曰。太阳之津气。营运于肤表。如天道之浑然。水随气行者也。故皮不密则气泄。气泄则津亦泄矣。
黄帝曰。人之善病消瘅者。何以候之。少俞答曰。五脏皆柔弱者。善病消瘅。黄帝曰。何以知五脏之柔弱也。少俞答曰。夫柔弱者。必有刚强。刚强多怒。柔者易伤也。黄帝曰。何以候柔弱之与刚强。少俞答曰。此人皮肤薄而目坚固以深者。长冲直扬。其心刚。刚则多怒。怒则气上逆。胸中蓄积。
血气逆留。 皮充肌。血脉不行。转而为热。热则消肌肤。故为消瘅。此言人之暴刚而肌肉弱者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