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匮玉函要略述义 - 第 25 页/共 26 页

小儿疳虫蚀齿方(幼幼新书引。葶苈下。有各少许三字。腊日。作腊月。 上。有和字。赵注本。不载此方。)   〔魏〕附小儿疳虫蚀齿一方。不知何意载于篇末。或有儿科之书。阙略不全。挂一漏百者乎。   卷下   杂疗方第二十三   (按以下三篇。二注本。及朱氏。亦不载。)   柴胡饮子方按药以贴称。宋以上所罕见。(说见于先教论撰医剩中。)药滓再煮。见陶氏本草序例。然仅系于诸补汤所用。   长服诃黎勒丸方本草。图经。引张仲景云。长服方。诃黎勒。陈橘皮。浓朴。各三大两。捣筛。蜜丸。大如梧子。每服二十丸。至三十丸。   三物备急丸方(千金。三味各等分。曰。右皆须精新。多少随意。先捣大黄。干姜。下筛为散。别研巴豆如脂。   内散中。合捣千杵。即尔用之。为散亦好。下蜜为丸。贮密器中。莫令歇气。本草图经引。作用大黄。干姜。巴豆各一两。须精新好者。捣筛。蜜和。更捣一千杵。丸如小豆。服三丸。老少斟量之。为散不及丸也。云云。每服大豆许三四丸七字。按据千金。方后。用字句。亦佳二字。当在蜜和丸上。盖言即尔以散为便。久贮蜜丸为佳。)   雷公炮炙论云。云如大豆许者。取重十两鲤鱼目比之。   按徐氏曰。此方妙在干姜巴黄。峻利寒热俱行。有干姜以守中。则命蒂常存。且以通神明。而复正性。故能治一切中恶卒死耳。程氏曰。大黄。荡涤肠胃。干姜。温中散寒。巴豆。除邪杀鬼。故主如上诸证。愚意二说俱非。盖此方所主。其证极暴极实。仅有顾虑。祸速反掌。是以其治要在短刀直入。咄嗟奏凯。故巴豆辛热峻下。以为之君。大黄为臣。   以辅峻下之用。干姜为佐。以助辛热之性。三味相藉。其功益烈。为攻泻诸方之冠。所以能相抵当也。   圣惠。治恶疰心腹痛。如锥刀所刺。胀满欲死者。硝石丸。   于本方。加硝石。附子。   又治暴 。气攻心腹胀痛。不欲饮食。宜服巴豆丸方。   于本方。加木香。蓬莪术。   又治卒死及感忤。口噤不开者。宜服此方。   即本方。以枣瓤和。圆如绿豆大。以温水下。   圣济。治小儿木舌。肿胀满塞口中。三物备急丸方。   即本方。如绿豆大。每服五丸。温水下。大便利为度。   尸蹶。脉动而无气(静而死。肘后。作静然而死。外台同。而。作如。而字。当为如义读。)   按尸蹶。即阳气暴实。凌轹阴血之病。盖中气之类也。说详于扁仓传汇考中。当参。   救溺死方千金曰。但埋死人暖灰中。头足俱没。惟开七孔。   治马坠。及一切筋骨损方。   〔鉴〕外浴以散其瘀。内服以下其瘀。斯得之矣。   按医心方。服石方中。引张仲景者。凡四道。未知本经之遗否。姑附载于左。   张仲景云。解散发。烦闷欲吐不得。单服甘草汤。甘草(五两切)以水五升。煮取二升。服一升。得吐即止。   张仲景方云。黄芩汤。治散发腹内切痛方。   支子(二两) 香豉(三升) 黄芩(二两)   凡三物。切。绵裹。以水九升。煮取三升。分三服。以衣覆卧。灸应有汗。   张仲景云。半夏汤。治散发。干呕不食饮方。   半夏(八两洗炮) 生姜(十两) 桂心(三两) 橘皮(三两)上四物。以水七升。煮取三升半。分三服。一日令尽。张仲景方。治寒食散。大小行难方。   香豉(二升) 大麻子一升(破)   上二物。以水四升。煮二升八合。去滓停冷。一服六合。日三。   卷下   禽兽鱼虫禁忌并治第二十四   论辨二首 合九十法(按当八十六法。) 方二十一首(按当二十六首。)   凡饮食滋味。以养于生。   按服药炼液。言道家辟谷之流。   肝病禁辛。心病禁咸。   医说。引食治通说云。金匮要略方曰。春不食肝。夏不食心。秋不食肺。冬不食肾。四季不食脾。谓畜兽五脏。能益人五脏。春时木旺。肝气盛脾气败。故不食肝。食之则肝气愈盛。脾气愈败。因成脾病。则难治也。或春月肝经受病。   明有虚证。亦宜食肝以补之。或春月肝气太盛。即宜食肺以抑之。又云。肝病禁辛。心病禁咸。脾病禁酸。肺病禁苦。   肾病禁甘。五味递相克制。故禁之也。或肝气太盛。因而生病。亦宜辛味以制之。更在心智变通。   不可全执定论。他脏效此。   凡肝脏自不可轻啖。(自字。疑衍。)   巢源曰。凡禽兽六畜自死者。肝皆有毒。不可食。往往伤人。其疫死者弥甚。被其毒者。多洞利呕吐。而烦闷不安。   猪肉落水浮者。不可食。(按据前后条。猪字。当作诸字。)自死肉口闭者。不可食之。   巢源曰。凡可食之肉。无甚有毒。自死者。多因疫气所毙。其肉则有毒。若食此毒肉。便令人困闷。吐利无度。是中毒。   六畜自死。皆疫死。   巢源曰。六畜者。谓牛马猪羊鸡狗也。凡此等肉。本无毒。不害人。其自死。及着疫死者。皆有毒。中此毒者。亦令人心烦闷。而吐利无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