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匮玉函经二注 - 第 16 页/共 37 页

寒气厥逆。赤丸主之。   赤丸方乌头(二两炮) 茯苓(四两) 细辛(一两千金作人参) 半夏(四两洗)   上四味末之。内真朱砂为色。炼蜜为丸。如麻子大。先食饮酒下三丸。日再。夜一服。不知。稍增。以知为度。   〔补注〕寒气厥逆。下传于上。明系君火既衰。而肾家之真阳亦不足。故上逆者。兼有水泛以凌君火之意。为害不浅。况阴霾僭乘。浊流为患。于是以大热大猛之力。始有补天浴日之量。兼用摄水气。通阳气。散阴气。而不敢后也。然犹恐寒逆特甚。复以朱砂之赤色者。可以镇君火。性重者。可以坠浊阴。名曰赤丸。殆畏水寒之侮火也。   腹痛。脉弦而紧。弦则卫气不行。即恶热。紧则不欲食。邪正相搏。即为寒疝。寒疝绕脐痛。若发则自汗出。手足厥冷。其脉沉紧者。大乌头煎主之。   大乌头煎方乌头(大者五枚熬去皮不 咀)   上以水三升。煮取一升。去滓。内蜜二升。煎令水气尽。取二升。强人服七合。弱人服五合。不瘥。明日更服。不可一日再服。   〔补注〕寒入既深。则阳气 而为痛。阴气内凝。无冲和之度。使卫外者不固而不耐寒。中脏者既虚而不欲食。于是邪正两不服。搏结于脐之偏旁而为疝也。所积既久。有所触动。即复发作。然必自汗者何也。伤寒中卫。则不能有汗。谓邪自外入。蔽其气也。若寒之在腹者。则自不令阳固乎外矣。又必手足厥冷者何也。   寒邪中阴。则必至于厥逆。谓阴气内深。遏其阳也。况痛并绕脐。则脾属四肢。而真阳大衰矣。非用大热大力。何以建驱除之功。于是思天下之热且雄猛者。莫过乌头。更非多用不可也。佐以蜜者。热则必燥。益之以润也。   寒疝。腹中痛。及胁痛里急者。当归生姜羊肉汤主之。   当归生姜羊肉汤方当归(三两) 生姜(五两) 羊肉(一斤)   上三味。以水八升。煮取三升。温服七合。日三服。若寒多者。加生姜成一斤。痛多而呕者。加橘皮二两。白术一两。加生姜者。亦加水五升。煮取三升二合服之。   〔补注〕疝主寒气入里。腹与胁。不言定左右也。故但言冲脉者为非。何者。冲为肝之幕。但言冲。岂疝必偏于左而不属于右耶。故不分指之。即是统言之。乃以当归走血。生姜散邪。羊肉补中。有发屡试屡验。亦已神矣。   寒疝腹中痛。逆冷。手足不仁。若身疼痛。灸刺诸药不能治。抵当乌头桂枝汤主之。   抵当乌头桂枝汤方用乌头一味。以蜜二斤。煎减半。去滓。以桂枝汤五合解之。得一升后。初服二合。   不知。即服三合。又不知。复加至五合。其知者如醉状。得吐者为中病。   〔补注〕寒气非乌头不治。此则全以蜜熬。熬成即膏矣。乃复以桂枝汤解之者。正以桂枝主手足也。况味甘正以扶脾。蜜与桂合。又得建中之意欤。以逆冷不仁身痛。及诸治不效者。似皆中州之惫为之也。   其脉数而紧。乃弦。状如弓弦。按之不移。脉数弦者。当下其寒。脉紧大而迟者。必心下坚。脉大而紧者。阳中有阴也。可下之。   〔补注〕夫曰疝气。则寒者特气凝而不化。非诚有积滞于其间也。虽然气既凝。则血必滞。热则流通。寒必结聚。理之常也。假如因寒而有聚者。于法不得不去。又于何知之。故圣人反复以言脉也。脉者血气之会也。有虚有实。殆必见焉。故数紧乃弦状。至按而不移。其为寒也。不得谓之虚矣。夫数者阳也。弦者阴也。紧且迟阴也。大则阳也。大既阳也。紧又阴也。疝为阴脉合矣。而又兼见阳。是必有滞。   故曰可下。然所下者何。曰下其寒。曰阳中有阴。已出手眼矣。其即以温药下之之义乎。   问曰。人病有宿食。何以别之。师曰。寸口脉浮而大。按之反涩。尺中亦微而涩。故知有宿食。大承气汤主之。   〔补注〕寸口。即气口也。宿食停滞。关与寸浮大有力。是不待言。若按之反涩。知中有所伤。阻抑中气。不得宣越。遂令尺中亦微涩。所滞之物。原已深重。设不大下。   所伤不亦多乎。然余观伤寒下例。用大承气。非试不敢漫投。甚以不可轻攻为戒。何至宿食更无顾忌耶。盖既无外感。则不致有结胸痞痛之变证可知也。且有恶食不大便。或实满之里证可知也。又何惮而不为此。   脉数而滑者实也。此有宿食。下之愈。宜大承气汤。   〔补注〕数为在腑。食积于胃而为热。故显数。遂使各部显有余之象。乃兼滑。苟不急下。其为热耗津液何限乎。   下利。不欲食者。有宿食也。当下之。宜大承气汤。   〔补注〕不欲食。言伤食恶食也。脾土受伤不能健运。岂能去故而新是谋乎。盖言受病未几。而利数旁流。虽下利而积聚未消也。苟久利之后。中州败坏。致不能食者。即欲温补。尚恐难救。岂可反用承气。读者当于下利不欲食句着眼。始知下利为宿食。不欲食亦止因宿食也。   宿食在上脘。当吐之。宜瓜蒂散。   瓜蒂散方瓜蒂(一分熬黄) 赤小豆(一分煮)   上二味。各别捣筛为散已。合治之。取一钱匕。以香豉一合。用熟汤七合。煮作稀糜。去滓。取汁和温服。顿服之。不吐者。少少加。得快吐乃止。诸亡血虚家。不可与之。   〔补注〕食既云宿。决非上脘。既非上脘。何以用吐。今言上脘。又言宿食。则必有痰载物。不使得下。则为喘为满。不能具见。故一吐而痰与食俱出矣。   脉紧如转索无常者。有宿食也。   〔补注〕紧至于转索无常。此胃气垂绝之象。亦已危矣。又或停滞冷物。遂令胃气不复发越耳。   脉紧头痛。风寒。腹中有宿食不化也。   〔补注〕伤食者不头痛。今头痛。故知或风或寒。乃浮紧又寒脉也。若但紧不浮。则知腹有所滞。虽兼外邪。因不见浮。治之者须知内伤外感。用药自有分寸。而不急于下也明矣。   卷十一   五脏风寒积聚病脉证治第十一   (论二首脉证十七条方三首)   肺中风者。口燥而喘。身运而重。冒而肿胀。   〔衍义〕肺者。手太阴燥金。与足太阴同为湿化。内主音声。外合皮毛。属上焦阴部。   行营卫。在五行生克。畏火克木。今为风中之。夫风者。内应肝木之气。得火反侮所不胜之金。然木之子。火也。火必随木而至。风能胜湿。热能燥液。故为口燥。风火皆阳。二者合。则摇动不宁。动于肺。则燥其所液之湿。鼓其音声。有出难入。而作喘鸣。动于荣卫。鼓其脉络肌肉。则身运作肿胀。虽然。此特风中于肺。失其运用之一证耳。若内经所论肺风者。多汗、恶寒、色白、时咳、昼瘥、暮剧。是又叙其邪在肺作病状如是。各立一义以为例耳。然后人自此而推。皆可得之。其在脏在舍在经络。凡所见之病。不患其不备也。余脏皆然。   肺中寒。吐浊涕。   〔衍义〕肺者。阴也。居阳部。故曰阴中之阳。谓之娇脏。恶热复恶寒。过热则伤所禀之阴。过寒则伤所部之阳。为相传之官。布气化液。行诸内外。阳伤则气耗。阴伤则液衰。今寒中之。则气液蓄于胸。而成浊饮。唾出于口。蓄于经脉。乃成浊涕。流出于鼻。以鼻是肺脏呼吸之门也。   肺死脏。浮之虚。按之弱如葱叶。下无根者死。   〔衍义〕肺金主秋。当下四十五日后。阴气微上。阳气微下之时。内经论其平脉曰。   气来轻虚以浮。来急去散。又曰。微毛而有胃气。又曰。厌厌聂聂。如落榆叶状。其阴阳微上下之象如此。又曰。死脉则为真肺脉至。大而虚。如毛羽中人肤。又曰。   来如物之浮。如风吹毛。又曰。但毛无胃。则是阳气不下。阴气不上。盛阳当变阴而不变。既不收敛。又不和缓。惟浮。欲死可知已。因火克金而阴亡。内经谓其不过三日死。正与此同。盖阴者阳之根。浮者有之。沉者亦有之。根壮而后枝叶茂。   叙平脉惟贵轻虚以浮。非全无沉者。但浮沉皆止三菽之重耳。不欲其如石之沉也。今浮之虚。按之又弱如葱叶。于三菽其有几哉。越人曰。肝与肺有生熟浮沉之异。生浮则熟沉。生沉则熟浮。盖阳极生阴。阴极生阳。更始体用之气在二脏。故二脏之形亦如之。缘肺居阳部。故体轻浮。主气以象阳。阳极变阴。故用收敛以象阴。肝居阴部。故体重沉。藏血以象阴。阴极变阳。故用升发以象阳。浮沉正此耳。五脏阴阳。各具一体用。不可不察。   肝中风者。头目 。两胁痛。行常伛。令人嗜甘。   〔衍义〕五气在天为风。在地为木。在脏为肝。与筋合。肝之筋与经脉。皆出足大趾之端。过股内。上循两胁。出胸中。至于巅。今中于风则动摇。上者为头目 。风甚则亢。亢则害。承乃制。兼金之体。于是血液皆衰。经络尽从收敛而急束。故两胁痛。不能俯仰。伛而行。经曰。肝苦急。急食甘以缓之。故令嗜甘也。若内经肝风之状。多汗恶风。善悲。色苍。嗌干。善怒。时憎女子。此又并其脏之体用而言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