遵生八笺 - 第 58 页/共 159 页
《礼仪志》:“夏至浚井能改水。朱索缚柳杞桃,结印为门户饰,可止恶气。”
“十三日,竹醉日,可移竹,易活。夏至淘井,可去瘟疫。”
“五月五日取冢上泥并砖石一块回家,以小瓶盛埋门外阶下,合家不患时症。”
《抱朴子》曰:“五日,朱书赤灵着心前,辟兵法瘟,去百病。此即治百病符也。” 【正月元日佩即此符。】
(见图)
《本草》云:“五月采苋菜加马齿苋为末,等分,产妇服之易产。”
《云笈七签》曰:“五日,不可见血物。”
《博济方》云:“五日午时,或腊月三十日,收猪心血,同黄丹、乳香相和为丸,鸡豆大,以红绢盛挂门上。如有产妇子死腹中者,令酒磨一丸,即下。”
“五月取桃仁一百个,去皮尖,研细,入黄丹二钱,丸如桐子大,治疟。发日,面北用温酒或井花水吞下三丸即绝。”
《琐碎录》:“五日清晨,取白矾一块,自早晒至晚,收之。百虫咬伤,以些少涂之即止,又能消毒。取独蒜,不分瓣蒜也,捣烂涂面皮手脚,一年不生恶疮,及冬月不作冻疮,神验。不可多擦。”
《卫生方》云:“五日,收百草头晒干为细末,用纸包收起。临用取一撮白纸封好,用红布绢拴定,令患疟人以眼按臂,面北,男左女右系臂上股,勿令病人知为何物,极有应验。”
又曰:“五日,采蜀葵花赤白二色,收起阴干。赤者治妇人赤带,白治白带。”
又曰:“取鸡肠草阴干,烧灰,治积年恶疮,极效。采无花果阴干,治咽喉诸疾。”
《云笈七签》曰:“五日午时,取天落水磨朱写一龙字,明年若又雨,取水磨墨写一龙字,如钱大,二字合作一小丸。妇人难产,乳香汤吞之;生出,男左女右手中握字丸即下。如次年无雨,前字无用矣。每年须写百字以济人。”
《本草图经》曰:“五月收杏去核,自朝蒸之,至午而止。以微火烘之收贮,少加糖霜可食。驻颜,故有杏金丹之说。不宜多食。”
“五日午时,饮菖蒲雄黄酒,避除百疾而禁白虫。”
《琐碎录》曰:“五日并夏至日,有患嗓臭者,于日未出时,汲井花水一盏,作三嗽,吐门阃里,如此三十日,口臭永除矣。”
《吕公岁时记》曰:“夏至一阴生,宜服饵制过硫黄,以折阴气。”
《千金方》曰:“五月二十七日宜服五味子汤。取五味子一合,捣,置小瓶中,以百滚汤入蜜少许,即封口,置火边良久乃服,生津止渴。”
“二十日采小蒜曝干,治心烦痛,解诸毒,又治小儿丹疹。”
“夏至后宜浚井改水,以去瘟病。”
“是月十六日、二十日,宜拔白。”
《洛阳记》:“午日造朮羹艾酒,以花丝楼阁插鬓赠遗,造辟瘟扇。”
《文昌杂录》曰:“端午日走马,谓之藉柳。”
《保生余录》曰:“五月取萤火虫二七枚,捻白发能黑。”
《千金方》曰:“多采苍耳阴干,置大瓮中,能避恶气。若有时疫发生,即取为末,举家服之,不染。若病胀满,心闷发热,即服此。又能杀三尸九虫。”
《救民易方》曰:“五月五日、六月六日、九月九日采豨签草,即白花菜是也,去根、花并子凈,用茎叶入甑,九蒸九曝,层层洒酒与蜜水,蒸完极香。为末,蜜丸皂角子大。每服五七丸,米汤下。服至百日,去周身瘫痪风疾,口眼歪斜,涎痰壅塞,久卧不起。又能明目,白发变黑,筋力强健,效不可言。”
《万氏家抄》曰:“五日午时采鸡肠草,晒干为末、齿痛热肿者,擦之立愈。”《千金月令》曰:“五日取瓦上青苔或百草霜,入盐漱口,效。或水煮羊蹄根,或醋煮川椒,俱能治齿百疾。”
《灵宝经》曰:“是月五日,可修续命斋。”
《太上凈明御瘟经略》曰:“天地无私,陶铸万物,本无善恶,世人自私,故生灾祸。饮食不忌,服炼不时,善既无闻,过则可述。司罚之神,得而窥测,布此毒气,一及成疾。不悟愆尤,不能保护,反怨道咎师,其疾愈甚。大凡四时调养,务在得中,服药吐纳以生正气。我有神符,使其佩服,合免斯难。兼有秘咒,每日能斋而诵之,神将日夜护卫,瘟毒百神皆知其为太上弟子,畏而敬之。诵至百遍,百鬼头破脑裂而散。咒曰:唵(旗去其改可) 【乌可切】 暮秖 【音只】 混(口缚) 【音马】 (口履) 【音吕】 (合牛) 【音歆】 。
《九天高明大使神功妙济真君驱瘟遣疫消灾真符》:书符以朱书黄素,左手五雷诀,右手举笔,咒曰:洞天赤文,丹灵曜虚,驱瘟摄毒,奉命天书,金箓玉简,嵬鬼悉驱,太上有敕,元君安君,急急如太虚紫清律令敕。”
《北极黑煞天丁五方杀瘟神符》:书符须澄心静虑,存自己精气神三者,上与北斗三台星合,一元真气入笔,默诵咒曰:魁(鬼勺)魋(鬼行)(鬼毕)(鬼甫)魒尊帝星君律令敕。七遍,每符一道,诵咒七遍,令病家至诚贴之。
法用天罡日制白杨木板五块,长一尺五寸,阔三寸六分,小尺,朱书后符五道于上。凡人家瘟疫传染不绝,以此安镇宅中五方,或钉壁上,病除乃烧五符。出《道藏北极驱瘟真经》。
(见图)
天罡日立成
正月巳日 二月子日
三月未日 四月寅日
五月酉日 六月辰日 七月亥日 八月午日
九月丑日 十月申日 十一月卯日 十二月戌日
五月事忌
“五月用事,不宜用午,犯月建,百事不吉。”
“十五、二十五日,忌裁衣交易。”
《经》曰:“五月初五、初六、初七、十五、十六、十七、二十五、二十六、二十七日为之九毒,戒夫妇容止。勿居湿地,以招邪气。勿露卧星月之下。”
《问礼俗》云:“五月俗称恶月。”按《月令》仲夏阴阳交,生死之分,君子节嗜欲,勿任声色。
《金匮要略》云:“勿食韭菜,令人乏力,损目。勿食生菜。”
《酉阳杂俎》曰:“五月蜕精神,不可上屋,令人魂魄不安。”
《太平御览》:“《异苑》曰:五月勿晒床荐席。”
《月令图经》:“勿食浓肥,勿食煮饼。可食温暖之物。”
《千金方》云:“勿食獐鹿马各兽肉,伤人神气。”
《本草》云:“勿食山泽中水,勿食木成核果,勿食蛇鳝,勿食羊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