诸病源候论 - 第 59 页/共 129 页

人虚为寒邪所伤,又搏于阴,阴气久不泄,从外流内结积。其病之状,心腹痛而呕沫,爪青,休作有时,至冬便剧,故史为寒注也。   卷之二十四 注病诸候(凡三十四论)   十一、寒热注候   注者住也,言其病连滞停住,死又注易傍人也。阴阳俱虚,腑脏不和,为风邪搏于血气。血者阴也,气者阳也,邪搏于阴则寒,搏于阳则热,致使阴阳不调,互相乘加,故发寒热,去来连年,有时暂瘥而复发,故谓之寒热注。   卷之二十四 注病诸候(凡三十四论)   十二、冷注候   注者住也,言其病连滞停住,死又注易傍人也。阴阳偏虚,为冷邪所伤,留连腑脏,停滞经络,内外贯注,得冷则发,腹内时时痛,骨节酸疼,故谓之冷注。其汤熨针石,别有正方,补养宣导,今附于后。   《养生方·导引法》云:一手长舒,令掌仰,一手捉颏,挽之向外,一时极势二七。左右亦然。手不动,两向侧极势,急挽之二七。去颈骨急强,头风脑旋,喉痹,膊内冷注   卷之二十四 注病诸候(凡三十四论)   十三、蛊注候   注者住也,言其病连滞停住,死又注易傍人也。蛊是聚蛇虫之类,以器皿盛之,令其自相啖食,余有一个存者,为蛊也,而能变化。人有造作敬事之者,以毒害于佗,多于饮食内而行用之。人中之者,心闷腹痛,其食五脏尽则死。有缓有急,急者仓卒,十数日之间便死;缓者延引岁月,游走腹内,常气力羸惫,骨节沉重,发则心腹烦懊而痛,令人所食之物亦变化为蛊,渐侵食腑脏尽而死,死则病流注染着傍人,故谓之蛊注。   卷之二十四 注病诸候(凡三十四论)   十四、毒注候   注者住也,言其病连滞停住,死又注易傍人也。毒者,是鬼毒之气,因饮食入人腹内,或上至喉间,状如有物,吞吐不出;或游走身体,痛如锥刀所刺。连滞停久,故谓之毒注。   卷之二十四 注病诸候(凡三十四论)   十五、恶注候   注者住也,言其病连滞停住,死又注易傍人也。恶注者,恶毒之气,人体虚者受之,毒气入于经络,遂流移心腹。其状往来击痛,痛不一处,故名为恶注。   卷之二十四 注病诸候(凡三十四论)   十六、注忤候   注者住也,言其病连滞停住,死又注易傍人也。忤者,犯也。人有卒然心腹击痛,乃至顿闷,谓之客忤,是触犯鬼邪之毒瓦斯。当时疗治虽歇,余毒不尽,留住身体,随血气而行,发则四肢肌肉淫奕,或五内刺痛,时休时作,其变动无常,是因犯忤得之成注,故名为注忤   卷之二十四 注病诸候(凡三十四论)   十七、遁注候   注者住也,言其病连滞停住,死又注易傍人也。由人体虚,受邪毒之气,停遁经络脏腑之间,发则四肢沉重,而腹内刺痛,发作无时,病亦无定,以其停遁不瘥,故谓之遁注。   《养生方》云:背汗倚壁,成遁注。又鸡肉合獭肉食之,令人病成遁注。   卷之二十四 注病诸候(凡三十四论)   十八、走注候   注者住也,言其病连滞停住,死又注易傍人也。人体虚,受邪气,邪气随血而行,或淫奕皮肤,去来击痛,游走无有常所,故名为走注。   《养生方》云:食米甘甜粥,变成走注。又两胁也。   卷之二十四 注病诸候(凡三十四论)   十九、温注候   注者住也,言其病连滞停住,死又注易傍人也。人有染温热之病,瘥后余毒不除,停滞皮肤之间,流入脏腑之内,令人血气虚弱,不甚变食,或起或卧,沉滞不瘥,时时发热,名为温注。   卷之二十四 注病诸候(凡三十四论)   二十、丧注候   注者住也,言其病连滞停住,死又注易傍人也。人有临尸丧,体虚者则受其气,停经络腑脏。若触见丧柩,便即动,则心腹刺痛,乃至变吐,故谓之丧注。   卷之二十四 注病诸候(凡三十四论)   二十一、哭注候   注者住也,言其病连滞停住,死又注易傍人也。人有因哭泣悲伤,情性感动,腑脏致虚,凶邪之气因入腹内,使人四肢沉重。其后若自哭及闻哭声,怅然不能自禁持,悲感不已,故谓之哭注。   卷之二十四 注病诸候(凡三十四论)   二十二、殃注候   注者住也,言其病连滞停住,死又注易傍人也。人有染疫疠之气致死,其余殃不息,流注子孙亲族,得病证状,与死者相似,故名为殃注。   卷之二十四 注病诸候(凡三十四论)   二十三、食注候   注者住也,言其病连滞停住,死又注易傍人也。人有因吉凶坐席饮啖,而有外邪恶毒之气,随食饮入五脏,沉滞在内,流注于外,使人肢体沉重,心腹绞痛,乍瘥乍发。以其因食得之,故谓之食注。   卷之二十四 注病诸候(凡三十四论)   二十四、水注候   注者住也,言其病连滞停住,死又注易傍人也。人肾虚受邪,不能通传水液故也。肾与膀胱合,俱主水,膀胱为津液之腑,肾气下通于阴,若肾气平和,则能通传水液,若虚则不能通传。脾与胃合,俱主土,胃为水谷之海,脾候身之肌肉,土性本克水,今肾不能通传,则水气盛溢,致令脾胃翻弱,不能克水,故水气流散四肢,内溃五脏,令人身体虚肿,腹内鼓胀,淹滞积久,乍瘥乍甚,故谓之水注。   卷之二十四 注病诸候(凡三十四论)   二十五、骨注候   注者住也,言其病连滞停住,死又注易傍人也。凡人血气虚,为风邪所伤,初始客在皮肤,后重遇气血劳损,骨髓空虚,遂流注停滞,令人气血减耗,肌肉消尽,骨髓间时吸吸而热,或 而汗,柴瘦骨立,故谓之骨注。   卷之二十四 注病诸候(凡三十四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