诸病源候论 - 第 112 页/共 129 页

六十二、产后积聚候   积者阴气,五脏所生;聚者阳气,六腑所成。皆由饮食失节,冷热不调,致五脏之气积,六腑之气聚。积者,痛不离其部;聚者,其痛无有常处。所以然者,积为阴气,阴性沉伏,故痛不离其部;聚为阳气,阳性浮动,故痛无常处。产妇血气伤损,腑脏虚弱,为风冷所乘,搏于脏腑,与气血相结,故成积聚也。   卷之四十四 妇人产后病诸候下(凡四十一论)   六十三、产后症候   症病之候,腹内块,按之牢强,推之不移动是也。产后而有症者,由脏虚,余血不尽,为风冷所乘,血则凝结,而成症也。   卷之四十四 妇人产后病诸候下(凡四十一论)   六十四、产后癖候   癖病之状,胁下弦急刺痛是也。皆由饮食冷热不调,停积不消所成。产后脏虚,为风冷搏于停饮,结聚故成癖也。   卷之四十四 妇人产后病诸候下(凡四十一论)   六十五、产后内极七病候   产后血气伤竭,为内极七病,则旧方所云七害也。一者害食,二者害气,三者害冷,四者害劳,五者害房,六者害任,七者害睡。皆产时伤动血气,其后虚极未平复,犯此七条,而生诸病。   凡产后气血内极,其人羸疲萎黄,冷则心腹绞痛,热则肢体烦疼,经血痞涩,变为积聚 瘕也。   卷之四十四 妇人产后病诸候下(凡四十一论)   六十六、产后目瞑候   目不痛不肿,但视物不明,谓之目瞑。肝藏血,候应于目,产则血虚,肝气不足,故目   卷之四十四 妇人产后病诸候下(凡四十一论)   六十七、产后耳聋候   肾气通耳,而妇人以肾系胞。因产血气伤损,则肾气虚,其经为风邪所乘,故令耳聋也   卷之四十四 妇人产后病诸候下(凡四十一论)   六十八、产后虚热口生疮候   产后口生疮者,心脏虚热。心开窍于口,而主血脉;产则血虚,脏有客热,气上冲胸膈   卷之四十四 妇人产后病诸候下(凡四十一论)   六十九、产后身生疮候   产则血气伤损,腠理虚,为风所乘,风邪与血气相搏,脏腑生热,重发肌肤,故生疮也   卷之四十四 妇人产后病诸候下(凡四十一论)   七十、产后乳无汁候   妇人手太阳、少阴之脉,下为月水,上为乳汁。妊娠之人,月水不通,初以养胎,既产则水血俱下,津液暴竭,经血不足者,故无乳汁也。   卷之四十四 妇人产后病诸候下(凡四十一论)   七十一、产后乳汁溢候   妇人手太阳、少阴之脉,上为乳汁,其产虽血水俱下,其经血盛者,则津液有余,故乳汁多而溢出也。   故令渴也。渴引饮水止,饮入肠胃,则变为下利也。   卷之四十五 小儿杂病诸候一(凡二十九论)   一、养小儿候   经说:年六岁以上为小儿,十八以上为少年,二十以上为壮年,五十以上为老年也。其六岁已还者,经所不载,是以乳下婴儿病难治者,皆无所承按故也。中古有巫方,立小儿《颅囟经》以占夭寿,判疾病死生,世所相传,始有小儿方焉。逮乎晋宋,推诸苏家,传袭有验,流于人间。   小儿始生,肌肤未成,不可暖衣,暖衣则令筋骨缓弱。宜时见风日,若都不见风日,则令肌肤脆软,便易伤损。皆当以故絮着衣,莫用新绵也。天和暖无风之时,令母将抱日中嬉戏,数见风日,则血凝气刚,肌肉硬密,堪耐风寒,不致疾病。若常藏在帏帐之内,重衣温暖,譬如阴地之草木,不见风日,软脆不任风寒。又当薄衣,薄衣之法,当从秋习之,不可以春夏卒减其衣,则令中风寒。从秋习之,以渐稍寒,如此则必耐寒。冬月但当着两薄襦,一复裳耳,非不忍见其寒,适当佳耳。爱而暖之,适所以害之也。又当消息,无令汗出,汗出则致虚损,便受风寒。昼夜寤寐,皆当慎之。   其饮乳食哺,不能无痰癖,常当节适乳哺。若微不进乳,仍当将护之。凡不能进乳哺,则宜下之,如此则终不致寒热也。   又,小儿始生,生气尚盛,无有虚劳,微恶则须下之,所损不足言。及其愈病,则致深益。若不时下,则成大疾,疾成则难治矣。其冬月下之,难将护,然有疾者,不可不下。夏月下之后,腹中常当小胀满,故当节哺乳将护之,数日间。又节哺之,当令多少有常剂。   儿稍大,食哺亦当稍增。若减少者,此是腹中已有小不调也。盒饭微将药,勿复哺之,但当乳之,甚者十许日,轻者五六日,自当如常。若都不肯食哺,而但饮乳者,此是有癖,为疾重,要当下之。不可不下,不下则致寒热,或吐而发痫,或致下利,此皆病重,不早下之所为也,则难治。先治其轻时,儿不耗损,百病速除矣。   小儿所以少病痫者,其母怀娠,时时劳役,运动骨血,则气强、胎养盛故也。若待御多,血气微,胎养弱,则儿软脆易伤,故多病痫。   儿皆须着帽、项衣,取燥,菊花为枕枕之。儿母乳儿,三时摸儿项风池,若壮热者,即须熨,使微汗。微汗不瘥,便灸两风池及背第三椎、第五椎、第七椎、第九椎两边各二壮,与风池凡为十壮。一岁儿七壮,儿大者,以意节度,增壮数可至三十壮,唯风池特令多,七岁以上可百壮。小儿常须慎护风池,谚云:戒养小儿,慎护风池。风池在颈项筋两辕之边,有病乃治之。疾微,慎不欲妄针灸,亦不用辄吐下,所以然者,针灸伤经络,吐下动腑脏故也。但当以除热汤浴之,除热散粉之,除热赤膏摩之,又以脐中膏涂之。令儿在凉处,勿禁水洗,常以新水洗。   新生无疾,慎不可逆针灸。逆针灸则忍痛动其五脉,因喜成痫。河洛间土地多寒,儿喜病痉。其俗生儿三日,喜逆灸以防之,又灸颊以防噤。有噤者,舌下脉急,牙车筋急,其土地寒,皆决舌下去血,灸颊以防噤。江东地温无此疾。古方既传有逆针灸之法,今人不详南北之殊,便按方用之,多害于小儿。是以田舍小儿,任自然,皆得无横夭。   又云:春夏决定不得下小儿。所以尔者,小儿腑脏之气软弱,易虚易实,下则下焦必益虚,上焦生热,热则增痰,痰则成病。自非当病,不可下也。   卷之四十五 小儿杂病诸候一(凡二十九论)   二、变蒸候   小儿变蒸者,以长血气也。变者上气,蒸者体热。变蒸有轻重,其轻者,体热而微惊,耳冷、髋亦冷,上唇头白泡起,如死鱼目珠子,微汗出,而近者五日而歇,远者八九日乃歇;其重者,体壮热而脉乱,或汗或不汗,不欲食,食辄吐 ,无所苦也。变蒸之时,目白睛微赤,黑睛微白,亦无所苦。蒸毕,自明了矣。   先变五日,后蒸五日,为十日之中热乃除。变蒸之时,不欲惊动,勿令旁边多人。变蒸或早或晚,根据时如法者少也。   初变之时,或热甚者,违日数不歇,审计日数,必是为蒸,服黑散发汗;热不止者,服紫双丸,小瘥便止,勿复服之。其变蒸之时,遇寒加之,则寒热交争,腹痛夭矫,啼不止者,熨之则愈。   变蒸与温壮、伤寒相似,若非变蒸,身热、耳热、髋亦热,此乃为他病,可为余治;审是变蒸,不得为余治。   其变日数,从初生至三十二日一变,六十四日再变,变且蒸;九十六日三变,一百二十八日四变,变且蒸;一百六十日五变,一百九十二日六变,变且蒸;二百二十四日七变,二百五十六日八变,变且蒸;二百八十八日九变,三百二十日十变,变且蒸。积三百二十日小变蒸毕。后六十四日大蒸,后六十四日复大蒸,后百二十八日复大蒸,积五百七十六日,大小蒸毕也。   卷之四十五 小儿杂病诸候一(凡二十九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