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类本草 - 第 199 页/共 244 页

豉虫   有毒。杀禽兽,蚀息肉,敷恶疮。   百一方:豉虫,主射工。取一枚致口中便愈,已死者亦起虫有毒,应不可吞,云以白梅皮   卷第二十二 下品   乌烂死蚕   有小毒。蚀疮有根者,亦主外野鸡病,并敷疮上,在簇上乌臭者。白死蚕,主白游。赤死蚕,主赤游。并涂之。游,一名疹也。   卷第二十二 下品   茧卤汁   主百虫入肉, 蚀瘙疥及牛、马虫疮,山蜍、山蛭入肉,蚊子诸虫咬毒。盐茧瓮下收之,以竹筒盛卤浸疮,山行亦可预带一筒,取一蛭居中,兼持一片干海苔,则辟诸蛭。苏恭注《本经》蛭条云:山人自有疗法,岂非此乎,亦可为汤浴小儿,去疮疥。此汁是茧中蛹汁,故能杀虫,非为卤咸也。   卷第二十二 下品   壁钱   无毒。主鼻衄及金疮,下血不止,捺取虫汁点疮上及鼻中,亦疗外野鸡病下血。其虫上钱幕,主小儿呕吐逆,取二七煮汁饮之。虫似蜘蛛,作白幕如钱,在暗壁间,此土人呼为壁茧。   卷第二十二 下品   针线袋   主妇人产后肠中痒不可忍。以袋安所卧褥下,无令知之。   卷第二十二 下品   故锦烧作灰   主小儿口中热疮,研灰为末,敷口疮上。煮汁服,疗蛊毒。岭南有食锦虫,屈如指环,食故绯帛锦,如蚕之食叶。   卷第二十二 下品   故绯帛   主恶疮,疔肿,毒肿,诸疮有根者,作膏用。帛如手大,取露蜂房,弯头,棘刺,烂草节二七,乱发,烧为末,空腹服,饮下方寸匕,大主毒肿。绯帛亦入诸膏,主疔肿用为上,又主儿初生脐未落时,肿痛水出,烧为末,细研敷之。又五色帛,主盗汗,拭讫弃五道头。   卷第二十二 下品   赦日线   主人在牢狱日,经赦得出,候赦日,于所被囚枷上合取,将为囚缝衣,令犯罪经恩也。   卷第二十二 下品   苟印   一名苟汁,取膏滴耳中,令左右耳彻,出潮州,似蛇,有四足。大主聋也。   卷第二十二 下品   溪鬼虫   取其角带之,主溪毒射工,出有溪毒处山林间。大如鸡子,似 蜣,头有一角,长寸余,角上有四岐,黑甲下有翅,能飞,六月、七月取之。   百一方:射工虫,口边有角,人得带之,辟溪毒。周礼壶涿氏掌除水虫。以炮土之鼓驱之,以焚石投之。《注》云:投使惊去也,今人过诸山溪,先以石投水,虫当先去,不着人也。   张司空云:江南有射工虫,甲虫类也。口边有弩,以气射人。玄中记云:水狐,虫也。长四寸,其色黑,背上有甲,其口有角,向前如弩,以气射人,江淮间谓之短狐、射工,通为溪病,此既其虫,故能相压伏也。   卷第二十二 下品   赤翅蜂   有小毒。主蜘蛛咬及疔肿,疽病疮,烧令黑,和油涂之。亦取蜂窠土,酢和为泥,敷蜘蛛咬处,当得瘥。出岭南,如土蜂,翅赤,头黑,穿土为窠,食蜘蛛。大如螃蟹,遥知蜂来,皆野狼狈藏隐,蜂已预知其处。相食如此者无遗也。   卷第二十二 下品   独脚蜂   所用同前。似小蜂,黑色,一足。连树根不得去,不能动摇。五月采取,出岭南。   又有独脚蚁,功用同蜂。亦连树根下,能动摇,出岭南。   卷第二十二 下品   蜡(音)   味咸,无毒。主生气及妇人劳损,积血带下,小儿风疾,丹毒。汤火炸出,以姜酢进之,海人亦为常味,一名水母,一名樗蒲鱼,生东海,如血 ,大者如床,小者如斗,无腹胃、眼目,以虾为目,虾动 沉,故曰水母。目虾如 之与 相假矣。 (除驾切)   。   卷第二十二 下品   盘蝥虫(蝥牟二音)   有小毒。主传尸鬼疰,如夜行虫而小,亦未可轻用也。   卷第二十二 下品   (音窒)(音当)   有毒。主一切疔肿,附骨疽蚀等疮,宿肉赘瘤,烧为末,和腊月猪脂敷之。亦可诸药为膏,主疔肿出根。似蜘蛛,穴土为窠。《尔雅》云: (音迭)蜴(音荡)。   郭注云: 也。穴上有盖,复穴口,今呼为颠 虫,河北人呼为 蜴,音蛭螗,是处有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