订正仲景全书伤寒论注 - 第 44 页/共 63 页

【注】疮家初起毒热未成,法当汗散,已经溃后,血气被伤,虽有身痛应汗表证,亦不可发汗。恐汗出荣卫愈虚,外风乘袭,即不受外风,筋失液养,亦必致项强反张,而成痉病也。   【集注】喻昌曰:身疼痛为寒伤荣之证,本当发汗,疮疡之人,肌表素虚,荣血暗耗,更发其汗,则外风袭虚,内血不荣,必致颈项强,身反张而成痉。痉亦膀胱之病也。   太阳伤寒者,加温针必惊也。烧针令其汗,针处被寒,核起而赤者,必发奔豚,气从少腹上冲心者,先灸核上各一壮,与桂枝加桂汤,更加桂。   【注】太阳伤寒,加温针必惊者,谓病伤寒之人,卒然加以温针,其心畏而必惊也,非温针之后,必生惊病也。烧针即温针也,烧针取汗,亦是汗法,但针处宜当避寒,若不谨慎,外被寒袭,火郁脉中,血不流行,必结肿核赤起矣。且温针之火,发为赤核,又被寒侵,故不但不解,反召阴邪。盖加针之时,心既被惊,所以肾阴乘心之虚。上凌心阳而发奔豚也。奔豚者,肾阴邪也,其状气从少腹上冲于心也。先灸核上各一壮者,外去寒邪,继与桂枝加桂汤。更加桂者,内伐肾邪也。   桂枝加桂汤方   于桂枝汤方内,更加桂二两,成五两,余根据桂枝汤法。   【集解】徐彬曰:此乃太阳风邪,因烧针令汗,复感于寒,邪从太阳之腑膀胱袭入相合之肾脏,而作奔豚,故仍从太阳之例,用桂枝全方。倍加桂者,以内泻阴气,兼驱外邪也。   太阳病,以火熏之,不得汗,其人必躁,到经不解,必圊血,名为火邪。   【注】火熏,古劫汗法也,即今火炕温覆取汗之法。太阳病,以火熏之不得汗,其人必内热躁甚,阴液愈伤,阳不得阴,无从化汗,故反致不解也。其火袭入阴中,伤其阴络,迫血下行,故必圊血也。命名火邪,示人以当治火邪,不必治圊血也。   【集注】方有执曰:躁,手足疾动也;到,犹言反也,谓徒躁扰而反不得解也。汗为血之液,血得热则行,火性大热,既不得汗,则血必横溢,所以必圊血也。   程应旄曰:太阳病以火熏之,取汗竟不得汗,其液之素少可知,盖阳不得阴,则无从化汗也。阴虚被火,热无从出,故其人躁扰不宁也。   脉浮热甚,反灸之,此为实,实以虚治。因火而动,故咽燥而吐血。   【注】脉浮热甚,实热在表也,无灸之之理,而反灸之,此为实实,谓其误以实为虚也。故热因火动,其势炎炎,致咽燥而吐血必矣。盖上条火伤阴分,迫血下行,故令圊血;此条火伤阳分,迫血上行,故吐血也。   【集注】程应旄曰:表实有热,误认虚寒,而用灸法,热无从泄,因火而动,自然内攻。邪束于外,火攻于内,肺金被伤,故咽燥而吐血。   汪琥曰:表有风热而反灸,是以实作虚治也。   微数之脉,甚不可灸,因火为邪,则为烦逆,追虚逐实;血散脉中,火气虽微,内攻有力,焦骨伤筋,血难复也。   【注】微数之脉,乃阴虚血少之诊,断不可灸,若误灸之,艾火内攻,为烦为逆。烦者,阴为阳扰也。逆者,追虚逐实也。阴本虚,而加以火则愈虚,是为追虚;阳本实,而加以火则愈实,是为逐实。然血已耗散,脉中艾火之气虽微,而内攻有力矣。故致焦骨伤筋,血难复也。   【集注】喻昌曰:脉微而数,阴虚多热之征也。此而灸之,则虚者愈虚,热者愈热,不致伤残不止矣。   程应旄曰:若血少阴虚之人,脉见微数,尤不可灸,以血主濡之,主润筋骨也。若失其所濡,则火之所至,其骨必焦,其筋必损,内伤其阴,未有不流散于经脉者也。   荣气微者,加烧针,则血留不行,更发热而躁烦也。   【注】荣气微者,荣血虚微也。荣血既已虚微,若误加烧针,则荣血涸留而无所行也。岂止焦骨伤筋而已哉!所以更发热而躁烦也。   【集注】程知曰:言荣微忌烧针也。阴虚则内热,若加烧针以助阳,则两热相合,而荣血不行,必更外发热而内烦躁也。   唐不岩曰:其始也虽微流,烧针以逼之也;其既也留而不行,烧针以竭之也。   张璐曰:火为阳邪,必伤阴血,治此者,当以救阴为主。   脉浮,宜以汗解,用火灸之,邪无从出,因火而盛,病从腰以下必重而痹,名火逆也。   【注】脉浮表邪,宜以汗解,误用火灸,伤其血液,不能作汗,反令表邪无所从出,以致邪因火盛,外不焦骨伤筋,内不吐衄、圊血,而病腰以下重痹者,必其人素有湿邪在下,故从湿化也。重者,着也,重着不移也。然不以痹名者,以非风寒湿之痹,乃因火逆不相交通,故名火逆也。   【集注】方有执曰:痹,湿病也。因火逆治火邪夹阳邪而上逆,阳不下通,阴不用事,化不行而水不得泄,故湿着下体而重痹也。   程应旄曰:脉浮在表,汗解为宜矣。因火灸之,不能得汗,则邪无出路,因火而盛,即不焦骨伤筋,而火阻其邪,阴气渐竭,下焦乃荣血所治,荣气竭而不运,必重着而为痹,名曰火逆。示人欲治其痹,宜先治其火也。   形作伤寒,其脉不弦紧而弱,弱者必渴,被火者必谵语。弱者,发热。脉浮,解之当汗出愈。   【按】三“弱”字,当俱是“数”字,若是“弱”字,热从何有?不但文义不属,且论中并无此说。   【注】形作伤寒者,言其病形作伤寒之状也。但其脉不弦紧而数,数者热也。脉浮数,热在表,太阳证也;沉数,热在里,阳明证也。数脉为热,热入阳明,故必口渴;若被火劫,其热更甚,故必谵语。脉数之病,虽皆发热,然其施治不无别焉。若脉浮数发热,解之当以汗,汗出可愈,宜大青龙汤;脉沉数发热,解之当以下,下之可愈,宜调胃承气汤,若脉数无表里证,惟发热而渴谵语者,不可汗下,宜白虎汤、黄连解毒汤,清之可也。   伤寒脉浮,医以火逼劫之,亡阳,必惊狂,起卧不安者,桂枝去芍药加蜀漆龙骨牡蛎救逆汤主之。   【注】伤寒脉浮,医不用麻桂之药,而以火劫取杆,汗过亡阳,故见惊狂,起卧不安之证。盖由火劫之误,热气从心,且大脱津液,神明失倚也。然不用附子四逆辈者,以其为火劫亡阳也。宜以桂枝汤去芍药加蜀漆龙骨牡蛎救逆汤主之。去芍药者,恐其阴性迟滞,兼制桂枝不能迅走其外,反失救急之旨。况既加龙、蛎之固脱,亦不须芍药之酸收也。蜀漆气寒味苦,寒能胜热,苦能降逆,火邪错逆,在所必需也。   【集注】喻昌曰:篇中误服大青龙汤,厥逆,筋惕肉 ,而亡阳者,乃汗多所致,故用真武汤救之。此以火迫劫而亡阳者,乃方寸元阳之神,被火迫劫而飞腾散乱,故惊狂起卧不安。有如此者,少缓须臾,神丹莫挽矣,故以此汤救之。盖阳神散乱,当求之于阳,桂枝汤阳药也,然必去芍药之阴敛,始得疾趋以达于阳位。更加蜀漆者,缘蜀漆之性最急,又加龙骨、牡蛎,有形之骨属,为之舟楫,以载神而返其宅也。   桂枝去芍药加蜀漆龙骨牡蛎救逆汤方   桂枝(三两) 甘草(炙,二两) 生姜(切,三两) 牡蛎(熬,五两) 龙骨(四两) 大枣(擘,十二枚)   蜀漆(洗,去脚,三两)   上为末,以水一斗二升,先煮蜀漆,减二升,纳诸药,煮取三升,去滓,温服。   火逆下之,因烧针烦躁者,桂枝甘草龙骨牡蛎汤主之。   【注】火逆者,谓凡火劫取汗致逆者也。此火逆因火针之。烧针劫汗,而复下之,火逆之邪,虽因下减,而烦躁一证独不除者,盖因汗下,大伤津液而然也。故用桂枝、甘草以救表,龙骨、牡蛎以固中,不治烦躁而烦躁自愈也。   【集注】喻昌曰:此证误而又误,虽无惊狂等变,然烦躁则外邪未尽之候,亦真阳欲亡之机也。   程应旄曰:火逆下之,里气虚矣,不治其虚,更加烧针,自致亡阳。但见烦躁证,而不尽如前条之惊狂起卧不安者,由热势之缓急有殊,故前方之加减稍异,总不容烦躁之以假乱真也。   桂枝甘草龙骨牡蛎汤方   桂枝(一两) 甘草(炙,二两) 龙骨(二两) 牡蛎(熬,二两)   上四味,为末,以水五升,煮取二升半,去滓,温服八合,日三服。   【集解】汪琥曰:此方即桂枝去芍药加蜀漆龙骨牡蛎救逆汤,制小其剂而用之也。火邪迫内,则生烦躁,虽烦躁似带表邪,不宜散以桂枝之辛热,而火逆既经下之,则阴血受伤,较之救逆汤,似当增芍药也。   卷十二   辨温病脉证并治篇   《内经》言,热病皆伤寒之类也。非谓类乎伤寒,乃谓与伤寒同乎一类之病也。盖伤寒因伤时令之寒而得名也,温病、热病,亦随时而易其名耳!经曰:冬伤于寒,则为病热。此实时而病者也。经曰:冬伤于寒,春必病温。此过时而病者也。经曰:凡病伤寒而成温者,先夏至为病温,后夏至为病暑。暑即热之谓也。此随时而病者也。是则秋分以前,皆得以热病名之;秋分以后,皆得以伤寒名之矣。此轩岐、仲景立伤寒、温病、热病之名义也。经又云:藏于精者,春不病温。此明过时不病之原也。经曰:冬不藏精,春必病温。此明过时必病之故也。于此可知伤寒为病,不在精之藏与不藏,而但有触犯即得为病。非若温病、热病,藏精则不病,不藏精则必病也。但能藏精者,纵偶感于邪,或温或暑,其病自轻;不藏精者,虽微感其邪,或温或暑,其病必重,差为稍异耳!若专以冬不藏精,毫无外感,为少阴本病,热从内生,则悖仲景温病之旨矣。仲景论中,但言太阳初病,发热而渴,不恶寒者为温病。辨其非伤寒,非谓太阳之寒,不由表入,竟从少阴之热内生为病也。   经又曰:风温为病,脉阴阳俱浮。是明指温病之发,因感春风辄动内热而始发,所以阴阳脉俱浮也。盖以温病、风温与热病论,互发其义。但热病一论,经已昭然,若复立论,未免赘疣,非仲景详于伤寒,而略于温证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