订正仲景全书伤寒论注 - 第 30 页/共 63 页

程知曰:此言太阴宜散者也。太阴病,谓有腹痛下利证也。太阳脉,尺寸俱浮,今脉浮则邪还于表可知矣,故宜用桂枝解散。不用麻黄者,阴病不得大发其汗也,桂枝汤有和里之意焉。   程应旄曰:此太阴中之太阳也,虽有里病,仍从太阳表治,方不引邪入脏。   本太阳病,医反下之,因而腹满时痛者,属太阴也,桂枝加芍药汤主之。大实痛者,桂枝加大黄汤主之。   【注】本太阳中风病,医不以桂枝汤发之而反下之,因而邪陷入里,余无他证,惟腹满时痛者,此属太阴里虚痛也,故宜桂枝加芍药汤以外解太阳之表,而内调太阴之里虚也。若大满实痛,则属太阴热化,胃实痛也,故宜桂枝加大黄汤以外解太阳之表,而内攻太阴之里实也。   【集注】赵嗣真曰:太阴腹满证有三:有次第传经之邪,有直入中寒之邪,有下后内陷之邪,不可不辨。   喻昌曰:太阳病之误下,其变皆在胸胁以上。此之误下而腹满时痛,无胸胁等证,则其邪已入阴位,所以属在太阴也。仍用桂枝解肌之法,以升发太阳之邪,倍芍药者以调太阴之气,本方不增一药,斯为神耳!大实、大满宜从急下,然阳分之邪初陷太阴,未可峻攻,但于桂枝汤中少加大黄,七表三里,以分杀其邪,与大柴胡汤同其义也。   程应旄曰:误下太阳而成腹满时痛,太阴之证见矣。然表邪内陷,留滞于太阴,非脏寒病也。仍用桂枝汤升发阳邪,但倍芍药以调和之。倘大实而痛,于证似可急下,然阴实而非阳实,仍从桂枝例升发阳邪,但加大黄以破结滞之物,使表里两邪各有去路,则寒随实去,不温而自温矣。然此二证虽属之太阴,实从太阳传来,则脉必尚浮可知。   桂枝加芍药汤方   于桂枝汤方内,更加芍药三两,随前共六两,余根据桂枝汤法。   桂枝加大黄汤方   桂枝(三两) 大黄(二两) 芍药(六两) 甘草(炙,二两) 生姜(切,三两) 大枣(擘,十二枚)   上六味,以水七升,煮取三升,去滓,温服一升,日三服。   【集解】柯琴曰:腹满为太阴、阳明俱有之证,然位同而职异。太阴主出,太阴病则腐秽气凝不利,故满而时痛;阳明主内,阳明病则腐秽燥结不行,故大实而痛,是知大实痛是阳明病,而非太阴病矣。仲景因表证未解,阳邪已陷入太阴,故倍芍药以益脾调中,而除腹满之时痛,此用阴和阳法也。若表邪未解,而阳邪陷入阳明,则加大黄以润胃通结,而除其大实之痛,此双解表里法也。凡妄下必伤胃之气液,胃气虚则阳邪袭阴,故转属太阴;胃液涸则两阳相抟,故转属阳明。属太阴则腹满时痛而不实,阴道虚也;属阳明则腹满大实而痛,阳道实也。满而时痛,是下利之兆;大实而痛,是燥屎之征。故倍加芍药,小变建中之剂,少加大黄,微示调胃之方也。   太阴为病,脉弱,其人续自便利,设当行大黄、芍药者,宜减之,以其人胃气弱,易动故也。   【注】太阴为病,必腹满而痛,治之之法,当以脉消息之。若其人脉弱,则其中不实,虽不转气下趋少腹,然必续自便利。设当行大黄、芍药者,宜减之,以胃气弱难堪峻攻,其便易动故也。由此推之,可知大便硬者,不论在阴在阳,凡脉弱皆不可轻下也。   【集注】程知曰:此言太阴脉弱,恐续自利,虽有腹痛,不宜用攻,与建中汤相发明也。   喻昌曰:此段叮咛与阳明篇中互相发明。阳明曰:不转矢气,曰:先硬后溏,曰:未定成硬,皆是恐伤太阴脾气。此太阴证而脉弱,恐续自利,虽有腹痛,减用大黄、芍药,又是恐伤阳明胃气也。   汪琥曰:或问大黄能伤胃气,故宜减;芍药能调脾阴,何以亦减之?答曰:脉弱则气馁不充,仲景以温甘之药能生气;芍药之味酸寒,虽不若大黄之峻,要非气弱者所宜多用,故亦减之。   伤寒脉浮而缓,手足自温者,系在太阴。太阴当发身黄,若小便自利者,不能发黄,至七八日,虽暴烦,下利日十余行,必自止,以脾家实,腐秽当去故也。   【注】伤寒脉浮而缓,手足热者,为系在太阳,今手足温,故知系在太阴也。太阴属湿,湿与热瘀,当发身黄,小便自利者,则湿不蓄,热不瘀,故不能发黄也。若至七八日,大便硬,则为转属阳明,今既不硬,虽暴烦下利日十余行,必当自止,何也?以脉浮缓手足温,知太阴脾家素实,邪不自容,腐秽当去故也。   【集注】程知曰:言自利之证,脉浮缓,手足温,则为脾实也。太阴脉本缓,故浮缓虽类太阳中风,而手足自温,则不似太阳之发热,更不似少阴、厥阴之厥逆,所以为系在太阴也。太阴湿热相蒸,势必发黄,然小便利,则湿下泄而不发黄矣。此虽暴烦频利,有似少阴之证,然其利当自止。所以然者,以脉浮缓,手足温,知其人脾气实,而非虚寒之比,其湿热所积之腐秽,自当逐之而下也。若不辨晰而以四逆法治之,则误矣。   程应旄曰:太阴得浮缓、手足温之脉证,则胃阳用事,自无脏寒之痛,阴郁或有之。小便不利必发黄,虽发黄不为阴黄。若小便自利者,不能发黄,阴欲郁而阳必驱,至七八日,虽暴烦下利日十余行,必自止。所以然者,脉不沉且弱而浮缓,手足不凉而自温,阴得阳以周护则不寒,不寒则不虚,是为脾家实也。经曰:阳道实阴道虚,阴行阳道,岂肯容邪久住,此则腐秽当去故耳。   汪琥曰:下利烦躁者死,此为先利而后烦,是正气脱而邪气扰也。兹则先烦后利,是脾家之正气实,故不受邪而与之争,因暴发烦热也。   太阳中风,四肢烦痛,阳微阴涩而长者,为欲愈。   【注】太阴中风者,谓此太阴病是从太阳中风传来者,故有四肢烦疼之证也。阴阳以浮沉言,夫以浮微沉涩之太阴脉,而兼见阳明之长脉,则为阴病阳脉,脏邪传腑,故为欲愈也。   【集注】程知曰:伤寒,阴邪也,故自利,宜用四逆。伤风,阳邪也,故烦痛见于四肢。凡太阴病脉浮者,多是太阴中风。   喻昌曰:微涩之中,更察其脉之长而不短,知元气未漓,其病当自愈也。   太阴病,欲解时,从亥至丑上。   【注】邪之解也,必于所旺之时,亥、子、丑乃太阴所旺之时也。当此旺时,故邪不能胜而自解矣。   卷七   辨少阴病脉证并治全篇   少阴肾经,水火之藏,邪伤其经,随人虚实,或从水化以为寒,或从火化以为热。水化为阴寒之邪,是其本也:火化为阳热之邪,是其标也。阴邪其脉沉细而微,阳邪其脉沉细而数。至其见证,亦各有别。阴邪但欲寐身无热,阳邪虽欲寐则多心烦。阴邪背恶寒口中和,阳邪背恶寒则口中燥。阴邪咽痛不肿,阳邪咽痛则肿。阴邪腹痛下利清谷,阳邪腹痛下利清水或便脓血也。阴邪外热面色赤,里寒大便利,小便白;阳邪外寒手足厥,里热大便秘,小便赤。此少阴标本寒热之脉证也。凡从本之治,均宜温寒回阳;从标之治,均宜攻热救阴。回阳救阴,其机甚微,总在临证详究,辨别标本寒热,以急施其治,庶克有济,稍缓则不及矣。   少阴之为病,脉微细,但欲寐也。   【注】少阴肾经,阴盛之脏也。少阴受邪,则阳气微,故脉微细也。卫气行阳则寤,行阴则寐,少阴受邪,则阴盛而行阴者多,故但欲寐也。此少阴病之提纲,后凡称少阴病者,皆指此脉证而言也。   【集注】方有执曰:少阴肾经也,居于极下,其脉起于小趾之下。《灵枢》曰:是主所生病者,嗜卧但欲寐。盖人肖天地,天地之气行于阳则辟而晓,行于阴则阖而夜,故人之气行于阳则动而寤,行于阴则静而寐。   凡病患但欲寐者,邪客于阴故也。   张璐曰:此言少阴之总脉总证也。盖少阴属水主静,即使热邪传至其经,在先之脉虽浮大,此时亦必变为沉细;在先之证虽烦热不宁,此时亦必变为昏沉嗜卧。但须辨出脉细沉数、口中燥为热证;脉沉微细、口中和为寒证,以此明辨,万无差误矣。   程应旄曰:凡阴脉皆沉,异乎太阳之浮,不必言矣。阳明脉大,微者大之反;少阳脉弦,细者弦之反,沉兼微细,阴证定矣。   少阴病,始得之,反发热,脉沉者,麻黄附子细辛汤主之,【注】少阴病,谓但欲寐也。脉沉者,谓脉不微细而沉也。今始得之,当不发热而反发热者,是为少阴之里寒,兼有太阳之表热也。故宜麻黄附子细辛汤,温中发汗,顾及其阳,则两感之寒邪,均得而解之矣。   【集注】方有执曰:发热邪在表也,脉沉少阴位北而居里也,以其居里,邪在表而发热,故曰反也。以邪在表不在里,故用麻黄以发之;以其本阴而标寒,故用附子以温之。细辛辛温通于少阴,用之以佐主治者,以其专经而为向导也。   程知曰:三阴表法与三阳不同,三阴必以温经之药为表,而少阴尤为紧关,故用散邪温经之剂,俾外邪之深入者可出,而内阳亦不因之外越也。   程应旄曰:一起病便发热,兼以阴经无汗,世有计日按证者,类能用麻黄而忌在附子。不知脉沉者,由其人肾经素寒,里阳不能协应,故沉而不能浮也。沉属少阴,不可发汗,而始得病时即发热,则兼太阳,又不得不发汗。须以附子附子(炮去皮,破八片,一枚)   上三味,以水一斗,先煮麻黄,减二升,去上沫,纳诸药,煮取三升,去滓,温服一升,日三服。   少阴病,得之二三日,麻黄附子甘草汤微发汗。以二三日无里证,故微发汗也。   【注】此详上条少阴病得之二三日,仍脉沉发热不解者,宜麻黄附子甘草汤微发其汗也。盖谓二三日不见吐利里寒之证,知邪已衰,然热仍在外,尚当汗之,但不可过耳!故不用细辛而用甘草,盖于温散之中有和意也。此二证,皆未曰无汗,非仲景略之也,以阴不得有汗,不须言也。   【集注】张璐曰:少阴无发汗之法,汗之必至亡阳。惟此一证,其外有太阳发热无汗,其内不吐利躁烦呕渴,乃可温经散寒,取其微似之汗也。   程应旄曰:既云微发汗矣,仍用“以”字、“故”字推原之,足见郑重之意。按此二条,与太阳篇发热头痛脉沉用四逆者同一证。彼以不差,则期过三日,可知病已入里,虽尚冒太阳头痛,直以少阴法律之。此少阴病在初得二三日,虽无头痛证,不容竟作少阴治之,故仍兼太阳之法以律之。一出一入,不啻爰书。假令前条得之二三日,后二条过二三日不瘥,则四逆之与麻黄,易地皆然矣。   汪琥曰:上条反发热脉沉,此亦反发热脉沉,但上言始得之为急,此言得之二三日为缓。病势稍缓,治法亦缓。   麻黄附子甘草汤方   麻黄(去节,二两) 子(炮去皮,破八片,一枚) 甘草(炙,二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