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药分剂 - 第 52 页/共 58 页

南烛子   味酸甘。性平。无毒。   【主治】主强筋骨。益气力。固精。驻颜。(纲目) 〔枝叶止泄。除睡。强筋。益气。   变【归经】入心脾肾三经。为固涩之品。   【前论】虞抟曰。凡变白之药。都是气味苦寒。有妨脾胃。惟南烛气味和平。兼能益脾。   鳌按、纲目于南烛枝叶。载有止泄除睡变白三条。于子载有固精驻颜二条。其强筋益力。   子子血半加以上涩剂木部   卷九 涩剂   醋   古名苦酒。味酸。性温。无毒。得温热之气。故从木火而化。   【主治】主胃脘气疼。症瘕积聚。产后血晕。及诸失血过多发晕。止心痛。咽痛。杀一切鱼并产【归经】入肝经。为收敛气血之品(散瘀 解毒 消食)   【前论】士材曰。入药当用米造。二三年陈者。小麦醋不及。但能伤筋损齿。不宜多食。   鳌按、大能开胃气。醒脾气。不但收敛之功见长也。   卷九 涩剂   罂粟壳   味酸。性涩。微寒。无毒。得醋、乌梅、橘皮良。   【主治】主止泻痢。固脱肛。治遗精。久嗽。止心腹筋骨诸痛。(纲目) 〔罂粟米〕主行风【归经】入肾经。为敛肺涩肠固肾之品。   【前论】丹溪曰。治嗽用粟壳。不必疑。但要先去病根。此乃收后药也。治痢亦然。须先散开胃以上涩剂谷部   卷九 涩剂   乌梅   味酸。性平。无毒得木气之全以生。可升可降。阴也。忌猪肉。   【主治】主下气。除热烦满。安心。止肢体痛。偏枯不仁死肌。(本经) 利筋脉。主下痢。   消酒毒杀虫。解鱼血崩。功同【归经】入肺脾二经。为敛肺涩肠。涌痰消肿之品。(二经血分药)   【前论】时珍曰。凡用。须去核微炒。但多食损齿伤筋耳。   【禁忌】经疏曰。凡风寒初起。疟痢未久者。均忌。   卷九 涩剂   木瓜   味酸涩。性温。无毒。禀春初之气。得曲直之化以生。降多于升。阳中阴也。   【主治】主湿痹香港脚。霍乱大吐下转筋不止。(别录) 止吐泻奔豚。及水肿冷热痢心腹痛。   治脚水利【归经】入脾胃肺肝四经。为利筋骨调营卫之品。(兼补剂 手足太阴血分药)   【前论】孟诜曰。多食木瓜损齿及骨。皆伐肝之明验。而木瓜为脾肺药。非肝药明矣。 时珍袭肝旺鳌按、木瓜治转筋。筋急者得之能舒。筋缓者得之能利。   【禁忌】经疏曰。下部腰膝无力。由精血虚。真阴不足。及伤食脾胃未虚。积滞多者。   均忌   卷九 涩剂   芡实   味甘。性平。无毒。禀水土之气以生。可升可降。阴也。   【主治】主湿痹腰脊膝痛。补中。除暴疾。益精气。强志。聪耳明目。(本经) 止渴。   益肾【归经】入脾胃二经。兼入心肾二经。为固本益精之品。(兼补剂)   【前论】张子野曰。人之食芡。必枚啮而细嚼之。使华液流通。转相灌输。其功胜于乳汁也【禁忌】经疏曰。生食动风冷气。小儿不宜多食。以难化也。   以上涩剂果部   卷九 涩剂   赤石脂   味甘酸辛。性大热。无毒。禀土金之气而生。色赤又兼火象。降也。阳中阴也。畏恶大黄、松脂。   【主治】主养心气。明目。益精。疗腹痛肠 下痢赤白。小便利。及痈疽疮痔。及女子崩漏浓肠胃【归经】入心肾大肠三经。为固敛之品。(兼重剂 降而能收直达下焦血分要药)   【前论】东垣曰。赤石脂固肠胃。有收敛之能。下胞衣。无推荡之峻。 仲淳曰。大小肠下分。故为久痢泄 要药。又能去恶血。盖恶血化。则胞胎无阻。东垣云。胞胎下不。涩剂可以下之是也。   【禁忌】经疏曰。凡火热暴注者。不宜用。滞下全是湿热。于法当利。自非的受寒邪下利白止   卷九 涩剂   白石脂   味甘酸。性平。无毒。恶松脂。畏黄芩、黄连、甘草。   【主治】主养肺气。浓肠。补骨髓。疗五脏惊悸不足。心下烦。止腹痛。下水。肠 热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