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药分剂 - 第 46 页/共 58 页
血分鳌按、紫檀能散产后恶露未尽。凝结为病。本草未曾载及。巳丑七月。余曾治一妇人。
年二日强病势现寸因谓其家。且停药一日。俟明日辰刻再诊定局。次早。脉与隔晚第三次同。遂批案作方云。
肝部服破故食不得进也。两尺细数。产后本象。两寸洪数。宜其发热无休。且口渴咽痛。然其病只在两关。病之名曰恶敲打破裂一般。
结所患之症。
他症头痛不尔也身、阿胶珠各安睡。热亦减结。而语意竟方。后加紫檀服五六剂。且肿痛。竟加之丸药一料。精以上重剂木部
卷八 重剂
金箔
味辛。性平。有毒。禀西方刚利之气而生。降也。阴中阳也。
【主治】主镇精神。坚骨髓。通利五脏邪气。(本经) 疗小儿惊伤五脏。风痫失志。
镇心。
(李【归经】入心肝二经。为镇惊安神之品。(通治肝胆经病金制木重镇怯)
【前论】徐用诚曰。肝经风热。则为惊痫失志。魂魄飞扬。肝属木而畏金。与心为子母。
故【禁忌】海藏曰。金性坚刚重坠。与血肉之体不相宜。故往往服之致死。 经疏曰。凡病止盖惟
卷八 重剂
银箔
味辛。性平。有毒。
【主治】主坚骨。镇心。明目。去风热癫痫。入丸散用。(李 )
【归经】入心肝二经。为镇惊定怯之品。
【前论】好古曰。白银属肺。本草言生银无毒。银屑有毒。生银乃其天真。故无毒。熔者投其
卷八 重剂
自然铜
味辛。性平。有毒。禀土金之气而生。生出铜处。其色青黄如铜。不从矿炼。故号自然。
【主治】主折伤散血止痛。破积聚。(开宝) 消瘀血。排脓。续筋骨。治产后血邪。
安心。
【归经】入肝经。为散瘀破积之品。(续筋接骨神药 入血行血伤科要药)
【前论】丹溪曰。自然铜世以为接骨之药。然此等方尽多。大抵宜补气补血补胃。俗工迎合骨之佐以【禁忌】经疏曰。凡使。中病即已。切不可过服。以其有火金之毒。走散太甚。
【炮制】雷公曰。凡使。火 醋淬七次。研细。水飞用。
卷八 重剂
针砂
味咸。性平。无毒。
【主治】主安心神。除百病。体健能食。(开宝) 化痰。抑肝气。消积聚肿满。黄胆。
散瘿【归经】入脾大肠二经。为除湿消积之品。
【前论】虞抟曰。针砂醋炒。入猪脂、生地龙各三钱。捣葱汁和敷脐中约一寸浓。缚之。
能
卷八 重剂
青铅
一名黑锡。味甘。性寒。无毒。禀先天壬癸之气以生。降也。阴也。
【主治】主镇心安神。伤寒毒瓦斯。反胃呕吐。(大明) 疗瘿瘤。鬼气疰忤。(藏器) 明目。
末等(久积【归经】入肝经。兼入肾经。为坠痰解毒之品。(大能平肝)
【前论】好古曰。镇坠之剂。有反正之功。但性带阴毒。不可多服。恐伤人心胃。铅性又能此皆丹入
卷八 重剂
黄丹
味辛。性微寒。无毒。
【主治】主吐逆反胃。惊痫癫疾。除热。下气。(本经) 止小便利。除毒热。脐挛。
金疮溢杀虫。除【归经】入肝脾两经。为消积解毒之品。(专入血分外科要药)
【前论】无己曰。仲景龙骨牡蛎汤中用黄丹。乃收敛神气以镇惊也。脐挛者。小儿脐风也。
卷八 重剂
密陀僧
味辛。性平。有小毒。
【主治】主久痢五痔。金疮。(开宝) 反胃。疟疾。下痢。止血。杀虫。消积。治诸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