脉诀刊误 - 第 18 页/共 21 页

诊脉早晏法   岐伯曰。诊法常以平旦。阴气未动。阳气未散。饮食未进。经脉未盛。络脉调匀。气血未乱。故乃可诊有过之脉。切脉动静。而视精明。察五色。观五脏有余不足。六腑强弱。形之盛衰。以此参伍。决死生之分。(机按。诊法以平旦。主无病者言。若遇有病。则随时皆可以诊。不必以平旦为拘也。于此又知前圣决死生之分。不专于脉。必须察色观形。以此相参伍也。今世专尚诊脉。   而不复问其余。是不知前圣垂训之意也。故表而出之。示警后人。)   十二经皆有动脉。独取寸口以决五腑六腑死生吉凶之候者。然。寸口脉之大会。手太阴之动脉也。   脉行五十度。周于身。而复会于手太阴。太阴者寸口也。即五脏六腑之终始。故取法于寸口。   (机按。此以气口决死生者。谓气口为五脏主也。难经四难言。五脏皆以胃气为主。其脉在关上。是人之生死亦系于关上。八难十四难又言。人之有尺。譬如树之有根。脉有根本。人有元气。故知不死。   是生死又系于尺脉也。可见寸关尺各有所归重。故越人所以错综其义也。)   附录   寸关尺   脉经曰。从鱼际至高骨。却行一寸。其中名曰寸口。从寸至尺。名曰尺泽。故曰尺寸。寸后尺前。   名曰关。阳出阴入。以关为界。阳出三分。阴入三分。故曰三阴三阳。阳生于尺动于寸。阴生于寸动于尺。(机按。难经曰尺寸。脉之大要会也。从关至尺。是尺内。阴之所治也。从关至鱼际。   是寸内。阳之所治也。故阴得尺内一寸。阳得寸内九分。尺寸始终。一寸九分。故曰尺寸也。于一寸九分之中。曰尺曰寸。而关在其中矣。一难言。寸口脉之大会。以肺朝百脉而言也。此言尺寸为脉之大要会。以阴阳对待而言也。大抵尺阴寸阳。人之一身。经络荣卫。五脏六腑。莫不由于阴阳。而或过与不及。于尺寸见焉。故为脉之大要会也。一说古法寸部占九分。关尺部各占一寸。   三部共二寸九分。若臂短者亦根据此法。则头指诊在关部。次指诊在尺部。第三指诊在闲处。如何知病之所在。今但以高骨为准。揣得高骨。压中指于高骨。以定关位。然后下前后两指以取尺寸。   不必拘九分一寸之说也。)   附录   五脏六腑脉所出   (以轻重分脏腑)   左寸。心小肠脉所出。   重按至血脉。浮大而散者。心脉也。属脏。或谓浮涩而短。轻按至皮毛。浮滑而长者。小肠脉也。   属腑。   左关。肝、胆脉所出。   重按至筋骨。沉短而弦急者。肝脉也。属脏。轻按至皮毛。弦紧而浮长者。胆脉也。属腑。   左尺。肾、膀胱脉所出。   重按至筋骨。沉而迟者。肾脉也。属脏。轻按至皮毛。沉实而稍疾者。膀胱脉也。属腑。   右寸。肺、大肠脉所出。   微重按于皮肉。浮短而涩者。肺脉也。属脏。轻按至皮毛。浮短而疾者。大肠脉也。属腑。   右关。脾、胃脉所出。   重按至肌肉。缓而迟者。脾脉也。属脏。轻按至皮毛。微缓而稍疾者。胃脉也。属腑。   右尺。命门、三焦脉所出。   重按至筋骨。沉实而疾者。命门脉也。属脏。轻按至皮毛。沉实而稍疾者。三焦也。属腑。   机按。命门三焦。配合右尺。刊误辩之详矣。兹不复赘。但此与刊误。并以轻重而分诊脏腑之脉。不知何所据也。意者脏属阴主沉。腑属阳主浮。故以义取轻重为诊式耶。他本又谓内以候脏。   外以候腑。其义亦犹此也。然考之脉经。及素难诸书。只论五脏之脉。于六腑之脉。虽言之而不详。六腑病脉。   虽间或言之。诊法轻重亦未之及。盖谓脏脉可以兼腑欤。抑谓能知脏脉。而腑脉无劳诊欤。或病在六腑为轻。而脉无要紧耶。愚皆莫解其意也。且所论五脏脉状。及六腑脉状。与下编大不相侔。亦不知其何所本也。故着之以俟明者。   附录   五脏平脉   心脉。浮大而散。   心合血脉。故心脉循血脉而行。持脉指法。如六菽之重。按至血脉而得者为浮。稍稍加力。   脉道粗者为大。又稍加力。脉道阔软者为散。余仿此。机按。菽。豆也。指按如六豆之重也。   肺脉。浮涩而短。   肺合皮毛。故脉循皮毛而行。持脉指法。如三菽之重。按至皮毛而得者为浮。稍稍加力。脉道不利为涩。又稍加力。不及本位曰短。   肝脉。弦而长。   肝合筋。故肝脉循筋而行。持脉指法。如十二菽之重。按至筋。脉道与筝弦相似为弦。次稍加力。脉道迢迢者为长。   脾脉。缓而大。   脾合肌肉。故脾脉循肌肉而行。持脉指法。如九菽之重。按至肌肉。如微风轻 柳梢之状。   为缓。次稍加力。脉道敦实者为大。   肾脉。沉而软滑。   肾合骨。故肾脉循骨而行。持脉指法。按至骨上而得者为沉。次重按之。脉道无力为软。   举指来疾。脉道流利者为滑。凡此五脏平脉。须要察之。久久成熟。一遇病脉。自然可晓。   经曰。先识经脉。而后识病脉。此之谓也。   附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