炮炙全书 - 第 32 页/共 33 页
卷第四 金石之属
食盐
咸、微辛,寒。须以水化,澄去脚滓,煎炼白色,入药乃良。漏芦为使。
卷第四 金石之属
青盐
甘、咸,寒。其形作块,方圆大小不常,方棱明莹青色者佳。
卷第四 金石之属
芒硝
咸、辛,大寒。朴硝生于斥卤之地,彼人刮扫煎汁,经宿结成,状如末盐,犹有沙土杂,须再煎炼入药。
滓脚,用萝卜一斤切净,放瓦盆内,星月下露一夜,锋,谓之芒硝;底少而上面生牙,如圭角,作如白石英,又名英硝。二硝之底则通名朴硝。取芒硝、英硝,再甜硝。以二硝置之风日中,吹去水气,则轻白如粉,即为风化硝。以芒硝:英硝同鼎罐升 ,则为玄明粉。石苇为使,恶麦句姜,畏三棱。
制玄明粉法:用白净朴硝十斤,清水一桶,煎化去滓,星月下露一夜,去水取硝,每一斤用再露一夜,取出以大沙文至武 之,待沸定,以瓦一片盖口,仍隔纸安地上,盆覆三日,出火毒,研末,每一斤入生甘草收用。
卷第四 金石之属
硼砂
甘,凉,微咸。有二种,西戎者,白如明矾;南番者,黄如桃胶,制汞。
寇宗 曰:南番者,色重褐,其味和,入药其效速。西戎者,其色白,其味焦,入药其效缓
卷第四 金石之属
硫黄
酸、咸,大热,有毒。以萝卜剜空入硫合定,糠火煨熟,以紫背浮萍同煮过,皂荚汤去黑浆。曾青为使,草汤可解,市家有鹰
卷第四 金石之属
白矾
酸,寒。明亮者佳, 干汁者谓之枯矾,不 者为生矾。甘草为使,恶牡蛎,畏麻黄
卷第四 金石之属
绿矾
酸,凉。深青莹净者即为青矾, 过变赤则为绛矾。
卷第四 水之属
地浆
甘,寒。即掘黄土地作坎,深三尺,汲新水搅浊,取清用之是也。
卷第四 水之属
浆水
即酸浆也。
甘、酸,微温。炊粟米热投冷水中,浸五六日,生白花者是也,若浸至败者同季食,妊妇戒之。
卷第四 火之属
艾火
宜用阳燧火珠承日,取太阳真火。其次则钻槐取火为良。若急卒难备,即用真麻油灯可,其余不可用也。
卷第四 火之属
雷火神针
用熟艾末二两、乳香、没药、穿山甲、硫黄、雄黄、草乌头、川乌头、桃树皮末麝香五分,为末地中七七日取出忌冷水。一方用猪牙皂角、威本、天麻、苍术、独活、良姜、官桂、雄黄、乳艾薄铺绵纸上,少以药末掺艾上,卷作条子如箸大,长五寸,遇痛针
卷第四 土之属
伏龙肝
辛,热。即灶中对釜月下黄土也,取经十年以来,灶额内火气积久,掘深一尺,色如紫瓷者,研细,水飞用。
卷第四 土之属
百草霜
辛,温平。此乃灶额黑烟也,其质轻细,故谓之霜。
卷第四 土之属
墨
辛,温。惟须以松烟、 皮汁为之,方可入药,以油烟及桐油烟、石油烟造之者,其光虽黑有害,皆不可用也。年远烟细者为佳,粗者勿用。
元交曰:凡血症泛溢妄行,须烧松熏烟所作之墨,世所货卖为中下之品者皆是。若油烟则
附录
发
用少壮无病男女梳下乱发,温水肥皂洗油垢极净,又用清水洗净肥皂气,晒干,入罐,冷研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