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草纲目 - 第 225 页/共 603 页
【气味】辛、苦,有小毒。
【主治】同甘草煎服,主 ,又吐风涎(颂)。
【附录】石垂 颂曰:生福州山中。三月花,四月采子,生捣为末,丸服,治蛊毒。
草部第二十卷 草之九
景天
(《本经》上品)【释名】慎火(《本经》)、戒火(同)、救火(《别录》)、据火(同)、护火(《纲目》)、辟火(同)、火母(《别录》)。
弘景曰:众药之名,景天为丽。人皆盆盛,养于屋上,云可辟火,故曰慎火。方用亦希。
【集解】《别录》曰:景天生太山川谷。四月四日、七月七日采,阴干。
颂曰:今南北皆有之。人家种于中庭,或盆置屋上。春生苗,叶似马齿苋而大,作层而上,茎极脆弱。夏中开红紫碎花,秋后枯死。亦有宿根者。苗、叶、花并可用。
宗 曰:极易种,折枝置土中,浇溉旬日便生也。
时珍曰:景天,人多栽于石山上。二月生苗,脆茎,微带赤黄色,高一、二尺,折之有汁。叶淡绿色,光泽柔浓,状似长匙头及胡豆叶而不尖。夏开小白花,结实如连翘而小,中有黑子如粟粒。其叶味微甘苦,炸熟水淘可食。
【正误】弘景曰:广州城外有一树,大三、四围,名慎火树。
志曰:岭表人言,并无此说。盖录书者篡入谬言,非陶氏语也。
【气味】苦,平,无毒。《别录》曰:酸。大明曰:寒,有小毒。可 朱砂。
【主治】大热火疮,身热烦,邪恶气(《本经》)。诸蛊毒痂 ,寒热风痹,诸不足(《别录》)。疗金疮止血。煎水浴小儿,去烦热惊气(弘景)。风疹恶痒,小儿丹毒及发热(权)。
热狂赤眼,头痛寒热游风,女人带下(《日华》)。
【附方】旧四,新五。
惊风烦热:慎火草煎水浴之。(《普济方》)。
小儿中风:汗出中风,一日头颈腰背热,二日即腹热,手足不屈。用慎火草(干者)半两,麻婴孺风疹:在皮肤不出,及疮毒。取慎火苗叶五大两,和盐三大两,同研绞汁。以热手摩涂,日再上之。(《图经》)。
热毒丹疮 《千金》:用慎火草捣汁拭之。日夜拭一、二十遍。一方:入苦酒捣泥涂之。
杨氏《产乳》:治烟火丹毒,从两股两胁起,赤如火。景天草、真珠末一两,捣如泥。涂之,干则易。
漆疮作痒: 慎火草涂之。(《外台》)。
眼生花翳,涩痛难开。景天捣汁,日点三、五次。(《圣惠》)。
产后阴脱:慎火草一斤(阴干),酒五升,煮汁一升,分四服。(《子母秘录》)。
花
【主治】女人漏下赤白。轻身明目(《本经》)。
草部第二十卷 草之九
佛甲草
(宋《图经》)【集解】颂曰:佛甲草生筠州。多附石向阳而生,似马齿苋而细小且长,有花黄色,不结实,四季皆有。
时珍曰:二月生苗成丛,高四、五寸,脆茎细叶,柔泽如马齿苋,尖长而小。夏开黄花,经霜则枯。人多栽于石山瓦墙上,呼为佛指甲。《救荒本草》言:高一、二尺,叶甚大者,乃景天,非此也。
【气味】甘,寒,微毒。
【主治】汤火灼疮,研贴之(颂)。
草部第二十卷 草之九
虎耳草
(《纲目》)【释名】石荷叶(见下)。
【集解】时珍曰:虎耳生阴湿处,人亦栽于石山上。茎高五、六寸,有细毛,一茎一叶,如荷盖状。人呼为石荷叶。叶大如钱,状似初生小葵叶,及虎之耳形。夏开小花,淡红色【气味】微苦、辛,寒,有小毒。
独孤滔曰:汁煮砂子。
【主治】瘟疫,擂酒服。生用吐利人,熟用则止吐利。又治 耳,捣汁滴之。痔疮肿痛者,阴干,烧烟桶中熏之(时珍)。
草部第二十卷 草之九
石胡荽
(《四声本草》)【校正】自菜部移入此。
【释名】天胡荽(《纲目》)、野园荽(同)、鹅不食草(《食性》)、鸡肠草(详见下名)。
【集解】时珍曰:石胡荽,生石缝及阴湿处小草也。高二、三寸,冬月生苗,细茎小叶,形状宛如嫩胡荽。其气辛熏不堪食,鹅亦不食之。夏开细花,黄色,结细子。极易繁衍,僻地则铺满也。案:孙思邈《千金方》云:一种小草,生近水渠中湿处,状类胡荽,名天胡荽,亦名鸡肠草。即此草也。与繁缕之鸡肠,名同物异。
【气味】辛,寒,无毒。
时珍曰:辛,温。汁制砒石、雄黄。
【主治】通鼻气,利九窍,吐风痰(炳)。去目翳, 塞鼻中,翳膜自落(藏器)。疗痔病(诜)。解毒,明目,散目赤肿云翳,耳聋头痛脑酸,治痰疟 ,鼻窒不通,塞鼻息自落,又散疮肿(时珍)。
【发明】时珍曰:鹅不食草,气温而升,味辛而散,阳也,能通于天。头与肺皆天也,故能上达头脑,而治顶痛目病,通鼻气而落息肉;内达肺经,而治 痰疟,散疮肿。其除可谓务博已乎?案:倪维德《原机启微集》云:治目翳 鼻碧云散:用鹅不食草解毒为君,青黛去热为佐,川芎大辛破留除邪为使,升透之药也。大抵如开锅盖法,常欲邪毒不闭,令有出路。然力小而锐,宜常 以聚其力。凡目中诸病,皆可用之。生 更神。王玺《集要》诗云:赤眼之余翳忽生,草中鹅不食为名。塞于鼻内频频换,三日之间复旧明。
【附方】新十。
寒痰 喘:野园荽研汁,和酒服,即住。(《集简方》)。
鼻去翳:碧云散:治目赤肿胀,羞明昏暗,隐涩疼痛,眵泪风痒,鼻塞头痛脑酸,外翳扳睛诸病。鹅不食草(晒干)二钱,青黛、川芎各一钱,为细末。噙水一口,每以米许入鼻内,泪出为度。一方:去青黛。(倪氏《启微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