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岳全书 - 第 2 页/共 321 页

一、寒邪客于经络,必身体疼痛,或拘急而酸者,以邪气乱营气,血脉不利也。   一、寒邪在表而头痛者,有四经焉。足太阳脉挟于头顶,足阳明脉上至头维,足少阳脉上行两角,足厥阴脉上会于巅,皆能为头痛也。故惟太阴、少阴皆无头痛之证。   一、寒邪在表多恶寒者,盖伤于此者必恶此,所谓伤食恶食,伤寒恶寒也。   一、邪气在表,脉必紧数者,营气为邪所乱也。   一、太阳经脉起目内,上顶巅,下项,挟脊行腰,故邪在太阳者,必恶寒发热而兼头项痛,腰脊强,或膝酸疼也。   一、阳明经脉起自目下,循面鼻,行胸腹。故邪在阳明者,必发热微恶寒,而兼目痛鼻干不眠也。   一、少阳为半表半里之经,其脉绕耳前后,由肩井下胁肋。故邪在少阳者,必发热而兼耳聋胁痛,口苦而呕,或往来寒热也。   以上皆三阳之表证,但见表证,则不可攻里。或发表,或微解,或温散,或凉散,或温中托里而为不散之散,或补阴助阴而为云蒸雨化之散。呜呼!意有在而言难尽也。惟慧者之心悟之。   一、表证之脉。仲景曰:寸口脉浮而紧,浮则为风,紧则为寒,风则伤卫,寒则伤营,营卫俱病,骨节烦疼,当发其汗也。《脉经》注曰:风为阳,寒为阴,卫为阳,营为阴,风则伤阳,寒则伤阴,各从其类而伤也。故卫得风则热,营得寒则痛,营卫俱病,故致骨节烦疼,当发汗解表而愈。   一、浮脉本为属表,此固然也。然有邪寒初感之甚者,拘束卫气,脉不能达,则必沉而兼紧,此但当以发热身痛等表证参合而察之,自可辨也。又若血虚动血者,脉必浮大。阴虚水亏者,脉必浮大。内火炽盛者,脉必浮大。关阴格阳者,脉必浮大。若此者,俱不可一概以浮为表论,必当以形气病气有无外证参酌之。若本非表证,而误认为表,则杀人于反掌之间矣。   一、外感寒邪,脉大者,必病进,以邪气日盛也。然必大而兼紧,方为病进。若先小而后大,及渐大渐缓者,此以阴转阳,为胃气渐至,将解之兆也。   一、寒邪未解,脉息紧而无力者,无愈期也。何也?盖紧者,邪气也。力者,元气也,紧而无力,则邪气有余而元气不足也。元气不足,何以逐邪?临此证者,必能使元阳渐充,则脉渐有力,自小而大,自虚而实,渐至洪滑,则阳气渐达,表将解矣。若日见无力,而紧数日进,则危亡之兆也。   一、病必自表而入者,方得谓之表证,若由内以及外,便非表证矣。经曰:从内之外者调其内,从外之内者治其外。从内之外而盛于外者,先治其内而后治其外;从外之内而盛于内者,先治其外而后调其内。此内外先后之不可不知也。   一、伤风、中风,虽皆有风之名,不可均作表证。盖伤风之病,风自外入者也。可散之、温之而已,此表证也。中风之病,虽形证似风,实由内伤所致。本无外邪,故不可以表证论治。法具本条。   一、发热之类,本为火证,但当分辨表里。凡邪气在表发热者,表热而里无热也,此因寒邪,治宜解散。邪气在里发热者,必里热先甚而后及于表也,此是火证,治宜清凉。凡此内外,皆可以邪热论也。若阴虚水亏而为骨蒸夜热者,此虚热也。又不可以邪热为例,惟壮水滋阴可以治之。   一、湿燥二气,虽亦外邪之类,但湿有阴阳,燥亦有阴阳。湿从阴者为寒湿,湿从阳者为湿热。燥从阳者因于火,燥从阴者发于寒。热则伤阴,必连于脏。寒则伤阳,必连于经。   此所以湿燥皆有表里,必须辨明而治之。   一、湿证之辨,当辨表里。经曰:因于湿,首如裹。又曰:伤于湿者,下先受之。若道路冲风冒雨,或动作辛苦之人,汗湿沾衣,此皆湿从外入者也。若嗜好酒浆生冷,以致泄泻、黄胆、肿胀之类,此湿从内出者也。在上在外者,宜微从汗解;在下在里者,宜分利之。   湿热者宜清宜利;寒湿者宜补脾温肾。   一、燥证之辨,亦有表里。经曰:清气大来,燥之胜也,风木受邪,肝病生焉。此中风之属也。盖燥胜则阴虚,阴虚则血少,所以或为牵引,或为拘急,或为皮腠风消,或为脏腑干结,此燥从阳化,营气不足,而伤乎内者也。治当以养营补阴为主。若秋令太过,金气胜而风从之,则肺先受病,此伤风之属也。盖风寒外束,气应皮毛,故或为身热无汗,或为咳嗽喘满,或鼻塞声哑,或咽喉干燥,此燥以阴生,卫气受邪,而伤乎表者也。治当以轻扬温散之剂,暖肺去寒为主。   卷之一入集 传忠录(上)   里证篇(五)   里证者,病之在内在脏也。凡病自内生,则或因七情,或因劳倦,或因饮食所伤,或为酒色所困,皆为里证。以此言之,实属易见,第于内伤外感之间,疑似之际,若有不明,未免以表作里,以里作表,乃致大害。故当详辨也。   一、身虽微热,而汗出不止,及无身体酸疼拘急,而脉不紧数者,此热非在表也。   一、证似外感,不恶寒,反恶热,而绝无表证者,此热盛于内也。   一、凡病表证,而小便清利者,知邪未入里也。   一、表证已具,而饮食如故,胸腹无碍者,病不及里也。若见呕恶口苦,或心胸满闷不食,乃表邪传至胸中,渐入于里也。若烦躁不眠,干渴谵语,腹痛自利等证,皆邪入于里也。若腹胀喘满,大便结硬,潮热斑黄,脉滑而实者,此正阳明胃腑里实之证,可下之也。   一、七情内伤,过于喜者,伤心而气散。心气散者,收之养之。过于怒者,伤肝而气逆,肝气逆者,平之抑之。过于思者,伤脾而气结,脾气结者,温之豁之。过于忧者,伤肺而气沉,肺气沉者,舒之举之。过于恐者,伤肾而气怯,肾气怯者,安之壮之。   一、饮食内伤,气滞而积者,脾之实也。宜消之逐之;不能运化者,脾之虚也。宜暖之助之。   一、酒湿伤阴,热而烦满者,湿热为病也。清之泄之;酒湿伤阳,腹痛泻利呕恶者,寒湿之病也,温之补之。   一、劳倦伤脾者,脾主四肢也。须补其中气。   一、色欲伤肾而阳虚无火者,兼培其气血;阴虚有火者,纯补其真阴。   一、痰饮为患者,必有所本,求所从来,方为至治。若但治标,非良法也。详具本条。   一、五脏受伤,本不易辨,但有诸中必形诸外,故肝病则目不能视而色青,心病则舌不能言而舌赤,脾病则口不知味而色黄,肺病则鼻不闻香臭而色白,肾病则耳不能听而色黑。   卷之一入集 传忠录(上)   虚实篇(六)   虚实者,有余不足也。有表里之虚实,有气血之虚实,有脏腑之虚实,有阴阳之虚实。   凡外入之病多有余,内出之病多不足。实言邪气实则当泻,虚言正气虚则当补。凡欲察虚实者,为欲知根本之何如,攻补之宜否耳。夫疾病之实,固为可虑,而元气之虚,虑尤甚焉。   故凡诊病者,必当先察元气为主,而后求疾病。若实而误补,随可解救,虚而误攻,不可生矣。然总之虚实之要,莫逃乎脉。如脉之真有力真有神者,方是真实证,脉之似有力似有神者,便是假实证,矧脉之无力无神,以至全无力全无神者哉,临证者万毋忽此。   一、表实者,或为发热,或为身痛,或为恶热掀衣,或为恶寒鼓栗。寒束于表者无汗,火盛于表者有疡。走注而红痛者,知营卫之有热;拘急而酸疼者,知经络之有寒。   一、里实者,或为胀为痛,或为痞为坚,或为闭为结,或为喘为满,或懊不宁,或躁烦不眠,或气血积聚,结滞腹中不散,或寒邪热毒深留脏腑之间。   一、阳实者,为多热恶热。阴实者,为痛结而寒。气实者,气必喘促而声色壮厉。血实者,血必凝聚而且痛且坚。   一、心实者,多火而多笑。肝实者,两胁少腹多有疼痛,且复多怒。脾实者,为胀满气闭,或为身重。肺实者,多上焦气逆,或为咳喘。肾实者,多下焦壅闭,或痛或胀,或热见于二便。   一、表虚者,或为汗多,或为肉战,或为怯寒,或为目暗羞明,或为耳聋眩运,或肢体多见麻木,或举动不胜劳烦,或为毛槁而肌肉削,或为颜色憔悴而神气索然。   一、里虚者,为心怯心跳,为惊惶,为神魂之不宁,为津液之不足。或为饥不能食,或为渴不喜冷,或畏张目而视,或闻人声而惊。上虚则饮食不能运化,或多呕恶而气虚中满。   下虚则二阴不能流利,或便尿失禁,肛门脱出,而泄泻遗精。在妇人则为血枯经闭,及堕胎崩淋带浊等证。   一、阳虚者,火虚也,为神气不足,为眼黑头眩,或多寒而畏寒。阴虚者,水亏也,为亡血失血,为戴阳,为骨蒸劳热。气虚者,声音微而气短似喘。血虚者,肌肤干涩而筋脉拘挛。   一、心虚者,阳虚而多悲。肝虚者,目KTKT无所见,或阴缩筋挛而善恐。脾虚者,为四肢不用,或饮食不化,腹多痞满而善忧。肺虚者,少气息微,而皮毛燥涩。肾虚者,或为二阴不通,或为两便失禁,或多遗泄,或腰脊不可俯仰,而骨酸痿厥。   一、诸痛之可按者为虚,拒按者为实。   一、胀满之虚实。仲景曰:腹满不减,减不足言,当下之。腹满时减,复如故,此为寒,当与温药。夫减不足言者,以中满之甚,无时或减,此实胀也,故当下之。腹满时减者,以腹中本无实邪,所以有时或减。既减而腹满如故者,以脾气虚寒而然,所以当与温药,温即兼言补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