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济方针灸 - 第 5 页/共 82 页

眉棱遂(胆、胃)。筋骨疼痛(肝、胃)。迎风泪出(肝)。赤目疼痛(肝、心)。腰背肿疼(肾)。手足麻痛并无力(胃)。眼肿(心)。头风掉眩痛(膀胱)。伤寒表热(膀胱)。破伤风(胃)。手臂痛(大肠、三焦)。头项痛(小肠)。盗汗(心主)。目翳或隐涩(肝)。产后身肿(胃、肾)。腰胯痛(肾)。雷头风(胆)。   上件病证。外关悉主之(冬秋八分。春夏五分。灸二十七壮)。      后溪二穴。主治二十四证。   手足挛急(肝)。手足颤掉(肝、三焦)。头风痛(三焦、膀胱)。伤寒不解(膀胱)。盗汗不止(肺、心)。中风不语(包络、肝)。牙齿痛(胃、大肠)。癫痫吐沫(胃)。腰背强痛(肾)。筋骨痛(肝、胃)。咽喉闭塞(肾、肺、胃)。腮颊肿痛(胃、小肠)。伤寒项强或痛(膀胱)。膝胫肿痛(肾)。手足麻(胃)。眼赤肿(肝、心)。伤寒头痛(膀胱)。表汗不出(肺、胃)。冲风泪下(肝、胆)。破伤风眩(肝)。产后汗出恶风(肺)。喉痹(肾、肝)。脚膝腿痛(胃)。手麻痹(大肠)。   上件病证。后溪悉主之。先取后溪。后取申脉(秋冬五分。春夏三分。灸五七壮)。      申脉二穴。主治二十五证。   腰背强痛(膀胱)。肢节烦痛(肾、肝)。手足不遂(胃、胆)。伤寒头痛(膀胱)。身体肿满(胃胱)。雷头风(胆)。手臂痛(大肠)。臂冷(三焦)。产后自汗(肾)。鼻衄(肺、肝)。破伤风(肝)。肢节肿痛(胃、肾、肝),腿膝肿痛(胃)。耳聋(肾)。手足麻(胆)。吹奶(胃)。洗头风(膀胱)。手足挛(肝、肾)。产后恶风(肾)。   上件病证。申脉悉主之。先取申脉。后取后溪(秋   列缺穴。主治三十一证。   寒痛泄泻(脾)。妇人血积痛或败血(肝)。咽喉肿痛(胃)。胎死不出及衣不下(肝)。牙齿肿痛(胃、大肠)。小肠气撮痛(小肠)。胁癖痛(肝、肺)。吐唾脓血(肺)。咳嗽寒痰(肺)。 气(胃)。食噎不下(胃)。脐腹撮痛(脾)。心腹痛(脾)。肠鸣下痢(大肠)。痔痒痛漏血(大肠)。   腹痛泻痢(脾)。产后腰痛(肾、肝)。产后发狂(心)。产后不语(心包络)。米谷不化(脾、肾)男子酒癖(胃、肝)。乳痈肿痛(胃)。妇人血块(肝、肾)。温疟不瘥(胆)。吐逆不止(脾、胃)。小便下血(小肠)。小便不通(膀胱)。大便闭塞(大肠)。大便脓血(大肠)。胸膈痛痞(心、胃)。诸积聚脓痰膈(心、胃)。   上件病证。列缺悉主之。先取列缺。后取照海(秋冬五分   照海二穴。主治二十九证。   喉咙闭塞(胃)。小腹冷痛(肾、肝)。小便淋涩并不通(膀胱)。妇人血运(肺、肾)。膀胱气痛(膀胱)。胎衣不下(肾)。脐腹痛(脾)。小肠胀满(小肠)。肠癖下血(大肠)。饮食不纳反胃吐食(胃)。男子癖并酒积(肺、肝)。肠鸣下痢腹痛(大肠)。中满不快(胃)。食不化(胃)。妇人血积(肾、心主)。儿枕痛(胃、肝)。难产(肾、肝)。泄泻(脾)。呕吐(胃)。酒疾(脾)。 气(胃)。气块(脾、肝、肾)。酒痹(胃、肝)。气膈(心主)。大便不通(大肠)。食劳黄(脾、胃)肠风痒(大肠)。癖痛(肝、肺)。足热厥(心主)。   上件病证。照海悉主之。先取照海。后上法先刺主证之穴。随病左右上下所在取之。仍循扪导引。按法祛除。如病未已。必求合穴。未已。则求之须要停针待气。使上下相接。快然失其所苦。而后出针。      卷二 针灸门   论补泻说   黄帝问邪气在经。其病如何。取之奈何。岐伯对曰。邪之在经。如水得风。波涌陇起。   其行脉中。循循然其中手也。时大时小。动无常处。在阴与阳。不可为度。卒然逢之。早遏其路吸则纳针。无令气忤。静以久留。无令邪布。吸则转针。以得气为候。故呼引针。呼尽乃去。火气皆出。故命曰泻。帝又问曰。不足者补之奈何。对曰。先必扪而循之。切而散之。   推而按之。弹而怒之。抓而下之。通而取之。外引其门。以闭其神。呼尽纳针。静以久留。   以气至为故。如待所贵。不知日暮。其气以至。适而自护。候吸引针。气不得出。各在其处惟阖其门。令神气存。大气留止。故命曰补。   端效方曰。古人云。灸熨 蒸。助阳退阴。方宜法异。自北南亨。穴真灸当。疾瘳蒸熨阳冲气壮。辛甘汤液。内外相应。卒暴阴寒。为病甚笃。先贤哲知。尚犹诫慎。消详上世。遗风垂范。再思可矣。      卷二 针灸门   论邪入皮毛经络风冷热灸法   外台秘要云。素问岐伯曰。夫邪之客于形。必先入于皮毛。留而不去。入于孙络。又留而不去。入于经脉。内连五脏。散于肠胃。阴阳俱感。五脏乃伤。此邪之从皮毛。而入于五脏之决也。如此则疗其经。今邪客于皮毛。入于孙络。留而不去。闭塞不通。不得入于经。溢于大络。而奇病生焉。夫五脏六腑向导之气。顺脉而出。附经而入。终而复始。如环无端。若越其数者。则伤脉而损经。变为异病也。岐伯曰。凡欲疗风。则用火灸。风性浮轻。色或赤或白。痒多者。风热也。寒性沉重。色或青或黑。痛多者寒也。湿性萎润。色黄鲜瘀痹多湿也。此三种本同而末异也。风为百病之长。邪贼之根。一切众病。悉因风而起也。   欲灸风者。宜从少以至多也。灸寒者。宜从多以至少也。至多者从三壮、五壮、七壮又从三十、五十、七十壮。名曰。从少至多也。灸寒湿者。宜从多以至少也。从七十、五十、三十。又从七百、五百、三百。名曰从多以至少也。灸风者。不得一顿满一百。若不灸者。亦可以蒸药熨之。灸寒湿者。不得一顿满千。若不灸。亦可以蒸药熏之。风性浮。轻则易散。故从少而至多也。寒性沉。重则难消。故从多而至少也。      卷二 针灸门   诸病在阴在阳并用针药论   黄帝问于少师曰。余闻人之生也。有刚有柔。有弱有强。有短有长。有阴有阳。愿闻其方。   少师答曰。阴中有阴。阳中有阳。审之阴阳。刺之有方。得病所始。刺之有理。谨度病端。   与时相应。内合于五脏六腑。外合于筋骨皮肤。是故内有阴阳。在内者五脏为阴。六腑为阳在外者筋骨为阴。皮肤为阳。   故曰。病在阴之阴者。刺阴之荣 。(阴之阴者。言五脏也)。荣者、火也。流者、荣也一穴中有三说。火者、气分也。浅也。阳分也。府之出入也。荣者、阴也。血也。肉也。藏也当除刺此。 者。土也。注也。 也。亦一穴中三义三法。土者、气分也。浅者、阳分也腑之出入也。此天地气血交变之大要也。一言可以通千通万也。 者、阴也。血也。肉也有形质也。谨当刺此。是为阴中之阴也。(以去藏病)。      病在阳之阳者。   (言六腑也。刺阳之合。)阳之合者。通言六腑之中。各有所入。为此一穴。乃胃与癸肾也。只合浮取中胃也。用药补以甘温。泻以苦寒。假令阳气下陷。入阴中,当推而扬之。      病在阳之阴者。   (筋与骨病也。刺阴之经。)刺阴之经。若筋骨之邪。在何部分。谁家筋骨。病于何脏。各脏穴中有经穴。经者气也肺主诸气。散入五脏为五经。洁古云。动而不休曰经。此天元之正气。生万物者也。      病在阴之阳者。刺络脉。   (阳之阳者。皮肤中见络脉是也。)络脉者、奇邪也。在五脏部分者、为阴络。在六腑部分者、为阳络。缪刺论中说。交经刺之。宜三棱针出血。是其法也。      病在阳者、命曰风。   此病在阳言者。十二经受风也。以高言、气分也。故身半以上。风中之也。用针当引而去之。又曰。散而去之。用药以辛温法散。通因通用。又曰。热因热用是也。      病在阴者命曰痹。   身半以上。温中之也。痹论曰。饮食自倍。肠胃乃伤。得之饮食劳倦。脾胃气虚而下溜运气营气不能升降经营心肺也。      阴阳俱病。命曰风痹   (言阴阳气血俱病也)。病有形而痛者。阳之类也。无形者阴之类也。其阳完而阴伤。急治其阴。无攻其阳。有形而痛者。阴完而阳伤。急治其阳。   无攻其阴。阴阳俱动。乍有形。乍无形。加以烦心。命曰阴胜其阳。此谓不表不里。其形不久 (阴阳俱动。动者、火也。是阳之贼)。   解云。风寒伤形。忧恐忿怒伤气。气伤脏乃病脏。寒伤形乃应形。风伤筋、脉乃应。此形气内外之相应也。久痹不去于身。视其血络。尽去其血。      卷二 针灸门   诸阳受气于四肢诸阴受气于五脏论   黄帝针经云。凡刺之道。毕于终始。明乎终始。五脏为记。阴阳定矣。阴者、主脏。阳者、主腑。阳受气于四肢。阴受气于五脏。故泻者迎之。补者随之。知迎知随。气可令和。和气之方。必通阴阳。五脏为阴。五腑为阳。   足之三阳(胃胆、膀胱之经)。从元气上至目(从九泉之下至卯。在人身为目之二。皆从地出至卯也)。自子至卯一十二度半。   手之三阳(三焦、大肠、小肠之经)。上走手表(自开目时。始行阳道二十五度。此一十二度半)。自卯至午一十二度半。   手之三阴(肺、心、心包络兼之)。从手下走入腹中(自阳脏也。阳受气于四肢。自天下降行秋令。是血领诸气。乃秋自天外也)。自午至酉一十二度半。   足之三阴(脾、肾、肝之经)。元气从腹下走至足。自酉至子一十二度半。   此诸阳脏之气。受领天上。阳入于地。藏道。行冬令。入于地中。满溢不能容。地之用及天之体。左迁。上走出天。阴气上天。寒凉是也。故曰。地以阳杀阴藏。此之谓也。到此之际。阴领着阳行。便是阴血先行。阳气后行。故曰。寒胜则浮。乃阴之盛气受于腹(一十二度半)。故曰。诸阳受气于四肢。诸阴受气于五脏。此之谓也。   以上论天元真气。一昼夜五十度周于身。一刻行八丈一尺。一百三十五息。二刻转一周天。   二百七十息。行一十六丈二尺。乃一万三千五百息。脉行八百一十丈也。非经血经水者也。   十二经水左迁。元气右迁。上上下下。无有终始。   夫天真元气者。迁推。以五味营气。谷气又为阳气。又为少阳之气奉滋养者也。经云。   三阴上奉之者、此也。      卷二 针灸门   六节藏象论   夫天食人以五气。地食人以五味。五气入鼻。藏于心肺。上使五色修明。音响能彰。五味入口。藏于肠胃。味有所藏。以养五气。气和而生。津液相成。神乃自生。经脉别论云。食气入胃。浊气归心。淫精于脉。脉气流经。经气归肝。朝百脉输精于皮毛。毛脉合精行气于腑腑精神明。留于四脏。气归于权衡。权衡以平。气口成寸。以决死生。饮入于胃。游溢精气。上输于脾。脾气散精。上通于肺。通调水道。下输膀胱。水精四布。五经并行。   此说营气谷气。上升奉生者也。上升于头。入手之三阳。三阳得之。散之六腑。六腑下行。滋养五脏。通九窍。利周身百脉也。      卷二 针灸门   诸经贯舌并取廉泉辨   黄帝针经曰。手少阴之别。名通理。系舌本。是少阴之正系舌本。是太阴之正贯舌本。   足太阴之脉散舌下。足少阴之脉侠舌本。针经云。足阳明之脉。根于厉兑结于廉泉。一名舌本。   在颔下结喉上。治舌下肿难言。舌纵涎退场门噤。舌根急缩。下食难。刺疟论云。舌下两脉者廉泉也。刺禁论云。刺舌下脉太过。血不止为喑。刺节真邪论云。取廉泉穴。血变而止。   以明宜出血。禁用气针。或问。取廉泉穴二说不同。一说取颔下结喉上。一说取舌下两脉。   何者为当。答曰。舌本者。乃舌根蒂也。若取舌下两脉。是取舌梢也。舌标也。此法误也。   当取颔下者为当。此舌根也。况足阳明之脉。根于厉兑。结于廉泉。颔下、乃足阳明脉之所行也。若取舌下两脉。非阳明经也。戊与癸合。廉泉、少阴也。治涎下。解辞云。胃中热上溢。廉泉开故涎下。当出血。以泻胃中之热。又知非舌下之两脉也。以颔下喉咙者为准。胀论曰。廉泉玉英者。津液之道路也。      卷二 针灸门   辨陷下则灸   针经云。陷下则灸之。天地间无他。惟阴与阳二气而已。阳在外在上。阴在内在下。今言陷下者。阳气下陷。入阴血之中。是阴反居其上。而复其阳。脉证俱见。寒在外者则灸之。   异法方宜论云。北方之人宜灸 也。为冬寒大王。伏阳在内。皆宜灸之。以至理论。则肾主脏脏阳气在内。冬三月。主闭脏是也。若太过。则病固宜灸 。此明陷入阴水之中是也。难经云。热病在内。取阳之气穴。为阳陷入阴中。取气通天之窍穴。以火引火而导之。此宜灸也。若将有病者。以概灸之。岂不误哉。仲景云。微数之脉。慎不可灸。因火为邪。则为烦逆。追虚逐实。血散脉中。火气虽微。内攻有力。焦骨伤筋。血难复也。又曰。脉浮、宜以汗解。因火灸之。邪无从出。因火而胜。病从腰以下。必重而痹。名火逆也。脉浮热甚。   而反灸之。此为实。实以虚治。因火而动。必咽燥唾血。   又云。身穴三百六十有五。其三十穴灸之有害。七十九穴。刺之为灾。并中髓也。按明堂针经各条下。所说禁忌明矣。内经云。脉之所见。邪之所在。脉沉者。邪气在内。脉浮者。邪气在表。世医只知脉之说。不知病证之禁忌。若表见寒证。身汗出。身常清。数栗而寒。不渴欲覆浓衣裳。恶寒。手足厥。皮肤干枯。其脉必沉细而迟。但有一二证。皆宜灸之。阳气下陷故也。若身热恶热。时见躁作。或面黄咽干。嗌干。口干。舌上黄赤。时渴咽嗌痛。皆热在外也。但有一二证。皆不宜灸。其脉必浮数。或但数亦不可灸。灸之、灾害立生。若有鼻不闻香臭。鼻流清涕。眼脸时痒。或欠或嚏。恶寒。其脉必沉。是脉证相应也。或轻手得弦紧者。是阴伏其阳也。虽面赤亦宜之。不可拘于面赤色而禁之也。便有脑痛恶寒者。虽面赤宜灸风府穴。如带遍脑痛。更恶风者。邪在少阳。宜灸风池。兼灸风府。然艾炷不宜大。   但如小麦粒。一七壮足矣。若多艾注。大防损目。      卷二 针灸门   论五脏六腑治证   假令胆病。善洁。面青。善怒。得弦脉。人病心下满。当刺胆井。如见善洁。面青。善怒。   脉又弦。人病身热。当刺肝荣。如根据前色脉。人病体重节痛。当刺胆俞。如见善洁。面青。   善怒。脉又弦。人病喘咳寒热。当刺胆经。如根据前色脉。又病逆气而泄。当刺胆合。余经根据例皆仿此。   假令肝病。淋溲难。兼转筋。人病或心下满。或身热。或体重节痛。或喘咳。或逆气而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