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麟策 - 第 3 页/共 4 页
张石顽曰:胎教之说,世都未谙。妊娠能遵而行之,不特无产难之虞,且生子鲜胎毒殇夭之患,诚为广嗣要旨,姑以大概陈之。妇人经后四十余日不转,即谨房室,慎起居,薄滋味,养性情,刻刻存心,与执持宝玉无异。举趾必徐,行立勿仰,坐不实其前阴,卧勿久偏一侧,弗举手攀高取物,勿擎手沐浴篦头,不可看异形,不可独处暗室,毋登高,毋临深,毋移重,毋磋跌,忌耽坐嗜卧,使气血凝滞。虽不可负重作劳,然须时时小役四体,则经络流动,胎息易于运动,腰腹渐粗。饮食不宜过饱,茶汤更须节省,大热大凉,总非所宜。犬羊蟹鳖等一切有毒之物,固宜切禁,即椒姜常用之品,亦须少尝。其豕肉醇酒湿面之类,纵不能摒绝不食,亦不可恣啖。归精于胎,过于蕃长,致母临蓐难产。
而子在胞中,禀质肥脆,襁褓必多羸困。即如沃壤之草木,移植 土,枝叶得不凋委乎?甫交三月,即当满裹其腹。胎气渐长,仅可微松其束,切勿因其气急满闷而顿放之。在夏洗澡,须避热汤。冬时寤寐,勿迫炉炭。其最甚者,尤在不节交合,淫火尽归其子,以酿痘疹疥癞之毒。然须妊娠禀性安静,不假强为,方遵实济。若强制以违其性,则郁火弥炽,此与恣情无禁者虽截然两途,而热归胎息则一。尝见有切于求嗣者,得孕即分处房帷,而子仍殁于痘,岂非强制,其火弥炽之明验乎?盖人之志欲匪一,苟未能超出寻常,又须曲体母情,适其自然之性,使子气安和,是即所谓胎教也。当知胎教原非一端,若怀子受惊则子多胎惊。怀子抱郁,则子多结核流注。怀子恐惧,则子多癫痫。怀子常起贪妄之念,则子多贪吝。怀子常挟愤之心,则子多暴狠。怀子常造绮语诡行,则子多诈伪。非但怀子之后,当检束身心,而经净交感,慎毋恣肆,以遗胎息之患。若大醉后媾精,精中多着酒湿,则子多不育。大怒后媾精,精中多挟怒火,即子多乖戾。大劳后媾精,精中不满真气,则子多孱弱。若夫热药助战,作意秘精,精中流行毒悍,则子多异疾。至于风雨雷电媾精,感触震气,则子多怪类。以此言之,则三元五腊,宜确遵禁戒,诞育自是不凡。宗祧重务,安得视为嬉戏哉?
续篇
保孕六说(胎教四)
胎前节养篇云:一除恼怒。凡受胎后切不可打骂人。盖气调则胎安,气逆则胎病。恼怒,则痞塞不顺肝气上冲,则呕吐衄血。脾肺受伤,肝气下注,则血崩带下,滑胎小产。
欲生好子者。必须先养其气,气得其养,则生子性情和顺,有孝友之心,无乖戾之习,所谓和气致祥,一门有庆,无不由胎教得之。
二禁房劳。保胎以绝欲为第一要事,试观猫犬至微,尚知有孕不复交合,何况人为万物之灵,岂反不如之耶?所以妇人于经过一二日,交感之后,只宜分床独宿,清心静养,则临盆易生易育,得子少病多寿。倘或房劳不慎,必致阴虚火旺,半产滑胎,可不谨欤?三戒生冷。胎前喜食生冷,只因怀孕以后,多恼多气,不慎房劳,以致火旺口渴。殊不知生冷等物,岂能退血分之热?徒使脾胃受伤,疟疾痢疾,呕吐泄泻诸病,皆由此起。
病则消耗精液,口渴愈甚。惟戒恼怒,慎房劳,服健脾补血之药,调理本原,可保平复。
否则临产之虚脱,产后之绝证,断不免也。
四慎寒温。胎前感冒外邪,或染伤寒时证,郁热不解,往往小产堕胎,攸关性命。要知起居饮食,最宜调和。夏不登楼,宜着地气。夜不露坐,宜暖背腹。古人有言,不受寒自不发热,不伤风自不咳嗽。此为胎前紧要关头。
五服药饵。胎前产后,药能起死回生。世人鉴误治之害,遂言胎产不必服药,迷乱人意,以致关于调补,株守含忍,勉强临盆,诸证蜂起。若知接养有方,随时调治,其所安全母子者,药饵之功,正复不浅也。
六宜静养。胎前静养,乃第一妙法。不校是非,则气不伤矣。不争得失,则神不劳矣。心无嫉妒,则血自充矣。情无淫荡,则精自足矣。安间宁静,即是胎教。绍宗祧之重,承舅姑之欢,叶琴瑟之和,衍螽斯之庆。所以古人必先静养,无子者遵之,即能怀孕。
怀孕者遵之,即为易育。静养所关,岂不大哉?
续篇
防磋跌(胎教五)
保生辑要云:孕妇切忌倾 ,怀子之初,胎元未固,一遭磋跌,多致损堕。至月分已多,儿神识初生,魄魂怯弱,母身倾跌,儿在母腹,如山崩地陷,神惊气乱,无论胎堕子母不保,即幸而生育,其子必有胎惊夭折之虞,可不慎哉?
续篇
忌多浴(胎教六)
护生编云:凡觉受妊,不可抬手洗头,不可曲身洗足,不可热汤多洗下体,易致窍开胎堕。初受胎及临月,尤宜禁戒。关系不小也。
续篇
论胎肖(胎教七)
月令:先雷三日,奋木铎以令兆民。曰雷将发声,有不戒其容止者,生子不备,必有凶灾。是可知民生,垂疣枝指,朦聋喑哑,侏儒跛 ,形体不备者,其来有故矣。圣人早戒于生身受气之初,后人征验于凝质象形之际,所谓胎肖之说,其言岂不可信哉?霏雪录云:矾昌高八舍家,轩墀间畜龟,数年生育至百余,其家产子四五人,皆龟胸伛偻。
至正末,越有夫妇二人,于大善寺金刚神侧,缚苇而居,其妇产一子,首两肉角,鼻孔昂缩,类所谓夜叉形,陈白云家,篱落间植决明,家人摘以下茶,生三子,皆短而跛,而王氏女甥亦跛,予皆识之。会稽民朱氏,一子亦然,其家亦多种之,悉拔去。胎养保真论云:吾见鄙俗妇人,怀胎时看搬傀儡,装神像,舞猴戏者,后生子貌多肖之。便产须知云:孕妇应避宰杀凶残之事,不见残废秽毒之人。种种琐言,其旨衷于圣训,可忽乎哉?盖胎元化始,未有定仪,如鉴纳形,有感随象,自然之理也。
续篇
修造犯胎不足信(胎教八)
便产须知云:不利嗣息,动必成灾。虽邻家自家,修造动土,犯其胎气,令子破形损命。刀犯者形必伤,泥犯者窍必壅,打击者色青黯,系缚者相拘挛等说,此为术者妄言,百无一验,必不可信,惟修造兴工,下椿动土,皆非娠妇所宜见,谨避之可也。
续篇
转女为男之理(胎教九)
乾坤秘窍云:古人有转女为男之法。夫男女媾精,阳胜成男,阴胜成女,气以成形,岂有法焉?可以人力转变之哉?其法于始觉有娠之时,以斧仰置孕妇床下,弗令知之,则生男。又为之说曰:如不信,待鸡抱卵时,置斧窠中,则一窠尽雄。又法取弓弩弦缚孕妇腰下,满百日去之。又法三月以前,或取雄鸡尾尖上长毛三茎,或取夫发及手足甲,潜安妇人卧席下,弗令知之。又法带雄黄袋,或佩宜男草。是琐琐者,岂竟能夺造化之功哉?此难凭信者也。然而术不足信,理有可凭,转女为男,实有良法。人能方寸之地,刻刻栽培,积功累行,则阳长阴消,阴从阳化,不弄瓦而弄璋,有断断然者,则人定可胜天,特恐人之不能自蓄其德耳。
续篇
孕妇饮食忌(胎教十)
鸡肉合糯米食,令子生寸白虫。
食犬肉,令子无声。
鲤同鸡子食,令子生疳多疮。
兔肉食之,令子缺唇。
羊肝,令子多厄难。
鳖肉,令子短颈。
鸭子与桑堪同食,令子倒生心寒。
鳝鱼同田鸡食,令子喑哑。
雀肉合豆酱同食,令子面生雀斑黑子。
食螃蟹,横生。
食子姜,令子多指生疮。
食水浆,冷绝产。
食雀肉饮酒,令子多淫无耻。
食茨菰,消胎气。
干姜蒜鸡,毒胎无益。
粘腻难化,伤胎。
食山羊肉,子多病。
无鳞鱼勿食。
菌有大毒,食之令子风而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