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林琐语-清-陆懋修 - 第 3 页/共 4 页

阳邪多结于上,阴邪多结于下,故上焦之结多热,下焦之结多冷。      营卫之流行,皆本肾中先天之气,故曰卫气,营气,皆以气言。      温病不恶寒,热从里生也;中暍汗出恶寒,以暑于表入也。温病之脉浮而实;中暍则浮而虚,以暑伤气也。温病传变无定;中暍则不传,不食则死。温病初起不过欲饮;中暍初起即大渴引饮。温与暑以此为辨。      中暍与伤寒相类,伤寒初起无汗不渴;中暍初起,渴而汗出。中热与温病相类,温病初起渴不恶寒;中暍初起恶寒而渴。      同一烦躁也,太阳烦躁用青龙,阳明烦躁用白虎,少阴烦躁用真武。      仲景法之者于存津液,夫人而知之矣,其所以存津液者,汗吐下和寒温之六法也,六法之中,尤以急下存阴为刻不可缓。贱用滋腻之药,以为可存津液者,适与六法相反,故有病无一治。      温病起于中焦,而或浮越于上焦,波及于下焦,一治其中,则上下皆安。若独见于上下焦者,便不是温病。      河间有云,古人以百病为杂病,惟伤寒名曰大病。河间论温者也,故无所谓大病,即是说温,即是说伤寒中之温病,故又曰内有阴寒者,止为杂病,终不能为汗病也。      疟兼他经则有之,未有不涉于少阳者,非独为少阳病也。      凡为医者,且先存见病用药之心,然后再论其见地之明昧,手法之高低,即使当时尚未极高明,他日亦必成良医。      谚云:“十个医十个法”,此言不然,以病者只有一个人也,自当只有一个法。      阴盛阳亦脱,不是阳虚而脱也。阳盛阴亦脱,不是阴虚而脱也。      姜枣至微者矣,而具扶正达邪之妙。      有病疟而一日轻一日重者,余谓轻日是重日,重日是轻日,必使两日并重,方得逐日逼轻,已而果然。      岐伯曰:“谨熟阴阳,毋与众谋。”何以阴阳两端,不可谋之于众。可见众人口中之阴阳,非即岐伯意中之阴阳矣,表里寒热虚实之旨皆然。      《内经》言“热未已寒病复归”句下有言:“寒未已热病复归之。”意在非独说一面也。      膀胱不利为癃,经曰:有癃者一日数十溲,此与滞下注之里急后重相似,皆为下焦之火郁也,故皆无止涩之理。      病有虚而不可攻者,补中自有攻意,善补阴即所以攻热,补阳即所以攻寒。若为实证,则不可以作此说。实与误补,虚而误攻,其误同,其祸亦同。      运气之学坏于马元素之徒,至以某年生人,以某日得病,当用某药为言,此丹溪之说也。其后再有程德斋作《伤寒钤法》以得病日之干支为主,自有此等人,而运气之说,于是乎不可通矣。      《宋史•仁宗本记》:“至和元年正月,碎通天犀和药以疗民疫。嘉祜五年五月,京师民疫,选医给药以疗之。”此所谓疫,即《说文》皆病之疫,朝廷为之选医给药,必非一人独病温矣。      尝见一书有曰:余素不喜用热药。夫治寒以热,治热以寒,皆治法也。用寒用热岂有视乎医家之爱憎者!      苦寒伐胃之说,为虚寒者言之也,若实热证,则非苦寒无以去病而保胃。      宋时有窦材者,自称第三扁鹊,谓仲景但\能治小病,狂诋〖讠其〗之。余谓此真能读仲景书者,可见人若能用仲景法,方可使病不大也。      石膏不可煅,煅则为石灰,性反热矣。      药之能起死回生者,惟石膏、大黄、附子、人参。有此四种之病,则一剂可以回春。此外皆不尽然。      七十二种风,不闻有七十二种治法;三十六中痛,亦不闻有三十六种治法。且曰一方可以通治,则何必有七十二、三十六之分乎?此不过言风病、痛病之多耳。      刮痧之法,亦妙法也。张景岳有《刮痧新探》。      六味地黄丸统治伤寒病,赵养葵《医贯》之说也,汪讱庵取以冠《医方》之首大误病人。      渴甚而呕者,必以饮水多之故。呕甚而渴者,必以津液伤之故。      病有初中末三传,而初中末三传之期,亦无一定,要不可以不分。      春夏温热,岂独用药之异于冬寒哉!尝见人家于温热亦用重茵复帐,甚至有以红毡罩窗者,实大忌也。      病以汗解,药到则自然得之,即冬月正伤寒亦然。乃有在夏之病,亦欲以温覆取汗,则大不然。      病自有宜于寒凉药者,但不可咨食生冷,惟梨汁、蔗汁、西瓜汁不在此例。      甘有淡义,不独以甜为甘也。《书》:“稼穑作甘”,《礼记》:“甘受和”,皆言淡,故石膏之甘,不同于麦、地。      《周礼》:“秋时有疟寒疾。”贾《疏》谓非火□金。      张刘李朱为金元四大家,张谓洁古,或曰子和,当以洁古为是。李士材乃以张为仲景,谬甚。      世俗所称伤风者,不发热,但有咳嗽清涕、鼻塞声重而已,非《伤寒论》之中风也,故不传变。      治咳须分新久,新咳宜泄,久咳宜敛。新咳误敛,则风寒不出,久咳更泄,则肺叶开张,皆足以成医怯。新久当以年计,不以月日计。      《伤寒论》口中和三字,最应着眼,口中和则不燥渴,燥渴则口中不和。一用附子,一用石膏,而以背皆微恶寒,辨之宜审。      恶风者不必皆恶寒,恶寒者未有不恶风。      阳明经热,但用膏知;阳明府热,始用硝黄,以燥屎之有无为辨。      《伤寒论》之往来寒热,,与疟相似,而实不同。凡疟当未作之前,已解之后,饮食行动即如平人,以此为辨。      问疾礼也,而最累病人,然总不可使与病人多语,甚者不可令至病榻四旁。      病加于小愈,故病后之谨慎,当十倍于病前,胃口初开,切忌多食,仲景所以有损谷则愈之训。      加病之与病去,外象相似,最宜分别,故衄后无再汗之理,余可以此类推。      仲景于热之自表而里者,曰翕翕发热与热之自里而表者,曰蒸蒸发热。翕翕、蒸蒸,即表热、里热之分。      病一至于阳明,无论风寒暑温,同归火化,故六因之病,不入阳明,皆无火象。      宋人书有以“敦阜之纪”、“敦阜之土”为厚阜者,避光宗名〖忄享〗之讳也,非改经文。      同一湿也,寒湿可用姜附,湿热可用黄连。      病之始为恶寒之甚者,即为发热之机,盖为人身自有之阳气为之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