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心方 - 第 25 页/共 249 页
胡脉在颈本边主乳中脉上是也,一名荣听,人五脏血气之注处也,无病不可多多灸,熟则血天突者,名为天瞿,复名身道,是体精之衢路也,无病不可灸,灸则伤与声反喑;有疾可灸壮。此能举臂有疾可血海者名为冲使,在膝内骨上一夫陷中,人阴阳气之所由从也,无病不可灸,灸男则气衰,灸,也,上二十穴,曹氏说云:无病不可灸,灸则为害也。寻不病者则不应徒然而灸,以痛苦为玩者头病即此为病皆灸之在
卷第二
针例法第五
《素问》曰:夫九针者,天地之大数,始于一而终于九。故曰:一以法天,二以法地,三以又曰:夫圣人之起天地之数也,一而九之,故以立九野,九而九之,九九八十一,以起黄钟针者,取法布针,去末半寸,卒兑之,长一寸六分,主热在头身也。二曰员针,取法于絮长三寸主痈热(利)针曰毫针,深邪远痹者。九曰大针,取法于锋针,其锋微圆,长四寸,主取大气不出关节者。针形毕此九针小大德贞常曰:凡刺竟不得即灸,若拔针即灸者,内外热气相击,必变为异病也。若针处有肿核人也用也及风,皆用大员利针如KT 也,亦量肥瘦大小之宜。皆烧针过热紫色为佳,深浅量病大小至病为度。针讫以烧钉赤,灸上七过佳也,毋钉灸上七壮而以引之佳也,不则大气伏留以为肉痈也。若肉薄之处不灸,亦得大禁水入也。禁冷冻饮料食。疮不发者,欲不作瘢者,脓时 去之。乍寒孙思邈曰:火针用锋针,以油为烧之,务在猛热,不热即于人有损也。隔日一报,三报之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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灸例法第六
陈延之曰:经说:夫病以汤药救其内,针灸营其外。夫针术须师乃行。其灸则凡人便施,为所张仲景述:夫病其脉大者不宜灸也。
凡欲灸者,当详所宜,审应灸处疏孔穴名,应灸壮数,出之以疏临图像,依注明寸数量度灸凡灸之腥说熟,宜视其人盛衰所在,大熟则伤衰腥,少则不能愈疾。是以宜节度随盛衰也。
凡男女之体,同以腰上为阳,以腰下为阴也。男以背为阴,腹为阳。女以腹为阴,背为阳。
凡灸法当先发于上,然后灸下。先发于阳,然后灸阴,则为顺也。
凡灸诸俞皆令如经也,不如经者徒病无益。灸得脓坏,风寒乃出,不坏病则不除也。
凡肾气有风冷,令人如邪鬼状,但数报灸令熟,风寒除自愈。
凡头者人神所治气之精也,病则气虚精散。夫灸头必令当病使火气足,却邪则止火也。
足而不止,则神出不得入,伤精明营卫衰损也;未足而止,则邪微有余,喜因天阴阳而发也。
四肢者,身之枝KT 也,其气系于五脏随血脉出入养四肢也,其分度浅易达也。是以灸头精神气微,得火则冷气散。且背膂重浓,灸宜熟,务多善也。
愈皆令如经也,不如经者徒痛无益。灸得脓坏风寒乃出,不坏病则不除也。凡肾气有风冷,《太素经》云:手中指本节至其末,长四寸半。注云:从本节端至中指未合四寸半,今人取孙思邈曰:凡孔穴在身此皆脏腑营卫血脉流通,表里往来各有所生,临时救难,必在审详,寸之取手又以肌肉纹理节解缝会宛臼之中,又以手按之,病者快然,如此仔细安详用心者,乃能得之凡经言横三间寸者,则是三灸而间。间一寸有三灸,灸有三分,三壮之处即为一寸。凡言数有至百壮直,之,凡灸当先阳后阴,先上后下,皆以日正午后,乃可下火。午前,平旦谷气令人癫眩,不可针杨玄操曰:灸疮得脓坏,其病乃出;不坏则病不除。《甲乙·丙卷》云:灸不发者灸KT熨之《苏敬香港脚论》云:灸疮瘥后,KT 色赤者风毒尽;青黑者犹有毒瓦斯,仍灸勿止,待身体轻利《扁鹊针灸经》云:凡灸因火生疮,长润,久久不瘥。变成火疽,取桃树东边皮一寸以上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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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灸服药吉凶日第七
合服药吉曰:《大清经》云:凡欲合服神仙药者,以天清无风雨,欲得王相日,上下相生日合之,神良。
王相日者:春甲乙寅卯王,丙丁巳午相;夏丙丁巳午王,戊己辰戌丑未相;四季戊己辰戌丑相生日者:春甲午、乙巳、丙寅、丁卯;夏丙辰、丁丑、丙戌、丁未;四季戊辰、己丑、戊又云:凡作药,始以甲子、开、除之日为之,甲申、己卯次之。
又云:服药良日常以建,开日晨服为阳,暮服为阴,多其阳少其阴。
《虾蟆经》云:凡服药吉曰:甲辰、乙巳、丙辰、丁巳。(今按:丙辰五不生也。甲辰此天又云:服药吉时:甲乙日:(鸡鸣,日入、维时、晡时。)丙丁日吉时:(晡时、日入、人定定、今按:凡甲子、丙子、戊子、壬子、甲午、丙午、庚午、壬午、甲戌、丙戌、壬戌、乙巳、今检件曰:避诸禁合药服药针灸治病皆吉。但可避节气,月忌并生年衰日等。
合服药忌日:《大清经》云:正月亥、二月寅、三月巳、四月亥(一曰申)、五月亥、六月寅、七月巳、八上日,常不可和长生药。
又云:六绝曰:正月辰、二月卯、三月寅、四月丑、五月子、六月亥、七月戌、八月酉、九月申、十月未、十一月午、十二月巳。
上日,不可服药治病。
又云:月建、月杀、反支、天季、上朔、自刑日,此不可用。自刑日者,如寅生人不得用寅《湛余经》云:天季日,正月子、二月卯、三月午、四月酉、五月子、六月卯、七月午、八上日,不可用。今按:《耆婆方》云:天狱日也。《大清经》云:不得和药、服药。
又云:凡除日可服药治病,满日不可服药,病患难起。
张仲景《药辨决》云:凡春戊辰、己巳、戊午,夏丁亥、戊甲、乙酉(今按:《虾蟆经》作辛上日,《虾蟆经》云:皇帝禁合药日四时忌。今古传讳,不合药服药也。
又云:天有五不生日,不可合药、服药。乙丑、丁卯、己巳、癸未、乙酉、庚戌、戊申、丁上十二日,扁鹊不治病,大凶。(今按:《虾蟆经》同之,但《大清经》加甲寅、甲午并十《虾蟆经》云:四激曰:春戌、夏丑、秋辰、冬卯。
上四时忌日,古今传讳,不合药服药也。今按:《开元天一循甲经》曰:此为四极所破,故又云:凡夏至,冬至日天地阴阳前后各七日,皆不可服药灸刺。
又云:凡五月辛,己日不可针,针灸服药,出血致死。
又云:凡反支日:子丑在朔六日反支,寅卯在朔五日反支,辰巳在朔四日反支,午未在朔三上日,不可灸刺、服药,大凶。
又云:凡天医以辛巳日死,扁鹊以癸未日死(一本作辛未,)师旷以辛卯日死(一本作辛未,)
上日,不可服药、治病,凶。
又云:凡大圣服药,治病,避五未寅申,此三日大凶。
又云:凡五寅六戊辛未,上三日,不可合药、服药。
又云:凡甲寅、乙卯、庚辰、丙寅、辛巳,上五日,不可灸刺、服药,凶,三年死。
又云:凡己巳、丁亥、壬辰、庚戌,上五日,不可灸刺,服药,凶。
又云:凡日出,日中时(一云日入,)上二时,不可服药、治病,大凶。
《养生要集》云:四激、破、除、未日时,不中合药、服药。(今按:《大清经》同之。)
《真人集辨方》:春忌戊辰、己巳,夏忌戊申、己未,秋忌戊戌、己亥,冬忌戊寅、己卯。
又云:和合神仙药法,常避四孟,正月寅,二月巳,三月申,四月未(亥),五月寅。
以右行不可和合长生药也。当以其时王相作之,服药用意。
《服石论》云:凡服药之本,必须命其病者正意深信,不得于中持疑更怀他念。但想其药入又云:凡服药,先首于吉日清旦具服严 ,净嗽其口,面向东立再拜,一心发愿,愿服神药以后千殃散灭,百病消除,志求长生,无违其愿,愿一切大圣如护去老还年。发此愿已,又服药颂:《新罗法师方》云:儿服药咒曰:南无东方药师 琉光佛,药王药上菩萨耆婆,医王灵山童子惠施阿竭,以疗病者,邪气消除川,针灸忌日:《华佗法》云:凡诸月朔晦、节气、上下弦望日、血忌、反支日皆不可针灸,治久病滞疾记又云:冬至、夏至、岁旦,此前三日、后二日,皆不可针灸及房室,杀人,大忌。
又云:立春、春分、立夏、夏至、立秋、秋分、立冬、冬至。
上日,忌不可针灸治病也。
又云:男忌壬申、戊戌、丁未。女忌甲申、乙酉,又甲辰、壬辰。忌服药刺灸,此天地四时《虾蟆经》云:凡天阴雾、疾风豪雨、雷鸣、地动、四时月节前后三日、晦朔日、月薄蚀无阳分日月夏王王庚辛日,无治肺募,俞及手太阴。冬肾王壬癸日,无治肾募,前(俞)及足少阴。
上四时五脏王日,禁之无治。
又云:建日不治两足(禁晡时。)除日不治阴孔(一本尻,禁日入时。)满日不治腹(禁黄昏时鸣时。)破禁食时。)收日又云:凡除日可以服药治病,满日不可服药,病患难起。
又云:凡甲子旬乙丑、丁卯、己巳,上三日,不用治病,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