伤寒贯珠集 - 第 24 页/共 31 页
大实痛者。桂枝加大黄汤主之。
此承上条而言。腹满而未实。痛而不甚者。可以桂枝加芍药。和而解之。若大实大痛者。邪气成聚。必以桂枝加大黄。越陷邪而去实滞也。夫太阴、脾脏也。脏何以能实而可下。阳明者。太阴之表。以膜相连。脏受邪而腑不行则实。故脾非自实也。因胃实而实也。大黄所以下胃。岂以下脾哉。少阴厥阴亦有用承气法。详见各篇。所当互考。
桂枝加大黄汤方桂枝(三两去皮) 甘草(三两炙) 大黄(一两) 生姜(三两切) 大枣(十二枚)
芍药(六两)
上六味。以水七升。煮取三升。去滓。温服一升。日三服。
太阴病。脉弱。其人续自便利。设当行大黄、芍药者。宜减之。以其人胃气弱。易动故也。
此亦承上条而言。大黄、芍药之得以用者。为其胃实而便坚也。若其人脉弱。续自便利。则虽有大实痛证。此法不可用矣。即欲用之。亦宜量减而与之。所以然者。胃气弱而不振。邪气不聚而易动。故可以缓图。而难以峻攻也。
伤寒脉浮而缓。手足自温者。是为系在太阴。太阴者。身当发黄。若小便自利者。不能发黄。至七八日。暴烦下利。日十余行。必自止。以脾家实。秽腐当去故也。
伤寒脉浮而缓者。脉紧去而成缓。为寒欲变热之证。如太阳第四十七条之例也。手足自温。非太阴定证。见太阴有寒。手足必寒。有热。手足乃自温耳。又阳明受热。即一身及手足热。太阴则身不热。而手足温。兹寒已变热。而手足自温。则伤寒之邪。不之阳明而之太阴。而其脉仍浮。则其邪亦未尽入。故曰系在太阴。谓以太阳而内连太阴也。于法太阴受热而汗不出者。热与湿抟。当发身黄。若小便自利者。其热得通。不能蒸郁为黄矣。至七八日。暴烦下利者。正气内作。邪气欲去也。虽日十余行。继必自止。所以然者。脾家本有秽腐当去。故为自利。秽腐尽。则利亦必自止矣。
自利不渴者。属太阴。以其脏有寒故也。当温之。宜四逆辈。
自利不渴者。太阴本自有寒。而阴邪又中之也。曰属太阴。其脏有寒。明非阳经下利。及传经热病之比。法当温脏祛寒。如四逆汤之类。不可更以苦寒坚之清之。如黄芩汤之例也。
卷六·太阴篇 太阴诸法
太阴经病证治二条
太阴中风。四肢烦疼。阳微阴涩而长者。为欲愈。
此太阴自中风邪之证。不从阳经来也。夫太阴、脾也。风、阳邪也。脾主行气于四肢。而风淫为末病。故太阴中风。四肢烦热而疼痛也。脉阳微阴涩而长者。阳无病而阴受邪。而涩又为邪气之将衰。长为正气之方盛。正盛邪衰。故为欲愈。
太阴病。脉浮者。可发汗。宜桂枝汤。
太阴脉浮有二义。或风邪中于太阴之经。其脉则浮。或从阳经传入太阴。旋复反而之阳者。其脉亦浮。浮者。病在经也。凡阴病在脏者宜温。在经者则宜汗。如少阴之麻黄附子细辛。厥阴之麻黄升麻皆是也。桂枝汤甘辛入阴。故亦能发散太阴之邪。
卷六·太阴篇 太阴诸法
太阴经脏俱病一条
下利腹胀满。身体疼痛者。先温其里。乃攻其表。温里宜四逆汤。攻表宜桂枝汤。
此条叔和本列厥阴篇中。今移置此。
此太阴经脏并受寒邪之证。叔和编入厥阴经中者。误也。下利腹胀满。里有寒也。身体疼痛。
表有寒也。然必先温其里。而后攻其表。所以然者。脏气不充。则外攻无力。阳气外泄。则里寒转增。自然之势也。而四逆用生附。则寓发散于温补之中。桂枝有甘芍。则兼固里于散邪之内。用法之精如此。
卷六·太阴篇 太阴诸法
太阴病愈期一条
太阴病欲解时。从亥至丑上。
六经邪解之时。必于其经王之时。太阴者。土也。土王于辰戌丑未。而独于亥子丑时解者。脾为阴土。应王于阴。故其病欲解。必从亥至丑上也。
卷七·少阴篇
辨列少阴条例大意
少阴为太阳之里。居厥太二阴之间。故有邪在太阳。而已内及少阴者。有寒中少阴。而仍外连太阳者。有邪在少阴。而或兼厥阴。或兼太阴者。大抵连太阴者多发热。连厥阴者多厥利也。是传经直中之外。又有不同如此。且也直中之寒。久亦化热。传经之热。极必生阴。兹篇先列脉证于前。次清法。次温法。又次为生死法。欲学人明辨宜清宜温之实。不必但泥传经直中之名也。又其次为少阴病禁。以少阴为汗下之例。亦不得不着汗下之禁云。凡四十五条。为一卷。
卷七·少阴篇 少阴诸法
少阴脉证四条
少阴之为病。脉微细。但欲寐也。
经脉阳浅而阴深。阳大而阴小。邪传少阴。则脉之浮者转为微。大者转为细也。又多阳者多寤。多阴者多寐。邪传少阴则目不瞑者。转而为但欲寐也。夫少阴者。三阴之枢也。阳于是乎入。
而阴于是乎出。故虽太阴厥阴同为阴脏。而其为病。实惟少阴为然。而少阴之为病。亦非独脉微细但欲寐二端。仲景特举此者。以为从阳入阴之际。其脉证变见有如此。
少阴病。欲吐不吐。心烦。但欲寐。五六日。自利而渴者。属少阴也。虚故引水自救。若小便色白者。少阴病形悉具。小便白者。以下焦虚有寒。不能制水故令色白也。
此少阴自受寒邪之证。不从阳经来也。寒初到经。欲受不可。欲却不能。故欲吐不吐。心烦。但欲寐。而实不能寐也。至五六日。自利而渴。则其邪已入少阴之脏矣。然少阴阴脏也。寒阴邪也。
以阴受阴。法当不渴。而渴者。此非有热。以脏虚故引水自救耳。更审其小便。若色白者。则少阴寒病。全体大露无疑。何以言之。热传少阴。自利而渴者。邪热足以消水。其小便色必赤。寒中少阴。自利而渴者。虽能饮而不能制。其小便色必白也。仲景辨证之精如此。
病患脉阴阳俱紧。反汗出者。亡阳也。此属少阴。法当咽痛而复吐利。
阴阳俱紧。太阳伤寒之脉也。法当无汗。而反汗出者。表虚亡阳。其病不属太阳而属少阴矣。
少阴之脉。上膈循喉咙。少阴之脏。为胃之关。为二阴之司。寒邪直入。经脏俱受。故当咽痛而复吐利也。此为寒伤太阳。阳虚不任。因遂转入少阴之证。盖太阳者。少阴之表。犹唇齿也。唇亡则齿寒。阳亡则阴及。故曰少阴之邪从太阳飞渡者多也。
少阴病。八九日。一身手足尽热者。以热在膀胱。必便血也。
此热传少阴。而复还入膀胱之证。膀胱者。太阳也。太阳为三阳之表。而多血少气。热在膀胱。
则一身手足尽热。而热气有余。血为热迫。散而下行。则必便血也。
卷七·少阴篇 少阴诸法
少阴清法七条
少阴病。得之二三日以上。心中烦。不得卧。黄连阿胶汤主之。
少阴之热。有从阳经传入者。有自受寒邪。久而变热者。曰二三日以上。谓自二三日至五六日。或八九日。寒极而变热也。至心中烦不得卧。则热气内动。尽入血中。而诸阴蒙其害矣。盖阳经之寒变。则热归于气。或入于血。阴经之寒变。则热入于血。而不归于气。此余历试之验也。故用黄连、黄芩之苦。合阿胶、芍药、鸡子黄之甘。并入血中。以生阴气。而除邪热。成氏所谓阳有余。以苦除之。阴不足。以甘补之是也。
黄连阿胶汤方黄连(四两) 黄芩(一两) 芍药(二两) 阿胶(三两) 鸡子黄(二枚)
上五味。以水五升。先煮三物。取二升。去滓。纳阿胶。烊尽小冷。内鸡子黄。搅令相得。温服七合。日三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