伤寒论条辨 - 第 3 页/共 53 页

经尽。谓传遍也。欲作再经。谓病加进也。针足阳明。夺其传路而遏之也。传与阳明篇转互音义。犹古之驿传。今之过所云也。   (十)太阳病欲解时。从巳至未上。   太阳者。盛阳也。故王于巳午未。经曰。自得其位而起者。此之谓也。   (十一)欲自解者。必当先烦。乃有汗而解。何以知之。脉浮。故知汗出解也。   此承上条复晓人以病解之机。烦字从火从页。说文。页。头也。然则烦者。热闷而头痛之谓也。   先烦。邪欲出而与正分争。作汗之兆也。乃有汗。谓不如此则汗不得出也。脉浮。邪见还表也。汗出。邪出也。   解者。邪散而病去也。   (十二)烧针令其汗。针处被寒。核起而赤者。必发奔豚。气从少腹上冲心者。灸其核上各一壮。与桂枝加桂汤。更加桂二两。   桂枝加桂汤方于桂枝汤方内更加桂二两成五两余根据桂枝汤法。   令。平声。少。去声。上冲之上。上声。此又承上条复着不喻者妄意攻之之变。与其救变之治也。烧针者。针性寒。必须先烧。使之温。而后可用也。被寒。言寒遂从针穴反得又入也。核。   谓针穴处肉变红肿高起如核也。奔豚。肾之积名也。气从少腹上冲心。奔豚。证发作之状也。盖人之素有肾积者。因针穴处寒得入之。其积遂发。则气自少腹上逆而冲心。状若惊豚突前而奔走。故曰奔豚也。灸其核上者。所以散其寒也。与桂枝汤者。解其欲自解之肌也。   加桂者。桂走阴而能伐肾邪。故用之以泄奔豚之气也。然则所加者桂也。非枝也。方出增补。故有成五两云耳。加减诸方。经止言加减。原无载方。旧本后人增补成方。类附卷末。而多谬误。今根据增补校勘。移就各该法下。以便用者。不费寻讨云。   (十三)太阳病。头痛。发热。汗出。恶风者。桂枝汤主之。   此与前第二条。文虽差互详略。而证治则一。前条有脉无头痛以揭病名。此有头痛无脉以言治。   互相详略耳。无异殊也。盖前条以为揭病名也。故必言脉。而后可以为得尽其详。以头痛已见于首条之太阳病也。故可得而略焉。此以从泛言而论治也。故虽不言脉不足以为略。详及头痛者。   以前条既遗。此申之。所以为互相发明之意也。桂枝汤。(方见前。下同。)   (十四)太阳病。发热汗出者。此为荣弱卫强。故使汗出。欲救邪风者。宜桂枝汤主之。   此亦申上条而释之。与前第三条申释第二条之意同。第三条言阳浮而阴弱。此言荣弱卫强。卫强即阳浮。荣弱即阴弱。彼此互言而互相发明者也。救者。解救救护之谓。不曰风邪而曰邪风者。   以本体言也。   (十五)太阳病。初服桂枝汤反烦不解者。先刺风池风府。却与桂枝汤。则愈。   此乃默喻人以救服汤不如法。发汗不如经。因而生变者之微旨。读者当以意逆。斯则得之。   毋徒影射可也。盖桂枝全在服法。发汗切要如经。若服不如法。汗不如经。经曰。病必不除。岂惟病不除。风愈得入而变愈剧。所以反烦。反。转也。言转加热闷也。先刺风池风府者。   预为杜塞风之门路也。风池二穴。在耳后陷者中。按之引于耳中。手足少阳脉之会。刺可入同身寸之四分。风府。在项上入发际。同身寸之一寸。大筋内宛宛中。督脉阳维二经之会。刺可入同身寸之四分。   (十六)太阳病。外证未解。脉浮弱者。当以汗解。宜桂枝汤。   外证未解。谓头痛项强恶寒等犹在也。浮弱。即阳浮而阴弱。此言太阳中风凡在未传变者。仍当从于解肌。盖严不得下早之意。故下条云。   (十七)太阳病。外证未解者。不可下也。下之为逆。欲解外者。宜桂枝汤主之。   下。去声。后皆仿此。此承上条当汗解之旨。更并下早之禁而申言之。重致叮咛之意也。下。   通大便也。亦谓攻里是也。夫所谓治病之道者。即其病之所在从而疗理之。求所以去之之谓也。   病在东而疗西。欲其去也。其可得乎。盖风寒者。外邪也。皮肤肌肉者。人之外体也。外邪外入。   犹在外体。汗之。所以逐其还复外散。则于理为顺而于道为合也。下而通大便。通腑也。腑。内也。病在外而求之内。欲何求哉。于理则不顺。故于道则颠倒悖戾而谓为逆也。经曰。从外而之内者。治其外。正谓此也。故上下条反复深致戒谨如此。   (十八)太阳病。先发汗不解而复下之。脉浮者不愈。浮为在外而反下之。故令不愈。今脉浮。故知在外。当须解外则愈。宜桂枝汤主之。   反。音板。下仿此。复。亦反也。此总上二条而申释之。重致反复叮咛戒谨之意。   (十九)风家。表解而不了了者。十二日愈。   风家。谓中风之病也。表。外证也。解。罢也。了了。犹惺惺也。言中风之病。外证俱罢。大势已除。余邪未尽。犹未复初也。十二日。经尽之时也。言至此时。则余邪当悉去而初当复也。盖晓人当静养以待。勿多事反扰之意。素问曰。食养尽之。毋使过之。伤其正也。此之谓也。   (二十)中风发热。六七日不解而烦。有表里证。渴欲饮水。水入则吐者。名曰水逆。五苓散主之。   五苓散方猪苓(十八铢去皮) 茯苓(十八铢) 泽泻(一两六铢) 白术(十八铢) 桂(半两)   上五味为散。以白饮和服方寸匕。日三。多服暖水。汗出愈。   散。上声。和。去声。此太阳中风失于未治。久而入里之证。盖中风发热。必自汗出。六七日不解。出为过多可言也。烦者。汗出过多。亡津液而内燥也。表以外证未罢言。里以烦渴属腑言。   欲饮水者。燥甚而渴。希救故也。吐。伏饮内作。故外者不得入也。盖饮亦水也。以水得水。涌溢而为格拒。所以谓之曰水逆也。泽泻长于行水。由其咸寒能走肾也。术性最善胜湿。以其苦甘而益脾也。二苓淡渗。利水以滋干。桂擅辛甘。祛风而和表。然术与泽泻。有苓事也。桂与苓者。岂非以其走阴而致师邪。谓五苓散两解表里而得汗者。里属腑。腑者。阳也。表本阳。所以一举而两得。故曰汗出愈也。术上不当有白字。说在本草钞术条下。是书编始于叔和。叔和有脉经。脉经术上皆无白字。足可征也。然则白为后人所加明甚。呜呼。一字之加虽微。自夫执方者视之。为祸后世甚大。所谓杀人以政无异于刃者。此不殆有甚邪。   (二十一)太阳病不解。热结膀胱。其人如狂。血自下。下者愈。其外不解者。尚未可攻。   当先解外。外解已。但少腹急结者。乃可攻之。宜桃核承气汤。   桃核承气汤方桃仁(五十个去皮尖) 桂枝(三两去皮) 大黄(四两) 芒硝(二两) 甘草(二两炙)   上五味。以水七升。煮取二升半。去滓。内芒硝。更上火。微沸。下火。先食温服五合。   日三服。当微利。   去。上。皆上声。内。音纳。更。下。先。皆去声。合。音鸽。后皆仿此。热结膀胱。即下条太阳随经瘀热在里之互词。狂。心病也。心主血而属火。膀胱。居下焦而属水。膀胱热结。水不胜火。心火无制。则热与血搏。不自归经。反侮所不胜而走下焦。下焦蓄血。心虽未病。以火无制而反侮所不胜。故悖乱颠倒语言妄谬。与病心而狂者无异。故曰如狂也。血自下则邪热不复停。故曰愈也。少腹。指膀胱也。急结者。有形之血蓄积也。桃仁。逐血也。桂枝。解外也。硝黄。   软坚而荡热也。甘草。甘平而缓急也。然则五物者。太阳随经入腑之轻剂也。先食。谓先服汤。而饮食则续后进也。   (二十二)太阳病。六七日。表证仍在。脉微而沉。反不结胸。其人发狂者。以热在下焦。少腹当硬满。小便自利者。下血乃愈。所以然者。以太阳随经瘀热在里故也。抵当汤主之。   抵当汤方水蛭(三十个熬) 虻虫(三十个熬去翅足) 大黄(三两) 桃仁(二十个去皮尖)   上四味为散。以水五升。煮取三升。去滓。温服一升。不下。再服。   少。下血。不下之下。抵当之当。皆去声。瘀。影据切。去。上声。此承上条而复以其较重者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