伤寒缵论 - 第 17 页/共 38 页

其所以加人参者。不特护持津液。兼阳药得之愈加得力耳。设误用阴药必致腹满不食。或重加泄利呕逆转成下脱矣。   伤寒五六日。不结胸腹濡。脉虚复厥者。不可下。此为亡血。下之死。   伤寒五六日。邪入厥阴。其热深矣。乃阳邪不上结于胸。阴邪不下结于腹。其脉虚而复厥。乃非热深当下之比。以其亡血伤津大便枯涩。恐人误认五六日热入阳明之燥结。故有不可下之之戒。盖脉虚腹濡知内外无热厥则阴气用事。即当同上条亡血例治。设其人阴血更亏于阳或阴中稍挟阳邪不能胜辛热者。又属当归四逆证矣。   病者手足厥冷。言我不结胸小腹满按之痛者。此冷结在膀胱关元也。   阳邪必结于阳。阴邪必结于阴。故手足厥冷。小腹满按之痛者。邪不上结于胸其非阳邪可知。其为阴邪下结可知。   则其当用温用灸更可知矣。   伤寒六七日脉微。手足厥冷烦燥。灸厥阴。厥不还者死。   脉微而厥冷加烦燥。则是阳微阴盛。灸毛际以通其阳而阳不回则死灸。所以通阳也。厥不还。则阳不回可知矣。   下利手足厥冷无脉者。灸之不温。若脉不还。反微喘者死。   灸之不温脉不还。已为死证。然或根柢未绝亦未可知。设阳气随阴火上逆。胸有微喘。则孤阳上脱而必死矣。与少阴病六七日息高者死正同。   下利后脉绝。手足厥冷。 时脉还。手足温者生。脉不还者死。   脉绝不惟无阳而阴亦无矣。阳气破散。岂有阴气不消亡者乎。 时脉还乃脉之伏者。复出耳。仲景用灸法正所以通阳气。而观其脉之绝与伏耳。故其方即名通脉四逆汤。服后利止脉出。则加人参以补其亡血。若服药 时。脉仍不出是药已不应其为脉绝可知。   伤寒发热下利厥逆。躁不得卧者死。   躁不得卧肾中阳气越绝之象也。大抵下利而手中厥冷者。皆为危候。以四肢为诸阳之本故也。加以发热躁不得卧。   不但虚阳发露。而真阴亦已烁尽无余矣。安得不死乎。   伤寒发热。下利至甚。厥不止者死。   厥证但发热则不死。以发热则邪出于表而里证自除下利自止也。若反下。利厥逆烦躁有加。则其发热又为真阳外散之候阴阳两绝故主死也。   发热而厥七日。下利者为难治。   厥利而热不两存之势也。发热而厥七日。是热者自热厥利者自厥利。阴阳两造其偏漫无相协之期。故虽未见烦躁已为难治。盖治其热则愈厥愈利治其厥利则愈热不至阴阳两绝不止耳。   伤寒脉迟六七日而反与黄芩汤彻其热脉迟为寒今与黄芩汤复除其热。腹中应冷当不能食今反能食。此名除中必死。   脉迟为寒。寒则胃中之阳气已薄不可更用寒药矣腹中。即胃中今胃冷而反能食。则是胃气发露无余其阳亦必渐去不能久存。故为必死较后条之食以索饼不发热者。自是天渊。   以上纯阴无阳证。   下利脉大者。虚也。以其强下之故也。设脉浮革。因尔肠鸣者属当归四逆汤主之。   下利脉大为虚阳下陷。设脉浮革为风邪乘虚袭肝。风邪结聚。则水饮停留。因尔肠鸣者。宜当归四逆以散风利水也。   手足厥寒脉细欲绝者。当归四逆汤主之。若其人内有久寒者。宜当归四逆加茱萸生姜汤主之。   手足厥寒脉细欲绝似乎阴寒之极盖缘阳邪流入厥阴营分以水虚不能作热。故脉细欲绝也。此为阴。郁阳邪所以仲景处方。仍用桂枝汤和其中外加当归以和厥阴之营血。通草以通太阳之本。细辛以净少阴之源。使阳邪得从外解本非治阴寒四逆之药也。盖脉细欲绝。为阴气衰于内不能鼓动其脉而肌表之阳亦虚。非真阳内亏之比。故药中宜归芍以济阴。不宜姜附以劫其阴。即其人素有久寒者。但增吴茱萸生姜。由是观之则干姜附子宁不在所禁乎。久寒者陈。久之寒非时下直中之寒也。明矣。○前条下利脉大亦用此汤者以下多伤阴。阴伤则阳不归附故脉虽浮大而证仍属血虚也。   伤寒脉促。手足厥逆者。可灸之。   手足厥逆本当用四逆汤以其脉促。知为阳气内陷而非阳虚。故但用灸以通其阳。不可用温经药以助阳也。   诸四逆厥者。不可下之虚家亦然。凡厥者阴阳气不相顺接便为厥。厥者手足逆冷是也。   厥有寒热之异。治虽霄壤而不可下则一。总由脾胃之阴阳不相顺接。所以不能温顺四末耳。   伤寒热少厥。微指头寒默默不欲食。烦躁数日。小便利色白者。此热除也。欲得食。其病为愈。若厥而呕。胸胁烦满者。其后必便血。   热少厥微指头微寒其候原不为重然默默不欲食。烦躁数日胃中津液伤而困矣。若小便利色白则邪热暗除胃气渐复故欲得食。若厥而呕。胸胁满不去。则邪聚中焦。故呕而烦满其后阴邪必走下窍而便血。以厥阴主血故也。   下利寸脉反浮数。尺中自涩者必清脓血。   下利为阴邪浮数为阳脉。若阴尽复阳则尺脉自和。今尺中自涩。乃热邪搏结于阴分。虽寸口得阳脉。究竟阴邪。必走下窍而便脓血也。○此条与上条厥呕胸胁烦满者。虽有轻重之殊而治法不异并宜白头翁汤脓血止芍药甘草汤。   伤寒发热四日厥反三日。复热四日厥少热多。其病当愈四。日至七日热不除者。其后必便脓血伤寒厥四日热反三日。   复厥五日。其病为进。寒多热少阳气退。故为进也。   太阳以恶寒发热为病进。恐其邪气传里也。厥阴以厥少热多为病退喜其阴尽复阳也。然热气有余又为内外痈脓便血之兆矣。   伤寒发热始六日厥反九日而利。凡厥利者当不能食今反能食者恐为除中。食以索饼不发热者知胃气尚在。必愈恐暴热来。出而复去也。后三日脉之。其热续在者。期之旦日夜半愈。所以然者本发热六日厥反九日。复发热三日。并前六日。亦为九日。与厥相应。故期之旦日夜半愈后三日脉之而脉数其热不罢者。此为热气有余。必发痈脓也。   少阴经中内藏真阳。最患四逆故云吐利手足不逆冷。反发热者。不死。厥阴经中。内无真阳不患其厥。但患不能发热与夫热少厥多耳。然厥证多兼下利。其阳热变为阴寒者十常六七也。论中恐暴热来。出而复去后三日脉之其热尚在形容厥证重热之脉证如睹然得热与厥相应尤无后患若热气有余病势虽退。其后必发痈脓以厥阴主血热。与久持不散必致壅败也。   伤寒厥而心下悸者宜先治水。当与茯苓甘草汤。却治其厥不尔。水渍入胃。必作利也。   伤寒厥而心下悸。以邪热内深饮水过多。水气乘心所致也。水者心火所畏。故乘之则动悸不宁。饮之为患甚于他邪。   所以乘其未渍入胃先用茯苓甘草汤。以清下利之源。后乃始厥。庶不致厥与利相因耳。   下利后更烦。按之心下濡者为虚烦也。宜栀子豉汤。   已下利而更烦似乎邪未尽解然。必心下濡而不满则为虚烦与阳明误下胃虚膈热之证颇同。故俱用涌法也。   伤寒六七日。大下后寸脉沉而迟手足厥逆下部脉不至咽喉不利唾脓血泄痢不止者为难治麻黄升麻汤主之。   此表里错杂之。邪虽为难治非死证也。夫下后寸脉沉而迟明是阳。邪陷阴之故非阳气衰微可拟。手足厥逆者。胃气不布也。下部脉不至者。因泄利不止而阴津下脱也。咽喉不利唾脓血者。阳邪搏阴。上逆也。所以仲景特于阴中。提出其阳得汗出而错杂之邪尽解也。○或问伤寒三阳证宜汗。而厥阴证中有麻黄升麻汤之例其故何也。详此证之始。原系冬温以其有咽痛下痢故误认伤寒袭证而下之致泄利不止。脉变沉迟证变厥逆皆热邪内陷种种危殆赖真阴未漓犹能驱邪外行而见咽喉不利唾脓血明系热邪返出。游溢少阴经脉之候。亦为木槁土燔凌烁肺金之候。方中用麻黄升麻。所以升陷内之热邪桂枝芍药甘草当归调其营卫。缘太阳少阴之邪既以并归厥阴。故于桂枝汤三味中必加当归以和阴血葳蕤天冬下通肾气以滋上源。且葳蕤为治风温咽痛热咳之专药。本文虽不曰咳。而云咽喉不利唾脓血可知其必然大咳而脓血始应也。黄芩芍药甘草治邪并于内之自利知母石膏甘草治热伏少阴之厥逆其邪既伏于少阴非知母则郁热不除且热必由阳明而解非石膏则腠理不开其所以用干姜白术茯苓者。以其既经大下非此不能保护中州耳。朱奉议以此汤裁去升知冬芍。姜术桂苓加入葛根羌活川芎杏仁白薇青木香以治风温总不出此范围也。   伤寒先厥后发热而利者。必自止见厥复利。   伤寒先厥后发热而利。言伤寒表证罢先见厥利而后发热。非阴证始病便见厥利也。先厥后发热而利。必自止。乃厥阴之常候下文见厥复利。乃预为防变之辞。设厥利止。而热不已。反见咽痛喉痹。或便脓血。又为阳热有余之证矣。   以上阴阳错杂证。   伤寒先厥后发热。下利必自止。而反汗出咽中痛者。其喉为痹。发热无汗。而利必自止。若不止。必便脓血。便脓血者。其喉不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