伤寒溯源集 - 第 6 页/共 72 页
胃热郁蒸。故口干而咽烂也。或久不大便。则实热久留于胃。煎熬熏灼。致神昏而谵语也。甚者至于实邪上逆而为哕。哕者。呃逆也。宣明五气篇云。胃为气逆为哕。非王太仆所谓噫。亦非李东垣所谓干呕也。
夫四肢为诸阳之本。阳邪盛则四肢实。故手足躁扰而为捻衣摸床。此九死之证也。若其人小便犹利者。
则真阳犹未尽虚。尚能施其气化。阴气犹未尽竭。尚能渗其津液。犹或可以速逐阳邪。急救阴气也。故曰其人可治。
烧针令其汗。针处被寒。核起而赤者。必发奔豚。气从少腹上冲心者。灸其核上一壮。与桂枝加桂汤。更加桂二两。
烧针者。烧热其针而取汗也。玉机真藏论云。风寒客于人。使人毫毛毕直。皮肤闭而为热。当是之时。可汗而发也。或痹不仁肿痛。可汤熨及火灸刺而去之。观此则风寒本当以汗解。
而漫以烧针取汗。虽或不至于因火为邪。而针处穴孔不闭。已被寒邪所侵矣。八正神明论云。天温日明。
则人血淖液而卫气浮。故易泻。气易行。天寒日阴。则人血凝泣而卫气沉。是以天寒无刺。天温无凝。
天忌不可不知也。离合真邪论云。吸则纳针。无令气忤。静以久留。无令邪布。吸则转针。以得气为故。
候呼引针。呼尽乃去。大气皆出。故命曰泻。必先扪而循之。切而散之。推而按之。弹而怒之。抓而下之。通而取之。外引其门。以闭其神。呼尽纳针。静以久留。以气至为故。如待所贵。不知日暮。
其气以至。适而自护。候吸引针。气不得出。各在其处。推阖其门。令神气存。大气留止。故命曰补。
夫针之为道。合天地之至数。通不测之神机。其法至精至妙。苟不能造其精微。则必有误人之害。所以烧针取汗。邪气已泄。大气皆出。而不知气至之后。
适而自护。推阖其门之法。使热针骤去。寒邪侵入其未阖之针孔。故肿起如核。皮肤赤色。直达阴经。
阴邪迅发。所以必发奔豚气也。盖奔豚者。肾藏阴寒之气上攻也。豚本黑色。故属北方亥水。戌则一阳未剥。
子巳一阳初生。唯亥纯阴。故以豕喻之也。豕性迟钝。骇怒则奔突。肾肝之阴气上逆。有类奔豚。亦象形取义也。足少阴肾经之脉穴。自横骨大赫气穴四满皆在任脉关元气海之两旁。足厥阴肝经之脉穴。循阴股。入毛中。过阴器。抵小腹。是以奔豚之气。从少腹而上逆冲心。即如厥阴之为病。亦气上撞心也。治之唯有温经散寒而已。故即于核上各灸一壮。以驱其入处之寒邪。又即于解肌正治剂中。加桂以温散阴经之寒邪。
乃为的治。注皆谓桂伐肾邪。然桂非伐肾邪也。命门之火气衰微。则寒邪为患。补益下焦之真火。即益火之源以消阴翳也。桂亦非能伐肝也。下焦之阳气衰弱。则木郁不达。地中之阳气上腾。则草本畅茂。人身肾中之元阳。即地中来复之一阳也。其上腾之阳气。即人身三焦之气化也。三焦本于肾中之阳。犹天地生化万物之阳气。本于黄钟初动。一点来复之阳也。肝乃含生于土中。勾萌未达之木也。故犹属厥阴。厥阴者。阴极阳生之处也。胆即透地条达之木。故为少阳。少阳者。初生方长之阳也。盖天地非阳气。则阴寒之郁结不得发散。草木非阳气。则勾萌之生长不能条达。明乎此。则用桂之义。无不莹澈矣。
桂枝加桂汤
即于桂枝汤方内。更加桂二两。成五两。余根据桂枝汤法。
辨误 方氏云。所加者。桂也。非枝也。方出增补。故有成五两之说。经止云加减。原无载方旧本。
因后人增补成方。类附卷末而多误谬。今根据增校勘。以便用者之寻讨云。以此推之。则不过于原方更加桂而已。二两二字。已属不经。岂有桂之辛热。骤加二两之理。即使汉之三两。为今之一两。则此二两。亦已六钱六分。宁无太热之虑乎。而喻氏云。所以用桂三倍。加入桂枝汤中。是加而又加矣。故于本条原文下。去二两二字。以合三倍之说。恐不能无误谬也。若六经条下。已有桂枝加桂一汤。至此又加。乃可云更加而谓之三倍。然后可也。不知此所谓桂枝加桂汤更加桂二两者。其意盖谓桂枝加桂汤。当于桂枝汤中。更加桂二两而已。非谓桂枝加桂汤又更加桂也。更有辨者。别条既无桂枝加桂之用。而独用于此。则何不一总加入。而必一加再加乎。此又不辨自明者也。前辈用心。偏于此等处模糊。其何以翼仲景而训后世哉。
脉浮宜以汗解。用火灸之。邪无从出。因火而盛。病从腰以下必重而痹。名火逆也。
脉浮为风邪在表。宜以汗解。乃为合法。医反以火灸取汗而终不得汗。邪气遂无从而出。阳邪因火而愈盛。其郁蒸之湿热下流。故从腰以下必重而痹也。痹者。筋骨拘挛而不能屈伸。即素问生气通天论所云。
湿热不攘。大筋 短。小筋弛长之义也。此亦因火变逆。是以名之曰火逆。
卷之一 太阳上编
中风证治第一
太阳病。当恶寒发热。今自汗出。不恶寒发热。关上脉细数者。以医吐之过也。一二日吐之者。
腹中饥。口不能食。三四日吐之者。不喜糜粥。欲食冷食。朝食暮吐。以医吐之所致。此为小逆。
病在太阳。自当恶寒发热。今自汗出而不恶寒。已属阳明。然阳明当身热汗出。不恶寒而反恶热。今不发热。及关上脉见细数。则又非阳明之脉证矣。其所以脉证不相符合者。以医误吐而致变也。夫太阳表证。当以汗解。自非邪在胸中。岂宜用吐。若妄用吐法。必伤胃气。然因吐得汗。有发散之义寓焉。
故不恶寒发热也。细则为虚。数则为热。误吐之后。胃气既伤。津液耗亡。虚邪误入阳明。胃脘之阳虚躁。故细数也。关上者。盖指右关而言也。即脉要精微论所谓附上。右外以候胃。内以候脾也。右关本以候脾胃。而关上则兼指气口也。何以知其指气口乎。五脏别论曰。气口何以独为五脏主。曰胃者。
水谷之海。六腑之大源也。五味入口。藏于胃以养五脏气。气口亦太阴也。是以五脏六腑之气味。皆出于胃。变见于气口也。此以误吐损胃。故知关上兼指气口而言也。一二日邪在太阳之经。因吐而散。
故恶寒发热之表证皆去。虽误伤其胃中之阳气。而胃未大损。所以腹中犹饥。然阳气已伤。胃中虚冷。
故口不能食。阳明篇首云。能食者为中风。不能食者为中寒。盖有阳气则能纳能消。无阳气则不能消纳也。
三四日则邪已深入。较前已不同矣。若误吐之。损胃尤甚。胃气虚冷。状如阳明若中寒不能食。故不喜糜粥也。及胃阳虚躁。故反欲食冷食。及至冷食入胃。胃中虚冷不化。朝则阳气隆而犹能受纳。暮则阴气盛而胀满。故上逆而吐也。此虽因误吐致变。然表邪既解。无内陷之患。不过当温中和胃而已。此为变逆之小者也。不若误汗误下火劫之变尤大也。此条当与下文误汗变逆第五条之病患脉数。数为热之一节互看。此以误吐伤胃。阳气衰微。阳虚脉数。不能消谷而吐。彼以误汗阳虚胃冷。客热不能消谷而吐也。
太阳病。吐之。但太阳病当恶寒。今反不恶寒。不欲近衣。此为吐之内烦也。
再言误吐之变。所以反复申明上条之义也。言太阳表证。本当恶寒。今反不恶寒。且不欲近衣者。恰似阳明证所谓不恶寒反恶热也。其所以然者。以吐后外邪虽去。而胃气虚损。其虚阳在内原属阳明之虚邪作烦故也。
卷之一 太阳上编
中风证治第一
太阳病。发汗后。大汗出。胃中干。烦燥不得眠。欲得饮水者。少少与饮之。令胃气和则愈。若脉浮小便不利。微热消渴者。与五苓散主之。
此条当作两截解。发汗后大汗出二句。乃一条误汗之总领。自胃中干。至胃气和则愈。是误汗之虚邪犯胃。故不须立治。但饮水而使胃和则愈。自脉浮小便不利。至五苓散主之。是邪气未曾犯胃。
因太阳之经邪。误汗而犯太阳之腑。膀胱受病。故以五苓散主之也。言太阳中风。当用桂枝汤。取微似汗以解之。乃为正治。此曰发汗。则非解肌矣。又曰大汗出。非误用麻黄汤。即犯如水流漓之戒矣。大汗出而胃中津液干枯。致燥热而烦。不得眠者。经云。胃不和则卧不安也。胃中干燥而烦。故欲得饮水也。曰少少与之者。恐大汗出后。胃中阳气已虚。不能消水而为水逆故也。如得水之后。津回气复。
胃气和调则愈矣。若大汗出后。其脉浮而小便不利者。又非入胃之虚邪矣。夫脉浮本为风邪在表。此已发其汗而大汗出矣。岂表邪犹未解耶。所谓脉浮者。盖因误汗亡阳。真阳失守。虚火上浮。故脉见浮耳。亡阳则命门无火。下焦无气化之用。所以小便不利也。虚阳浮越于上。故微热而消渴也。消渴者。饮水无度也。阳虚则下焦无火。气化不行。无蒸腾之用。则下焦之气化不升。而上焦无津液之润。与厥阴首条之消渴相似。故用五苓散中之桂。以助其下焦肾藏蒸腾之气。四苓以沛其上焦肺家气化之功。则三焦施化。升降流行。津回便利而愈矣。此条当与中篇发汗已。脉浮数烦渴条互看。
辨误 成注以脉浮为表邪未解。固属不知者之谬解。而尚论亦取方氏脉转单浮。为邪见还表。五苓散导湿滋干等语。作一串讲。而谓脉见单浮。为邪还于表。脉浮本当用桂枝。何以变用五苓耶。以热邪得水。虽不全解。势必衰其大半。邪既还表。其热亦微。兼以小便不利。证成消渴。则腑热全具。
故不从单解而从两解。凡饮水多而小便少者。谓之消渴。里热炽盛。何可复用桂枝之热。故导湿滋乾清热。唯五苓有全功耳。愚窃谓汗既大出。岂有表邪尚在之理。既云证成消渴。腑热全具。邪气入腑。焉有还表之时。且云消渴之里热炽盛。以桂枝尚惮其热而不可复用。然则五苓散中之肉桂。又能滋乾清热否耶。若以桂枝汤为单解。五苓散为两解。是误认五苓散之桂为桂枝矣。不知五苓散方中。
原云桂去粗皮半两。桂枝汤固为解表而设。然五苓散中之桂。岂亦能解表耶。假使五苓散中亦果用桂枝。则何故偏以桂枝汤中之桂枝为热而不可复用。以五苓散中之桂枝为滋乾清热耶。若此。毋怪其太阳中篇。伤寒发汗已。脉浮数烦渴条下。五苓散注中。有术用苍。桂用枝之谬语。良可叹也。义详五苓散方论中。此不多赘。
太阳病。发汗。遂漏不止。其人恶风。小便难。四肢微急。难以屈伸者。桂枝加附子汤主之。
太阳中风。本卫不和而毛孔不闭。营阴弱而不能内守。所以阳浮热自发。阴弱汗自出也。而又误发其汗。遂至卫阳愈疏而不能外固。营阴愈弱而汗漏不止也。如此。非唯病不能除。而亡阳之变生矣。
恶风乃阳虚生外寒。非尚论所云为风所袭也。以卫阳不密。腠理空疏不能任受风寒。虽无风而亦畏恶也。
小便难。亦非津液外泄而不下渗也。盖卫外之阳。即下焦真阳之所升发者也。汗漏不止而阳气散亡于外。则真阳败泄于内。命门无火。三焦不能施化。气化不行。故膀胱之水道不利也。四肢微急。难以屈伸者。素问阳明脉解云。四肢为诸阳之本。
灵枢终始篇云。阳受气于四肢。阴受气于五脏。邪客篇云。卫气者。出其悍气之 疾。而行于四末分肉皮肤之间而不休者也。此因误汗亡阳。而阳气不能充于四肢故也。生气通天论云。阳气者。精则养神。
柔则养筋。无阳气则筋寒而拘挛。故微急而难以屈伸也。若此者。是犯误汗亡阳之逆也。当随证治之而桂枝汤不中与也。故以桂枝加附子汤主之。
桂枝加附子汤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