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台玉案 - 第 56 页/共 65 页

且黯淡。则气将飞去。而必不克制毒矣。是故内攻根散者死。内攻而根血犹附。非毒作楚。   必三因致之。顶白根红。气血分也。在四五日间不分。则后必作痒。顶冲根附。气血交也。   在六七日不交。则后必有变。至是而根白地清。起势勃勃。可不药而愈。若深红壮热。疔将作也。四日用清。六日用补。乃治常痘绳厘。   气血有常。而不能盈于常。而能自亏于常。然亦有盈者。何也。毒壅于气。火搏于血耳。斑者血有余也。泡者气多甚也。经曰。邪气甚则实。精真气夺则虚。   凡形色大恶。气血不交。浆不成似为死症若精神爽朗。便食如故。而天庭上有一二颗悦目者。犹可发毒。作臭烂而愈何者。毒在外不在内故也。   毒停肌肉则发肿。毒滞皮肤则作臭。肌肉阳明主之属土。皮肤太阴主之属金。痈肿土象。腥臭象金。亦各从其类也。   书谓红斑生。紫斑者死。黑斑。蓝斑。百不救一。亦有红死。而紫斑。蓝斑。得生者。   斑血热也。失于解利则发斑。恶痘斑出。热所必然。无论颜色。   但天庭疏朗。形色善而斑出。又当别论。昔一斑症。诸医莫治。召予视之。已七日矣。斑分上中下。上红斑。中紫斑。下青斑。视其痘则绽凸疏朗。内含清水。色虽黑黯。而精神爽健。视唇舌则多苔燥。予曰。失解故也。进以清凉自愈。后果然由是。书不可拘也。察形色。   验唇舌。是准疔之结也。亦热毒壅甚。失于解利。内不能入而结。随道空隙之所。恶痘疔结。逆转为顺矣。但结前后心者死。结耳门喉下者死。辨疔有法。慎无以黑毒作疔。黑痘犹痘也。疔则陷入肉中。形如螺盖捏之有核。割不知痛。其白根或长寸许。医多误认靥后疔烂。   生肌散治之。   痘之所恃者。血为养而气为充也。故眼鼻必欲封合。眼合则神不驰。鼻封则气不逐。神气内荣。而毒不为制伏者鲜矣。抑又有微甚。塞而有涕。美之征也。鼻塞而窍外干黑者死。封而有泪生之兆也。眼封而沿眶涂煤者死。眼封当在五六日间。若未肿过而封后必有眼疾。痘少者不封。或封而才靥即退。   气血之分。犹清浊之本乎上下也。气血之交。犹阴阳之互为根据附也。当分不分。毒结之。当交不交。毒隔之。知升阳散郁。何不分之患。知清热解毒。何不交之患。痘之形症有四。曰毒壅曰血热。曰气虚。曰血虚。又虚实有四。表里虚实是也。见点稠密。形不尖耸。色惨黯。而皮间欲出不出。此毒壅也。见点深红而渐变紫黑夹疹夹斑血热也。顶陷皮薄。平塌不振喘促。面浮。皮毛焦。肌肤痛。表实也。精神困倦。唇舌淡白。曰里虚。狂乱气甚。渴饮善食。唇燥而舌见黄白苔者。里实也。毒壅也。血热也。同为表里之实。血虚也。气虚也。同为表里之虚。此又一而二。二而一者也。壅者疏之。热者凉之。虚者补之。实者泻之。不实不虚。以平调之。明此八者。思过半矣。虽然辨寒热虚实。尤当用舌作纲领。   大都症候相似。气运使然也。彼与此一般症状无殊。非气运而何。故干涸者。火郁胜。   吐泻而肉肿者。土郁胜。枯燥喘促。金郁胜。彼此凝伏。水郁胜。郁而不出。木郁胜。火则清之。土则平之。金则润之。水则温之。木则发之。书云。责之于症。求之于经。其此之谓乎。   谅形体用药。上工也。小儿脏腑。易虚易实。体实剂过。犹为之损。况弱乎。凡痘极光泽。   极荣灌。至回谢日。而忽变逆。谁之咎欤。形体素虚。理宜补益。不察而爱行攻劫。使人元气一驱而出。外虽荣灌。内实耗蠹。欲不死者得乎。谅形体者。非泥于形。而审形。形之神也。痘陷有五。有白陷。有红陷。有灰陷。有紫陷。有黑陷。皆责气虚。而后人责以用补误矣。彼之论陷。有深究其源。唇舌滋润。身不壮热。唯痘色迁变而陷。故责以气虚。若唇燥舌苔。壮热燎人。焦紫其色。而凹陷不起。果虚乎。抑毒耶。妄执补益。犹按图索骥耳。   予治陷不然。有外实则解之。有内实则清之下之。内外无症。则平剂以调之。不惟治陷。即始终亦然。药随舌转。症由舌痊。呜呼。舌之功大矣哉。   舌通五内。人知之而莫之用。不由指示。临局必迷。熟知此乃用药枢纽也。药有寒者。   凉者。温者。热者。令之枢纽在手。则纵横颠倒。一自我出。而是非。而利害。皆置勿论。且易虚易实。小儿也。使无定见而谓不枉人命。吾未知前信。   治痘有四。节次务要不紊。紊则气血颠倒。火毒肆虐。而诸症蜂作矣。故惊者。狂者。   吐者。泻者。斑者。疹者。腰疼腹痛者。肉肿痘不肿者。水呛错喉者。皆当发不发。毒郁三焦。停滞气道也。焦紫者。枯黑者。渴者。燥者。发疔毒者。胃烂口臭者。皆当清不清。阳明内热所致。当补不补。则为白陷。为泄泻。为痒塌。为倒靥。   外剥内攻。中气虚也。当渗泄不渗泄。则反壮热。或少食。或泻不止。或肌肉作疰疖而疤烂。   何者。脾湿内淫也。标离而异。本合而同。药当其节。变症息矣。不应四法。必三因乘之。   六气外袭。为外因。惊恐内动。为内因。调摄失宜。为不内外因。四法正也。三因奇也。奇正互用。两得之矣。   治痘症。不治杂症。万古秘论也。杂症有日。痘症止两七耳。且痘中之症。缘失治而作。今犹治症不治痘。将症愈甚。而痘愈惫矣。   卷之六 治痘总论秘诀   发热三日诀   夫痘不热不发。犹五谷之不热不结。身有热也。乃毒与时气相触而动内传百脉外注皮肤。痘未见而先兆。此乃必至者。但热有轻重。毒轻则热轻。毒重则热重。又有热五六日出者。有热一日即出者。太过则正不胜邪。愆期则气血凝滞。唯三四日身凉痘出为正。凡发热肌肤温平潮润。唇舌滋洁无苔。声音清亮。睡中微惊。便食如故。或少食贪睡。皆吉兆也。重则反是。一发热。即唇裂。舌坑。烦燥。狂乱。口渴。恶寒。两耳灼热。两睛红。二便结方内加玄明粉。或千□马下之。恶热者单下。以苔为增减。不可拘在初热当发之说。此亦百中一二。又毋执以为常。如唇舌滋润。虽见恶症。切不可妄下损人。   发热时。腹疼腰痛。四肢酸痛。皆重症。若表过痛止者吉痛加甚者凶。   发热吐泻。切不可行止法。惟吐泻酸臭。可加消导药佐之。是伤食也。惊发痘前者吉。   何也。由惊阳症。痘属阴。阳被阴冲。则壅遏之。患息。故吉。照前加减治之。母服惊药。误服而冰其毒。酿害匪浅。亦有惊即死。此必中恶。   发热时。谵语颠狂。见神见鬼。躁乱不宁。是热甚失表。外邪内毒。两相搏激也。重发之则愈。舌见黄苔。非下不可。   凡脏腑郁毒。非微汗则不解。故一发热。必用汗药也。身热四五日不退者。知毒犹在内。务要热退为佳。   身热四五日不退。痘影焦紫。郁郁不出。此必寒气外郁。闭塞鬼门也。令服惊蛰丸。发出臭汗。则热自退。痘自出也。   一发热。头面中有大痘数点。余不出。复不除热。此名曰报痘。急用银针剔破。不去则领败正气。为留连之祸。   初发热。即头温足冷。不渴。大便溏。面 白。或泻痢清谷呕食不化。虚症也。   凡热时灯照。肉内有隐隐紫红块者重面红唇白亦重。再加形色不善。死必矣。九窍流血者死。目闭无魂。舌墨声嗄。胸高而凸。掌文出血。皆死症不治。   卷之六 治痘总论秘诀   见点三日诀   见点三日。死生判矣。断于此时。方称高列。关窍。唯面部为吃紧。面者。诸会之首。   天庭印堂。尤面部最紧要者。天庭为看痘把柄。何者。元神所归也。元神者。元气也。小儿出痘。不过气血毒三字。气血又元气所统也。元气胜毒。开落应期。毒胜元气。内攻外剥。毒既胜矣。又安望元气之复胜哉。故此处先见。先起。先贯。先靥。密而痒。惨而黯。皆死症也。毒从虚发。信矣哉。   凡见点磊落。摸得碍手。色润泽。眼部以下先见身热渐退。吉症也。磊落碍手。稀而有神者也。色润泽。谓有彩也。天庭后见。元气固也。反是者逆。   痘初出时。三五相连者。后必密。单见者稀。毒之浅深。于此预见矣。   形属气。色属血。两者均可验吉凶。决生死。人何专言血。而不及气。气无形难知。血有色易见。故见点三日。色如猪肝者死。如红米饭者死。如洗过旧红 者太重虽然面部上有数十颗有神彩者。亦可救活。不虑形恶。虑无神。不虑色恶。虑无彩。神绽而凸。彩润而明。恶痘中。见有一二红活可爱。虽凶亦吉。何者元气犹存也。大都自眉以上。几点悦目可爱。又不琐屑。又不歪斜。虽遍体稠密。杂症百出。终不至于死。悦目二字。即予笔舌难尽罄。在学人意会。   见点头焦。面色或紫者。血分毒炽也。满天秋治之。唇燥舌苔。热见愁。黄苔起者。千里马。盖焦紫虽血热。而未必不由内热也。审之以舌。药斯当矣。   见点白如水珠者重。若稀疏不密。其人平素色黄。而兼痘起发。气至而血不至也。当与散火。倘神不内宁。痘日增多。头尖作 。子形。毒太甚也。恐非药可愈矣。若见点色白。不红不可便作虚治。白而无神。唇舌淡白。或吐或泻。虚症也。若白而起 色。唇舌赤红。非虚也。是伏火痘也。三日后必渐变红紫。倘作虚治。其误人不浅。见点脚米冷者。不必虑。气未下行也。   见点两日。而大便尚秘。舌上无苔。知是血燥。非毒壅也。急行清解。枳壳。玄明粉治之。恐贯时。咽痛作泻而不起。方内归芎宜倍用。   初见时。大小不一。有色点如痱者。曰夹疹。救苦丹治之。又一等琐屑红点隐隐肉间。   曰夹痧。治亦同前。丹症亦然。但有此症。必正痘悦目可爱。方为痧疹之夹。不然皆痘也。识者详辨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