礼记正义 - 第 161 页/共 200 页

○正义曰:《经解》一篇总是孔子之言,记者录之以为《经解》者,皇氏云:“解者分析之名,此篇分析六经体教不同,故名曰《经解》也。六经其教虽异,总以礼为本,故记者录入於礼。”   ○“孔子曰:入其国,其教可知也”者,言人君以六经之道,各随其民教之,民从上教,各从六经之性观民风俗,则知其教,故云“其教可知也”。   ○“温柔敦厚,《诗》教也”者,温,谓颜色温润;柔,谓情性和柔。《诗》依违讽谏不指切事情,故云“温柔敦厚”,是《诗》教也。   ○“疏通知远,《书》教也”者,书录帝王言诰,举其大纲,事非繁密,是疏通上知帝皇之世,是知远也。   ○“广博易良,《乐》教也”者,《乐》以和通为体,无所不用,是广博简易良善,使人从化,是易良。   ○“絜静精微,《易》教也”者,《易》之於人,正则获吉,邪则获凶,不为淫滥,是絜静。穷理尽性,言入秋毫,是精微。   ○“恭俭庄敬,《礼》教也”者,《礼》以恭逊、节俭、齐庄敬慎为本,若人能恭敬节俭,是《礼》之教也。   ○“属辞比事,《春秋》教也”者,属,合也;比,近也。《春秋》聚合、会同之辞,是属辞,比次褒贬之事,是比事也。凡人君行此等六经之教,以化於下。在下染习其教,还有六经之性,故云《诗》教《书》教之等。   ○“故《诗》之失愚”者,《诗》主敦厚,若不节之,则失在於愚。   ○“《书》之失诬”者,《书》广知久远,若不节制,则失在於诬。   ○“《乐》之失奢”者,《乐》主广博和易,若不节制,则失在於奢。   ○“《易》之失贼”者,《易》主絜静严正,远近相取,爱恶相攻,若不节制,则失在於贼害。   ○“《礼》之失烦”者,《礼》主文物,恭俭庄敬,若不能节制,则失在於烦苛。   ○“《春秋》之失乱”者,《春秋》习战争之事,若不能节制,失在於乱。此皆谓人君用之教下,不能可否相济、节制合宜,所以致失也。   ○“其为人也温柔敦厚而不愚,则深於《诗》者也”,此一经以《诗》化民,虽用敦厚,能以义节之。欲使民虽敦厚,不至于愚,则是在上深达於《诗》之义理,能以《诗》教民也。故云“深於《诗》者”也。以下诸经,义皆放此。   ○注云“易精”至“之事”。   ○正义曰:“《易》精微”者,《易》理微密,相责褊切,不能含容。云“爱恶相攻”者,谓《易》卦六爻,或阴爻乘阳,或阳爻据阴,近而不得,是爱恶相攻也。云“远近相取”者,谓彼此有应,是远近相取也。或远而无应,近而不相得,是远近不相取也。云“则不能容人,近於伤害”者,若意合则虽远必相爱,若意离虽近必相恶,是不能容人不与己同,浪被伤害,是失於贼害也。云“《春秋》习战争之事”者,以《春秋》记诸侯相侵伐,又有斗争之辞。若僖二十八年,晋人执卫侯归之于京师;昭十三年平丘之会,子产争丞之类是也。故前注云《春秋》记罪辩之事也。然《诗》为《乐》章,《诗》、《乐》是一,而教别者,若以声音、干戚以教人,是《乐》教也;若以《诗》辞美刺、讽喻以教人,是《诗》教也。此为政以教民,故有六经。若教国子弟於庠序之内,则唯用四术。故《王制》云“《春秋》教以礼、乐,冬夏教以《诗》、《书》”是也。此六经者,惟论人君施化,能以此教民,民得从之,未能行之至极也。若盛明之君,为民之父母者,则能恩惠下极於民,则《诗》有好恶之情,礼有政治之体,乐有谐和性情,皆能与民至极,民同上情,故《孔子间居》云“志之所至,《诗》亦至焉。《诗》之所至,礼亦至焉。礼之所至,乐亦至焉”是也。其《书》、《易》、《春秋》,非是恩情相感、与民至极者,故《孔子闲居》无《书》、《易》及《春秋》也。   天子者,与天地参,故德配天地,兼利万物,与日月并明,明照四海而不遗微小。其在朝廷则道仁圣礼义之序,燕处则听《雅》、《颂》之音,行步则有环佩之声,升车则有鸾和之音。居处有礼,进退有度,百官得其宜,万事得其序。《诗》云:“淑人君子,其仪不忒。其仪不忒,正是四国。”此之谓也。道,犹言也。环佩,佩环、佩玉也,所以为行节也。《玉藻》曰:“进则揖之,退则扬之。然后玉锵鸣也。”环取其无穷止,玉则比德焉。孔子佩象环,五寸。人君之环,其制未闻也。鸾、和,皆铃也,所以为车行节也。《韩诗内传》曰:“鸾在衡,和在轼。前升车则马动,马动则鸾鸣,鸾鸣则和应。”居处,朝廷与燕也。进退,行步与升车也。   ○淑,常六反。忒,吐得反。鎗,七羊反,本又作锵。铃音零。轼音式。应,应对之应。发号出令而民说,谓之和。上下相亲,谓之仁。民不求其所欲而得之,谓之信。除去天地之害,谓之义。义与信,和与仁,霸王之器也。有治民之意而无其器,则不成。器,谓所操以作事者也。义、信和仁,皆存乎礼。   ○说音悦。去,羌吕反,下同。王,徐于况反。操,七刀反。   [疏]“天子”至“不成”。   ○正义曰:此一节盛明天子霸王,唯有礼为霸王之器,言礼之重也。   ○“与天地参”者,天覆地载,生养万物,天子亦能覆载生养之功,与天地相参齐等,故云“与天地参”。   ○“《诗》云:淑人君子,其仪不忒,其仪不忒,正是四国”者,此《诗 曹风 鸤鸠》之篇,剌上下不均平之诗,言善人君子用心均平,其威仪不有差忒,以其不差,故能正此四方之国。   ○“此之谓也”者,言《诗》之所云,正当此圣人有礼之谓也。“民不求其所欲而得之,谓之信”者,谓明君在上,周赡於下,民不须营求所欲之物,自然得之,是在上信实,恩能覆养故也。犹若《尚书传》称“民击壤而歌,凿井而饮,耕田而食,帝有何力”,是不求其所欲也。天不言而四时行,是信若四时,故云“谓之信”也。   ○“除去天地之害,谓之义”者,义,宜也。天地无害於物,有宜故为义。天地害者,谓水旱之等及疫疠之属,及天地之内有恶事害人,皆名天地之害也。   ○“霸王之器”者,器,谓人所操持以作事物者。欲为其事,必先利其器,言欲作霸王,必须义、信和仁,是霸王之器也。   ○注云“韩诗”至“轼前”。   ○正义曰:此鸾和所在,谓朝祀所乘之车,若田猎之车则鸾在镳也。故《诗 秦风》云“輶车鸾镳”,笺云“置鸾於镳,异於乘车”。是乘车鸾在衡也。然郑於《商颂》笺云“在轼曰和,在镳曰鸾”,彼亦乘车,鸾在镳,与《秦诗》笺不同者,郑於《秦诗》已解,故於《商颂》略而不言,或可以经无正文,郑为两说。   礼之於正国也,犹衡之於轻重也,绳墨之於曲直也,规矩之於方圜也,故衡诚县,不可欺以轻重。绳墨诚陈,不可欺以曲直。规矩诚设,不可欺以方圜。君子审礼,不可诬以奸诈。衡,称也。县,谓锤也。陈、设,谓弹画也。议,犹审也,或作成。   ○圜音圆。县音玄,与注同。称,尺证反。锤,直伪反。弹,徒丹反。画,胡麦反。是故隆礼由礼,谓之有方之士。不隆礼,不由礼,谓之无方之民。敬让之道也。故以奉宗庙则敬;以入朝廷则贵贱有位;以处室家则父子亲,兄弟和;以处乡里则长幼有序。孔子曰:“安上治民,莫善於礼。”此之谓也。隆礼,谓盛行礼也。方,犹道也。《春秋传》曰:“教之以义方。”   [疏]“礼之於正国也”至“治民莫善於礼,此之谓也”。   ○正义曰:此一节赞明礼事之重,治国之急。   ○“故衡诚县,不可欺以轻重”者,衡,谓称衡。县,谓称锤。诚,审也。若称衡详审县锤,则轻重必正,故云“不可欺以轻重”。   ○“绳墨诚陈,不可欺以曲直”,陈,谓陈列,若绳墨审能陈列,则曲直必当,故云“不可欺以曲直”。   ○“规矩诚设,不可欺以方圜”者,规,所以正圜;矩,所以正方;设谓置设。若规矩详审置设,则方圜必得,故云“不可欺以方圜”。   ○“君子审礼,不可诬以奸诈”,设譬既毕,故以此言结之。言君子之人,若能审详於礼,则奸诈自露,不可诬罔也。   ○“是故隆礼由礼,谓之有方之士”者,隆,盛也;由,行也;方,道也。若君子能隆盛行礼,则可谓有道之士也。反此则为无知之民,民是无知之称故也。   ○“敬让之道也”者,此言礼之为用,是敬让之道也。为下文而起。   ○“此之谓也”者,从篇首“孔子曰:入其国,其教可知也”至此“长幼有序”,事相连接,皆是孔子之辞,记者录之而为记。其理既尽,记者乃引孔子所作《孝经》之辞以结之,故云“此之谓也”。言孔子所云者,正此经之所谓也。   ○注“春秋”至“义方”。   ○正义曰:《春秋左氏》隐三年传文,卫庄公宠公子州吁,石碏谏云:“臣闻爱子,教之以义方,弗纳於邪。”引之者,证方为道也。   故朝觐之礼,所以明君臣之义也。聘问之礼,所以使诸侯相尊敬也。丧祭之礼,所以明臣子之恩也。乡饮酒之礼,所以明长幼之序也。昏姻之礼,所以明男女之别也。夫礼,禁乱之所由生,犹坊止水之所自来也。故以旧坊为无所用而坏之者,必有水败。以旧礼为无所用而去之者,必有乱患。春见曰朝,小聘曰问,其篇今亡。昏姻,谓嫁取也。婿曰昏,妻曰姻。自,亦由也。   ○觐,其靳反。长,丁丈反,下同。姻音因。别,彼列反。坊音房,本又作防,下同。坏音怪。见,贤遍反。取,七注反,本亦作娶。   [疏]“故朝”至“乱患”。   ○正义曰:此一经明礼之所用,各有所主,又明旧礼不可不用之意。但自此以下,上丞孔子曰“此之谓也”,以后则是记者广明安上治民之义,非复孔子之言也。   ○“夫礼,禁乱之所由生”者,由,从也。礼禁乱之所从生,乱生之处,则豫禁之。若深宫固门,阍寺守之;诸侯夫人父母没,不得归宁之类是也。   ○“犹坊止水之所自来也”,坊,谓堤坊,人筑堤坊,止约水之所从来之处,言若有汙下水来之处,则豫防障之。   ○“故以旧坊为无所用而坏之者,必有水败”者,譬言旧礼不可去也。坊以止水,忽有无知之人,谓旧坊为无所用而坏之,坊坏则水必来败於产业也。   ○“以旧礼为无所用而去之者,必有乱患”者,礼本坊乱,忽有愚人,谓旧礼为无所用而坏去之者,则必有乱患之事也。   ○注“婿曰昏,妻曰姻”。   ○正义曰:案《尔雅 释亲》云:“婿之父为姻,妇之父为婚。”此云“婿曰昏,妻曰姻”者,《尔雅》据男女父、母,此据男女之身。婿则昏时而迎,妇则因而随之,故云“婿曰昏,妻曰姻”。   故昏姻之礼废,则夫妇之道苦,而淫辟之罪多矣。乡饮酒之礼废,则长幼之序失,而争斗之狱繁矣。丧祭之礼废,则臣子之恩薄,而倍死忘生者众矣。聘觐之礼废,则君臣之位失,诸侯之行恶,而倍畔恰敝痢瓣之败起矣。苦,谓不至、不答之属。   ○辟,匹亦反。倍音佩,下同。行,下孟反。   [疏]“故昏姻”至“起矣”。   ○正义曰:此明礼诸事不可阙废,若其阙废,则祸乱兴也。   ○“而争斗之狱繁矣”者,以乡饮酒之礼,明上下长幼共相敬让。今若废而不行,则尊卑无序,故争斗之狱繁多矣。   ○“而倍死忘生者众矣”者,丧祭之礼,所以敦勖臣子恩情,使死者不见背违,生者恒相从念。若废不行,故臣子恩薄而死者见背,生者被遗忘。如此者多,故云“众矣”。   ○“而倍畔侵陵之败起”者,倍畔,谓据倍天子也。侵陵,谓侵陵邻国也。   ○注“苦谓”至“之属”。   ○正义曰:“不至”者,谓夫亲迎而女不至。若《诗 陈风》云:“昏以为期,明星煌煌。”注云:“女留他色,不肯时行。”序云“亲迎,女犹有不至者”是也。不答者,谓夫不答耦於妇,故《邶风》云“日月,卫庄姜伤已不见答於先君”是也。此经覆说前经,反明上事。但前经尊重者在前,卑轻者在后,故先朝觐,后昏姻也。又殊别君臣,故先朝觐,后聘问。下经所翻,则据人伦切急者在前,先昏姻,次以乡饮酒,乃至於聘觐也。聘觐合之者,以其聘觐礼废,则君臣位失,倍畔、侵陵,其恶相通,故合言之也。   故礼之教化也微,其止邪也於未形,使人日徙善远罪而不自知也,是以先王隆之也。《易》曰:“君子慎始,差若豪氂,缪以千里。”此之谓也。隆,谓尊盛之也。始,谓其微时也。   ○邪,似嗟反。远,于万反。差,初隹反,徐初宜反。豪,户刀反,依字作毫。氂,李其反,徐音来,本又作釐。缪音谬。   [疏]“故礼”至“谓也”。   ○正义曰:“故礼之教化也微”者,言礼之教人豫前,事微之时豫教化之,又教化之时,依微不甚指斥。   ○“其止邪也於未形”者,谓止人之邪,在於事未形著,是教化於事微者也,使人至之也。又使人日日徙善、远於罪恶而不自觉知。是教化依微,不甚指斥。为此之故,是以先世之王隆尚之也。   ○“《易》曰:君子慎始,差若豪氂,缪以千里,此之谓也”者,此《易 系辞》文也。言君子谨慎事之初始,差错若豪氂之小,至后广大错缪以至千里之大。引之者,证礼之防人在於未形著之前。若初时不防,则后致千里之缪,故云“此之谓也”。   卷五十 哀公问第二十七  卷五十 哀公问第二十七     陆曰:“鲁哀公也。郑云:‘善其问礼,著谥以显之。’”   [疏]正义曰:案郑《录目》云:“名曰《哀公问》者,善其问礼,著谥显之也,此於《别录》属《通论》。”但此篇哀公所问,凡有二事,一者问礼,二者问政。问礼在前,问政在后。   哀公问於孔子曰:“大礼何如?君子之言礼,何其尊也?”孔子曰:“丘也小人,不足以知礼。”谦不答也。君曰:“否,吾子言之也。”孔子曰:“丘闻之,民之所由生,礼为大,非礼无以节事天地之神也,非礼无以辨君臣、上下、长幼之位也,非礼无以别男女、父子、兄弟之亲,昏姻疏数之交也。君子以此之为尊敬然。言君子以此故尊礼。   ○长,于丈反。别,彼列反。数,色角反。然后以其所能教百姓,不废其会节。君子以其所能於礼,教百姓,使其不废此上事之期节。有成事,然后治其雕镂、文章、黼黻以嗣。上事行於民,有成功,乃后续以治文饰,以为尊卑之差。   ○彫,本亦作雕。镂,力豆反。黼音甫。黻音弗。其顺之,然后言其丧筭,备其鼎俎,设其豕腊,脩其宗庙,岁时以敬祭祀,以序宗族。即安其居,节丑其衣服,卑其宫室,车不雕几,器不刻镂,食不贰味,以与民同利。昔之君子之行礼者如此。言,语也。筭,数也。即,就也。丑,类也。几,附缠之也。言君子既尊礼,民以为顺,乃后语以丧祭之礼,就安其居处,正其衣服,教之节俭,与之同利者,上下俱足也。   ○筭,悉让反。备其鼎俎,本亦无此句。腊音昔。卑如字,又音婢。几音祈,注同。语以,鱼据反。公曰:“今之君子胡莫行之也?”孔子曰:“今之君子好实无厌,淫德不倦,荒怠敖慢,固民是尽,午其众以伐有道,求得当欲不以其所。昔之用民者由前,今之用民者由后,今之君子,莫为礼也。”实,犹富也。淫,放也。固,犹故也。午其众,逆其族类也。当,犹称也。所,犹道也。由前,用上所言;犹后,用下所言。   ○好,呼报反。厌,於艳反。敖,五报反。午,五故反,一音如字,注同;王肃作迕,迕,违也。当,丁浪反,注同。称,尺证反。   [疏]“哀公”至“礼也”。   ○正义曰:此一节是哀公问礼之事。“大礼何如”者,以礼之所用,其事广大,包含处广,故云“大礼”。   ○“君子之言礼何其尊也”者,哀公问夫子云:贤人君子言说礼之事重,此礼何事可尊?问其所尊之事意。   ○“君曰:否,吾子言之也”者,孔子既辞以不堪足以识知於礼。君,谓哀公,哀公止其谦让曰:“否。”否,不也,言不得谦退,吾子但言说之也。   ○“然后以其所能教百姓”者,人君既知所生由礼,故尊而学之,学之既能,回持此能以教百姓也。   ○“不废其会节”者,会,由期也。期节,谓天地、君臣、男女之期节也。既教百姓,故使百姓不废此三事之期节也。   ○“有成事”者,谓有上三事行於民,有成功之事,故云“有成事”,则上事天地、辨君臣、别男女等之事。   ○“然后治其雕镂、文章、黼黻以嗣”者,言既有在上诸事,然后圣人能治理其雕画刻镂、文章、黼黻以嗣续其事,便每事有尊卑上下文彩之异。   ○“其顺之”者,谓其民也。君既尊敬於礼,故民得教而百姓顺从之。   ○“然后言其丧筭”者,言,犹示语也;筭数也。民既从顺,然后示语其丧纪节数以教之也。   ○“设其豕腊”者,谓丧中之奠,有豕有腊也。前示服数,后设丧奠之礼也。   ○“脩其宗庙,岁时以敬祭祀”者,谓除服之后,又教为之宗庙,以鬼享之。   ○“以序宗族”者,又教祭祀末,留同姓燕饮,序会宗族也。   ○“即安其居”者,即,就也。就安其居,谓随其风俗、山川、溪谷之异而安之,不使山者居川,渚者居中原是也。   ○“节丑其衣服”者,节,正也;丑,类也。又正其民衣服,使得其类也。衣服异宜,器械异制是也。   ○“卑其宫室”者,制使有度,不峻宇雕墙也。   ○“车不雕几”者,几,谓沂鄂也。谓不雕镂,使有沂鄂也。   ○“器不刻镂”者,谓常用之器不用采饰。   ○“食不贰味”者,谓不副贰肴膳也。   ○“以与民同利”者,非唯教民如此,而君亦不奢饰,但与百姓同其利润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