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秋穀梁传注疏 - 第 14 页/共 66 页

[疏]注“礼诸”至“书卒”。   ○释曰:莒庆、高固并逆叔姬,经无卒文,是適大夫不书卒也。   夏,齐侯、陈侯、郑伯遇于垂。传例曰:“不期而会曰遇,遇者,志相得也。”   纪侯大去其国。大去者,不遗一人之辞也。言民之从者,四年而后毕也。纪侯贤而齐侯灭之,不言灭而曰大去其国者,不使小人加乎君子。不曰灭而曰大去其国,盖抑无道之强,以优有道之弱。若进止在已,非齐所得灭也。何休曰:“《春秋》楚世子商臣弑其君,其后灭江、六,不言大去。又大去者,於齐灭之不明,但知不使小人加乎君子,而不言灭,纵失襄公之恶,反为大去也。”郑君释之曰:“商臣弑其父,大恶也,不得但为小人。江、六之君,又无纪侯得民之贤,不得变灭言大去也。元年冬‘齐师迁纪’,三年‘纪季以酅入于齐’,今‘纪侯大去其国’,是足起齐灭之矣。即以变灭言大去,为纵失襄公之恶,是乃经也,非传也。且《春秋》因事见义,舍此以灭人为罪者自多矣。”   ○纵,子用反。见,贤遍反。舍音舍。   [疏]注“舍此”至“多矣”。   ○释曰:此是郑难。何休云“纵失襄公之恶也”,言《春秋》有因事见义者,不得不舍此以灭人为罪也。若僖五年“晋人执虞公”,十九年“梁亡”之类是也。   六月,乙丑,齐侯葬纪伯姬。外夫人不书葬,此其书葬,何也?吾女也。失国,故隐而葬之。隐,痛也。不曰卒而曰葬,闵纪之亡也。   [疏]注“曰葬”至“亡也”。   ○释曰:知非为危者,纪国已灭而齐葬之,非复纪之臣子能葬,故知闵之,非为危也。又三十年“八月,癸亥,葬纪叔姬”,传曰:“日葬,闵纪之亡也。”知此亦是闵之也。不於卒闵之者,葬者送终大事故也。   秋,七月。   冬,公及齐人狩于郜。郜,齐地。   ○狩音兽。郜,古报反,《左氏》作禚。齐人者,齐侯也。其曰人,何也?卑公之敌,所以卑公也。内无贬公之道。何为卑公也?不复仇而怨不释,剌释怨也。怨,纡元反,又纡原反,后同。剌,七赐反。   五年,春,王正月。   夏,夫人姜氏如齐师。师而曰如,众也。言师众大如国,故可以言如。若言如齐侯,则不可。   [疏]传“师而曰如,众也”。   ○释曰:解经二年“夫人姜氏会齐侯于禚”,四年“夫人姜氏飨齐侯于祝丘”,不言“如齐师”者,言如齐师者众大如国,故可言。如若指齐侯,则於文不可言“如齐侯”也。   妇人既嫁不逾竟,逾竟,非礼也。   [疏]传“不逾竟”。   ○释曰:复发传者,嫌师与国异也。   秋,郳黎来来朝。黎来,名也。   ○郳,五兮反,国名。黎,郎兮反;黎来,郳君名。朝,直遥反。郳,国也。黎来,微国之君,未爵命者也。   冬,公会齐人、宋人、陈人、蔡人伐卫。纳惠公朔。是齐侯、宋公也,其曰人,何也?人诸侯,所以人公也。其人公,何也?逆天王之命也。王不欲立朔也。   [疏]传“是齐侯、宋公”。   ○释曰:四国皆从贬,而独言齐、宋者,齐为兵主,宋是大国,则陈、蔡亦从也。   六年,春,王三月,王人子突救卫。徐邈曰:“诸侯不奉王命,朔遂得篡,王威屈辱,有危,故月也。救卫於义善,故重子突。功不立,故著其危。”   [疏]注“有危,故月”。   ○释曰:日月之例见危者,唯施於内,今施之於外者,范答薄氏云:“王者安危,天下所系,故亦与内同也。”   王人,卑者也。称名,贵之也。何休以为称子则非名也。郑君释之曰:“王人贱者,录则名可。今以其衔命救卫,故贵之。贵之则子突为字可知明矣。此‘名’当为‘字’误尔。徐乾曰:“王人者,卑者之称也。当直称王人而已,今以其能奉天子之命,救卫而拒诸侯,故加名以贵之。僖八年‘公会王人、齐侯’,是卑者之常称。”   ○卑者之称,尺证反,下“常称”同。   [疏]注“郑君”至“称也”。   ○释曰:郑答何休云,传文“称名,贵之”者,“名”当为“字”,则郑玄以子突非名。徐乾云“故加名以贵之”,则子突非字。二者不同者,郑意若以子突为名,则书名者乃士之常称,传何以云“贵之”?故知子突是字。徐乾意称人则王之卑者,不合书名,僖八年“公会……王人于洮”是也,今称名即是贵之。故二说不同。或以为突是名,子是贵,理亦通,但注意似不然。善救卫也。   [疏]传“善救卫也”。   ○释曰:计王者有伐无救,而云善者,朔叛逆王命,天子废之,立其嗣子而遣师往救,有存诸侯之功,故曰善,不可以大平之法格之。救者善,则伐者不正矣。   夏,六月,卫侯朔入于卫。其不言伐卫纳朔,何也?据九年“伐齐纳纠”言纳。不逆天王之命也。不与诸侯得纳王之所绝。入者,内弗受也。何用弗受也?为以王命绝之也。朔之名,恶也。朔入逆,则出顺矣。朔出入名,以王命绝之也。   [疏]传“朔入逆”云云。   ○释曰:朔出奔之时,传曰:“朔之名,恶也。”此云顺者,谓比之入国为顺。彼辟天子之召,仍是恶也,故称名耳。一解此当文自相比,朔入为逆,则出当为顺矣。   秋,公至自伐卫。恶事不致,此其致,何也?据襄九年,时有穆姜之丧,会诸侯伐郑,不致。不致,则无用见公之恶事之成也。见,贤遍反。   螟。螟,亡丁反。   冬,齐人来归卫宝。以齐首之,分恶於齐也。使之如下齐而来我然,恶战则杀矣。若卫自归宝於齐,过齐然后与我,齐首其事,则我与王人战,罪差减。   ○分恶,乌各反,下同。杀,色界反,旧色例反。过,古禾反。差,初卖反。   七年,春,夫人姜氏会齐侯于防。防,鲁地。妇人不会,会,非正也。   夏,四月,辛卯昔,恒星不见。恒星者,经星也。经,常也,谓常列宿。   ○昔如字,或作<宀昔>,同。不见,贤遍反,下不音者同。列宿,夙又反,下皆同。   [疏]注“谓常列宿”。   ○释曰:周之四月,夏之二月,“常列宿”者,谓南方七宿也。   日入至於星出谓之昔。不见者,可以见也。   夜中,星陨如雨。如,而也,星既陨而复雨。   ○陨,云敏反。复,扶又反其陨也如雨,是夜中与?星既陨而雨,必晦暝,安知夜中乎?   ○与音馀。暝,亡定反。   [疏]传“其陨”云云。   ○释曰:“其陨如雨,是夜中与”,谓星陨而天必晦暝,何知是夜中乎?《春秋》之意,著以传著,疑以传疑,皆以实录,故知夜中。《春秋》著以传著,疑以传疑。明实录也。   ○传,直专反。中之几也,而曰夜中,著焉尔。几,微也。星既陨而雨,中微难知,而曰夜中,自以实著尔,非亿度而知。   ○度,徒各反。   [疏]“中之几也”至“著焉尔”。   ○释曰:谓雨晦暝几微也。“中微难知,而曰夜中”者,是事之著见焉尔,非亿度而知也。   何用见其中也?   [疏]“何用见其中也”。   ○释曰:谓经以何事知其夜中者,以失星变之始,而录其已陨之时,揆度漏刻,则正当夜中矣。   失变而录其时,则夜中矣。失星变之始,而录其已陨之时,检录漏刻,以知夜中。其不曰恒星之陨,何也?   [疏]“其不”至“何也”。   ○释曰:解经上文云“恒星不见”,下文“其不曰恒星之陨”者,又自解之。我知恒星之不见,而不知其陨者是何星,故不得言之也。又解不言雨星,而言陨星意,言我见从上而陨,又下接於地,则可以雨说之也。今唯见其下,不见其上,故曰陨星,又总说陨之与雨二者之别,“著於上,见於下,谓之雨;著如下,不见如上,谓之陨,岂雨说哉?”言不见在上,故不可以雨说之。徐邈云:“著於上,谓云著上。”   我知恒星之不见,而不知其陨也。我见其陨而接於地者,则是雨说也。言我见从上来,接於下,然后可言雨星。今唯见在下,故曰陨星。   ○我见,见音如字,注同。雨,于付反,注同。著於上,见於下,谓之雨;著於下,不见於上,谓之陨,岂雨说哉?解经不得言雨星,而言陨星也。郑君曰:“众星列宿,诸侯之象。不见者,是诸侯弃天子礼义法度也。”刘向曰:“陨者象诸侯陨坠,失其所也。又中夜而陨者,象不终其性命,中道而落。”   ○见于下,如字,或贤遍反。不见,贤遍反。队,直类反。   秋,大水。高下有水灾,曰大水。   [疏]传“高下”云云。   ○释曰:复发传者,嫌大水无麦、苗,异於常,故重发之。   无麦、苗。麦、苗同时也。麦与黍稷之苗同时死   冬,夫人姜氏会齐侯于穀。穀,齐地。妇人不会,会非正也。   [疏]传“会非正也”。   ○释曰:再发传者,防是鲁地,穀是齐邑,故重发之。   八年,春,王正月,师次于郎,以俟陈人、蔡人。时陈、蔡欲伐鲁,故出师以待之。次,止也。俟,待也。   甲午,治兵。出曰治兵,习战也。入曰振旅,习战也。振,整也。旅,众也。   [疏]传“习战也”。   ○释曰:此治兵振旅,皆云“习战”者,《周礼》仲秋教治兵,仲春教振旅,出入幼贱虽殊,同是教战之法,故此传二者皆以“习战”言之。《公羊》以“治兵”为“祠兵”,亦云“其礼一也”。《周礼》仲秋教治兵,此非秋,亦云治兵者,《周礼》四时讲武,故各立别名,此据出师之事,故虽春亦得以治兵为名。   治兵而陈、蔡不至矣。兵事以严终,以严整终事,故敌人不至。故曰善陈者不战,此之谓也。善为国者不师,导之以德,齐之以礼。江熙曰:“邻国望我,欢若亲戚,何师之为?”   ○陈,直觐反,下文皆同。道,徒报反,下同。善师者不陈,师众素严,不须耀军列陈。江熙曰:“上兵伐谋,何乃至陈?”善陈者不战,军陈严整,敌望而畏之,莫敢战。善战者不死,投兵胜地,故无死者。江熙曰:“辟实攻虚则不死。”善死者不亡。民尽其命,无奔背散亡者也。江熙曰:“见危授命,义存君亲,虽没犹存。”   ○尽,津忍反。背音佩。   [疏]传“善为”至“不亡”。   ○释曰:“善为国者不师”,谓有明王时,导之以德,齐之以礼,不起军师,而四海宾服,则黄帝尧舜时是也。“善师者不陈”,若齐桓公伐楚,不设行陈而服罪也。“善陈者不战”,即此鲁能严整终事,而陈、蔡不至也。“善战者不死”,若文王伐崇,因垒而崇自服也。“善死者不亡”,若柏举之战,吴虽入楚,父老致死,还复楚国也。此引文为证颇允,传文一准此解,则与注少僻,但旧有此说,故今亦存之。其注虚,观文则晓,故不复烦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