杂纂之纂得确 - 第 2 页/共 2 页

最苦者,趋炎附势。最造孽者,做状词。   最下流者,赌钱。最可恨者,搬弄是非。   最毒者,编人诨名、捏人坏事。 最可笑者,只说别人家事。   最不好过者,大醉后吐。最耽惊险者,做奸盗事。   最受气者,做媒人中保。最没见识者,说人家过失。   最忧愁者,打官司。最无理者,抢人话说。   最忌食者,牛犬肉。最厌者,歪厮缠人。   最可嫌者,自夸能干。最不该者,向人伸懒腰。            纂得确二集自叙   予曾将人事之好歹,两两并列,撰书一卷,令伥伥者读之而知所趋避矣。年来复见人之言行举止,不当于理,而犯天人之恶者,比比皆然。因又另续十类,各以“惜”字贯首。要知“惜”者,有怜爱痛惜之义存焉。惟人不知此“惜”也,所以易染种种过愆。其于言语,尤为更甚,是以书内《惜官》之条独多,愿读者俱加自惜。予知今后有益于身心世道者,又更多矣。但予自愧何人,敢于上续东坡诸才子之貂,一而复再,诚不知羞耻之至也。天基石成金撰。            惜念:举心动念,神鬼先知。   不起坏念。不远愁过虑。   不妒人有笑人无。不怨天尤人。   不念旧恶。不妄想远大事。   惜身:危墙之下,知命不立。   不好色无度。不大醉。   不轻立危险之地。不暴怒。   不交下流小人。不忿恨与人打降。   惜福:永言配命,自求多福。   不暴殄天物。不爱奢华。   不过求全备。不想非分。   不作贱五谷。不杀害生命。   惜事:世本无事,庸人自扰。   不薄伦常。不作坏心事。   不违逆父母师长命。不多言。   不动客气。不两面三刀趋奉人。   不多事。不作灯头会首。   不克剥贫贱下人。不欺凌孤寡。   不诬告人。不习学一切无益事。   不欺隐田粮。不欠官粮。不收藏犯禁人物。   惜儿:爱不以道,害误一生。   不许饮食过饱。不许多食生冷油腻。   不许穿戴金珠锦绣。不许近小人。   不许多话。不许学习无益下流事。   不许傲下。不许到嫖赌场。   不许至风波险恶之地。 不许骂人。   不许闲荡。不许自打奴婢。   惜财:量入为出,乃积乃仓。   不嫌衣食粗粝。不起造园亭。   不收买无用物件。不交往官宦。   不频饮宴。不学富贵人家行事。   惜言:多言多败,不如守中。   不谈人闺阃。不说人密事。   不臧否人之品藻。不犯人忌讳。   不伤人父母。不破人一切好事。   不起人事端。不笑人相貌。   不数子弟、家人罪过。不惯好戏谑。   不发誓。不当面破人不是。   不疾恶太过。不直言自信。   不造语陷害人。不夸富。   不哭穷。不说与富人交往。   不厉色说话。不鄙人贫贱。   不搀夺人说话。不说自己才能。   不说谎。不赞助人做坏事。   不说歪文。不讲嫖赌事。   不说话有头无尾。不咒人骂人。   不说男女伎俩。不评论衣食精粗。   不诉苦。不间人妙谈。不讪谤圣贤。   惜笔:文人之笔,胜于戈矛。   不写一切损人害人之字。不写一切词讼控告之字。   不写一切伤风败俗之字。不写一切离间是非之字。   惜书:圣贤精义,如宝如珍。   不以书夹刺。不以书作枕。   不以书与妇女夹针线。不卷脑折角。   不乱翻乱揭。不杂乱堆积霉烂。   惜字:惜字一千,延寿一纪。   不以字纸抹桌拭污。不以字纸糊窗糊壁。   不以字纸覆瓮。不以字纸包银裹物。   不以字纸放口内乱嚼。 不以字纸与妇女脱鞋剪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