楞伽阿跋多罗宝经义疏 - 第 43 页/共 46 页
复次大慧。菩萨摩诃萨。以此正智不立名相。非不立名相。舍离二见。建立及诽谤。知名相不生。是名如如。(唐云。以其正智观察名相非有非无。远离损益二边恶见。名相及识本来不起。我说此法名为如如。)
疏曰。立名相。则堕有边。名建立增益过。不立名相。则堕无边。名诽谤损减过。而名相之体。本不生起。本非有无。常如其性。强名为如如也。
二明能悟益
大慧。菩萨摩诃萨住如如者。得无所有境界故。得菩萨欢喜地。(唐云。住如如已。得无照现境。升欢喜地)得菩萨欢喜地已。永离一切外道恶趣。正住出世间趣。法相成熟。分别幻等一切法。(唐云。知一切法犹如幻等)自觉法趣相。(唐云。证自圣智所行之法。)离诸妄想见性异相。(唐云。离臆度见。)次第乃至法云地。于其中间。三昧力自在神通开敷得如来地已。种种变化。圆照示现成熟众生。如水中月。善究竟满足十无尽句。为种种意解众生分别说法。法身离意所作。是名菩萨入如如所得。
疏曰。初地创证真如。远离能取所取二种相故。名为无照现境。从此有进无退。数数修习。得成如来。自利究竟。利他不息。具如经论广明。皆由入如如之所得。可不善修唯心识观。以阶真如实观乎。初正明其相竟。
二明五法摄一切法二。初问。二答。
今初
尔时大慧菩萨白佛言。世尊。云何世尊。为三种自性入于五法。为各有自相宗。(二译皆无宗字。)
疏曰。若论佛意。秖一名字。已收五法三性八识二无我尽。故但约五法答。即为徧答所问。大慧。恐人依文失旨。所以重问之耳。
二答二。初长文。二偈颂。
初中二。初正明摄入。二重释法义。
初又三。初总标摄入。二别示摄入。三结成摄入。
今初
佛告大慧。三种自性及八识二种无我。悉入五法。
疏曰。佛法之妙。妙在一即一切。一切即一。一摄一切。一切摄一。一切入一。一入一切。故五法为法界。则五法摄一切法。一切法悉入五法。三自性为法界等。无不尔也。
二别示摄入二。初明摄入三法。二明摄入八识及二无我。
今初
大慧。彼名及相。是妄想自性。(唐云。是妄计性。)大慧。若依彼妄想。生心心法名俱时生。如日光俱。种种相各别分别持。是名缘起自性。(唐云。以依彼分别心心所法俱时而起。如日与光。是缘起性。)大慧。正智如如者。不可坏故。名成自性。
疏曰。名相本空。则妄相自性入五法也。依彼名相而起妄想。依彼妄想而持名相。如日与光俱时而起。则缘起自性入五法也。正智如如不可坏故。则圆成性入五法也。
二明摄入八识及二无我
复次大慧。自心现妄想。八种分别谓识藏。意。意识。及五识身相者。不实相。妄想故。我我所二摄受灭。二无我生。(唐云。于自心所现生执著时。有八种分别起。此差别相。皆是不实。唯妄计性。若能舍离二种我执二无我智。即得生长。)
疏曰。虚妄假名。本唯心现。由分别故。则有八种分别相起。此名此相。皆唯妄想。离二我执。名为正智。二空所显。名为如如。则八识二无我入五法也。二别示摄入竟。
三结成摄入
是故大慧。此五法者。声闻缘觉菩萨如来。自觉圣智。诸地相续次第。一切佛法悉入其中。
疏曰。一切佛法。皆入五法。况三自性八识二无我耶。例亦得云。一切佛法。皆入三性。皆入八识二无我也。初正明摄入竟。
二重释法义
复次大慧。五法者相。名。妄想。如如。正智。大慧相者。若处所形相色像等现。(唐云。谓所见色等形状各别)是名为相。若彼有如是相。名为瓶等。即此非余。(唐云。依彼诸相立瓶等名。此如是。此不异。)是说为名。施设众名。显示诸相。瓶等心心法。是名妄想。(唐云。心心所法。是名分别。)彼名彼相毕竟不可得。始终无觉。于诸法无展转。离不实忘想。(唐云。彼名彼相。毕竟无有。但是妄心展转分别。如是观察。乃至觉灭。)是名如如。真实决定究竟自性不可得。彼是如相。(唐云。真实决定究竟根本自性可得。是如如相。)我及诸佛随顺入处。普为众生如实演说施设显示。(唐云。如其实相开示演说。)于彼随入正觉。不断不常。妄想不起。随顺自觉圣趣。一切外道声闻缘觉所不得相。(唐云。若能于此随顺悟解。离断离常。不生分别。入自证处。出于外道二乘境界。)是名正智。大慧。是名五法三种自性。八识二种无我。一切佛法悉入其中。(唐云。普皆摄尽)是故大慧。当自方便学。亦教他人勿随于他。(唐云。汝应以自智善巧通达。亦劝他人令其通达。通达此已。心则决定。不随他转。)
疏曰。此中重释。意显三界所有种种境界。无非是相。依相所立。无非是名。设名显相心心所法。无非妄想。离此相名妄想思觉。则一切法无非如如。证此如如。即究竟根本智。开示演说此如如。即究竟后得智。随顺悟入即分证根本智及后得智也。初长文竟。
二偈颂
尔时世尊。欲重宣此义而说偈言。五法三自性。及与八种识。二种无有我。悉摄摩诃衍。(唐云。普摄于大乘)名相虚妄想。自性二种相。(唐云。名相及分别。二种自性摄。)正智及如如。是则为成相。
疏曰。一往且以名相摄分别性。妄想摄缘起性。正智如如摄成自性。则亦以八识摄分别及缘起性。二无我摄成自性也。若细料简。具如唯识论所明。第三十五五法自性识无我门竟。
第三十六恒河沙门。(魏云。恒河沙品第十三)文分为二。初问。二答。
今初
尔时大慧菩萨复白佛言。世尊。如世尊所说句。过去诸佛。如恒河沙。未来现在。亦复如是。云何世尊。为如说而受。为复更有余义。唯愿如来哀愍解说。
二答二。初长文。二偈颂。
初中二。初答莫如说受。二答更有余义。
今初
佛告大慧。莫如说受。三世诸佛量。非如恒河沙。所以者何。过世间望。非譬所譬(唐云。三世诸佛。非如恒沙。何以故。如来最胜。超诸世间。无与等者。非喻所及。唯以少分为其喻耳)以凡愚计常。外道妄想。长养恶见。生死无穷。(唐云。我以凡愚诸外道等。心恒执著常与无常。恶见增长。生死轮回)欲令厌离生死趣轮。精勤胜进故。为彼说言。诸佛易见。非如优昙鉢华。难得见故。息方便求。(唐云。令其厌离。发胜希望。言佛易成。易可逢值。若言难遇如优昙华。彼便退怯。不勤精进。是故我说如恒河沙。)有时复观诸受化者。作如是言。佛难值遇。如优昙鉢华。优昙鉢华。无已见今见当见。如来者。世间悉见。(唐云。如来则有已现当见。)不以建立自通故。说言如来出世如优昙鉢华。(唐云。如是譬喻。非说自法。)大慧。自建立自通者过世间望。彼诸凡愚所不能信。自觉圣智境界。无以为譬。真实如来。过心意意识所见之相。不可为譬。(唐云。自法者。内证圣智所行境界。世间无等。过诸譬喻。一切凡夫不能信受。大慧真实如来。超心意意识所见之相。不可于中而立譬喻。)
疏曰。约机。则有易见难见之不同。约理。则无多少数量之可论。为凡外难得见佛。恐其绝望而不求见。故云如恒河沙。令知欣厌。为受化常得见佛。恐其习见而不殷切。故云如优昙花。令知渴仰。然化身无数。旣非恒沙优昙可譬。法身平等。亦非恒沙优昙可譬也。
二答更有余义
大慧。然我说譬佛如恒河沙。无有过咎。大慧。譬如恒沙。一切鱼鳖输收魔罗师子象马人兽践踏。沙不念言彼恼乱我。而生妄想。自性清净。无诸垢污。如来应供等正觉。自觉圣智恒河。大力神通自在等沙。(唐云。如来圣智。如彼恒河。力通自在。以为其沙。)一切外道诸人兽等一切恼乱。如来不念而生妄想。如来寂然。无有念想。如来本愿。以三昧乐。安众生故无有恼乱。犹如恒沙。等无有异。又断贪恚故。
疏曰。初以无分别爱憎义。譬如恒河沙也。输收魔罗。此翻杀子鱼。
譬如恒沙。是地自性。劫尽烧时。烧一切地。而彼地大不舍自性。与火大俱生故。其余愚夫作地烧想。而地不烧。以火因故。(魏云。以不离地而得更有四大火身故。唐云。火所因故。)如是大慧。如来法身。如恒沙不坏。
疏曰。二以法身性不坏义。譬如恒河沙也。因有地为所烧。乃有火为能烧。能所无性。皆如来藏妙真如性。故不坏也。大涅槃云。譬如猛火。不能烧薪。火出木尽。名为新灭。木之与地。同是坚相。同能出火。观相元妄。有烧不烧。观性元真。唯妙觉明。妙觉明心。非地非火。亦地亦火。云何可说能所烧耶。
大慧。譬如恒沙。无有限量。如来光明。亦复如是。无有限量。为成熟众生故。普照一切诸佛大众。(唐云。大会。)
疏曰。三以光明无限量义。譬如恒河沙也。
大慧。譬如恒沙。别求异沙。永不可得。如是大慧。如来应供等正觉。无生死生灭。有因缘断故。(唐云。譬如恒沙。住沙自性。不更改变而作余物。如来亦尔。于世间中不生不灭。诸有生因。悉已断故。)
疏曰。四以断德无变易义。譬如恒河沙也。
大慧。譬如恒沙增减不可得知。(唐云。取不知减。投不见增。)如是大慧。如来智慧成熟众生。不增不减。(唐云。以方便智成熟众生。无减无增。)非身法故。身法者。有坏。如来法身。非是身法。(唐云。如来法身。无有身故。以有身故。而有灭坏。法身无身。故无灭坏。)
疏曰。五以智身无增减义。譬如恒河沙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