御制金刚般若波罗蜜经集注 - 第 19 页/共 23 页

【川禅师曰】火热风动。水湿地坚。颂曰。指鹿岂能成骏马。言乌谁谓是翔鸾。虽然不许纤毫异。马字驴名几百般。灵幽法师。如此慧命须菩提六十二字。是唐长庆二年。今在濠州钟离寺石碑上记。六祖解在前故无解。今亦存之。      【李文会曰】此则魏译偈也。长庆中僧灵幽入冥所。指魏译则存。秦译则无也。谓言若敬信佛法。即著圣见。非众生也。若不信佛法。即著凡夫见。非不众生。若起此二见者。是不了中道也。须是令教凡圣皆尽。不住两头。方是正真见解。故云众生众生者。如来说非众生是名众生也。      无法可得分第二十二      须菩提白佛言。世尊。佛得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为无所得耶。佛言。如是如是。须菩提。我于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乃至无有少法可得。是名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      【王日休曰】此分与第七分大概同。于此再言者。为续来听者说也。佛言如是如是者。盖深许其言之当也。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无有少法可得者。谓性中无有少法可得。无有所得。则荡然空空。是不可以形相求。不可以言说求也。但说名为无上正等正觉而已。      【陈雄曰】坛经云。妙性本空。无有一法可得。既无一法可得。宁须有菩提可证耶。我佛无得无证。无名可名。是以强名曰阿耨菩提。      【颜丙曰】有法可得。是名法缚。无法可得。方名解脱。须菩提以无所得之辞而告世尊。世尊即以如是如是而证据之。佛又云。我于无上正等正觉。乃至无少法可得。虚名而已。      【智者禅师颂曰】诸佛智明觉。觉性本无涯。佛因有何得。所得为无耶。妙性难量比。得理即无差。执迷不悟者。路错几河沙。      【李文会曰】若有少法可得。亦是著相。      【志公云】但有纤毫即是尘。举意便遭魔所扰。经云。若人欲识佛境界。当净其意如虚空。学道之人。但于一切诸法无取无舍。见如不见。闻如不闻。心如木石。刮削并当。令内外清净。方是逍遥自在底人。      【法句经云】虽然日见。犹为无见。虽终日闻。犹为无闻。      【草堂清和尚云】击石乃出火。火光终不然。碧潭深万丈。直下见青天。      【逍遥翁云】内觉身心空。外觉万事空。破诸相讫。自然无可执。无可争。此谓禅悦。所谓大明了人。勿令有秋毫许障碍。微尘许染著。坚久不渝。便是无上士。不动尊也。      【琪禅师云】念念释迦出世。步步弥勒下生。分别现文殊之心。运用动普贤之行。门门而皆出甘露。味味而尽是醍醐。不出旃檀之林。长处华藏之境。若如此也。行住坐卧。触目遇缘。虽应用千差。且湛然清净。      【川禅师云】求人不如求己。颂曰。滴水生冰信有之。绿杨芳草色依依。春花秋月无穷事。不妨闲听鹧鸪啼。      净心行善分第二十三      复次。须菩提。是法平等。无有高下。是名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      【王日休曰】六本皆作是法平等无有高下。然此所谓是法。乃真性也。真性岂可谓之法哉。强名曰法耳。上自诸佛。下至蠢动含灵。其真性一同。故云平等。无有高下。谓色身则有高下。真性则无高下也。      【谢灵运曰】结成菩萨义也。人无贵贱。法无好丑。荡然平等。菩提义也。      【肇法师曰】明此法身菩提。在六道中亦不减下。在诸佛心中亦不增高。是名平等。无上菩提。      【真武说报父母恩重经云】物不能平物。惟水不动。则可以平物。物不能等物。惟权衡之公。则可以等物。平则无高无下。等则无重无轻。      【李文会曰】是法平等无有高下者。凡夫不见自性。妄识分别。自生高下。谓佛是高。众生是下。菩萨了悟人法二空。上至诸佛。下至蝼蚁。皆有佛性。无所分别。故一切法皆平等。岂有高下也。      【黄檗禅师云】若观佛作清净光明解脱之相。观众生作垢浊暗昧生死之相。作此解者。历:河沙劫。终不能得阿耨菩提。又云心若平等。不分高下。即与众生诸佛。世界山河。有相无相。遍十方界。一切平等。无我彼相。此本源清净心。常自圆满光明遍照也。      【傅大士云】水陆同真际。飞行体一如。法中何彼此。理上起亲疏。自他分别遣。高下执情除。了斯平等性。咸共入无余。      以无我无人无众生无寿者。      【王日休曰】所以名为无上正等正觉者。以真性中本无我人众生寿者。此四者乃妄缘中现。而正性则平等。岂有四者之异哉。故名为无上正等正觉也。      修一切善法。即得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      【王日休曰】一切善法。乃佛接引众生悟明真性之法也。依此法修行。即得无上正等正觉之真性也。真性我本有之。岂可谓之得哉。盖凡言得者。皆谓自外而得。此则非自外而得。故不可谓之得。然此则言得者。盖不得已而强名曰得耳。      【李文会曰】修一切善法者。若不能离诸相而修善法。终不能得解脱。但离诸相而修善法。即得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也。又云。若人于一切事。无染无著。于一切境。不动不摇。于一切法。无取无舍。于一切时常行方便。随顺众生。令皆欢喜。而为说法。令悟菩提真性。此即名为修善法也。      【川禅师云】山高水深。日生月落。颂曰。僧是僧兮俗是俗。喜则笑兮悲则哭。若能于此善参详。六六从来三十六。      须菩提。所言善法者。如来说即非善法。是名善法。      【王日休曰】佛又呼须菩提。而谓所言善法者即非善法。谓本来无此善法。乃假此以开悟众生耳。故但虚名为善法而已。      【颜丙曰】两头话有三十六对。善与恶对。有与无对。生与死对。去与来对。动与静对。语与默对。胜与负对。高与下对。不作两头见。是为平等法。亦名无上正等正觉。以无四相心。修一切善法。即得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所谓即非善法者。盖凡夫执恶。声闻著善。若不离善法。又落两头机。岂谓平等。      【傅大士颂曰】水陆同真际。飞行体一如。(子荣曰。水陆同真际者。总标四生有情之本。皆有一真之性。故云飞行体一如。今据经云。是法平等无有高下。故此颂亦总四生而言之也。水之所产。陆之所生。水陆虽不同。而一性之真际则未尝不同也。有翼者能飞。有足者能行。能飞虽不一。而一性之本体则未尝不一也。)法中何彼此。理上起亲疏。(性中所有之法。曾何彼此之间。性中所具之理。岂有亲疏之殊。)自他分别遣。(自者。己也。他者。人也。自己他人妄生分别者。皆当遣去。圆觉经曰。自他身心。注云自之身心。即我相也。他之身心。即人相也。又曰。自性憎爱故。注云。于自则爱。于他则憎。)高下执情除。(妄分高下而坐执著之情。亦当除之。)了斯平等性。咸共入无余。(经曰。是法平等无有高下。有人若能了悟平等之性。则咸共入于无余涅槃矣。寒山诗曰。佛性元平等。总有真如性。但自审思量。不用闲争竞。)      【李文会曰】不住相故。即非善法。无漏福故。是名善法。      【法华经云】初善中善后善者。初谓发善心时。须是念念精进。不生疑惑懈怠之心。中谓常修一切善法。令悟真性。不著诸法相也。后谓即破善法。直教一切善恶凡圣。无取舍憎爱之心。平常无事。故云即非善法。是名善法也。      【古德云】了取平常心是道。饥来吃饭困来眠。又云。常平等心。如此广大。妙观察智。如日光明。体用及此。是佛境界。      【川禅师云】面上夹竹桃花。肚里侵天荆棘。颂曰。是恶非恶。从善非善。将逐符行。兵随印转。有时独上妙高峰。却来端坐阎王殿。见尽人间只点头。大悲手眼多方便。      福智无比分第二十四      须菩提。若三千大千世界中。所有诸须弥山王。如是等七宝聚。有人持用布施。      【疏钞云】大千世界中。所有须弥山王。上至□利天。下至昆仑际。若有时七宝如须弥山高。持用布施。获福不可知数。问。还有过此福者不。下文答。      【僧微师曰】佛召云。须菩提。且如一四天下。则有一须弥山。若据三千大千世界。所有百亿须弥山。是众山之最。故言山王。      若人以此般若波罗蜜经。乃至四句偈等。受持读诵。为他人说。于前福德。百分不及一。百千万亿分。乃至算数譬喻所不能及。      【疏钞云】若于无住般若。受持真四句偈。及书写诵念。为他人演说。如是等人。所得功德。不可称计。何以故。悟性圆融。不断有为而证无为。不除妄想而趣真常。达第一义。于一念之间。得无为福。无为福德。量等虚空。不可思议。故经云。于前舍须弥山珍宝布施福德。若比无为福。百千万亿倍。不及一倍。      【王日休曰】此言所有诸须弥山王。如是等七宝聚布施。而不可以此受持演说之功者。以彼则世间福。终有时而受尽。此则为出世间福。愈增长而终无穷故也。      【陈雄曰】佛以性上福德为最上。以身中七宝为希有。傥七宝满三千大千世界之多。等须弥山之高大。有能持以布施。则其福德。想不下于须弥山。今有人焉。持诵真经并四句偈。说与他人。是修自性上福德。是聚自身中七宝。回视多施七宝之福。万万不侔。五祖曰。自性若迷。福何可救。六祖曰。乘船永世求珠。不知身是七宝。二佛之言。皆为世人不修身修性。徒施宝以为求福之道。      【颜丙曰】此一分专较量福德轻重。若有人将七宝比于须弥山王布施。所得福德。比之持经之人。百分不及一分。况持经之人。又能悟四句偈等。受持读诵。为他人说。不特自利。又且利他。如此福德无量。有百千万亿分。乃至不可算数譬喻。正如寒山云。无物堪比伦。教我如何说。      【李文会曰】聚七宝布施。如三千大千世界中须弥山王。所得无量无边功德。此为住相布施。终无解脱之期。不如受持读诵此经。乃至四句偈等。所得无住相净妙功德。胜前功德。百千万倍。      【傅大士颂曰】施宝如沙数。唯成有漏因。不如无我观。(去声)了妄乃名真。欲证无生忍。要假离贪嗔。人法知无我。消遥出六尘。      【川禅师云】千锥劄地。不如钝锹一捺。颂曰。麒麟鸾凤不成群。尺璧寸珠那入市。逐风之马不并驰。倚天长剑人难比。乾坤不覆载。劫火不能坏。凛凛威光混太虚。天上人间总不如。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