御制金刚般若波罗蜜经集注 - 第 13 页/共 23 页
是故佛说菩萨心。不应住色布施。
【谢灵运曰】不住色。无财物也。
【陈雄曰】菩萨心。何心也。无所住之心也。菩萨六根清净。生无所住心。岂应布施以求其诸欲之满意哉。然众苦所本。眼根不净为先。佛故断之曰。不应住色而为之布施也。
【李文会曰】不应住色布施者。菩萨不见有身相可舍。于诸宅舍道路。逢见一切愚痴贫贱之人。毁骂捶打。须索财物。若能随顺其意。令生欢喜。不生阻隔嗔恨之心。即是布施之义。若祗分辨是非。顾惜物宝。阻逆其意。令生嗔恨。即不名布施也。
【黄檗禅师云】凡夫不肯空心。恐落于空。不知自心本空。愚人除事不除心。智者除心不除事。菩萨心如虚空。一切俱舍。所作福德。皆不贪著。然舍有三等。内外身心一切俱舍。犹如虚空无所贪著。然后随力应物。能所皆忘。是为大舍。若一为行道布德。一边旋舍。无希望心。是为中舍。若广修众善。有所希望。闻法知空。遂乃不著。是为小舍。大舍如火烛在前。更无迷悟。中舍如火烛在傍。或明或暗。小舍如火烛在后。不见坑井也。
【傅大士颂曰】菩萨怀深智。何时不带悲。投身忧虎饿。(金光明经云。如来因地。为萨埵王子时。一虎生七子。经七日无食。将欲死。时王子见。遂舍身以饲此虎也。)割肉恐鹰饥。(殑伽经云。如来因地时。在山中修忍辱仙。时梵王帝释遂化身。一化为鹰。一化为鸽。来试仙人。鹰趋其鸽。鸽投仙人。仙人遂以衣藏其鸽。鹰切就仙人觅其鸽。仙人遂将自身肉割一片以代鸽还鹰。殑其矜切)精勤三大劫。曾无一念疲。如能同此行。皆得作天师。
须菩提。菩萨为利益一切众生故。应如是布施。
【六祖曰】菩萨不为求望自身五欲快乐。而行布施。但为内破悭心。外利益一切众生。而行布施。
【陈雄曰】七宝虽满大千界等须弥山。亦有时而尽。布施以此。焉得人人而给诸菩萨也。无诸欲之求。无能施之心。亦无所施之物。凡可以利益一切众生者。无不为已。则含灵抱识。均被其泽。布施之心。但应如是。华严经云。不为自身求快乐。但为救护诸众生。
【李文会曰】应如是布施者。俭于自己。奢于他人。是名利益一切众生。若人心口相应。行解一般。是名利益于自己也。所学佛法。自然广大。虽具见闻觉知。万境不能染著。即是解脱了悟之人。岂无利益。
【傅大士云】所作依他性。修成功德林。终无趣寂意。惟有济群心。行悲悲广大。用智智能深。利他兼自利。小圣讵能任。
【川禅师云】有佛处不得住。无佛处急走过。三十年后。莫言不道。颂曰。朝游南岳。暮往天台。追之不及。忽然自来。独行独坐无拘系。得宽怀处且宽怀。
如来说一切诸相。即是非相。又说一切众生。即非众生。
【六祖曰】如来说我人等相。毕竟可破坏。非真实体也。一切众生尽是假名。若离妄心。即无众生可得。故言即非众生。
【陈雄曰】经云凡所有相。皆是虚妄。人皆谓如来无所说。岂说一切虚妄之相哉。殊不知如来有所谓真说。而其所说者。乃真空无相之相。继之以即是非相者此耳。涅槃经云。见佛性者。不名众生。不见佛性者。是名众生。如来说一切诸相者。悯之也。苟能悟真空无相之理。则见自性佛。继之以即非众生者此耳。
【颜丙曰】本性虚明。实无可得。岂更有一切诸相。一切众生之类。
【李文会曰】谓能秉持律仪。修行善法。而用布施。饶益众生。不住诸相。诸相本空。故云即是非相。夫众生者。五阴和合。假名众生。
【川禅师云】别有长处。不妨拈出。颂曰。不是众生不是相。春暖黄莺啼柳上。说尽山河海月情。依前不会空惆怅。休惆怅。万里无云天一样。
须菩提。如来是真语者。实语者。如语者。不诳语者。不异语者。
【谢灵运曰】真。不伪。实。无虚。如。必当理。不诳。则非妄语。不异。则始终恒一。圣言不谬。故宜修行也。
【陈雄曰】是语真实。无妄无虚。是语如如。契真如理。非欺诳之语。非怪异之语。所以破众生狐疑之心故也。
【颜丙曰】真而非假。谓之真语。实而不虚。谓之实语。如如不动。谓之如语。至于不诳语者。佛不诳惑于人。不异语者。佛语不为怪异。此五语者。欲人生信心。不必生疑心。
【李文会曰】迷即种种皆妄。故不真不实不如有诳有异也。悟即一切真。一切实。一切如。不诳不异也。又曰真语者。一切含生。皆有佛性也。实语者。一切法空。本无所有也。如语者。一切万法。本来不动也。不诳语者。闻如是法。皆得解脱也。不异语者。一切万法。本自空寂。将何为异也。
【傅大士云】众生与蕴界。名别体非殊。了知心是幻。迷情见有余。真言言不妄。实语语非虚。始终无变异。性相本来如。
【川禅师云】知恩者少。负恩者多。颂曰。两个五百是一贯。阿爷元是丈夫汉。分明对面向渠言。争奈好心无好报。真语者。实语者。呵呵呵。□□□。
须菩提。如来所得法。此法无实无虚。
【六祖曰】无实者。以法体空寂。无相可得。然中有恒沙性德。用之不匮。故言无虚。
【王日休曰】此法但为众生而设。非真性中所有。故非为真实也。然不可不藉此以悟明真性。又非徒然者。故非为虚妄也。
【陈雄曰】法即以心传心。何法不因心之所立。如来以无所得心。而得夫真空无相之法。此法即此心。真体常存。一以为实耶。然实而若虚。莫知其所以为实。妙用无妨以为虚耶。然虚而若实。莫知其所以为虚。实而无实。虚而无虚。其亦真空之妙欤。
【李文会曰】此法无实者。心体空寂。无相可得也。无虚者。内有河沙功德。用而不竭也。欲言其实。无形可观。无相可得。欲言其虚。见能作用。是故不可言有。不可言无。有而不有。无而不无。言辞不及。其惟圣人乎。若不离相修行。无由达此法也。
【傅大士云】证空便为实。执我乃成虚。非空亦非有。唯有复谁无。对病因施药。无病药还祛。须依二空理。颖脱入无余。
【川禅师云】水中盐味。色里胶青。颂曰。硬似铁。软如酥。看时有。觅还无。虽然步步常相守。要且无人识得渠。咦。
须菩提。若菩萨心住于法而行布施。如人入闇。即无所见。若菩萨心不住法而行布施。如人有目。日光明照。见种种色。
【王日休曰】布施。谓法施。乃教化众生也。若菩萨住于法而行布施。即是教化众生。著于法无由而见真性。故如人入暗。则无所见。若不著于法以教化众生。则众生由此开悟而见真性。故如人有目。又得日光明以照之。乃见种种形色也。
【僧若讷曰】无相布施。心不住法。则见真如。如人有目。日光明照。了一切境。
【陈雄曰】菩萨云者。修行人通称也。设若菩萨心与法俱胜。故有所住。而行其希求布施。此则无明暗障。贪爱自蔽。不悟真空无相妙理者也。如人处闇室之中昏昏冥冥。而一无所见矣。设若菩萨心与法俱泯。故无所住。而行其无希求布施。此则豁金刚眼。然般若灯。圆悟如来无上知见者也。如有目者。处于皎日之中。黑白自分。而毫发无隐矣。一注本不显。名曰。有所著。则为无明所障。不悟真如妙理。犹昏昏而不能使人昭昭。无所著。则洞达无碍。圆悟如来无上知见。自觉已圆。又能觉他。
【李文会曰】如人入暗即无所见者。众生之心。本自无住。无住之心。即见诸法实相。名为菩萨。二乘之人。心住于法。不见诸法实相。背菩提路。何异凡夫。如人背明而入暗室。如人有目。日光明照。见种种色者。二乘之人。不见色而住色。譬如不见坑井而坠坑井。菩萨见色而不住色。譬如见坑井不坠坑井。一切诸法但有假名。二乘之人。为无慧眼。不辨真假。菩萨即有慧眼。见种种色。悉皆无相故。
【达摩云】不见色。即是见色耳。
【逍遥翁云】所见有是。有不是。此世间妄眼。无是。无不是。此世间之真眼。所知有可有不可。此世间妄心。无可无不可。此出世之真心也。
须菩提。当来之世。若有善男子善女人。能于此经受持读诵。即为如来。以佛智慧。悉知是人。悉见是人。皆得成就无量无边功德。
【陈雄曰】当来世者。如来灭后。像法末法之世也。此经者。戴真空无相法之经也。此经当此世。非种善根者。难可得值。设若能受持读诵。不独为口耳之学。抑亦究心学之妙。兹其所以为能也。能尔。则如来岂庸释于我。必以无上知见而昭鉴之。则无量无边功德。举皆成就矣。非特利于一身。且将普施于群生。非特利于一时。且将遍及于千万亿劫。所谓无量无边功德者此也。
【颜丙曰】如来所得见性之法。不属有无二境。所以道无实无虚。若菩萨心著于法布施。是为著相。既曰著相。则无智慧。故如人入闇室中。全无所见。若心不著法布施。是人洞达明了。不受人瞒。故如人本有眼目。加以日光明照。见种种形色。晓然无隐。若当来之世。有善男善女。能于此经受持读诵。直下顿悟谓之受。行不暂舍谓之持。即为自性如来。以者。用也。能用佛之智慧。所谓智慧者。见性通彻。又非外道聪明也。悉知是人。悉见是人。皆得成就无量无边见性功德。
【李文会曰】当来之世者。即是如来灭后。后五百岁中浊恶之时也。即为如来以佛智慧者。若人心常精进。读诵此经。即觉慧性渐开。应当了悟实相。人法二空。不被一切善恶凡圣诸境惑乱。即同如来智慧性也。悉知悉见是人成就功德者。三世诸佛无不知见了悟之人。故能成就无量无边功德。
【傅大士颂曰】证空便为实。执我乃成虚。(子荣曰。修行人悟得真空之理。乃达实相。如执有我人之见。便为妄想成虚也。)非空亦非有。谁有复谁无。(子荣曰。空有俱忘。更何可执也。)对病应施药。无病药还祛。须依(一作观)二空理。颖脱入无余。
【川禅师曰】因地而倒。因地而起。起向你道甚么。颂曰。世间万事不如常。又不惊人又久长。如常恰似秋风至。无意凉人人自凉。
持经功德分第十五
须菩提。若有善男子善女人。初日分以恒河沙等身布施。中日分复以恒河沙等身布施。后日分亦以恒河沙等身布施。如是无量百千万亿劫。以身布施。若复有人。闻此经典。信心不逆。其福胜彼。何况书写受持读诵。为人解说。
【王日休曰】初日分。谓早晨。中日分。谓日午。后日分。谓晚间。盖西土之言如此。佛生其中。而从其方言也。然于此经。一起信心。得福尚多。于此一日三时。以恒河沙等身命布施。百千万亿劫无量无数者。以彼虽受无量福报。乃世间福耳。受世间福者。乃染烦恼之因。又因以作恶也。闻此经典。信心不逆。则自此种善根矣。善根既种。则日见增长。愈久而愈盛。此则为出世间福。故彼不可以比。而胜于彼无量无数也。且人一日三时。乌得有恒河沙等身命布施哉。盖假喻耳。乃极言其不可以比也。
【陈雄曰】佛恐世人执著如来忍辱之说。徒以身布施。而于自己性。与他人性。无纤毫利益。故于十三分言之。至此复言。屡救其失。
【肇法师云】从旦至辰名初日分。从辰至未名中日分。从未至戍名后日分。于此三时。乃至无量百千万亿劫舍身布施。亦不及受持是经见自性耳。见自性者。谓深明实相。人法二空。乃是大悟人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