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乘止观法门释要 - 第 10 页/共 17 页
若言七识能见净心故。知心本寂。知已熏心。令心自知本证故。不起后念。即名为自证者。是亦不然。何以故。以七识是我执识故。不能见心本寂。又复若为能缘之所缘者。即非净心。如上心体状中已说。既所缘非实。故熏心还生妄念也。
若计七识能证本寂。即同他证。今云知心本寂熏心。令知本证。故仍是自证之转计也。破有二义。一者我执之识。不能见本寂故。二者纵计能见。所见非净心故。
【(辰)三结破】
以是义故。无有道理。净心自证。不起后念也。
既净心不能自证。安得不以无尘智为方便哉。
【(卯)二破他证二。初正破。二转破。(辰)今初】
若言由他证者。是亦不然。何以故。心体自寂静故。但以有六七识等。名之为他。由有此他。故说他心不证。是故乃可证他。何须以他证心也。
六识若转成无尘智。则不名他。以达自他无性故也。又即谓之他证亦可。今既不许用无尘智而云他证。他乃净心之幻瞖。如何能证净心。喻如水可证波。何须以波证水也。
【(辰)二转破】
若言心体虽复本寂。但以无始无明妄念熏故。有此妄念习气在于心中。是故心体亦不证寂。故须他证者。何等方便。能除心中习气。令心证也。若言更不起新念故。不熏益彼习气。彼即自灭者。彼未灭间。有何所以不起新念也。若无别法为对治者。彼诸习气法应起念。若起念者。更益彼力也。以是义故。由他所证。亦无道理。
何等方便。有何所以。若无别法三语。皆暗指无尘智而言之。若不许无尘智。更有何等方便。更何所以。更将何法对治习气耶。
【(卯)三破证他四。初明他不易证。二明心不证他。三明他不相止。四明嫌非方便。(辰)今初】
若言不须用他证心。但证于他。以他证故。习气自灭者。是亦不然。他既有习气为根本故。念念常起。若不先除彼习气种子者。妄念何由可证也。
非无尘智。不能除于习气种子。习种不除。他何可证。如不息风。波何繇寂。
【(辰)二明心不证他】
又复净心。无有道理能证于他。若能证他者。一切众生皆有净心。应悉自然除于妄念也。
前云是故乃可证他。喻如水能起波。今云无能证他。喻如水不能自灭其波也。
【(辰)三明他不相止】
若言妄念前后自相抑止。久久即息。故名为证他者。为前止后。为后止前。若言前念止后念者。前在之时。后识未生。后若起时。前念已谢。不相逐及。云何能止。若言后念止前念者。亦复如是。不相逐及。云何能止。
前之二文。是破以自证他。此后二文。乃破以他证他也。以前后妄念皆名他故。然前后既不相及。云何能相抑止。设非以意识依止本识而修止观。决无证入之方便矣。
【(辰)四明嫌非方便】
若前念起时。即自嫌起。嫌起之心。熏于本识。令不起后念者。心不自见。云何自嫌。若后念嫌前故。能嫌之心。熏于本识。令不更起后念者。能嫌之心嫌前心时。为知前心是空故嫌。为不知是空故嫌。若知是空。即是无尘智也。汝云何言不须此智。又若知是空。则应不嫌。若不知前念空者。此心即是无明。何以故。以其前念实空而不能知故。又复不知前念空故。执有实念而生嫌心。即是妄想。何以故。以其于空妄。起实有想故。此能嫌之心。既是无明妄想故。即是动法。复言熏心。此乃亦增不觉。重更益动。生起之识。于是云兴。而言能令后念不起者。葢是梦中之梦。未醒觉也。故作斯说。仿佛不睡者。必应不言如此。
起时非嫌时。嫌时非起时。故云心不自见。云何自嫌。若后念嫌前。令不更起后念。是则可尔。然知空则应不嫌。嫌则转增不觉动法。云何舍无尘智而反堕无明窠臼耶。先约证破竟。
【(丑)次约修破二。初正破。二判简。(寅)今初】
又复若言不作心念诸法。故念不起者。为净心不作心念。为是意识不作心念。若是净心不作心念者。本来何因作心念法。今忽何因不念法也。若是意识不念法者。意识即是其念。若言意识不作心念法者。为对见法尘而不念。为不对见法尘而不念。为对而不见而不念。为全不对尘名为不念。若不对尘。云何说为意识。何以故。以识者必识所识故。若对而不见。即是顽瞽之法。若见而不念。为何所因而得不念。为知空故所以不念。谓为有故所以不念。若知是空。是无尘之智。对而不见。见而不念。二俱无妨。何故汝言不须此智。若谓为有。即不能不念。又复谓有之时。即已是念。又复谓为有故。即是无明妄想。而复不念。譬如怯人闭目入闇道理。开眼而入。唯有外闇。倒生怕怖。闭目而入。内外俱黑。反谓安隐。此亦如是。念前法时。唯有迷境无明。而生嫌心。不念之时。心境俱闇。反谓为善。又复若不作意念法。心则驰散。若作意不念诸法。作意即是乱动。非寂静法。云何得名证心也。
先双征。次双破。初破净心不作心念可知。次破意识又二。初总破。谓意识即是念。云何名为不作心念。二别破。谓纵令意识不作心念法者。于四句中属何句耶。若不对尘。不名意识。先破第四句也。若对而不见。是顽瞽法。次破第三句也。此下总破前二句。知空则二俱无妨。谓有则二俱有过。竝如文可知。
【(寅)二判简】
但以专心在此不念故。即以此不念为境。意识为此境所系故。于余境界无容攀缘。是故惑者不知此事。便谓于诸法无复攀缘。遂更生宝玩。将为真法。是以策意相续不休。以昼夜久习熟故。不须作意。自然而进。但不觉生灭常流。刹那恒起。起复不知。无明妄想未遣一毫。又不解自身居在何位。便言我心寂住应是真如三昧。作如是计者。且好不识分量也。虽然。但以专心一境故。亦是一家止法。远与无尘之智为基。近与猿猴之躁为锁。比彼攀缘五欲。游戏六根者。此即百千万倍为殊为胜。但非心体寂照真如三昧耳。是故行者为而不执。即是渐法门。若欲成就出世之道。必藉无尘之智也。
但以专心等。是叙其修证之相。但不觉生灭等。是判其以妄滥真。虽然但以等。是收其不无胜力。但非心体等。是简非圆顿法门也。上来分科解释以何依止竟。
【(辛)三总结】
此明止观依止中以何依止竟。上标五番建立中第一止观依止讫。
【(戊)二明止观境界三。初标。二释。三结。(巳)今初】
次明止观境界者。谓三自性法。就中复作两番分别。一总明三性。二别名三性。
若论自性清净如来藏心。不惟非分别及依他境界。并真实性亦无所施其名目。只因迷真成妄。今约返妄归真。故得以三性为所观境也。
【(巳)二释为二。初总明三性。二别明三性。(庚)今初】
所言总明三性者。谓出障真如及佛净德。悉名真实性。在障之真与染和合名阿棃耶识。此即是依他性。六识七识妄想分别。悉名分别性。此是大位之说也。
一往略判。故名大位之说。若欲委细。须别明也。
【(庚)二别明三性二。初别明。二合辨。(辛)初中三。初别辨真实性。二别辨依他性。三别辨分别性。(壬)初又三。初标章。二各释。三合结。(癸)今初】
所言别明三性者。初辨真实性。就中复有两种。一者有垢净心以为真实性。二者无垢净心以为真实性。
【(癸)二各释二。初释有垢净心。二释无垢净心。(子)今初】
所言有垢净心者。即是众生之体实。事染之本性。具足违用。依熏变现。故言有垢。而复体包净用。自性无染。能熏之垢本空。所现之相常寂。复称为净。故言有垢净心也。
【(子)二释无垢净心】
所言无垢净心者。即是诸佛之体性。净德之本实。虽具法尔。违用之性。染熏息故。事染永泯。复备自性顺用之能。净熏满故。事净德显。故言无垢。虽从熏显。性净之用非增。假遣昬云。体照之功本具。复称净也。故言无垢净心。
设使净用有增。功非本具。则不得名为净矣。
【(癸)三合结】
然依熏约用。故有有垢无垢之殊。就体谈真。本无无染有染之异。即是平等实性大总法门。故言真实性。问曰。既言有垢净。亦应称无垢染。答曰。亦有此义。诸佛违用。即是无垢染。但为令众生舍染欣净。是故不彰也。
初合明平等为真实性。次申明设化偏彰净名。竝可知。
【(壬)二别辨依他性二。初标章。二各释。(癸)今初】
二明依他性者。亦有二种。一者净分依他性。二者染分依他性。
【(癸)二各释二。初释净分依他。二释染分依他。(子)初中二。初正释。二料简。(丑)今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