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婆塞戒经受戒品 - 第 4 页/共 5 页

问。比丘乞食四方。故不可畜奴婢畜生。今优婆塞未离家业。如何不许畜象马等。又净施之法。当如何作。   答。此菩萨优婆塞虽尚居家。已作人天标榜。故一切畜生皆须净施。净施之法经未申明。然以理揆之。应同比丘净施财宝。虽不畜持。仍得作法受用。(谓以象马等物皆作委寄亲友之心。代彼看养骑用)。      第十七不储畜三衣鉢杖。      若优婆塞受持戒已。若不储畜僧伽梨衣鉢锡杖。是优婆塞得失意罪。不起堕落。不净有作。      僧伽梨此翻重复衣。亦翻大衣。   问。既许储畜。亦许著用否。若许著用与比丘何别。或衣制不同。当云何造。或著时有别。复在何时。   答。三衣鉢杖。本是出家器具。此经但说储畜。不说著用。惟方等陀罗尼经制在家二众入坛行道应著无缝三衣。无缝即是缦条不同割截。入坛时著则非一切时矣。      第十八田须净水。      若优婆塞受持戒已。若为身命须田作者。不求净水及陆种处。是优婆塞得失意罪。不起堕落。不净有作。      或求无虫净水。或求陆种不须用水。皆不损生也。      第十九物价令平。      若优婆塞受持戒已。为于身命。若作市易斗称卖物。一说价已不得前却舍贱趣贵。斗称量物。任前平用。如其不平。应语令平。若不如是。是优婆塞得失意罪。不起堕落。不净有作。      第二十非时处欲。      若优婆塞受持戒已。若于非处。非时行欲。是优婆塞得失意罪。不起堕落。不净有作。      虽是自己妻妾。不得非处非时也。除卧室中名为非处。或于日中或产前产后皆名非时。      第二十一偷官税。      若优婆受持戒已。商估贩卖不输官税。盗弃去者。是优婆塞得失意罪。不起堕落。不净有作。      据五戒相经违税五钱犯不可悔。此云尔者。或是寻常市中卖物不同偷度关津。或虽为菩萨优婆塞。未受此一分戒。故稍轻耳。      第二十二犯国制。      若优婆塞受持戒已。若犯国制。是优婆塞得失意罪。不起堕落。不净有作。      入国问禁。世法尚然。况佛弟子。何得不自慎耶。      第二十三新食不供养三宝。      若优婆塞受持戒已。若得新谷果蓏菜茹(音如。茅根也。又干菜也。)不先奉献供养三宝。先自受者。是优婆塞得失意罪。不起堕落。不净有作。      第二十四不听僧止作。      若优婆塞受持戒已。僧若不听说法赞叹辄自作者。是优婆塞得失意罪。不起堕落。不净有作。      给孤长者。每为新学比丘教读说法。然必先礼比丘足已。然后授法。不以师礼自居。又是僧听教授。方敢为之。不敢辄自作也。      第二十五不路让僧前。      若优婆塞受持戒已。道路若在比丘沙弥前行。是优婆塞得失意罪。不起堕落。不净有作。      第二十六僧食不公分。      若优婆塞受持戒已。僧中付食。若偏为师选择美好过分与者。是优婆塞得失意罪。不起堕落。不净有作。      师与众僧本应平等。偏好偏多是陷师于不义也。      第二十七养蚕。      若优婆塞受持戒已。若养蚕者。是优婆塞得失意罪。不起堕落。不净有作。      养蚕是杀方便。故结轻。若煮茧害命。则结重矣。      第二十八路遇病不能视嘱。(上分轻戒竟)      若优婆塞受持戒已。行路之时。遇见病者。不往瞻视为作方便。付嘱所在而舍去者。是优婆塞失意罪。不起堕落。不净有作。      有暇则应往瞻视。无暇则应作方便。或付嘱已。然后可去。若置之度外。则失慈悲。故得罪也。不犯者。或自有病。或无力。或彼自有力有瞻病人。      二十四劝赞善持。      善男子。若优婆塞至心能受持如是戒。是人名为优婆塞中分陀利华。优婆塞中微妙上香。优婆塞中清净莲华。优婆塞中真实珍宝。优婆塞中丈夫之人。      分陀利此翻白莲华。出污泥而不染。故以为喻也。戒德远熏。故为微妙上香。能契实相因果。故为清净莲华。自利利他。故为真实珍宝。雄猛威力能胜烦恼。故名丈夫之人。      二十五结赞甚难。      善男子。如佛所说菩萨二种。一者在家。二者出家。出家菩萨名为比丘。(二百五十戒皆是摩诃衍。)在家菩萨名优婆塞。(始从但三归乃至满分戒。各当持此六重二十八轻)。出家菩萨持出家戒是不为难。在家菩萨持在家戒。是乃为难。何以故。在家之人多恶因缘所缠绕故。      今时欲求如法比丘僧二十人。殆不易得。则此优婆塞戒殆未可受。姑略释之以显正法。或肯如说行持。亦即分陀利华矣。      优婆塞戒经受戒品笺要               优婆塞戒经云。发菩提心有五事。一者亲近善友。二者断嗔恚心。三者随师教诲。四者生怜愍心。五者勤修精进。复有五事。一者不见他过。二者虽见他过而心不悔。三者得善法已。不生憍慢。四者见他善业不生妬心。五者观诸众生。如一子想。   若人不能一心观察生死过咎。涅槃安乐。如是之人。虽复惠施。持戒。多闻。终不能得解脱分法。   夫菩提者有四种子。一者不贪财物。二者不惜身命。三者修行忍辱。四者怜愍众生。   具足三事则得名为法财长者。一者心不甘乐外道典籍。二者心不贪著生死之乐。三者常乐供养佛法僧宝。复有三事。一者为人受苦心不生悔。二者具足微妙无上智慧。三者具善法时不生憍慢。复有三事。一者多闻无厌。二者能忍诸恶。三者教他修忍。复有三事。一者自省己过。二者善覆他罪。三者乐修慈心。复有三事。一者至心奉持禁戒。二者四摄摄取众生(布施。爱语。利行。同事。)。三者口言柔輭不粗。我于往昔为四事故舍离身命。一者为破众生诸烦恼故。二者为令众生受安乐故。三者为自除坏贪著身故。四者为报父母生养恩故。   不清净说法有五事。一为利故说。二为报而说。三为胜他说。四为世报说。五疑说。清净说法有五事。一先施食然后为说。二为增长三宝故说。三断自他烦恼故说。四为分别邪正故说。五为听者得最胜故说。   菩萨若欲为众生说法界深义。先当为说世闲之法。然后乃说甚深法界。何以故。为易化故。   乃至小罪。虽为身命。尚不毁犯。是故名为戒波罗蜜。如人重病。要须众药和合治之。若少一种则不能治。何以故。其病重故。一切众生亦复如是。具诸恶故要须众戒然后治之。若少一戒则不能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