憨山老人梦游集 - 第 78 页/共 83 页
三十余年学懒慵。生涯坐断祝融峰。身轻鹤骨休言老。千尺还看手种松。
寄魏考叔
幽居宛是在家僧。一室清如六月冰。纵使善空诸有尽。尚余山水挂眉棱。
留别湖东社中诸子二首
昙花舍就竹林西。市远尘嚣最可栖。勤扫阶前云卧地。归来莫使草萋萋。
偶来松下掩柴关。招隐相求出世间。岂意又随流水去。别君心似恋云山。
岳阳阻风二首
岳阳楼外浸湖天。楼下沙汀夜泊船。来往风帆留不住。独余山色尚依然。
北风吹浪打山城。一叶轻帆阻去程。想为留看洞庭月。怪来偏向客边明。
过金沙於润甫云林
咫尺云林望不遥。到来寒爽气萧萧。闭门不放烟霞出。多少尘心亦易消。
西湖偶成
四面湖山镜里看。楼船深浸碧波寒。不知身在冰壶影。可笑沈酣梦未残。
喜归匡山
垂老青山荷主恩。匡庐南向卧朝暾。七贤五老遥相对。泉响深谈不二门。
挽匡山黄龙彻空师二首
昔与师住五台冰雪中者三载。别来三十余年所矣。予今投老匡山。一礼师塔。挽之以诗。
忆昔清凉对坐时。垂垂冰雪缀双眉。别来梦到伤心处。一段难禁祇自知。
塔影团团拥万松。法身不动耸千峰。知师常说无生法。鸟语溪声和晓锺。
山中雪夜
雪拥千峰独闭关。寒灯深夜照衰颜。心灰已绝红尘梦。谁信人间有此闲。
阅华严经十地品梦中偶成
一叶轻舟一钓竿。钩头香饵未曾残。直须入海深捞摝。莫滞芦花浅水滩。
思乡曲二首
余十二岁离乡。今六十年矣。适乡人远问於山中。因赋此。
门前高柳映清池。常记儿童戏浴时。六十余年如梦事。几回犹动故园思。
青山一带绕河流。家住河边古渡头。自小离乡今已老。此心不断水悠悠。
怀大都龙华主人
龙华树下有缘人。一别难求似昔亲。几度梦魂飞夜月。纵然相见总非真。
入山
直入千峰不厌深。最幽绝处可安心。松门任使青苔厚。从此时人没处寻。
曹溪堂主俛无昂公来讯二首
自别曹溪已十春。常思香水一沾唇。梦魂时坐松阴下。只恐今生是后身。
溪上梅花不断香。几回香雾湿衣裳。年来每到看花处。一似当时坐法堂。
送青林熙公游南岳二首
忆昔曾登七十峰。倚天傍日抚长松。幽岩绝壑探奇遍。君去寻余策杖踪。
万峰深处碧云寒。曾结茅庐学懒残。牛粪尚埋煨芋火。君应一拨地炉看。
偶成
湛海波澄一物无。寒空深夜月轮孤。但看万里纤云断。自觉冰心在玉壶。
集外诗五首
喜老母遣弟至
天属怜同蒂。君恩赐一身。生还如有日。尚可奉慈亲。
忆故乡居
家住龟山阴。宛似恒河曲。却忆儿童时。热在河中浴夹岸柳阴浓。当户南山翠。手种碧桃花。不知在也未门前一小桥。幼见水冲断。欲架独木枝。路远犹未办。
忆乡友
幼小同读书。连床还共被。谁知一别来。看看六十岁。却忆聚沙时。相戏常生恼。只记童子颜。不信今衰老。
忆家山庵居
楼居水竹总相连。长夏清风白昼眠。此日炎荒万里外。回思恰似几生前。
憨山老人梦游集卷四十九
憨山老人梦游集卷第五十
菩萨戒弟子 僧本昂 冯昌历 僧知融 日录
宰官弟子 王安舜 刘起相 纂辑
长春社弟子
陈迪祥 梁四相 仝较
曹溪中兴录上
中兴因缘
师曰。曹溪者。乃昔曹叔良为魏武之裔。避地於此。因以名焉。其道场自梁神僧智药三藏从西天泛海而来。携菩提树於五羊之法性寺。谶云。百六十年。有肉身菩萨。於此出家。度人无量。将入岭。过曹溪水口。掬水歠之。而甘且香。乃曰。此我西天水也。原上必有圣地。因溯流而上。至观其山。似象形。曰。此山宛似我西天宾林山也。乃谓居人曹叔良曰。此山宜建梵剎。百六十年后。当有肉身菩萨。於此说法。叔良即白州牧某具奏。梁武帝遂命建寺额曰宝林。乃开山之始也。至唐龙朔间。有新州卢道者。得黄梅衣钵。号为六祖。回至曹溪。时宝林已废。有尼僧名无尽者。见六祖。问涅盘经义。知是异人。乃白其父兄。重修宝林。延祖居之。未几有害祖者。祖遂避难於怀会。隐猎队中。一十五年。后至五羊法性寺。露颖而出。遂於菩提树下剃发。即回曹溪。开法於宝林。时山已易主为陈氏矣。祖说法多年。云集者众。以其山如生象。齿鼻完具。先寺於左颔大牙之内。其鼻在右。业为陈氏祖墓。故其寺址甚迫隘。祖一日谓居人陈亚仙乞一坐具地。亚仙许之。祖以坐具一展。尽罩四山之岭。时四天王出现四隅。亚仙即许之曰。也知和尚法力广大。当尽舍之。但先祖墓在寺右。他日修建。望乞存留。又曰。此山形乃生龙白象来脉。他日兴造。只可平天。不可平地。於是亚仙遂携家隐去。不知所之。故此山自六祖开创已来。四天王内。周环数十里。为一兰若。并无民居。其山形风气完密。即少林已下。诸祖道场。未有如此之胜者。向僧皆以为藏修地。至我 国初开阡陌。而环山之内。皆为田畴。收入版籍。则僧以务农为本业。树艺孳畜。不异俗人。然从来未有民居。及弘正间。四方流棍。渐集於山中。始以佣赁。久则经营借资於僧。而僧不察。以山门通滃源。入府孔道。而渐成窟穴。罗於道侧。开张市肆。岂特鸠居鹊巢。将使狼据师窟。僧亦舍寺而住庄庵。则山门日空。流棍日集。祸害日作。而僧徒竟为此累。以至几不可保矣。丙申春。予蒙 恩放岭外。初入山礼祖。见其凋弊不堪之甚。未几而祸患果作。僧至流离。於是一时当道。汲汲拯救之。初制府大司马陈公。欲予往救正之。未既而观察海门周公。甚留心祖道。方从事於此。顷即入贺去。[断-斤]巡道祝公。乃极力致予。因是寺僧某等。相率来归。请授具戒。坚意恳请。予应之。於庚子秋九月入山。即以 祖庭为心。遂拚舍身命。一一综理。次第建立。如下所列。其概皆大[(怀-衣)*土]极弊。不容一日安者。幸仗 佛祖之灵。当道护法。神力冥加。八年之中。略有头绪。虽未究竟卒业。而心膂俱竭。其所建者。皆可为恒规。僧徒苟能自此谨守勿失。亦可保此道场。世世无虞矣。时师命昌历等在寺。训诸沙弥。凡所作事。皆目击之。及所发言。即日录之。久而成帙。题曰。中兴实录。彷通[ㄓ/心]十品之例。列为十则。其示众法语。清规。手札。杂着。并次第於后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