贤首五教仪开蒙 - 第 2 页/共 2 页
五圆教中。初信除烦恼分别俱生现行。与顿七信齐。七信除所知分别俱生现行。与顿初住齐。九信伏二障分别俱生种子。与顿七住齐。十住除二障分别俱生种子。与顿十行齐。初行除习气一分。与顿初向齐。初向除习气十一分。与顿初地齐。二地除习气二十二分。与顿妙觉齐。妙觉除习气三十二分尽。在於无障碍法界土中。成无障碍法界身佛。坐普融无尽师子座。说一乘缘起法界之法。令彼偏教菩萨。及一切回心佛果二乘。并一类上上根凡夫外道。转偏成圆也。
言六宗者。一。随相法执宗。谓一切我法中。起有无执故。即小乘诸师。依阿含缘生等经。造婆沙俱舍诸部论等。
於中又六。一。我法俱有宗。此中有二一。人天乘。二。小乘。谓犊子。法上。贤胄。正量。密林山部等。彼立三聚法。一。有为聚法。二。无为聚法。三。非二聚法。初二是法。后一是我。又立五法藏。一。过去。二。现在。三。未来。四。无为。五。不可说藏。此即是我。以不可说是有为无为故。然此一部。诸部论师。共推不受。呼为附佛法外道。以诸外道所计虽殊。皆立我故。
二。法有我无宗。谓萨婆多。上座。多闻等。彼说诸法。二种所摄。一名。二色。或四种所摄。谓三世及无为。或五种所摄。谓一心。二心所。三色。四不相应。五无为。故一切法。皆悉实有。於诸法中。并不立我。以无我故。异外道计。又於有为之中。立正因缘。以破外道邪因无因。然外道见。虽有九十五种。或计二十五谛从冥生等。或计六句和合生等。或谓自在梵天等生。或谓微尘宿作等生。或执时方虚空等。而为世间及涅盘本。统收所计。不出四见。谓数论计一。胜论计异。勒沙婆计亦一亦异。若提子计非一非异。若计一者。则谓因中有果。若计异者。则谓因中无果。三则因中亦有无果。四则因中非有无果。余诸异计。皆不出此。虽多不同。就其结过。不出二种。从虚空生。即是无因。余皆邪因。然无因邪因。乃成大过。谓自然虚空等生。应常生故。以不知三界。由乎我心。从痴有爱。流转无极。迷正因缘故。异计纷然。安知因缘性空。真如妙有耶。广明异计。如瑜伽。显扬。婆沙。中。百。金七十论等。
三。法无去来宗。谓大众。说转。鸡胤。制多。西山。北山。法藏。饮光部等。唯说现在诸有为法。及无为法耳。以过未之法。体用俱无故。
四。现通假实宗。谓说假部。就前现在有为法中。在五蕴为实。在界处为假。随应诸法。假实不定。其成实论末经部师。即是此类。
五。俗妄真实宗。即说出世部等。谓世俗法皆假。以虚妄故。出世法皆实。非虚妄故。
六。诸法但名宗。即一说部等。谓一切我法。但有假名。无实体故。
二。唯识法相宗。谓一切诸法。皆唯识现故。即无着天亲。依方广深密等经。造瑜伽唯识论等。
三。真空无相宗。谓一切诸法。皆空无相故。即提婆清辨。依般若妙智等经。造中百门掌珍论等。
四。藏心缘起宗。谓一切诸法。唯是真如随缘。具恒沙性德故。即坚慧马鸣。依胜鬘涅盘等经。造宝性起信论等。
五。真性寂灭宗。谓相想俱绝。直显性体故。即马鸣龙树。依楞伽般若等经。造真如三昧智度论等。
六。法界圆融宗。谓无尽法界。如因陀罗网。主伴重重圆融无碍故。即龙树天亲。依华严等经。造不思议十地论等。
言三观者。先所依体事。总为十对。
一。教义。即小始终顿圆。为教。七十五法。五位百法。八十一科。二门三大。一百八句。二智十如。六相十玄。为义。
二。理事人空。二空。依言离言。法界。真如。为理。亦漏无漏。有为无漏。无为无漏。非漏无漏。普融无尽身土。为事。
三。境智。四谛。二谛。三谛。第一义谛。无尽谛理。为境。无漏净慧。根本后得。权实无碍。内证自觉。十十无尽。为智。
四。行位。观四真谛。六度万行。四信五行。遣二无我。一摄一切。为行。资加等五。信住等六。为位。
五。因果。七方便等。等觉已下。为因。须陀洹等。妙觉。为果。
六。依正。净化。劣。胜受用。法性。法界。身土为依为正。
七。体用。五分法身丈六报身。离一切相凝然法身功德满足四智报身。体大法身相大报身。绝待离言一实之性不分三异清净法报。真应相融一多无碍圆满十身。为体。随形六道。三类分身。真如用大为他报化。智随物现。法界缘起无尽身云。为用。
八。人法。人天。小乘。菩萨及佛。为人。四谛因缘。三空八识。三觉九相。四十一门。十无尽句。为法。
九。逆顺。六群比丘。尼犍。达多。广额。世论。无厌。胜热。为逆。十大声闻。弥勒。文殊。大慧。普贤。五十三员诸善知识。为顺。
十。感应。六道二乘。五性三乘。权教圣凡。渐教贤圣。偏教种类最上利根圆器。为感。化身佛及菩萨。真佛悲愿起报化等。如来大定智悲愿力现他受用。三种无作意成身。诸善知识及十身佛。为应。
此十对法。诸佛菩萨辟支声闻四圣法界。乃至地狱饿鬼畜生天人修罗六凡法界。性中无有不起具也。经云。若人欲了知。三世一切佛。应观法界性。一切唯心造。
次能依观法。门有三重。
第一真空绝相观。於中自有四句十门。
第一句会色归空观。又开四门。
一。色非断空门。幻色不即是断空故。二。色非真空门。实色不即是真空故。三。色空非空门。实色断空。非真空故。四。色即是空门。色空无性。即真空故。
第二句明空即色观。亦有四门。
一。空非幻色门。断空不即是幻色故。二。空非实色门。真空不即是实色故。三。空非空色门。真空非断空实色故。四。空即是色门。空无我理。即空色故。
第三句空色无碍观。谓色即空而色不尽。空即色而空不隐。无障无碍。为一味法。
第四句泯绝无寄观。谓此所观真空。不可言即色不即色。即空不即空。迥绝无寄。言解不及。
如色空既尔。一切法亦然。经云。法性本空绝。无取亦无见。性空即是佛。不可得思量。
第二理事无碍观。亦有十门。
一。理遍於事门。谓无分限之理。全遍有限事故。
二。事遍於理门。谓有分限之事。全同无分理故。
三。依理成事门。事揽理成故。
四。事能显理门。理因事显故。
五。以理夺事门。理外无事可得故。
六。事能隐理门。事外无理可得故。
七。真理即事门。理非事外有故。
八。事法即理门。事非理外有故。
九。真理非事门。谓即事之理而非事故。
十。事法非理门。谓全理之事而非理故。
如理事既尔。余九对亦然。经云如金与金色。其性无差别。法非法亦然。体性无有异。
第三周遍含容观。亦有十门。
一。理如事法门。谓全理为事。理亦如事无有尽故。
二。事如真理门。谓事不异理。事亦随理而圆遍故。
三。事含理事门。不唯理含事理。亦且事含理事故。
四。通局无碍门。不唯全遍十方。而又不动本位故。
五。广狭无碍门。不唯广容剎海。而能不坏一尘故。
六。遍容无碍门。以一望多。则一法遍一切时。还复容彼一切。盖由普遍即是广容故。
七。摄入无碍门。以多望一。则一切摄一法时。还复入彼一法。盖由摄他即是入他故。
八。交涉无碍门。一多俱为能入摄故。而有四句。初。一摄一一入一。次。一摄一切一入一切。三。一切摄一一切入一。四。一切摄一切一切入一切。一能摄入与多能摄入。交涉无碍。
九。相在无碍门。多一俱为所摄入故。亦有四句。初摄一入一。次。摄一切入一切。三。摄一入一切。四。摄一切入一。多所摄入在於一所摄入。互相无碍。
十。普融无碍门。一多遍容。能所摄入。普皆同时。圆融无尽故。若望前八九门。具有两重四句。初重四句者。一法摄一入一。一法摄一切入一切。一法摄一入一切。一法摄一切入一。二重四句者。一切摄一入一。一切摄一切入一切。一切摄一入一切。一切摄一切入一。如是一能摄入。融於多所摄入。普无障碍。
古德准此十义。重开为十玄门。
一。同时具足相应门。以是总故。冠於九门之初。
二。广狭自在无碍门。别中先辨此者。此是别门之由。由前初二门事理相遍故。生余八门。且约事如理遍。故广。不坏事相。故狭。故为事事无碍之始。
三。一多相容不同门。由广狭无碍。所遍有多。以己一望彼多。故有一多相容。相容则二体俱存。但力用交彻耳。
四。诸法相即自在门。由此容彼。彼便即此。由此遍彼。此便即彼等。故相即也。
五。秘密隐显俱成门。由互相摄。则互有隐显。故有此门。谓摄他。他可见。故有相容门。摄他。他无体。故有相即门。摄他。他虽存而不可见。故有隐显门。此三皆由相摄而有。为门别故。相容。则如二镜互照。相即。则如波水相收。隐显。则如片月相映。
六。微细相容安立门。由此摄他。一切齐摄。彼摄亦然。故有微细相容。
七。因陀罗网境界门。由互摄重重。犹如帝网无尽故八。托事显法生解门。由既如帝网已。随一即是一切无尽故。
九。十世隔法异成门。由上八门。皆是所依。所依之法既融。次辨能依。能依之时亦尔故有十世异成。
十。主伴圆明具德门。由法法皆然。故随举其一。则便为主。连带缘起。便有伴生。故有主伴门。
事如理遍既尔。余九具玄亦然。
若以喻之。炳然齐现。犹彼芥缾。具足同时。方之海滴。一多相入。等虚室之千光。隐显俱成。似秋空之片月。重重交映。若帝网之垂珠。念念圆融。类夕梦之经世。法门层迭。如云起於长空。主伴遍周。例星团於北极。彼此相即。像百般之具。体依一金。广狭融通。比径尺之镜。影现千里。
将前能起十观门中。各具十玄。则为百门。而此十观又各互具。皆含十玄。即成千门。千中取一。亦具一千。余皆例尔。即为百万。前二观事。准此知之。
一即具多名总相。多即非一名别相。彼此不违名同相。互不相滥名异相。共相成办名成相。各居自位名坏相。
令此诸法。得有如是混融无碍者。唯心所现故。法无定性故。缘起相由故。法性融通故。如幻梦事故。如影像现故。因无限量故。佛果证穷故。深定大用故。神通解脱故。
於此圆明显了。则常入重重法界之境。经云。一法解无量。无量中解一。了彼互生起。当成无所畏。
以上五门。散在诸部。今为开蒙。略录如此。
贤首五教仪开蒙(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