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断金刚般若波罗蜜多经论释 - 第 4 页/共 4 页

凡名有情者。于彼蕴处由名共蕴。不在法界之外。即此法界其性平等。是故曾无有一众生可是如来之所度脱。此即如何当有我执者。此有何意。若言但唯脱其五蕴而已。此即是有所许众生。由如是故。颂曰。   若起于法执  与我执过同   定执脱有情  是无执妄执   如云妙生言我执者如来说为非执。妄执如来说为非生者。是不能生圣法之义。若言不应以其具相观于如来。非彼自性故。由是法身自性故。然彼如来自性法身。可以具相而比知之。有作斯难。为除疑意生起后文。将显何义。颂曰。   不应以色体  准如来法身   勿彼转轮王  与如来齐等   此则报相之福。亦名具相。由彼成此故。藉其福力得菩提故。有作是说。此则如来以其具相。现证无上正觉。为除此意。不应以具相如是等。将显何义。颂曰。   即具相果报  圆满福不许   能招于法身  由方便异性   由真法身是智自性故。与彼福体性不同。此二伽他要显何义。颂曰。   若以色见我  以音声求我   彼人起邪勤  不能当见我   应观佛法性  即导师法身   法性识难知  故彼不能了   此二颂中。所说之义。颂曰。   唯见色闻声  是人不知佛   此真如法身  非是识境故   此文意显不应以色声二种观于如来。由是异生不能见者。此何为也。彼人起邪勤。言彼异生妄起邪勤。不依正道求见于我。此云法性者即是真如。若言福不证菩提者。此即菩萨福业其果应断。为释此疑故有下文。言此福性虽复不能亲招觉处。颂曰。   其福不失亡  果报不断绝   得忍亦不断  以获无垢故   更论于福因  为此陈其喻   彼福无报故  正取非越取   由此是彼智资粮性故。又复何为。更于其福而陈喻耶。故云得忍亦不断。以获无垢故。更论其福因。为此陈其喻。又有疑云。既得无生法忍智乃不生。菩萨诸福皆应断绝。为显福不断绝至极清净。获福既多果报亦胜。于不生法得无性者。有二种无性。由其二性体不生故。经云妙生应正取不应越取者。云何是正取不应越取。答彼福无报故。正取非越取。凡所有福招果报者。是可厌故。当知彼取即是越取。如越正路而行险道。而彼福不招报。是故彼是正取非为越取。问菩萨福津既不感报。所获之果如何可知。答曰。   彼福招化果  作利有情事   彼事由任运  成佛现诸方   去来等是化  正觉常不动   彼于法界处  非一异应知   诸佛世尊现众变化。非彼如来若来若去等故。云彼事由任运成佛现诸方去来等是化正觉常不动。为显斯义生起下文。曾无有去亦不有来。由此故名为如来。此有何意。若如来有去来等异者。彼即不是。如其常性无有变易。微尘作墨喻者。是谁之喻显何事耶。答曰。   彼于法界处  非一异应知   言彼如来于法界处。非一非异性。意显斯事故彰其喻。颂曰。   微尘将作墨  喻显于法界   又世界为墨。喻显何义。颂曰。   此论造墨事  为彰烦恼尽   非聚非集性  显是非一性   于彼总集性  明其非异性   譬如造墨。所有尘埃众多极微性非一处。其聚集物非一事故。亦非异性。由总集故。此由无有别别断割之理。如是应知。诸佛世尊于法界中烦恼障尽。非一处性。亦非异性。此即兼述三千大千世界。不是聚性。及是聚性其喻亦同。如来说为非是聚性。是故说为极微聚者。此显何义。若其聚物是其一者。不应名此为极微聚。又复若是一界者。亦不应言三千大千世界。由此故云。此即是其有聚执也。此即如来说为非执。不为聚执故。由其妄执是故说为聚执。欲明异此余悉应无无上正智。复有何因。诸凡愚类于实无聚而执耶。为除斯难。而云其聚执者。但俗论说有如是等。此何所明。颂曰。   不了但俗言  诸凡愚妄执   妙生诸有说云。如来宣说我见等者。此明何义。颂曰。   断我法二种  非证觉无故   言我法二种体是无故。此两虽言得断。而亦不证菩提。是谁之断而能获耶。答由二见之断。彼二之见是所除故。颂曰。   是故见无见  无境虚妄执   由此故知我体是无。诸有我见如来说为非见。以无境故。意道所有我境元来是无。文云故名我见者。明虚妄分别有也。如是于无我理显见无见性已。亦是显其于法见无见性。是故文云。于一切法应如是知等。然其法想亦是非相性故。犹如我见。复有何意。此之我法二见说为非见性耶。答曰。   由此是细障  如是知故断   是所显义。此之我法二见。是其见取。此谓细障。由于二事如是正知非见性故。方能除断。经云应如是知。应如是见。应如是解者。此文说颂曰。   由得二种智  及定彼方除   谓以覆俗胜义智。及以此二所依之定。方除彼障。又论差别之福何所显耶。答颂曰。   陈福明化身  非无无尽福   如来虽复任运广为化用。然彼化身宣说正法。即是无漏之福。便成无有尽期。云何正说等者。此意为显如来不自言我是化身。颂曰。   诸佛说法时  不言身是化   由不自言故  是其真实说   此何所陈。欲明如来虽为众生宣扬法化。而不自说我是化身。由作如是不正说故。为此名彼以为正说。意道若异此者。于彼所化诸众生辈不生极敬。斯乃为利多众生事。复是无法可说故。若言如来为多化身无尽说法。如何彼复说有涅槃耶。为释此疑说伽他曰。   如来涅槃证  非造亦不殊   非诸如来所证圆寂是其造作。有为自性望其造作复不是异。虽现涅槃而是其化。示同生死利益有情。欲显如来无住涅槃。生死涅槃两皆不住故。复有何因。示同生死而不住于生死因缘事耶。答颂曰。   一切有为法  如星翳灯幻   露泡梦电云  应作如是观   此集造有九  以正智观故   由以星等九事为同法喻。喻九种正智而观于境。何谓九观。应知即是九种所观之事。何谓所观。颂曰。   见相及与识  居处身受用   过去并现存  未至详观察   此中应观见如星宿。谓是心法正智日明。亦既出已光全灭故。应观所缘境相。如翳目人睹发团等。是妄现故。应观其识犹若于灯。此能依见由爱腻力而得生故。应观居处犹如于幻。即器世间有多奇质。性不实故。应观其身譬如露渧。暂时住故。观所受用犹若水泡。其受用性是三事合所生性故。应观过去所有集造同于梦境。但唯念性故。应观现在事同于电。疾灭性故。应观未至体若重云。阿赖耶识在种子位。体能摄藏诸种子故。   作斯九种观察之时。有何利益。获何胜智。颂曰。   由观察相故  受用及迁流   于有为事中  获无垢自在   此义云何。观有为法有其三种。一由观见境识故。即是观察集造有为之相。二由观器界身及所用故。即是观其受用。于此由彼所受用也。三由观三世差别转故。即是观其迁流不住。由此观故便能于诸有为法中。获无障碍随意自在。为此纵居生死尘劳不染。其智设证圆寂灰烬。宁味其悲。颂曰。   由斯诸佛希有法  陀罗尼句义深邃   从尊决已义广开  获福令生速清净     能断金刚般若波罗蜜多经论释卷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