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刚般若经赞述 - 第 5 页/共 5 页
述曰。此明离相而说也。谓化身说法不取于相而说。已无分别执故不言我是化身等。是故得福多也。如如不动者。谓下一如字是真如。上一如字是比喻。谓化身说法之时不取有为相。犹如真如湛寂不动也。无著云。此段文下即是第六行中第三为不染行住故。彼不染复有二种。一者说法不染。即上来所陈受持演说此经福胜七宝布施也。谓有大利益故决定应演说而无所染也。二者流转不染。谓说九喻。此显示不可言说故。不演说彼法有可说体。应如是演说。若异此者则为染说。以颠倒义故。又如是说时不求信敬等亦为无染说也。
何以故“一切有为法如梦幻泡影如露亦如电应作”如是观。
述曰。世亲云此释展转疑中大文第四也。谓有疑曰。若诸佛如来常为众生说法。云何如来入涅槃。为破此疑故立九喻。如玄记说。无著云。此即第二为流转不染故。
佛说是经“已长老须菩提及诸比丘比丘尼优婆塞优婆夷一切世间天人阿修罗闻佛所说皆大欢喜”信受奉行。
述曰。此第三大段喜悟修行分也。
金刚般若经赞述卷下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