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方广圆觉修多罗了义经略疏 - 第 4 页/共 13 页
以幻修幻亦复如是。诸幻虽尽不入断灭 上三句正合喻之现文。下一句兼前密显真觉。四辨幻觉不俱结酬其请。
善男子。知幻即离不作方便。离幻即觉亦无渐次 前云作何方便渐次修习。令诸众生永离诸幻。故佛示用心竟。结答不作方便亦无渐次。如是乃能永离诸幻。会通问中之文也。但能知之是幻己名为离。但得离幻即元是觉。更无阶级渐变为觉。如人梦见身疮问医求药。寤来既知是梦。更欲作何方便。若待方便修之渐离。即是实法。何幻名化。若执实有还是妄计。何名修行。故云尔。
一切菩萨及末世众生。依此修行。如是乃能永离诸幻 结成真离。亦是通结前用心之文。第二偈讽中四段。依次重讽长行。科文全同。不烦重写。
尔时世尊欲重宣此义。而说偈言 且标举也。下文仿此。
普贤汝当知 一切诸众生 无始幻无明
皆从诸如来 圆觉心建立
标指生。无明之言长无偈有。
犹如虚空华 依空而有相 空华若复灭
虚空本不动 幻从诸觉生 幻灭觉圆满
觉心不动故
展转拂迹长有偈无。
若彼诸菩萨 及末世众生 常应远离幻
诸幻悉皆离 如木中生火 木尽火还灭
长离偈合。又法合及密显真觉。长有偈无。
觉则无渐次 方便亦如是
其结酬之文长有偈无。征释用心竟。
自下大文。第二广明行相。有九问答。类束为三。初四问答通明观行。上根修证。次四问答别明观行。中根修证。后一问答道场加行。下根修证。然此三门前前不假后后。后后必蹑前前。初中四。一开示观门同佛。二征释迷悟始终。三深究轮回之根。四略分修证之位。就初门中文四文三皆同前也。今初进问威仪。
于是普眼菩萨在大众中。即从座起。顶礼佛足右绕三匝。长跪叉手而白佛言 义亦同上。次陈词句中三。一举法请。
大悲世尊。愿为此会诸菩萨众。及为末世一切众生。演说菩萨修行渐次 标请修行渐次者。由普贤所问幽深。如来称理而答。先欲消除心病。然后万行俱修。或有闻前说云知幻即离不作方便亦无渐次。谓言知之即已都不假修。普眼欲使教法圆足。请问起行之门。故佛令持戒宴坐恒作是念等。展转乃至观行成就也。
云何 此下皆别列也。
思惟 观察真妄即思慧也。
云何住持 悟得妙境安住其中持之不失。即修慧也。下伫听佛说。生闻慧也。从凡入圣必假三慧。故普眼为众咨求。上皆问智也。此下问悲云。
众生未悟。作何方便。普令开悟 此同法华。欲令众生开示悟入。以开摄示。以悟摄入。以开示约能化悟入约所化故。约今经者。此后佛答全用先所显示如来净圆觉心为本。以观人法二空。及灭影像。无边虚空觉所显发。觉圆明故显心清净。乃至等同诸佛。即是普令开悟也。二反显请。
世尊。若彼众生无正方便及正思惟。闻佛如来说此三昧。心生迷闷。即于圆觉不能悟入 反明得闻佛说方便思惟即开悟也。言闻此三昧者。是前离幻法门也。故佛前云。汝能修习如幻三昧。三结牒请。
愿兴慈悲。为我等辈及末世众生。假说方便 言假说者。以觉性本圆妄法本寂实无所修。但以初悟之人迷习难为顿息。是以请于无修之中假说修习方便。下三唱仿前。
作是语已。五体投地。如是三请终而复始。尔时世尊告普眼菩萨言。善哉善哉。善男子。汝等乃能为诸菩萨。及末世众生。问于如来修行渐次思惟住持。乃至假说种种方便。汝今谛听。当为汝说。时普眼菩萨奉教欢喜。及诸大众默然而听 第四正说。长行中四。一起行方便。二观行成就。三顿同佛境。四结牒问词。今初。
善男子。彼新学菩萨及末世众生。欲求如来净圆觉心 标指当机。
应当正念远离诸幻 指前征释离幻。以为起行之本。若执法定实。即观行不成。故须蹑前为方便矣正念者。则无念也。故智论云。有念是魔业。无念是法印。论云。离念相者等虚空界。又云。一切众生不名为觉。以从本已来念念相续未曾离念。故知无念是正念也。然正念与离幻反覆相成。由离幻故正念。正念故离幻。何以故。外存有法则内起缘念。内有缘念则外见有法。由此双指在诸行初。第二观行成就文二。初戒定。
先依如来奢摩他行 奢摩他此云止。止是定义。下文释云。至静为行。定有浅深。故标如来简非粗浅邪小之定。若乱心持戒。不堪入此观门。故先定后戒。亦可文虽先后修无先后。
坚持禁戒 一向绝缘的不拟犯。名曰坚持。防禁根门诫约身口。故名禁戒。戒品虽多统为三聚。一摄律仪。二摄善法。三摄众生。今意说律仪。义通余二。律仪戒者。谓十无尽。取要而言。即唯四重。此四清净则一切枝叶不生。
安处徒众 即同行同见人也。行业既同。互相雕琢迭共商量。为长道缘。故须安处。故宝积经七十二云。得人身者。彼应依善知识听三世佛平等法。闻已应发勤精进。依城邑聚落。与大众共居具四部处。更互相疑论量佛法。学问难答。三世佛法平等得现在前。解一切法无有自性。修此解故烦恼渐除。
宴坐静室 宴默也。坐为摄身。身住则心安。心闲则境寂。欲住身心故须静室。静室处众岂不相违。此有二释。一根性不同。故或多昏沉籍众策。发或多掉举宜自息。缘非为一人而行二事。二定慧等学故。谓圆通观行。要止观相资。须依善友。或同见同行终日议论法门。无令用心差错。差之毫厘失之千里。故净名云。不必是坐为宴坐也。虽同众住。不妨在自房室。初中后夜或除论法转读。便须静坐思惟闻思修慧圆明。岂但申申夭夭故无违也。此依定持戒处众静坐答住持问。二观慧文二。初明二空观。后明法界观。初二空者。众生旷劫漂沈。或堕邪小不成种智者。良由二障。一障不断由于二执。欲除二执必假二空。故于法界文前。先作二空观智。执亡障尽。即圣性现前应用尘沙。名之为佛。文中二。一破执。二显理。初中二。一我空。二法空。我空又二。一观身无我。二观心无我。夫计我者。既皆因五蕴。五蕴自相唯身与心。今且大段开之。然始别别分析。如此驰逐妄计何逃。若约身为总。则色心为别。今约我为总。故身心为别也。今初观身。身为诸爱根本。了之虚妄。则一切烦恼自除。如其耽著。则起无量过患。故净名因疾广说无常苦空无我。劝令患厌。涅槃喻以四蛇亦令舍离。金光明经智度论皆云背恩。文中二。初寻伺观。后如实观。先因寻求伺察。方见如实之理故。今初。
恒作是念 行住坐卧一切时中。当如是观也。
我今此身 执受既坚故遍观也。
四大和合 坚湿暖动假和合也。故宝积经云。此身生时。与其父母四大种性。一类歌罗逻身。若唯地大无水界者。譬如有人握干麨灰终不和合。若唯水界无地界者。譬如油水无有坚实即便流散。若唯地水无火界者。譬如夏月阴处肉团无日光照即便烂坏。若唯地水火无风界者。则不增长。净名亦云。四大合故假名为身。四大无主身亦无我。故此经文还分四大各归来处。
所谓发毛爪齿。皮肉筋骨。髓脑垢色。皆归于地 坚碍为地。
唾涕脓血。津液涎沫。痰泪精气。大小便利。皆归于水 润湿为水。
暖气归火 可知。然气是四大之本。不唯是风。故水火大中亦云气也。
动转归风 净名云。是身无作风力所转。谓迷性起心。心运风力转余三大。而有动作。作无自性。故云无也。四大皆云归者。此身既合四大所成。今推身无主故还归四大。
四大各离 正观之时各有所归。即名为离。不说命终方名为离。故庵提遮女了义经说生死义云。若能明知地水火风四缘毕竟未曾自得有所和合以为生义。若知地水火风毕竟不自得有所散是为死义。此意正明即合而散即散而合。故合散之文。皆为不自得。
今者妄身当在何处 且地有形碍而沉滞。风无形碍而轻举。敌体相违。水火亦互相陵夺。故知四大相违各各差别。未审我身属于何大。若总相属。即是四我。若总不属。即应离四别有我身。故云尔也。后如实观。
即知此身毕竟无体。和合为相。实同幻化 谓因前寻伺。见如实之理。定知四大非我。但约和合假名为身。亦无实体。智论十四问云。若自身无我而计我者。他身无我亦应计我。答亦有人。于他物中计我。如外道坐禅入地观时见地即是我。水火风空识亦如是。又如有人远行独宿空舍。夜见一鬼擎一死尸来。复有一鬼来争等。又秖缘计我而为自身。即以余身为他故生难也。后观心无我。夫心无自相。托境方生。境性本空。由心故现。根尘和合。似有缘心。内外推之。何是其体。长轮生死。由不了心。苟能了之圆觉自现。故首楞云。狂性自歇。歇即菩提。胜净妙明。不从人得。文中二。一寻伺观。
四缘(四大)假合妄。有六根 四大和合成于一色。于此色上方有六根。离此色身根元无体。各分四大。色尚不存。窍穴六根更何依附。
六根四大中外合成 四大为中。六根为外。内外和合假成此身。
妄有缘气于中积聚。似有缘相假名为心 由依四大六根和合成身。即有六尘妄现。由此内外根尘。引起妄心缘虑不绝。念念生灭刹那不停。缘合即有。缘散即无。推其自体了不可得。故曰假名为心。此虚妄心虽假缘生。不离真心气分。故曰缘气。言似者。明非实有。缘相者。缘虑之相。后如实观。
善男子。此虚妄心。若无六尘。则不能有。四大分解。无尘可得。于中缘(四缘)尘(六尘)各归散灭 心托六尘。尘依四大。四大无体六尘即空。故云散灭。
毕竟无有缘心可见 缘尘既灭心体即空。故决判云。毕竟无有。言缘心者。则前缘气之心也。问无尘可得。下三句亦说法空。何得一向判属人空。答此指缘尘各散正显心空。故结云无心可见。身之与心总属我执。第二法空。
善男子。彼之众生幻身灭故。幻心亦灭。幻心灭故。幻尘亦灭 前于身心之中推求无我。故名我空。此则身心及境一一自空。故名法空。然身等本空非今始灭。故经云。色即是空非色灭空。但以迷时执有。今执尽始无。义言灭也。
幻尘灭故。幻灭亦灭 有遍计之情即见幻生。有观察之智即见幻灭。对幻生故则言幻灭。对情执故则言智慧。对待之法皆属缘生。缘生则无相。故皆云灭。般若心经云。无眼界乃至无智亦无得。楞伽云。一切法如幻远离于心识。智不得有无而兴大悲心。大文第二显理。即二空所显真如理也由前执尽故此理现。如云散月出尘尽镜明。非谓无云便名为月。但于无云之处而见月矣。非谓无幻便是真如。但于无幻之处见真理矣。文中二。初法。
幻灭灭故(蹑前)非幻不灭 正显也。显圆觉性本净圆明独体全真不因修得。众幻虽灭自性常存不假缘生。故云非幻。金刚三昧经云若得空心心不幻化。然对前妄尽释云真如。若以本宗但名圆觉。后喻。
譬如磨镜垢尽明现 虽云磨镜。却是磨尘。所言修道秖是遣妄。夫镜性本明非从外得。尘复则隐。磨之则显。隐显虽殊明性不异。今谓。人执法执是垢。寻伺如实是磨。真心本觉是明人法二空是现。自下大文第二明法界观也。文二。初印前显后。二拂迹入玄。二圆彰法界。初中谓印前二空显后圆通法界。文中又二。初标。
善男子当知。身心皆为幻垢 此印前也。幻谓虚幻无有实体垢谓尘垢坌污为名。由迷幻相执取系著。坌污净心故云幻垢。诸佛菩萨虽有身心。由了如幻不取于相。无坌污义故非垢。由了幻空故非幻。
垢相永灭十方清净 此显后也。根尘诸法十方法界普清净也。此由身心垢翳妄执自他故成局碍。今既我空法寂。何所不通。后释文二。初喻。
善男子 由珠镜二事所喻不同。故复标告。
譬如清净摩尼宝珠映于五色。随方各现。诸愚痴者见彼摩尼实有五色 谓摩尼体性莹净绝瑕都无色相。由性净故。一切色相对则现中。青黄赤白黑五色各各随方而现。然此一喻亦喻印前亦喻显后。言印前者。五色喻五道。随方喻随业。愚人不了珠体。但见全是青黄。既是青黄则不见珠体。故华严云。凡夫见诸法。但随诸相转。不了法无性。以是不见佛。若以三性配者。摩尼喻圆成实性。即前所显之理也。现色喻依他起性。即前幻也。愚人定见青黄。喻遍计所执性。即前尘垢也。若远即前身心等相。以此文印定前文之义。故指前也。言显后者然此圆珠由彼愚人执其定色。所以破色因配三性以印前文。然但无计执之人。即此珠种种之色一一清净一一同体。悉是圆珠妙用应现。无体可破。以喻后文十方法界一切清净圆满不动交参无碍。故言显后。然前之境喻但一面明。又云因磨而现。表二空之理破执方显。对执得名。今摩尼珠本净本明十方俱照。以显后法界之宗也。后法。
善男子。圆觉净性现于身心。随类各应 即前种种幻化生于觉心也。义如彼释。
彼愚痴者说净圆觉。实有如是身心自相 显圆觉虽现非其定实。故云愚说。论云。一切染法所不能染。智体不动。具足无漏熏众生故。
亦复如是 合前喻也。余义喻中以具对释。详之可知。第二拂迹入玄。
由此不能远于幻化。是故我说身心幻垢对离幻垢。说名菩萨 此上先说迹之所以然。其迹也相蹑而起。亦相蹑而拂本。以众生妄执幻化故。佛说云幻垢。众生依教离垢故。复说名菩萨。此下正拂其迹云。
垢尽 幻垢如珠中之色。达之本无故云尽也。
对除 所离之垢既无。对离之智何立。
即无对垢及说名者 者字贯通两句。谓对垢者菩萨也。说名者佛也。既无对治之智。何有起智之人。深浅之执本无。何有说教之者。故俱无也。对机之佛亦不可得方见法身。法身说经义在斯矣。然上人法各三。三对六只尽是所拂之迹也。谓法有执垢离垢及与名数。人有众生菩萨及佛。问曰。人自有差法本无异。何说三名。答克体虽无。义说即有。为对人法各分能所故也。第三圆彰法界。文二。初一真法界。后三重法界。言一真者。未明理事不说有空。直指本觉灵源也。下对诸法圆泯圆收。方说三重等别。今初。
善男子。此菩萨及末世众生 标告及指当根所证者。为欲进显不思议境界。境界殊前故。却蹑前功用明其得入。所以发起后之文势。
证得诸幻 观行成就。
灭影像故 依他亦泯。
尔时便得无方清净 约身为主外见东西。我相既无更何方所。
无边虚空觉所显发 然虚空离识亦非实有。故首楞云。若有一人发真归源。十方虚空一时销殒。谓迷情所覆觉处见空。尘影既销空元是觉。显谓空销觉现。发谓妄尽心开。翻覆观之俱无边际。首楞又云。闻复医根除。尘销觉圆净。净极光通达。寂照含虚空。却来观世间。犹如梦中事。是知空有双绝。但是觉心。独鉴明明灵知不昧。后三重法界者。一真空绝相观。二理事无碍观。三周遍含容观。此中义意全同华严法界观门三重行相。故依彼科之。今初第一真空观者。彼观门中有四句。谓会色归空观。明空即色观。上二皆简情显解三空色无碍观。解终趣行。四泯绝无寄观。行起解绝。今经文二。一色相空净。二空色同如。今初经文皆云清净者。谓由前二空观门简情显解。次拂迹灭影。同于行起解绝。故皆清净为真空矣。故智论云。毕竟空即是毕竟清净。清净与空皆绝相义。若就心说。即如净名经。妄想是垢。无妄想是净等。故云清净。文中七。一内身根识。
觉圆明故 蹑前显清净之因也。由拂泯等故得圆明。
显心清净 比迷觉心心中执法。今见法性法即皆空。故云清净。如人不识珠体但执青黄。若见摩尼即色清净。七段之中皆同此也。然展转蹑前以显清净者。义如后释。今且销释法数名体。心者总相明其我心。即赖耶体。成唯识论说第八识种种别名。于中有四种名。通一切位。心即一也。迷时由执藏及能所藏。故名赖耶。今观智成就觉性圆明。故但云心。没赖耶名矣。心既清净同无垢识。故此下文顿同佛境。
心清净故 牒前也。下皆准前。
见尘清净 下闻觉等例此皆云尘也。谓由我心计执故。见一切色相。由执相故即见等是尘。不单说外色等名尘。亦不独说根识名尘。根尘识三自有文故。寻此见尘等体。还是我执之心。但以就取相生过之处。而别立名。又亦不离根境识三而别有体。知五蕴之法与蕴中之我非别非同。
见清净故 但牒见字不言尘者。足显即见是尘非外尘也。闻等亦然。
眼根清净 下余五亦例此也。六皆名根者。识所依故。能发识故。前五各从自种生自现行。四大所造净色为体。意根即第七识。由此攀外起意识故。
根清净故。眼识清净 下余五亦例此也。皆云识者。随六根境种类异故。由具五义随根立名。一依根之识。非由境色识定生故。如盲不见等二根所发。识由根变异识必变。异如眼根损见青为黄。非色坏时而识坏也。三属根之识。由识种子随逐于根而得生故。非色种子识种随也。四助根之识。由根合识。识所领受令根损益。非境界也。五如根之识。根识二法俱有情数。非彼色法定是有情。根五胜义故说依根。若依起信皆名意识。此六皆依意所起故。意之识故。故彼释生灭因缘云。所谓众生依心意意识转故。心即梨耶自体。意即五意。以梨耶二义中有不觉义故。不觉而起。能见能现能取境界起念相续。意识者。即此相续识。依诸凡夫取著转深。计我我所。种种妄执随事攀缘。分别六尘名为意识。亦名分离识。又复说云名分别事识。
识清净故。闻尘清净。闻清净故。耳根清净。根清净故。耳识清净。识清净故。觉尘清净。如是乃至鼻舌身意亦复如是 上皆释竟。然八识中不言第七者。义当见闻等尘也。以七合第八。名见等尘。故瑜伽云。赖耶识起必二识相应。又七合第六。名见等尘。以意识缘外境时。必内依末那为染污根方得生起故。故上引论云。即依此相续识。乃至名为意识故。论及此经所列无别末那。楞伽亦尔。皆由第七计内为我合于转相。计外我所合于事识。若不连前带后。则显示心数相蹑生起。义不便故。二外境六尘。
善男子。根清净故。色尘清净。色清净故。声尘清净。香味触法亦复如是 六皆名尘者。坌污心识故。约凡夫说也。亦云六境。此通凡圣。言色等者。眼等所取故。色有通别。今即别也。谓唯眼所取。有见有对变碍之相。最粗显故。声等可知。唯意所取法尘一境通于一切。三内外四大。
善男子。六尘清净故。地大清净。地清净故。水大清净。火大风大亦复如是 即于根尘不取发识牵心之义。直取四大之体也。宝积经说四大各二。谓内及外。地界二者。内谓自他身内所有坚者。谓发毛等。外谓身外所有坚者。谓土木等。水界二者。身内润性泪汗等。身外润性雨露等。火界二者。身内热体热相能消饮食等。身外热体热相能成熟等。风界二者。身内风体风名速疾住四支等。身外风体动转等。四世间诸法。
善男子。四大清净故(牒前)十二处 六根六尘是生识处。处是生门义故。亦名为人。意识常昏根尘相入故。
十八界 六根门中根识尘三各有分界故。亦是因义。种族义故。前为六二。解者息于业因。此是六三。观之治于我执。兼之五蕴即具三科。大小乘宗无不约此以明诸义。前说妄认四大身心。及云中外合成等。即五蕴义。故此略之。
二十五有清净 四洲四趣四禅四空无想净居梵王六欲为二十五有。此皆是有。各约实报非正智摄故。然梵王在初禅。无想净居在第四禅。四禅位中别举此者。梵王有见。外道无想。净居唯圣。异余天故。五出世诸法。
彼清净故 想牒前世间诸法也。
十力 然如来唯一诸法实相智力。此力有十种用故说为十。总名力者。能摧怨敌故。不可屈伏故。一知是处非处。谓总知一切诸法因缘果报。则降伏无因恶因。知人可度不可。二知过现未来善等三种业及顺现等三报。知所度有障无障。三知诸禅解脱三昧垢净。及知依此所得诸果。四知信等五根上中下。五知种种欲乐。令舍不净增净。六知一三五乘贪嗔痴等种种性欲。知即时异时谁可度不可等。七知一切道至处。八知宿住。九知死此生彼。即天眼智也。独此从所依得名。十知自解脱无疑。亦知众生漏尽涅槃。然佛力无量。度人因缘故但说十足辨其事。
四无所畏 一正知一切法。谓佛诚言我是一切正智人等。二尽诸漏及习。言我漏尽等。三说一切障道法。四说出苦道。佛作诚言说此四法。决定无畏。
四无碍智 智缘四境无拘碍故。一法。如说地水火风等。二义。如坚湿暖动等。三辞谓得彼方言以说地等。四于三种智中乐说。上依智论。若约华严则初二异此。谓一知自相。二知别相。又一知自性。二知生灭。又一法智。二比智。又一知一相。二知蕴界等。又一知一乘平等性。二知诸乘差别性。后二则同。谓辞则说于法义。乐说乃辞中别义。
佛十八不共法 力等二乘有分。此无分故。一二三如次配身口念无失。四无异想。五无不定心。六无不知已舍。七欲。八精进。九念。十慧。十一解脱。十二解脱知见。上六皆云无减。十三四五一切身口意业随智慧行。十六七八以智慧知过未现在通达无碍。问无见顶相等亦无与共。云何不说。答此十八中但说智慧功德。不说自然果报法。上从力等。至此四科全依智论。
三十七助道品 助谓资助。助正道故。道即是因。所谓止观。品即是类。正因类故。亦云菩提分。分亦因义。三十七者。谓四念处四正勤四神足五根五力七菩提分八正道分。然但以十法为体。谓精进定慧各八。念四。戒三。信二。轻安喜舍思惟各一。初四念者。一观身五种不净。谓种子住处自相自性究竟。二观三受皆苦。谓苦乐舍。三观心念念无常。四观诸法无我。此对治凡夫四倒也。又观身毕竟空。观受内外空。观心无所有。观法但有名。此对治二乘四倒也。四正勤者。四念处火。若得勤风则无所不烧。故次办之。精进为体故总名勤。异外道勤故名为正。虽是一勤。随义分四。一未生之恶遏令不生。二已生之恶断令不续。三未生善令生。四已生善令广。四神足者。欲勤心观。欲谓乐欲。勤谓无间。心谓定也。专一境性。观谓慧也内自拣择。以勤过散乱智火微弱故须定制。即所欲自在。神即神通。足即是定。由出世法最胜自在。欲等四定能证此故。名为神足。亦名如意足。所欲如心故。五根者。信进念定慧。此五通生出世间法。由前三科此不可拔故。前三至此总得名根。五力者。即前五根增长。魔梵等不能屈伏。又能损灭不信等障。故名为力。七觉者。谓念是所依支。由系念故。令诸善法皆不忘失。择法是自体支。觉自相故。精进是出离支。由此势力能到所到故。喜是利益支。由心勇悦身调适故。轻安定舍皆不染污支。能除粗重故。依定转依故。行舍平等永舍贪忧。故七皆云觉支也。虽一刹那七法俱起。而随行相各说功能。八正道者。谓正见是分别支。依前所证真实简择故。下七亦一一云正。思惟是诲示他支。如其所证方便安立。思惟名义发语言故。下三皆是令他信支。谓语者。善依所证问答决择。令他信有见清净故。业是身业。进止正行具足。令他信有戒清净故。命者。如法乞求依圣种住离五邪命。精进是净烦恼障支。由此永离一切结故。念是净随烦恼障支。由不忘失。正止举相。永不容受沉掉等故。定是能净最胜功德障支。由此引发神通等无量胜功德故。上之七类次第者。谓闻法已先当念持。次即勤修。勤故摄心调柔。柔故信等成根。根增为力。七觉分别。八正正行。总已喻显。法性如地。念处如种子。正勤为种植。神足如抽芽。五根如生根。五力如茎叶增长。开七觉华。结八正果。
清净 通言力等皆清净也。
如是乃至 超越多法。谓三身四智五眼六通地度果向缘谛处定等。
八万四千 然法门广说无量无边。今齐此结数者。对治尘劳故。尘劳即有八万四千。一一对翻即皆净法故。染与净数无增减故。论云不觉念起见诸境界。故说无明乃至具有过恒沙等妄染之义。对此义故心性无动。即有过恒沙等诸净功德相义示现。
陀罗尼 得总持菩萨。于一一法中。持一切法故。
门 从一一法中。入一切法故。
一切清净 总结也。问世出世法二相有殊。如何此经皆云清净。答前已说之。今复更释。谓若凡圣对治。即胜劣全殊。若称法界而观一种。总是幻化。皆从缘起无自体故。如有一镜现种种杂秽瓦砾。复有一镜现种种胜妙珍宝。痴孩不了贵贱悬殊。智者达之一无差异。观智圆明心识净者。亦复如是。见世出世若圣若凡。一切皆空。空是觉体。故下文云。见佛世界犹如空华。生死涅槃犹如昨梦。秖缘称理平等。所以名曰圣人如其重圣轻凡欣真厌妄。纵令修习。岂证真源。然上从觉圆明故。展转蹑前相由。以显世出世间诸法清净。至此五段历法备周。余六七两段。但是结通他身他界。更无别义。五段相由者。谓心本清净。由不觉故名赖耶识。相应于意复曰见尘。起于现行有根识境。中有能造故说四大。由是具足处界诸有有漏之法。对治此等有修有证。复成无漏因行果德。今既觉了圆明故。心意识及所变等展转清净。皮之不存毛无所附。然无漏法若约人修证。则先因后果。今据法本末。故先果后因。亦如论中根本灭故粗染随灭。六自他正报。
善男子。一切实相 然凡所有相皆是虚妄。从缘生故。会缘入实即为实相。故智论云。照色等空即名为实相。性空实理离于颠倒非虚伪故于空见空亦名颠倒于空无著乃是实法。是实相者即是非相。是故如来说名实相。无迁无变究竟常住。无量义经云。如是无相不相不相无相是名实相。
性清净故 此实相从本已来自性清净。一切妄法所不能染。比迷似染。今悟本净名性清净。
一身清净 由前悟得根识尘大世出世间诸法皆归实相清净。方始成就此人。一身清净故诸段清净。皆牒前文。唯此独指实相。以为净之所以。
一身清净故。多身清净 既于自身证实相理。亦见一切众生同一清净实相。以观一切众生不取于相同圆觉性故。志公云。以我身空诸法空。千品万类悉皆同。又下文云。圆觉普照寂灭无二。始知众生本来成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