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乘入楞伽经注 - 第 11 页/共 12 页

诸取根灭不相续生(至)便妄生于得解脱想 此明若爱取诸根灭不相续生自恶觉观分别苦乐受者。修如是行。或得灭定四禅。入四谛解脱。便妄生得真解脱想。故法华云。但尽生死名为解脱。其实未得一切解脱也。自此已上。明如来藏与出世间声闻缘觉劣无漏善法为因。   而实未舍未转(至)取于自相及共相故 言声闻缘觉。其实未舍虚伪习气。即未能转藏识之名。非真解脱。若无藏识。七识无依。习气亦灭。乃真解脱。何以故尔。因彼藏识为所依止。及彼相分为所缘。余识生故。然非外道二乘境界。以彼无明法执未灭故。   若见如来藏五法自性(至)应净如来藏藏识之名 此明能转灭藏识见如来藏心。五法三自性二无我等。对治法门则灭。功用恶觉不能倾动。住不动地无功用道。了十种如幻三昧。如梦度河未度而觉。为彼三昧觉力所持。任运修行难思佛法。愿力广大不住无为。及无生忍。获自觉智不共余乘。而证十地圣人之道意生法身。离于功用诸三昧行。是故菩萨欲得胜净微妙佛法者。应净妄习藏识之名。无如二乘俱断分段生死。便谓真解脱也。   大慧若无如来藏(至)而不舍于勇猛精进 若无藏识之名。则无凡圣分段变易二种生灭。真修行者。虽见自实际。住现法乐住三昧。不舍方便进趣佛地。名圣人生灭也。   大慧此如来藏藏识(至)如观掌中庵摩勒果 外道妄觉。二乘偏觉。非现前见。菩萨分觉虽胜。亦未究竟。如来现见如来藏。如视掌中庵摩勒果。皎然非谬。   大慧我为胜鬘夫人(至)莫但闻已便生足想 言如来藏识藏是佛境界。非诸二乘外道所行之处。当勤观察三慧备修。勿得守闻而生知足。   尔时世尊重说颂言甚深如来藏而与七识俱执著二种生了知则远离 言二种生者。即上凡夫及以圣人悉有生灭也。   无始习所熏如像现于心若能如实观境相悉无有 如镜因前境故。有虚伪色像现。亦如如来藏因七辄识无始恶习熏故。有三界依正妄法现。如实观者一切悉无耳。   如愚见指月观指不观月计著文字者不见我真实 智者见指必知有月。愚夫反是。故但观文字之指。不得真实法也。   心如工伎儿意如和伎者五识为伴侣妄想观伎众 言如来藏识藏受熏持种。变起根身器界。如工伎儿。染污末那。执我法故。如和伎者。前五转识取尘相资。譬之伴侣。第六意识虚妄了别。类彼观人。   五法门品第十二   尔时大慧菩萨摩诃萨(至)至于如来自证之位 因上见如来藏。五法自性。诸识无我。对治法门则灭。故复举五法自性。诸识无我差别相。以请问也。   佛言谛听当为汝说(至)而起分别非诸圣人 此五法等度众生对治法门。若不修行治所治障。入真实证。即是凡夫妄分别也。   大慧白言云何不了(至)胜性而生随名相流 明愚不了名是假立。心随流动见有诸法。计我我所生死轮转。不觉诸法如幻等性。唯是自心妄分别起。离能所取及生住灭。谓从自在胜性等生。妄心外缘随尘流逸。   大慧此中相者谓眼识所见(至)如是等我说为相 五根六境通名为相。亦云眼识所见名有见有对色。耳鼻舌身识所得者名无见有对色。意识所得者。名无见无对色。此三种色相总名相也。   分别者施设众名(至)决定不异是名分别 施设众多名字。显示差别种种诸相。谓有象马等名生。即有象马等相起也。此事如是者。显示自相也。决定不异者。显示共相也。计有此等名相。是故名为妄想分别。   正智者谓观名相互为其客(至)是名正智 以正智观察。物无当名之实。名无得物之功。自性本无。俱互为客。则无分别名相识生。岂涉断常堕凡夫地。   大慧菩萨摩诃萨(至)我说此法名为如如 言此正智不取名相法为有。不舍名相法为无。远离损减增益二见。名相妄识本自不生。是故强名为如如也。   大慧菩萨摩诃萨(至)入于如如之所获得 言住如如者。得入无相寂静境界。超胜解行。升欢喜地乃至功德满足。于色究竟处证如来地。成熟众生。如水中月圆照示现。无量应身随宜说法。体性清净离心意识。成满昔愿十无尽句。是名菩萨如实修行五法等法者。得如如法身。若不修者。则生颠倒凡夫。流转诸趣旷野。   尔时大慧菩萨摩诃萨(至)不可坏故是圆成性 大慧前举四门而问。如来但约五法一门而答。故此再问为三自性入于五法中。为三自性别有自相耶。佛答言余三法门。悉入五法中者。以但修一门。则诸门备摄。余三亦尔。谓其中名相生妄计自性。此妄计自性即入五法中名相也。若依彼分别心心所法。必带名相俱时而起。譬如日与光俱。是名缘起自性入五法中分别也。正智如如非是作法。故不可坏。是圆成性入五法中正智如如也。已上明三自性入五法竟。   大慧于自心所现(至)悉皆摄入此五法中 言于自心妄所现法生执著时。有心意识八种分别。起此差别相。此八名相。即入五法中名相妄想。了此名相皆是不实。唯妄计性。即入五法中正智如如此明八识入五法也。施皆不实唯妄计性。若计实有二种我名。及二我相。即入五法中名相分别。若能觉彼二我不实。即得生法二无我智。即入五法中正智如如。此明二种无我入五法也。非但五法摄余三门。声闻缘觉菩萨如来若因若果一切诸法。悉入其中也。   复次大慧五法者(至)心心所法是名分别 此佛复明五法义也。相名二法可知。起心心所。缘念瓶等名相。则名分别。心法即八识心王。心所法即六位心所。亦曰心数法。义如别说。   彼名彼相毕竟无有(至)乃至觉灭是名如如 了彼名相不实。故无妄想觉知。则名如如也。   大慧真实决定究竟根本自性可得(至)是名正智 唯此一事实。余二则非真。故谓决定究竟根本自性可得。余皆魔事也。是故诸佛随顺证入。如其实相。为彼众生开示演说五法门等。令入如实处。二乘外道所不能得。则名正智。   大慧此五种法三性八识(至)心则决定不随他转 言当觉正智如如。勿随名相分别所转也。   尔时世尊重说颂言五法三自性及与八种识二种无我法普摄于大乘 颂上四门。普摄大乘一切法义也。   名相及分别二种自性摄正智与如如是则圆成实 此颂三自性入五法中。   恒河沙品第十三   尔时大慧菩萨摩诃萨(至)为如言而受为别有义 大慧因上现证品偈言。此是去来今。诸佛之所说。又因上言其身清净。离心意识。既离心识。即不可为譬。故举余经言三世诸佛如恒河沙。故问为如说而受。为别有余义。   佛告大慧勿如言受(至)唯以少分为其喻耳 言三世如来过世间望。非譬所譬。不可比恒河。故华严云。三界有无一切法。不能与佛为譬喻。   我以凡愚诸外道等(至)是故我说如恒河沙 为诱通凡愚外道。令厌生死故。说化佛易见。如恒河沙。皆已得道。汝今不应受此生死。若说诸佛如优昙钵花。难得见故。此诸人等便生退怯。更不进求。   我复有时观受化者说佛难值如优昙花 言又见受化弟子。不勤精进说佛难值遇。如优昙钵花。汝今得值何不精勤胜进远离生死。   大慧优昙钵花无有曾见(至)一切凡愚不能信受 言优昙花。三世之中无有见者。如来则世间悉见。何得说佛如优昙花。明为众生如是譬喻。故说化佛难见易见。非说自真实法故。自法者。乃是如来所证境界。世无与等。不可为譬。非凡夫心识所见之相。是皆不能信受耳。   大慧真实如来超心意(至)言恒沙等无有相违 真实法身离心缘相。非譬所及。然亦有时而以少分为其建立。言恒沙等无相违咎。   大慧譬如恒沙(至)无有爱憎无分别故 诸有智者以譬喻得解。如来方便。以此等道理比恒河沙故。无有相违。   大慧譬如恒沙是地自性(至)如恒河沙终不坏灭 恒沙不可坏边得比法身。   大慧譬如恒沙无有限量(至)普照一切诸佛大会 言照一切诸佛众会。如恒河沙无限量边得比如来。   大慧譬如恒沙住沙自性(至)诸有生因悉已断故 纯是金沙无有瓦石。以比如来法身。无有生死生灭等沙。谓如来三有生因悉断。   大慧譬如恒沙取不知减(至)法身故无灭坏 非色身法故无增减。   大慧譬如恒沙虽苦压治(至)具足成就大悲心故 本愿大悲三昧乐故不舍众生。   大慧譬如恒沙随水而流(至)趣义是断凡愚莫知 趣字。宋魏二译俱作去字。言如来说法不随诸去流转。愚夫不知诸法随涅槃流。无有去来。   大慧菩萨复白佛言(至)在生死中而得解脱 若众生生死本际始时不可知者。云何后时得解脱终时可知耶。   佛言大慧无始虚伪(至)是故不得言无边际 言无始妄习因灭。妄分别想转。所依故。即名解脱。非断灭边。是故不得言无边也。   大慧无边际者(至)分别心起了心则灭 言有无边际者。不异妄分别也。若离妄分别外。别有众生。即有众生断生死得解脱。今观知与所知一切诸法。本来寂灭。唯在众生了不了耳。   尔时世尊重说颂言观察诸导师譬如恒河沙(至)佛体亦如是 是二偈颂上恒河沙七种譬喻。如文可知。   刹那品第十四   尔时大慧菩萨摩诃萨何等诸法名有刹那 因上以有身故。而有灭坏。即是说阴界入无常。故举一切诸法刹那坏相以请问也。   佛言谛听当为汝说(至)有受法无受法 如来将示是非刹那。故先牒释一切诸法。谓顺正理益自他故。即名善法。违于正理损自他故。名不善法。以有生灭系属因缘有所得故。名有为法。无生住灭系属因缘无所得故。名无为法。世即隐覆义隐覆胜义故。又可破坏义。三世所迁故。间者堕虚伪中故。隐覆之法即堕虚伪中。世即是间。名世间法。出虚伪故。名出世间。有即三有。漏即染污。谓三有法性是染污。名有漏法。无染污故。名无漏法。受即执受。有执受故。名为生死。无执受故即名涅槃。斯之五对。一一普该一切法也。按刘宋译本。不善法字下。更当有无记法三字。   大慧举要言之五取蕴法(至)而生分别谓善不善 以心意识妄习为因。阴界入等色心诸法得增长者。愚夫分别谓善不善。是刹那也。   圣人现证三昧乐住是则名为善无漏法 修三昧为因。证现法乐住名为圣人善无漏法。非刹那也。   复次大慧善不善者(至)意及意识并五识身 再欲释前善不善法。是非刹那。故标云复次。故举八识如来藏是刹那非刹那因。然此第八阿赖耶识。唯是无覆无记性摄。第七末那。唯是有覆无记性摄。前六转识通善不善无记三性。未转依位。此八种识俱名刹那。故如来藏名刹那因。若得转依。八识皆是善无漏法。如来藏名非刹因。善不善性依无记有。故无记性经文影略。非不言也。   大慧彼五识身与意识俱(至)无异体生生已即灭 言五识取尘。与六七识共俱。六识造善恶业相。展转差别。善恶业习相续不断故。五识身生。此五识身。亦念念生灭。   不了于境自心所现(至)我说此等名刹那法 此明五识不觉诸法自心现故。取种种尘。随取即灭。故言次第灭。随次第灭时。即六识生。故言别识生起。意识与彼五识共俱。取于五识所取种种差别形相。一念时不住。是名刹那也。   无漏习气非刹那法此非凡愚刹那论者之所能知 言无漏习气。熏如来藏藏识。离念相应。证得圣果。即非刹那。故起信论云。得无念者。则知心相生住异灭。以无念等故。此岂凡愚未曾离念。生灭戏论能知耶。   彼不能知一切诸法(至)无为同诸法坏堕于断见 凡愚不觉是非刹那。则计无漏真如无为同诸作法生灭败坏。堕于外道所执断见。起信论云。人我见者。闻修多罗说。世间诸法毕竟体空。乃至涅槃真如之法。亦毕竟空。离一切相。以彼不知为破著故。即谓真如涅槃之性。唯是其空。岂非堕于断灭见耶。   大慧五识身非流转不受苦乐非涅槃因 五识身。非流转。一作七识不流转。言彼七识念念生灭。无自性故。不能流转六道亦不知苦乐。亦非涅槃因。   如来藏受苦乐与因俱有生灭 言如来藏常故。随其染净熏习转变。为作依持。能令诸识知苦乐。与因俱。若生若灭。   四种习气之所迷覆(至)不能了知起刹那见 凡愚为五住熏心所迷覆故。不知如来藏常。起刹那见言四种习气者。即四住烦恼。及根本无明也。   大慧如金金刚佛之舍利是奇特性终不损坏 言如来藏不生灭。犹如金刚与佛骨也。   若得证法有刹那者(至)于一切法作刹那想 凡愚不达诸法虚妄。故我方便随顺为说。一切诸法刹那不住。无漏习气非刹那也。   大慧菩萨复白佛言(至)何者为六云何满足 因上修证三昧乐住。名为圣人善无漏法。故举余经世尊常说六波罗蜜。若得满足便成正觉。故问何者为六。云何满足。   佛言大慧波罗蜜者(至)成就神通生于梵世 言世间波罗蜜者。计我我所执取有无二边恶见。求三有身。贪著色声香味触境。行于有漏诸波罗蜜。得生富乐六欲梵世。乃至无色非非想处。悉不能免流转生死。   大慧出世间波罗蜜者(至)如是修习诸波罗蜜 言出世间波罗蜜者。是二乘人厌舍生死。欣趣涅槃。求于自度。修习六种劣无漏行。故不得作佛 如下出世上上波罗蜜者。是如来常说。若得满足便成正觉。须粗识其相。今依先德略启十门。一释名。二出体。三辨相。四建立。五次第。六相摄。七修证。八约教。九观心。十释文 初释名中。先通名。后别称。通名波罗蜜者。唯识论云。要七最胜之所摄受。方可建立波罗蜜多。一安住最胜。谓要安住菩萨种性。二依止最胜。谓要依止大菩提心。三意乐最胜。谓要慈愍一切有情四事业最胜。谓要具行一切事业。五巧便最胜。谓要无相智之所摄受。六回向最胜。谓要回向无上菩提。七清净最胜。谓要不为二障间杂。即三时无悔。若七随阙非到彼岸。故此六度各四句分别。其别名者。辍已惠人曰施。防非止恶曰戒。堪受诸法未能忘怀名忍。此约生忍。又忍即忍可。忍即是慧。双忍事理故。练心于法名精。精心务达为进。梵音禅那此云静虑。梵音般若。此云智慧 二出体者。施以无贪及彼所起三业为性。戒以受学菩萨戒时三业为性。忍以无嗔精进审慧。及彼所起三业为性。精进以勤。及彼所起三业为性。静虑但以等持为性。智以择法为性。开为十度者。对四亦以择法为性。说是根本后得智故 三辨相者。施有三种。谓财施。无畏施。法施。戒有三种。谓摄律仪戒摄善法戒。饶益有情戒。忍有三种。耐怨害忍。安受苦忍。谛察法忍。精进有三种。谓被甲精进。摄善精进。利乐精进。静虑有三种。谓安住静虑。引发静虑。辨事静虑。智慧有三种。谓加行无分别智。正体无分别智。后得无分别智。下余四度别名辨相。此既无文。如别章说 四建立者。为十地中。对治十障。证十真如。故开有十。为对六蔽。渐修佛法。渐熟有情。故但说六。六中前三增上生道。感大财体。及眷属故。后三决定胜道。能伏烦恼。成熟有情。及佛法故。又前三饶益有情。施财不恼。忍彼恼故。后三对治烦恼。勤修加行。永伏永灭故。又由前三故不住涅槃。由后三故不住生死。能为无住涅槃资粮。开说十度后唯四者。助六令满故。方便助前三。愿助精进。力助静虑。智助般若。如深密说 五次第者。谓由前前引发后后。及由后后持净前前。又前前粗。后后细。易难修习次第如是 六相摄者。此六一一皆摄一切波罗蜜多互相顺故。般若论云。檀义摄于六资生无畏法等智度论云。有未庄严波罗蜜。即不摄者。有已庄严波罗蜜。即相摄者。今此经文必具摄故。若但说六。六摄后四。若开为十。第六唯摄无分别智。后四皆是后得智摄 七修证者。五位通修。佛方究竟。六约因位总有三名。谓初无数劫。施等势力尚微。被烦恼伏。但名波罗蜜多第二劫去势力渐增。能伏烦恼。名近波罗蜜多。第三僧祇势力转胜。能毕竟伏一切烦恼。名大波罗蜜多。故经云出世上上波罗蜜多 八约教者。诸教可思。此教要须一一融摄。彻果该因 九观心者。可以意得。若不观心。非已智分。不能开发自家宝藏。纵福智齐修。尽随物转。功归生灭。无漏胜因皆不成就。故净名云诸佛解脱。当于众生心行中求也 次经文下即第十释文。   大慧出世间上上波罗蜜者(至)而恒修行檀波罗蜜 言出世间上上波罗蜜者。谓大菩萨。而于自心内外二法觉知唯是妄分别现。不起施者妄想。不生受者执著。不取中间施物色相。为令众生得无畏安乐。而恒行施故论云。以知法性体无悭贪故。随顺修行檀波罗蜜。   于诸境界不起分别(至)是则名为禅波罗蜜 论云以知法性无染。离五欲过故。随顺修行尸罗波罗蜜。以知法性无苦。离嗔恼故。随顺修行羼提波罗蜜。以知法性无身心相。离懈怠故。随顺修行毗梨耶波罗蜜。以知法性常定。体无乱故。随顺修行禅波罗蜜。   以智观察心无分别(至)是则名为般若波罗蜜 论云以知法性体明。离无明故。随顺修行般若波罗蜜。故华严六地偈云。不取众相而行施。本绝诸恶坚持戒。解法无害常堪忍知法性离具精进。已尽烦恼入诸禅。善达性空分别法。此偈明地上所修。故直云已尽烦恼等。论通胜解行中发心修行。但云随顺 又先德云。六度万行互相融摄。成菩提分。皆由般若成立故。五度如盲。般若如导。若布施无般若。唯得一世荣。后受余殃债。若持戒无般若。暂生上欲界。还堕泥犁中。若忍辱无般若报得端正形。不证寂灭忍。若精进无般若。徒兴生灭功。不趣真常海。若禅定无般若。但行色界禅。不入金刚定。若万善无般若。空成有漏因。不契无为果。若般若不明万行虚设。故般若经中欲得世出世间一切善法悉成就者。一一当学般若。是故非真流之行。无以契真。未有证真之行。不从真起。故云如是六度。如实修行。若得满足。即得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若不具足。则无能入菩提之道。   注大乘入楞伽经卷第八   注大乘入楞伽经卷第九   尔时世尊重说颂言愚分别有为空无常刹那分别刹那义如河灯种子 诸有为法犹如幻梦。愚夫妄计而起常见。佛为说空无常刹那。以不了故。复计无常作刹那想如河灯也。   一切法不生寂静无所作诸事性皆离是我刹那义 以一切法刹那流转。必无自性。无自性故即是无生。若非无生则不流转。契无生者方见刹那。故净名云不生不灭是无常义。   生无间即灭不为凡愚说是间相续法诸趣分别起 言诸生法即是无生寂灭之相。愚人不信故。不得为愚人说。是间若计定有刹那相续法者。则有六趣妄想生。   无明为其因心则从彼生未能了色时中间何所住 明妄心识从彼无明生也。若妄心未生。未能分别色时。中间则无法。夫何所住耶。   无间相续灭而有别心起不住于色时何所缘而生 言无间相续前念灭已。后念续生。若不住色时。无有所缘。则无生也。   若缘彼心起其因则虚妄因妄体不成云何刹那灭 后念以从前念灭处起故不是如实因生。因既虚妄。体不成立。则名无生。故不得言刹那灭坏。   修行者正受金刚佛舍利及以光音宫世间不坏事 对凡夫妄计一切法刹那故。说此正受等法。为非刹那。   如来圆满智及比丘证得诸法性常住云何见刹那 如来正智满足。及诸比丘证得八地诸法实性。云何见刹那非刹那也。   干城幻等色何故非刹那大种无实性云何说能造 不了诸法如幻梦等。取于种种差别形相。刹那不住。何言非耶。大种虚妄无实自性。故不得说为能作者。此偈应在六度章前。恐翻译误。   变化品第十五   因佛应化随宜说法。意趣难解。故大慧于此略举十则。以请会通。是故法华经云。虽说种种道。其实为一乘。   尔时大慧菩萨摩诃萨(至)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记 如上章言。声闻缘觉执著涅槃。希求自乐。修六度不得佛。何故不定种性中云。住三昧乐声闻。毕竟当得如来之身。   与诸菩萨等无差别 五种性中既有三乘所乘不一。入灭正受中。何故复言六地菩萨与声闻缘觉同入灭尽三昧。求那译本有此与诸菩萨等无差别八字。此下既有答文。恐但脱落。   何故复说无般涅槃法众生得成佛道 刹那章言。七识非流转。不受苦乐。非涅槃因。七识者。是一切众生识也。故问无般涅槃法众生。云何得成佛道。   又何故说从初得佛至般涅槃于其中间不说一字 佛言不说一字不答一字。何故佛四平等中有语平等也。   又言如来常在于定无觉无观 恒河沙章谓佛不起一念分别。何得善知根性为众生说法。   又言佛事皆是化作 既言一切诸法自相共相是化佛说。即是化佛化作佛事。何故余经言。应化非真佛亦非说法者。   又言诸识刹那变坏 刹那章中佛说诸识刹那不住。何故上言知依诸业摄受生死。   又言金刚神常随卫护 恒沙章言如来最胜。超诸世间。非喻所及。即是不可见相。何须金刚力士守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