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边分别论 - 第 2 页/共 6 页

人法二无有是法名空。是无有法决定有亦空。如上说。能食等十四处。此二法是名空。为显空真实相故。是故最后安立二空。一非有空。二非有性空。立二空何所为。为离人法增益。为离人法空毁谤。如次第如是空分别应知。云何空成立义。应知。   若言不净者  众生无解脱   若言无垢者  功用无所施   若诸法空对治未起时。为客尘不染故自然清净。烦恼障无故。不因功力一切众生应得解脱。若对治已起自性故不净。为得解脱修道功用无果报故。作如是果。故说。   不染非不染  非净非不净   心本清净故  烦恼客尘故   云何不染非不染。心本自性清净故。云何非净非不净。烦恼客尘故。如是空分别略说已。安立空众义者。应知有二种。一为体相。二为安立。何者为体相。为有相故。无有相故。是有相者。离有离无相。离一离异相。安立者。众名等四义。应知分别。中边论相品为解释偈已究竟。   障品第二   遍及一方重  平等及取舍   今说二种障   此中遍障者。烦恼障及一切智障。为菩萨种性诸人二障圆满故。一方障者。烦恼障。为声闻性等诸人。重障者。是前诸人欲等诸行中随一粗烦恼。平等障者。平等诸行中随行中随一生死。取舍障者。菩萨性诸人为障无住处涅槃故。如理相应。二种人障已说。一菩萨性人。二声闻等性人。复有烦恼相九种。   九结名惑障   九种诸惑结此中说烦恼障。此诸烦恼障为障谁。   厌离及除舍  实见   爱欲结者障厌离心心坚碍障者。障除舍心。因此惑违逆。碍境界中不能生舍除心。诸余结者覆障真实见。云何起障是诸烦恼次第。   及身见   身见所依法  灭道三宝障   利养恭敬等  轻财知止足   是诸余烦恼是此五处障。我慢障者。欲灭离身见时障对正观智有异品无异品。无异品我慢数行故。此身见不得灭。无明结者。欲远离身见依处时为真实见障。因此不得远离取阴故。见结者。欲通达灭谛时为作障。身见及边见于灭谛生怖畏故。邪见于灭谛起诽谤故。取结者。是通达道谛时为作障。依别道理思择求得清净故。疑结者。欲通达三宝时为作障。不信受三宝功德故。嫉妒结者。欲远离利养恭敬时为作障。不见此过失故。悭吝结者。欲行轻财知足时为作障。令贪著财物等故。   善法障复十复有别障十种善法等处应知。何者为十处。   不行非处所  所行不如理   不生不思量  资粮不具足   性友不相称  心疲故厌离   修行不相称  恶怨人共住   粗惑三随一  般若不成就   自性重烦恼  懈怠与放逸   著有及欲尘  下劣心亦尔   不信无愿乐  如言思量义   不敬法重利  于众生无悲   闻灾及少闻  三昧资粮减   如是诸障何者为善法。   善菩提摄取  有智无迷障   回向不怖嫉  自在善等十   如是善等诸法中。何者被障。何者为障。应知答。   此十各三障  十事中应知   善法有三障。一者不修行。二非处修行。三修行不如理。   菩提有三种障。一者不生善。二不生正思量。三资粮不圆满。   摄取菩提者。发菩提心是名摄取菩提。此心有三种。一与性不相应行。二朋友不相应。三心疲极厌离。有智者。是菩萨体性。为知此法有三障。一修行不相称。二恶友人共住。三与恶怨人共住。此中恶人者。愚痴凡人。恶怨人者。碍菩萨功德观菩萨过失。无迷者。心不散乱有三障。一颠倒粗失。二烦恼等。三障中随一有余三令成熟。解脱般若未熟未满。无障者。灭离诸障是名无障。此有三障。一自性粗惑。二懈怠。三放逸。菩提回向有三障。令心回向余处不得一向回向无上菩提。一贪著诸有。二贪著有资粮法。三下劣品心。无怖畏有三障。一于人不生信重心。二于正法中不生愿欲。三如名字言语思量诸义。乐嫉妒者有三障一不尊重正法。二尊重利养恭敬。三于众生中不起大悲心。不自在者有三障。因此三不得自在。一无闻慧无闻者生起业惑正法灾故。二闻慧少弱。三者三昧事不成熟。还复是此障善等诸法中十种随一分作因。依此义故应知障中何者为十因。第一生因。譬如眼入为眼识作生因。二住因。譬如四种食为一切众生。三持因。如所持能摄持。譬器世界为众生生世界。四明了因。如光明为色。五变异因。如火等为成熟等诸事。六相离因。如镰等为刈等。七回转因。如金银师为回转诸金银令成镮钏。八必比因。譬如烟为火等必比知。九令信因。譬如立证因分为所立义。十至得因。如道等为涅槃等诸果作因。如是生障善处应知。此应令生故。住障者。菩提处此不应坏动故。持障者。菩提摄取处。菩提心能持故。明了障者。有智处。此应显了故。变异障者。无迷处。迷转灭故有变异。相离障者。无障处。此障相离为体故。回转障者。回向处。菩提心回向为体相故。必比障者。无怖畏处。为不信故怖畏。令信障者无嫉妒处。于法不嫉妒令人信故。至得障者。自在处。无所系属至得为体相故。   助道十度地  复有余别障   助道品法处者。   处不明懈怠  三昧少二种   不种及羸弱  诸见粗恶过   念处者依处不明了为障。四正勤处懈怠。四如意足处禅定少。二种为不圆满。欲精进心思量四种。随一不具足。为修习不具足成。资粮八法随一不具故。五根处不下解脱分善法种子故。力处是五根羸弱与非助道相杂起故。觉分处诸见过失见道所显故。道分处粗恶过失。此修道所显现故。波罗蜜障者。   富贵及善道  不舍众生障   增减功德失  令诸众生入   解脱无尽量  令善无有间   所作常决定  同用令他熟   此十种波罗蜜能生此法。此法是波罗蜜果。为障波罗蜜果故。是故显说障波罗蜜。檀波罗蜜者何法为障。自在增上障。尸罗波罗蜜者。障善道为障。羼提波罗蜜障不舍离众生。毗梨耶波罗蜜障。增益功德损减过失。禅波罗蜜者。障受化众生令入正位(四十心正位)。般若波罗蜜者。障令他解脱沤和拘舍罗波罗蜜障。檀等波罗蜜无尽无减。为回向菩提故。诸波罗蜜无尽无减。波抳陀那波罗蜜者。障一切生处善法中无间生起。依愿力故。能摄持随从善法。生处波罗波罗蜜者障善法决定事。思择修习力弱故。不能折伏非助道故。阇那波罗蜜者障自身及他同用法乐。及成熟两处不如闻言通达义故。于十种地中复有次第障。   遍满最胜义  胜流第一义   无所系属义  身无差别义   无染清净义  法门无异义   不减不增义  四自在依义   此法界无明  此染是十障   非十地扶助  诸地是对治   法界中十种义。遍一切处等无染浊无明。此无明十种菩萨地中次第应知。是障非地。助道故。法界中何者为十种义。一者遍满义。依菩萨初地。法界义遍满一切处。菩萨入观得通达。因此通达得见自他平等一分。二者最胜义。依第二地观此法已。作是思惟。若依他共平等出离。一切种治净出离应化勤行。三者胜流义。因三地法界传流知所闻正法。第一为得此法。广量三千大千世界火坑能自掷其中。四无所系属义。因此四地因此观法爱一向不生。五身无差别义因第五地十种心乐清净平等。六无染清净义。因第六地十二生因处。无有一法可染可净。如此通达故。七法门无异义。因第七地无相故。修多罗等法别异相不行不显故。八不减不增义。因八地得满足无生法忍故。若不净净品中不见一法有减有增故。   此中复有四种自在。何者为四。一无分别自在。二净土自在。三智自在。四业自在。此中法界是第一第二自在依处。八地中通达智自在依义。因九地得四无碍辩故。业自在依义。因十地如意欲变化。作众生利益事。复有略说。   已说烦恼障  及一切智障   是摄一切障  尽彼得解脱   此二种障灭尽无余故。得出离解脱一切障。障总义者。一大障是遍满故。二小障者一方障故。三修行障者重惑。四至得障平等烦恼。五至得胜负障取舍障。六正行障者是九种烦恼结。七因障善等处由十种因义故。八入真实障者是助道障。九无上善障者十波罗蜜障。十胜负舍离障。十地障摄集障略说有二种。一解脱障。二一切智障。中边分别论障品第二竟。   真实品第三   此品真实应说。何者真实。   根本相真实  无颠倒真实   果因俱真实  细粗等真实   成就清净境  摄取分破实   胜智实十种  为对治我见   如是十种真实。何者为十。一根本真实。二相真实。三无颠倒真实。四果因真实。五细粗真实。六成就真实。七清净境界真实。八摄取真实。九分破真实十胜智真实。胜智又十种真实。为对治十种我执应知。何者为十。一阴胜智。二界胜智。三入胜智。四生缘胜智。五处非处胜智。六根胜智。七世胜智。八谛胜智。九乘胜智。十有为无为胜智。   此中何者根本真实。三种自性。一分别自性。二依他自性。三真实自性。一切余真实此中所立故。三性中何法名真实可信受。   性三一恒无  二有不真实   三有无真实  此三本真实   分别性相者。恒常不有。此相分别性中是真实无颠倒故。依他性相者。有不实。唯有散乱执起故。此相依他性中是真实性。真实性相者有无真实。此相真实性中是真实。何者相真实。   增益损减谤  于法于人中   所取及能取  有无中诸见   知常见不生  是真实寂相   人等及法等。有增益谤见。有损减谤见不得起。为知见此法故。此法分别性中是真实相。能执所执增益损减谤见不得起。为知见此法故。此法依他性中是真实相。有中无中增益损减见不得起。为知见此法故。此法真实性中是真实相。如是根本真实相。说名相真实无颠倒真实。无颠倒真实者。为对治常等颠倒故。有四种。一无常二苦三空四无我。此四云何。根本真实所立。此中无常云何。应知。   无常义有三  无义生灭义   有垢无垢义  本实中次第   根本真实中有三种性。此性中次第应知三种无常义。一无有物为义故说无常。二生灭为义。三有垢无垢为义。   苦三一取苦  二相三相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