诸经要集 - 第 6 页/共 44 页

颂曰。   遗身八万塔  宝饰高百丈   仪凤异灵乌  金槃代佛掌   积拱承雕角  高檐挂树网   宝地若池沙  风铃如积响   刻削生千变  丹青图万像   烟霞时出没  神仙乍来往   晨雾半层生  飞幡接云上   游霓不敢息  翔鹍讵能仰   福地下金绳  天报岂虚抂   愿假舟航末  彼岸谁云广   摄念部第三(此有四缘)   ·述意缘   ·十念缘   ·六念缘   ·发愿缘   述意缘第一   惟夫凡情难禁。譬等山猿。常随外境。类同狂象。三业鼓动。缘构滋彰。故佛立教令常制御。故经云。当为心师。不师于心。身口意业不与恶交身戒心慧不动如山。又经制之一处无事不办。然心性惑倒。我见为先。烦惑难摄。乱使常行。于一切时高举难屈。自非托处寂静。摧伏三毒。身不游行。口默缄言。少睡多觉。常坐省食。思量正法。知非有无。直身正意。系念在前。如斯等教。是名摄念也。   十念缘第二   如增一阿含经云。尔时世尊告诸比丘。当修行十法。便成神通去众乱想。至致涅槃。一谓念佛。二谓念法。三谓念众。四谓念戒。五谓念施。六谓念天。七谓念休息。八谓念安般。九谓念身非常。十谓念死。当善修行。   佛法圣众心  戒施及天念   休息安般念  身死念在后   第一念佛者。专精念佛。如来形相功德具足。身智无崖周旋往来。皆具知之。修行一法自致涅槃。不离念佛便获功德。是名念佛。   第二念法者。专精念法。除诸欲爱。无有尘劳渴爱之心。永不复兴于欲无欲。离诸结缚诸盖之病。犹如众香之气。无有瑕疵乱想之念。便成神通自致涅槃。思惟不离便获功德。是名念法。   第三念众者。谓专精念如来圣众。成就质直无有邪曲。上下和睦。如来圣众四双八辈。当敬承事。除诸乱想自致涅槃。不离僧念便获功德。是名念僧。   第四念戒者。所谓戒者。息诸恶故。戒能成道令人欢喜。戒璎珞身现众好故。犹如吉祥瓶所愿便克除诸乱想自致涅槃。不离戒念便获功德。是名念戒。   第五念施者。谓专精念施。所施之上。永无悔心无反报想。快得善利。若人骂毁相加刀杖。当起慈心不兴嗔恚。我所施者施意不绝。除诸乱想自致涅槃。不离施念便获功德是名念施。   第六念天者。谓专精念天。身口意净不造秽行。行戒成身。身放光明无所不照。成彼天身善业果报。成彼天身众行具足。除诸乱想自致涅槃。不离天念便获功德。是名念天。   第七念休息者。谓心意想息志性详谛。亦无卒暴。恒专一心意乐闲居。常求方便入三昧定。常念不贪胜光上达。除诸乱想自致涅槃。不离休息便获功德。是名念休息。   第八念安般者。谓专精念安般者。若息长时。观知我今息长。若复息短。亦当观知我今息短。若息极冷极热。亦当观知我今息冷热。出入分别数息长短。除诸乱想自致涅槃。不离安般便获功德。是名念安般。   第九念身者。谓专精念身。发毛爪齿皮肉筋骨胆肝肺心脾肾大肠小肠。曲直旁光屎尿百叶。沧荡脾泡溺泪唾涕。脓血脂涎髑髅脑等。何者是身。地种水种火种风种是也。皆是父母所造。从何处来。为谁所造。此之六根于此终已当生何处。除诸乱想自致涅槃。不离身念便获功德。是名念身。   第十念死者。谓专精念死。此没生彼往来诸趣。命逝不停诸根散坏。如腐败木。命根断绝种族分离。无形无响亦无相貌。除诸乱想自致涅槃。不离死念便获功德。是名念死。而说偈曰。   佛法及圣众  乃至身死念   虽与上名闻  其义各别异   六念缘第三   又分别功德论云。第一念佛何事。佛身金刚无有诸漏。若行时足离地四寸。千轮相文迹现于地。足下诸虫七日安隐。若其命终皆得生天。昔有一恶比丘。本是外道假服诽谤。逐如来行。自杀飞虫著佛迹处。言佛蹈杀。然虫虽死。遇佛迹处寻还得活。若入城邑。足蹈门阈天地大动。百种。音乐不鼓自鸣。诸聋盲哑百病自除。睹佛相好随行得度。功德所济不可称计。总会万行运载为先。所谓念佛其义如此。   第二念法者。法是无漏道无为无欲。佛者是诸法之主。法者是结使之主。法出诸佛。法生佛道。若然者。何不先念法后念佛耶。答曰。法虽微妙无能知者。犹如伏藏无处不有。要籍通人示处。方得自济贫穷乏者。法亦如是。理虽玄妙非如来不畅。是以念佛在先。称法为后。   第三念僧者。谓四双八辈十二贤士。舍世贪诤开导天人。则是众生良福田故。昔有薄福比丘。名梵摩达(律名罗旬喻比丘也)在千二百五十众中。令众僧不得食。莫知谁咎。佛使分为二部。一部得。一部不得。复分为二部。半得。半不得。如是展转乃至二人。一得食。一不得食。乃知无福。虽得至钵自然消化。佛愍其厄。自手授食在于钵中。福力所制不能化去。佛欲令现身得福故。令二灭尽比丘以食饱此。即时得福。时波斯匿王。闻此薄福佛愍与食。我今亦当为其设福。即遣[米*乍]米。时有一乌飞来衔一粒米去。使人呵曰。王为梵摩达设福。汝何以持去耶。乌即持还本处。所以然者。此比丘蒙僧福力。乌兽不侵害也。用是证知为良福田。既自度度人。至三乘道。念众之法其义如此。   第四念戒者。从五戒十戒二百五十。至五百戒。皆禁制身口敛诸邪非。敛御六情断诸欲念。中表清净乃应戒性。昔有二比丘共至佛所。路经旷泽顿乏水浆。时有小池汪水众虫满中。一比丘深思禁律以无犯为首。若饮此水杀生甚多。宁全戒殒命。于是命终即生天上。一比丘自念。饮水全命可至佛所。焉知死后当生何趣。即饮虫水所害甚多。虽得见佛去我甚远。啼泣向佛自云同伴命终。佛指上天曰。汝识此天不。此是汝伴。以全戒功即生天上。今来在此。卿虽见我去我大远。彼虽丧命常在我所。卿今见我。正睹我肉形。岂识真戒乎。以是经云。波罗提木叉是汝大师。若能持戒展转行之。即是如来法身常住而不灭也。夫戒有三种。一是俗戒。二是道戒。三是定戒。五八十具戒等为俗戒。无漏四谛为道戒。三昧禅思为定戒。以慧御戒使成无漏。乃合道戒。声闻家戒喻若膝华。动则解散。大士持戒喻若头上插华。行止不动。小乘捡形动则越仪。大士顾心不拘外法。大小轨异。故以形心为殊。内外虽殊俱至涅槃。故曰念戒也。   又佛般泥洹经云。又欲近道。当有四喜宜善念行。一曰。念佛意喜不离。二曰。念法意喜不离。三曰。念众意喜不离。四曰念戒意喜不离。念此四喜必令具足。而自了见当望正度。求解身要。可以除断地狱畜生饿鬼之道。虽往来生天上人中。不过七生自断苦际(施天同前)。   又三千威仪经云。当念有五事。一当念佛功德。二当念佛经戒。三当念佛智慧。四当念佛恩大难报。五当念佛精进乃至泥洹。复有五事。一当念比丘僧。二当念师恩。三当念父母恩。四当念同学恩。五当念一切人。皆使解脱离一切苦。   又处处经云。譬如大海中沙不能计知。如人所作善恶殃福前后所不可复计。要在命尽。作恶逢恶处。作善逢善处。殃福皆预有处。亦预有父母兄弟妻子眷属等。得道便止。若不得道便不断绝。佛语比丘。当念自身无常。有一比丘即报佛言。我念非常。如人在世间极可至五十岁。佛言。莫说是语。复有一比丘言可三十岁。佛言。莫说是语。复有一比丘言可十岁。佛言。莫说是语。复有一比丘言可一岁。佛言。莫说是语。复有一比丘言可一月。佛言。莫说是语。复有一比丘言可一日。佛言。莫说是语。复有一比丘言可一时。佛言。莫说是语。复有一比丘言可呼吸间。佛言。是也。佛言。出息不还则属后世。人命迅速在呼吸之间。   又毗尼母经云。若说法比丘复应常念。观身苦空无常无我不净。莫使有绝。何以故。当得十二念成圣法故。何者十二念。一念成就己身。二念成就他人。三念愿得人身。四念生种姓家。五念于佛法中得生信心。六念所生处不加其功而得诸法。七念所生处诸根完具。八念值佛世尊出现于世。九念所生处常得说正法。十念愿所说法常得久住。十一念愿法久住得随顺修行。十二念常得怜愍诸众生心。故得此十二念。具足必得圣法。   发愿缘第四   夫佛果夐绝。登之有阶。法云峻极。届之有渐。是以创发大诚。则玄德照于来际。初立弘誓。则妙愿遍于空界。一念兴志。即尘劫之瑞华。半刻虔躬。乃大千之甘露。盖是大乘之根基。种智之津衢也。   又地持论云。菩萨发愿略说五种。一发心愿。二生愿。三境界愿。四平等愿。五大愿。彼菩萨初发无上菩提心。是名发心愿。愿未来世为众生故。随善趣生。是名生愿愿正观诸法无量等诸善根。思惟境界。是名境界愿。愿未来世一切菩萨善摄事。是名菩萨平等愿。大愿者即平等愿。   菩萨又说十种大愿。   一者愿一切种供养无量诸佛。   二者愿护持一切诸佛正法。   三者愿通达诸佛正法。   四者愿生兜率天乃至般涅槃。   五者愿行菩萨一切种正行。   六者愿成熟一切众生。   七者愿一切世界悉能现化。   八者愿一切菩萨一心方便以大乘度。   九者愿一切正行方便无碍。   十者愿成无上正觉。   是菩萨住于初地。方便净信现在修行。于未来事生十大愿。   一者以清净心常愿供养一切诸佛。   二者受持守护诸佛正法。   三者劝请诸佛转未曾有法。   四者顺行菩萨正行。   五者一切器界具足成熟。   六者一切世界悉能现化。   七者自净佛土。   八者一切菩萨同一方便以大乘化。   九者利益众生一切不空。   十者一切世界得阿耨菩提作一切佛事。   颂曰。   牧杖信为急  调弦贵不奢   腾猿安可制  逸马本难罝   驱驰习声色  冠盖竞豪华   既入王孙第  还向季伦家   静心澄业累  省念勖身瑕   庶兹凭七觉  时用免三邪   诸经要集卷第三   诸经要集卷第四     西明寺沙门释道世集   入道部第四(此有四缘)   ·呗赞部第五 ·香灯部第六  ·述意缘   ·欣厌缘   ·出家缘   ·引证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