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苑珠林 - 第 112 页/共 161 页
五谓嗜酒。酒为毒气。主成诸恶王道毁仁泽灭。臣慢上忠敬朽。父礼亡母失慈。子匈虐孝道败。夫失信妇奢淫。九族诤财产耗。亡国危身。无不由之。酒之乱道三十有六。吾见是故。绝酒不饮。是吾五师。佛于是说偈言。
醉者为不孝 怨祸从内生
迷惑清高士 乱德败淑贞
故吾不饮酒 慈心济群氓
净慧度八难 自致觉道成
六谓年老。夫老之为苦。头白齿落。目视盲冥。耳听不聪。盛去衰至。皮缓面皱。百节酸疼。行步苦极。坐起呻吟。忧悲心恼识神转灭。便旋即忘。命日促尽。言之流洟。吾见无常灾变如此故行求道。不欲更之。是吾六师。佛于是说偈言。
吾念世无常 人生要当老
盛去日衰羸 形枯而白首
忧劳百病生 坐起苦痛恼
吾用畏是故 弃国行求道
七谓病瘦。肉尽骨立。百节皆痛。犹被杖楚。四大进退手足不任。气力虚竭坐起须人。口燥唇焦筋断鼻坼。目不见色。耳不闻音。不净流出。身卧其上。心怀苦恼。言辄悲哀。今睹世人。年盛力壮华色炜晔。福尽罪至无常百变。吾睹此患故行求道。不欲更之。是吾七师。佛于是说偈言。
念人衰老时 百病同时婴
水消而火起 刀风解其形
骨体筋脉离 大命要当倾
吾用畏是故 求道愿不生
八谓人死。四百四病同时俱作。四大欲散。魂神不安。风去息绝。火灭身冷。风先火次。魂灵去失。身体挺直。无所复知。旬日之间。肉坏血流。膀胀烂臭。无一可取。身中有虫。还食其肉。筋脉烂尽。骨节解散。髑髅髀胫。各自异处。飞鸟走兽竞来食之。天龙鬼神。帝王人民。贫富贵贱。无免此患。吾见斯变。故行求道。不欲更之。是吾八师。佛于是说偈言。
惟念老病死 三界之大患
福尽而命终 弃之于黄泉
身烂还归土 魂魄随因缘
吾用畏是故 学道求泥洹
梵志于是心即开解遂得道迹。长跪受戒为清信士。不杀不盗不淫不欺奉孝不醉。欢喜为佛。作礼而去。故书云。五色令人目盲。五音令人耳聋。五味令人口爽。大怒伤阴。大喜败阳。丽色伐性之斧。美味腐身之毒。能寤此旨。斯为大师。
住处部第十二(别有四部)
·七识住处
·九众生居住处
·二十五有住处 ·四十二居止住处
七识住处第一
如毗昙说云。于欲界之中唯取人天善趣为一。及取上之二界各前三地则为七也。论言。何故四种恶趣及第四禅并及非想不立识住法者。此还如论中释云。若识于彼乐住者。则立识住。乐住非分者。是则不立。谓彼四恶趣中苦逼迫故识不乐住。第四禅中有净居天。乐入涅槃故识不乐住。无想众生以无心故不可说为识住。自余第四禅。其亦不定。或求无色。或求净居。或求无想故识亦不乐住也。第一有中以其闇昧不捷疾故识不乐住。以如斯义。是故不立。又说若彼有坏识法者。是则不立识住。谓彼四恶趣中为彼苦受恼坏识故。所以不立。第四禅中以有无想正受及无想天断坏识。故一一亦不立。非想地中。有彼灭尽三昧。害识心故。是以此三处悉皆不立识住。七识住略分别如是。
九众生居住处第二
问曰九众生居云何差别。答曰。如毗昙中说。谓于前七识住上。加无想天及与非想。即是九众生居。若言恶趣及余第四禅。何故不立众生居者。此如论中前释。若彼众生爱乐住者。立众生居。乐住非分者。是则不立。谓彼四恶趣中多苦恼。故众生不乐住于彼。第四禅中五净居天。疾乐涅槃故亦不乐住。自余第四禅如前所说。是故不立众生居矣。
二十五有住处第三
问曰。二十五有云何分别。答曰。如舍利弗阿毗昙论说。欲界之中具十四有。色界有七。无色有四。三界合论故有二十五。欲界十四者。谓四恶趣。即以为四。又取四天下人。复以为四。帖前为八。又取六欲诸天以六。帖前便为十四有也。
色界七者。所谓四禅。即以为四。又于初禅之中取大梵天。第四禅中取五净居并无想天。即为其七。将七帖前十四。即为二十一有也。无色界中四者。谓四无色定。以四帖前。即为二十五有。是故彼论偈云。
四洲四恶趣 梵王六欲天
无想五净居 四空及四禅
问曰。未知以何义故于初禅中别取梵王。于第四禅中别取无想天并五净居。立为三有。别于初四禅者。有何义耶。答曰。有以谓彼初禅大梵天者。外道人等常计以为能生万物之本。违之则受生死。顺之则得解脱。又彼梵王亦复自计己身。能为造化之主。是一是常。是真解脱。如来为欲破彼情见。是故别标说为有也。第二无想天者。谓彼天中悉得定寿。五百大劫无心之报。外道人等于此不达。而复计为真实涅槃。是故乐修无想之定求生彼处。如来为欲破彼情见。是故别标说为有也。第三五净居者。于中有彼摩醯首罗天王处。外道人等亦复计彼天王。能为造化之本。归之则得解脱。为破此见。是故如来别标说有。别说之意义显斯也。
问曰。未知于彼六趣之中。四种恶趣各立一有。人中立四。天中乃立十七有者。何义然耶。答曰。有以所谓于彼四恶趣中。苦恼多故。众生不著。乐住情微。是故就趣各立一有。人趣次胜。众生乐住。心已殷著。是故随方。说之为四。天趣最胜。乐住之情。最为无上。是故随处说为十七。二十五有略辩如是。
四十二居止住处第四
问曰。未知四十二居止云何分别。答曰。如楼炭经说。谓于欲界之中有二十居止。色界中有十八无色界中有四。三界合论有四十二居止处。其欲界二十者。谓彼八大地狱及畜生饿鬼。即为十也。又取四天下人及六欲天。复为十也。总为二十居止处。色界中十八者。谓彼四禅之中有十八天。即为十八居止。无色界中。四空定处。合为四十二居止也。
问曰。何故于六趣之中。地狱人天三趣之中。各各立多居止处。鬼畜二趣各唯立一。修罗一趣全不立者何耶。答曰。居止名为安止住处。有定处者。随处则立。无定处者。是则不立。谓彼地狱定有八处。人有四处。天定有其二十八处。是故于此三趣。各各立多居止。鬼畜二趣无有定别多居止处。是故就趣各立其一。修罗趣摄入余道。是故不论。
问曰。若依毗昙说。彼四空遍在欲色二界之中。亦无定别。又彼无形。则无栖托。何故得说居止处耶。答曰。依如小乘。实当如是。若依大乘说。彼亦有微细色形。各有宫殿。别有四处。于三界中。别守一界。不杂余二。是故说为四居止也。
问曰。依如毗昙说。彼梵王与彼梵辅天同无别住处。第四禅中无想天者。与彼广果同阶亦无别处。若如是者。何故得说以为二居止耶。答曰。有以谓彼梵王于初禅中。虽无别天。而于第二梵辅天中。别有层台高广严博。大梵天王于上而住。不与梵辅天同。以其君胜上臣下别故。无想天者。虽与广果天同。其住处各有殊别。其犹此间州县相似。以如斯别。是故说之为二居止焉。
颂曰。
色心相染 业障交缠 七识起发
八识受牵 三界受报 六道苦绵
自非断妄 何得牢坚
感应缘(略引二十二验)
·汉元始年有女生儿两头两颈
·汉光和年有女生儿两头肩有四臂汉建兴年有女产二女相向腹心合胸
·周烈王之年有女产二龙 ·汉时有女生蛇
·周哀公之年有女生四十子又有生三十子
·汉文帝时有马生角秦文王五年有献五足牛汉绥和二年有牝马生驹三足
·汉景帝六年有献牛足出背上
·晋大兴元年有牛生子两头八足两尾
·魏黄初中有鹰生燕口爪俱赤
·汉时有臣窦婴灌夫田蚡因恨谋死现报
·晋大将军王敦枉害刀玄亮现报 ·晋有御史石密枉奏杀典客现报
晋大司马桓温枉害著作郎殷涓现报
·秦姚苌以枉害符永固苌受现报
·秦李雄从叔寿枉害李期现报
·宋有翟铜乌枉害同县人张超现报
·宋有张裨为邻人烧死邻人受现报
·宋有吕庆祖为奴教子枉害奴受现报
·唐贞观年中有杜通达枉害众僧受现报 ·唐贞观年内有邢文宗枉害众僧受现报
汉元始元年六月。有长安女子生儿。两头异颈。面得相向。四臂共胸俱前向。尻上有目。长二寸。故京房易传曰。睽狐见豕负涂。厥妖人生两头两颈不一也。足多所住邪也。足少不胜任。下体生于上不敬也。上体生于下泄渎也。生非其类淫乱也。生而大速成也。生而能言好虚也。
汉光和二年。雒阳上西门外女子生儿。两头异肩。四臂共胸面俱相向。自是之后朝廷霿乱。政在私门。二头之像也。后董卓杀太后。被以不孝之名。废天子。又周之汉元以来。祸莫大焉。
汉建兴四年。西都倾覆。元皇帝始为晋王。四海宅心。其年十月二十二日。新蔡县吏任侨妻胡氏。年二十五产二女。相向腹心合。自胸以上脐以下分。此盖天下未壹之妖也。时内史吕会上言。案瑞应图云。异根同体谓之连理。异亩同穗谓之嘉禾。草木之属犹以为瑞。今二人同心。天垂灵象。故易云。二人同心其利断金。休显见生于陈东之国。斯盖四海同心之瑞。不胜喜跃。谨画图上。时有识者哂之。君子曰。智之难也。以臧文仲之才。犹祀爰居焉布在方册。千载不忘。故士不可以不学。古人有言。木无枝。谓之瘣。人不学。谓之瞽。当其所蔽。盖阙如也。可不勉乎。
周烈王之六年。林碧阳君之御人产二龙。
汉定襄太守窦奉妻生子武。并生一蛇。奉送蛇之于林。及武长大有海内俊名。母死将葬未窆。宾客聚集。有大蛇从林草中出。径来棺下。委地俯仰。以头击棺。血涕并流。若哀恸者。
周哀公之八年。郑有人。一生四十子。其二十人为人。二十人死。其九年晋有豕生人能言。吴赤乌七年。有妇人一生三十子。
秦孝公二十一年。有马生人。
昭王二十年。牝马生子而死。刘向以为马祸也。故京房易传曰。方伯分威。厥妖牝马生子。上无天子。诸侯相伐。厥妖马生人也。
汉文帝十二年。吴地有马生角。在耳上上向。右角长三寸。左角长二寸。皆大二寸。后五年六月。密应城门外有狗生角。刘向以为马不当生角。犹下不当举兵向上也。吴将反之变云。京房易传曰。臣易上政不顺。厥妖马生角。兹谓贤士不足。
汉绥和二年。定襄有牝马。生驹三足。随群饮食。五行志曰。以为马国之武用象也。
秦文王五年。游于驹衍。有献五足牛者。时秦世丧用民力。京房易传曰。兴徭役夺民时。厥妖牛生五足。
汉景帝中六年。梁孝王畋北山。有献牛足出背上者。刘向以为牛祸思心霿乱之咎也。至汉灵帝延嘉五年。临沅县有牛生鸡。两头四足。
晋大兴元年三月。武昌太守王谅。有牛生子。两头八足两尾共一腹。不能自生。十余人以绳引之。子死母活。其三年后苑中有牛生。一足三尾。生而死也。
汉绥和二年三月。天水平襄有燕生雀。哺食长大俱飞去。京房易传曰。贼臣在国。厥咎燕生雄雀。又曰。生非其类。子不嗣也。
魏黄初中有鹰生燕巢中。口爪俱赤。至青龙中。明帝为陵霄阙。始构有鹊巢其上。帝以问高堂隆。对曰。诗云。惟鹊有巢。惟鸠居之。此宫室未成。身不得居之象也(右十二验出搜神异记)。
汉窦婴字王孙。汉孝文帝窦皇后从兄子也。封魏其侯为丞相。后乃免相。及窦皇后崩。婴益疏薄无势。黜不得志。与太仆灌夫相引荐交结其叹。恨相知之晚乎。孝景帝王皇后异父同母弟田蚡为丞相。亲幸从衡。使人就婴求城南田数顷。婴不与曰。老仆虽弃。丞相虽贵。宁可以势相夺乎。灌夫亦助怒之。蚡皆恨之。及蚡娶妻。王太后诏。列侯宗室皆往贺蚡。灌夫为人狂酒先尝。以醉忤蚡不肯贺之。窦婴强众与俱去。酒酣灌夫行酒至蚡。蚡曰。不能满觚。夫因言辞不逊。蚡遂怒曰。此吾骄灌夫之罪也。乃缚夫谓长史曰。有诏召宗室。而灌夫骂坐不敬。并奏其在乡里豪横。处夫弃市。窦婴还谓其妻曰。终不令灌夫独死而婴独生。乃上事具陈。灌夫醉饱事不足诛。帝召见之。婴与蚡互相言短长。帝问朝臣。两人谁是。朝臣多言。婴是。王太后闻怒而不食。曰我在人。皆凌籍吾弟。我百岁后当鱼肉之中。及出蚡复为婴造作恶语。用以闻上。天子亦以蚡为不直。特为太后故论婴及市。婴临死骂曰。若死无知则已。有知要不独死。后月余蚡病一身尽痛。似有打击之者。但号呼叩头谢罪。天子使咒鬼者瞻之。见窦婴灌夫共守笞蚡。蚡遂死。天子亦梦见婴而谢之。
晋大将军王敦枉害刁玄亮。及敦入石头。梦白犬自下天而噬之。既还姑熟遇病。白日见刁乘轺车导从吏卒来仰头瞑目。及入摄录敦。敦大怖逃不得脱。死河间。国兵张鹿经旷二人。相与皆善。晋太元十四年五月五日。共升钟岭坐于山椒。鹿酗酒失色。拔刀斩旷。旷母尔夕梦。旷自说为鹿所杀投尸涧中。脱裈覆腹。寻觅之时必难可得。当令裈飞起以示处也。明晨追捕一如所言。鹿知事露欲规叛逸。出门辄见旷手执双刀来拟其面。遂不得去。母具告官。鹿以伏辜。
晋山阴县令石密。先经为御史。枉奏杀典客令万黜。密白日见黜来杀密。密遂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