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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屠但买应同恶  无心令杀误何忧   楞伽经云。大慧菩萨问佛。食肉之过。佛言。食肉之人。断大慈种。我观众生轮回六道迭为父母。六亲眷属。更相啖肉。无非亲者。常生害心。增长苦业。流转生死。不得出离。不食肉者。即是无量功德之聚。若一切人不食肉者。亦无有人杀害众生。由人食肉。若无可食。处处求买。为财利者。为买者杀。是故买者。与杀无异。偈曰。 为利杀众生。以财网诸肉。二业俱不善。死堕叫唤狱。   (发字函第八卷)。   善见律云。阿育王太子帝须出家。佛法兴隆。时有一臣。僻取王意。杀诸比丘。帝须遮护。臣即置刀。往白王言。我受王敕。令诸比丘。和合说戒。而不顺从。我已依罪次第。斩杀未尽。帝须遮护。王闻是语。闷绝擗地。良久乃苏。即语臣言。我遣汝入寺。令众僧和合说戒。何以辄杀。王往寺中。白于众僧。不审此事。谁获罪耶。有一比丘。即问王言。有杀心不。王曰。我本以功德意遣。无杀心也。若王如此。王自无罪。杀者得罪。(伯字函第二卷)。   达磨显宗论云。若有多人。集为军众。欲杀怨敌。或猎兽等。于中随有一杀生时。何人得成杀生业道。颂曰。 军等若同事。皆成如作者。   论曰。于军等中。若随有一作杀生事。如自作者。一切皆成杀生业道。由彼同许为一事故。如为一事。展转相教故。杀一生。余皆得罪。若有他力。逼入此中。因即同心。亦成杀罪。惟除若有立誓要期。救自命缘。亦不行杀。无杀心故不得杀罪。(自字函第二卷)。  杀生祀祠终无福  贪膻诡祭自招愆   优婆塞戒经云。若有祀祠山林神等。亦得福德。何以故。令彼受者。生喜心故。是祀福德。能护身财。若说杀生祀祠得福。是义不然。何以故。不见世人种伊兰子。生旃檀树。断众生命。而得福德。(克字函第五卷)。   杂宝藏经云。昔有富公。思得肉食。诡作方便。指田头树神。语诸子言。今我巨富。由此树神恩福故尔。今日汝等。宜可群中取羊。以用祭祀。因此杀羊祷赛。即于树下立天祠舍。父后寿尽。业追为羊。子祀树神。以遇厥父。将欲杀之。羊笑言曰。而此树者。何有神灵。我于往时。为思肉故。妄使汝祀。皆共汝食。今偿殃罪。独先当之。时有罗汉。偶到乞食。见其亡父。受于羊身。即借主人道眼令自观之。乃见是父。即坏树神。悔过修福。不复杀生。(惊字函第七卷)。   覆乳儿多压死  眼初不顾罪何加   十诵律云。迦留阤夷比丘。往一居士舍。是家有未断乳儿。持着床上。以 覆之。比丘不看便坐。此儿遂死。还寺白佛。佛问。汝。以何心作。答言。我先不看床上便坐。佛言。无犯。(职字函第二卷)。  文殊佛会上杀人  盘山肉按头悟道   宝积经云。会中有五百菩萨。宿命通故。自见往昔所行恶业。或杀父母。杀阿罗汉。毁寺塔僧。见是余业。深生忧悔。常不离心。于甚深法。不能证入。我心分别。彼罪未亡。是故不能获深法忍。尔时世尊。为欲除彼五百菩萨分别心故。即以威神觉悟文殊。文殊承佛神力。从座而起。手执利剑。直趣世尊。欲行逆害。时佛遽告文殊。汝住不应造逆。勿得害我。我必被害。为善被害。何以故。文殊。从本以来。无我无人。但是内心。见有我人。内心起时。彼已害我。即名为害。时诸菩萨。闻佛说已。咸作是念。一切诸法。悉如幻化。是中若有一法。和合集聚。决定成就。得名为佛。名法。名僧。名父。名母。名阿罗汉。定可取者。则不应尽。然而诸法无体无实。非有非真。虚妄颠倒。空如幻化。是故于中。无人得罪。无罪可得。谁为杀者。而得受殃。彼诸菩萨。如是观察。明了知已。即时获得无生法忍。(文字函第五卷)。   统要云。盘山宝积禅师。因行市肆。见一客人买猪肉。语屠家曰。精底割一斤来。屠家放下刀。叉手云。长史那个是不精底。师于言下有省。  既知生命自反射  无下手处业齐消   又云。石巩慧藏禅师。昔为猎人。趁鹿。从马祖庵前过。问祖。见鹿过不。曰。汝是何人。云。射猎人。祖曰。汝一箭射几个。曰。一箭射一个。祖曰。汝不善射。曰。和尚善射不。曰。吾一箭射一群。曰。彼此是生命。何射他一群。祖云。既知如是。何不自射。曰。若教某甲自射。即无下手处。祖曰。这汉旷劫无明烦恼。今日顿息。师当掷弓箭。投祖出家。(已上第三卷)。  盗者但贪目前利  阿谁肯顾后来殃   千佛名经忏悔云。若物属他。他所守护。一草一叶。不与不取。何况盗窃。众生唯见现在利故。种种不道而取。堕于地狱饿鬼受苦。若在畜生。则受牛马等形。身力血肉偿他宿债。若生人中。为他奴婢。或强以夺。或逼迫取。或恃公威。或假势力。吞纳奸货。身罹宪网。侵公益私。侵私益公。损彼利此。损此利彼。如是等罪。无量无边。(张字函)。  须知淫境大慌迷  能丧众生一切智   智度论云。若受五欲。障生梵天。何况阿耨菩提。世间中五欲第一。无不爱乐。于五欲中。触为第一。能系人心。如人堕在深泥。难以拯济。若受余欲犹不失智慧。淫欲会时。身心慌迷。深着自没。(名字函第五卷)。  可怜少女所爱缠  直缚诸天之恶道   诸经要集。优填王经偈云。 女人最为恶。难与为因缘。恩爱一缚着。牵人入罪门。   正法念处经偈云。 天中大系缚。无过于女色。女人缚诸天。将至三恶道。   智度论偈云。 含笑作姿。以惑于人。淫罗弥网。人皆投身。坐卧行立。回面巧媚。薄智愚人。为之心醉。执剑向敌。是犹可胜。女贼害人。是不可禁。毒蛇含毒。犹可手捉。女情惑人。是不可触。   (楹字函第十四卷)。   智度论。问曰。人守人瞋。法守破法。应名邪淫。人自有妻。何以为邪。答曰。既听受一日戒。堕于道中。本虽是妇。今不自在。过受戒时。则非法守。有身妇人。以其身重。强以非理。故名邪淫。复次若彼侵我妻。我则忿毒。若我侵彼。彼亦何异。恕己自制。故应不作。如佛说。邪淫之人。后堕剑树地狱。得出为人。家道不穆。常值淫妇。(德字函第三卷)。  群仙因之神足失  独角忘于骑颈羞   毗婆沙论云。昔优阤延王。将诸宫人。诣郁毒波阤山林。除却男子。纯与女人。五乐自娱。或有裸形而起舞者。尔时五百仙人。以神足力。飞腾虚空。经过彼处。时诸仙人眼见色。耳闻声。鼻嗅香。便失神足。犹无翼鸟。堕彼林中。时王见之。问言。汝得非非想处定耶。答言。不得。乃至问言。汝得初禅耶。答言。曾得。而今已失。时王瞋恚。有欲之人。见我宫人。非其所以。便拔利剑断五百仙人手足。彼诸仙人。或有住眼识退者。或有住耳识退者。或有住鼻识退者。(规字函第七卷)。   诸经要集云。昔波罗柰国。有一仙人。小便堕精。麈鹿饮之。有身生子。如人头有一角。其足似鹿。仙人收养。教其学问。通十八种大经。又学坐禅。四无量心。得五神通。偶因大雨。泥滑躄地。便生瞋恚咒十二年不雨。仙人福德诸龙鬼神。皆为不雨。五谷不生。人民饥馁。大臣集议奏王上事。出敕招募。其有能令此仙失五神通者。当分国半治。时有淫女。名曰扇佗。来应王募。我能坏之。当骑彼项而来。淫女即求五百乘车。载五百美女。五百鹿车。载欢喜圆。草药和之。画如杂果。及具美酒。色味如水。近仙人处。作草庵住。仙人游行。诸女皆出迎。送好华。妙音供养。仙人大喜。诸女引入房中。与酒以为净水。与欢喜圆。以为果蓏。次第亲近。遂成淫事。即失神通。大雨七日。酒食俱罄。继以山水木果。其味不美。仙人更索前者。女答。已尽。去此不远。有可得处。仙人随往。相将入城。女便卧路。言不能行。仙人即令骑于颈上。女先遣信奏王。严驾出观问言。何由得尔。女陈上事。佛告诸比丘。其一角仙。即我是也。其淫女者。今耶输是。尔时我未断结。为之所惑。故知欲法能动仙人。况愚夫也。(对字函第十二卷)。  两女虽夸端正好  六根不善又何堪   杂譬喻经云。昔婆罗门两女端正。乃悬金团。期十日内募索。有能诃女丑者。便输与金。竟无应募者。将至佛所。佛便诃言。此女皆丑。无有一好。阿难白佛。此女有何不好。佛言。人眼不视色。是为好眼。耳鼻及口亦尔。身不着细滑。是为好身。手不盗他财。是为好手。身喜细滑。手喜盗财。如此等者。皆不好也。(启字函第一卷)。   七女经云。长者有其七女。端正无比。国人无敢说其不好。将至佛所。佛云。不好。所言好者。不贪世间色声香味为好。此女何好也。迦叶佛时。国王七女。不着欢娱。入尸阤林。观见死尸。各各说其所以。帝释赞言。诸女若有所愿。我当与之。女曰。一要无根树子一株。二要无阴阳地一片。三要无音响山一座。帝释曰。诸物皆有。若此三愿。我即无之。迦叶佛以天眼观见。摄来会中。为天帝言。诸大声闻尚不晓此。佛言。国王女如此。汝女何者好也。(词字函)。  持世拒他将女施  维摩云我在家宜   (维摩乃无垢称)。   无垢称经云。持世菩萨。因恶魔怨。将天女等。状如帝释。鼓乐弦歌。来至我所。谓真帝释语。将此女以施供侍。持世答言。女乃非法之物。此非我宜。时无垢称知是恶魔而语之曰。可以此女回施于我。是我在家。白衣所宜。恶魔惊怖欲隐而去。遭无垢称神力所持。欲隐不能。空中告曰。汝。恶魔怨应以天女。施此居士。乃可得还。恶魔怖畏。俯仰而与。时无垢称语诸女言。汝已施我。当发正等觉心。有法苑乐。可以自娱。不应复乐五欲乐也。诸天女言。云何名法苑乐。无垢称曰。于惠施中。离悭贪乐。于净戒中。无慢缓乐。于忍辱中。堪调顺乐。于精进中。习善根乐。于静虑中。知无乱乐。于般若中。离惑明乐。于菩提中。广大妙乐。于众魔怨能摧伏乐。诸大菩萨常住其中。汝等当乐。勿乐欲乐。时恶魔怨告天女曰。今欲与汝俱还天宫。诸女答言。我等今者。乐法苑乐。不乐欲乐。汝恶魔怨。宜可独还。时恶魔怨。白无垢称。唯大居士。可舍此女。心不耽着。而惠施者。是为菩萨摩诃萨也。无垢称言。吾已舍矣。汝可将去。诸女礼无垢称。而问之言。今还魔宫。云何修行。答言。诸姊当知。有妙法门。名无尽灯。譬如一灯。然百千灯。冥者皆明。明终不尽。汝等当学。虽住魔宫。当劝无量天子天女。发菩提心。(自字函第二卷)。  见女态如母如子  在色欲何害何妨   经律异相云。世尊曰。虽睹女人。长者如母。中者如姊。少者如妹。如子如女。当内观身。念皆恶露。无可爱者。外如画瓶。中满不净。观此四大因缘假合。本无所有。(丙字函第九卷)。  因念淫女梦从事  乃悟诸缘法本空   智度论云。如佛在时。三人为伯仲。闻毗耶离国淫女。名庵罗婆利。舍卫国淫女。名须蔓那。王舍城淫女。名优钵罗槃那。各各扬赞。此三女者。端正无比。昼夜专念。心着不舍。便于睡中。梦与从事。觉已心念。彼女不来。我亦不往。而淫事得办。因是而悟一切法空。(圣字函第七卷)。  饮多过失三十六  命尽波吒亿万年   善恶所起经云。饮酒三十六过。一资财散失。二现多疾病。三因兴斗诤。四增长杀害。五增长瞋恚。六多不遂意。七智慧渐寡。八福德不增。九福德转减。十显露秘密。十一事业不成。十二多增忧苦。十三诸根闇昧。十四毁辱父母。十五不敬沙门。十六不信婆罗门。十七不尊敬佛。十八不敬僧法。十九亲近恶友。二十舍离善友。二十一弃舍饮食。二十二形不隐密。二十三淫欲炽盛。二十四众人不悦。二十五多增语笑。二十六父母不喜。二十七眷属嫌弃。二十八受持非法。二十九远离正法。三十不敬贤善。三十一违犯过非。三十二远离圆寂。三十三颠狂转增。三十四身心散乱。三十五作恶放逸。三十六身谢命终。堕大地狱。受苦无穷。(无字函)。  ○既醉虾蟆犹没柰  且道恶龙岂可降   诸经要集云。长老莎伽陀。能降恶龙。偶因施主。持酒与饮。醉倒在地。无所觉知。佛与阿难。行到是处。见之。知而故问。是谁耶。阿难答言。降龙长老莎伽陀。佛言。虾蟆今尚不能降。争柰龙耶。佛叹曰。圣人饮酒。尚有此失。何况凡夫耳。(楹字函第十七卷)。  初由浅劣通杯脔  殆将成熟绝纤毫   又云。如未曾有经开饮酒。文殊问经开食肉等。计此乃佛初成道时。量众生机。不可顿断顿制。所以渐开渐制。后知众生根熟。便乃永断永制。纤毫不许。(对字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