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苑珠林 - 第 95 页/共 113 页

四天上遣神。名弥栗头不罗婆(汉言善光)主疾病。   四天上遣神。名弥栗头婆诃娑(汉言善明)主头痛。   四天上遣神。名弥栗头娑逻波(汉言善力)主寒热。   四天上遣神。名弥栗头旃陀罗(汉言善月)主腹满。   四天上遣神。名弥栗头陀利奢(汉言善现)主痈肿。   四天上遣神。名弥栗头诃楼诃(汉言善供)主癫狂。   四天上遣神。名弥栗头伽娑帝(汉言善舍)主愚痴。   四天上遣神。名弥栗头志坭哆(汉言善寂)主嗔恚。   四天上遣神。名弥栗头提婆萨(汉言善觉)主淫欲。   四天上遣神。名弥栗头提波罗(汉言善天)主邪鬼。   四天上遣神。名弥栗头呵婆帝(汉言善住)主伤亡。   四天上遣神。名弥栗头不若罗(汉言善福)主冢墓。   四天上遣神。名弥栗头苾阇伽(汉言善术)主四方。   四天上遣神。名弥栗头伽丽婆(汉言善帝)主怨家。   四天上遣神。名弥栗头罗阇遮(汉言善王)主偷盗。   四天上遣神。名弥栗头修乾陀(汉言善香)主债主。   四天上遣神。名弥栗头檀那波(汉言善施)主劫贼。   四天上遣神。名弥栗头支多那(汉言善意)主疫毒。   四天上遣神。名弥栗头罗婆那(汉言善吉)主五温。   四天上遣神。名弥栗头三钵摩耶(汉言善山)主蜚尸。   四天上遣神。名弥栗头三摩陀(汉言善调)主注连。   四天上遣神。名弥栗头戾禘驼(汉言善备)主注复。   四天上遣神。名弥栗头波利陀(汉言善放)主相引。   四天上遣神。名弥栗头波利那(汉言善净)主恶党。   四天上遣神。名弥栗头虔伽地(汉言善品)主蛊毒。   四天上遣神。名弥栗头毗梨驮(汉言善结)主恐怖。   四天上遣神。名弥栗头支陀那(汉言善寿)主厄难。   四天上遣神。名弥栗头伽林摩(汉言善游)主产乳。   四天上遣神。名弥栗头阿留伽(汉言善愿)主县官。   四天上遣神。名弥栗头阇利驮(汉言善因)主口舌。   四天上遣神。名弥栗头阿伽驮(汉言善照)主忧恼。   四天上遣神。名弥栗头阿呵娑(汉言善生)主不安。   四天上遣神。名弥栗头婆和逻(汉言善至)主百怪。   四天上遣神。名弥栗头波利那(汉言善藏)主嫉妒。   四天上遣神。名弥栗头周陀那(汉言善音)主咒诅。   四天上遣神。名弥栗头韦陀罗(汉言善妙)主厌祷。   佛语梵志。是为三十六部神王。此诸善神。凡有万亿河沙鬼神。以为眷属。阴相番代。以护男子女人等辈受三归者。当书神王名字带在身上行来出入。无所畏也。辟除邪恶消灭不善。梵志言诺。唯天中天。 归意部第四   如优婆塞戒经云。长者善生言。如佛先说。有来乞者。当先教令受三归依。然后施者何耶。云何名为三归。佛言。善男子为破诸苦断除烦恼。受于无上寂灭之乐。以是因缘受三归依。如汝所问。云何三归者。谓佛法僧。佛者。能说坏烦恼因得正解脱。法者。即是坏烦恼因真实解脱。僧者。禀受破烦恼因得正解脱。或有说言。若如是者。即是一归。是义不然。何以故。如来出世及不出世。正法常有无分别者。如来出已则有分别。是故应当别归依佛。如来出世及不出世。正法常有无有持者。如来出已则有持者。是故应当别归依法。如来出世及不出世。正法常有无有受者。如来出已则有受者。佛弟子众能禀受故。是故应当别归依僧。正道解脱。是名为法。无师独觉。是名为佛。能如法受。是名为僧。若无三归。云何说有四不坏信。   又萨婆多论问。云何为归。云何为趣。答曰。归者是灭谛道谛少分。趣者是口语。复有说。趣者能起口语心是也。复有说。信可此法。是名为趣。问曰。归者为归色身。为归法身耶。答曰。归法身。若尔何故坏色身犯逆。答曰。色身是法身器故害得逆。问归依佛者。为独归一佛。为通三世佛耶。答曰。诸佛同一法身故须通归。不独归释迦佛。虽指一佛为境。发言之时理须通归。余二法僧理亦通归。问曰。佛法境界尘沙无量。何故但说三种不增不减耶。答曰。若废三从境。境别尘沙。若废境从三三归摄尽。则该通法界。   又大庄严经论云。我昔曾闻。有一比丘。常被盗贼。一日之中坚闭门户。贼复来至扣门而唤。比丘答言。我见汝时极大惊怖。汝可内手于彼窗中。当与汝物。贼即内手置于窗中。比丘以绳系之于柱。比丘执杖开门打之一下已。语言。归依佛。贼以畏故即便随语归依于佛。复打二下。语言。归依法。贼畏死故复言归依法。第三打时。复语之言。归依僧。贼时畏故复言归依僧即自思惟。今此道人有几归依。若多有者必不见放。身体疲痛即求出家。有人问言。汝先作贼造诸恶行。以何事故出家修道。答彼人言。我亦观察佛法之利。然后出家。我于本日遇善知识。以杖打我三下唯有少许命在不绝。如来世尊实一切智。若教弟子四归依者。我命即绝。佛远见斯事。故教比丘打贼三下。使我不死。是故唯说三归不说四归。 受法部第五   依毗尼母论。三归有五种。一翻邪。二五戒。三八戒。四十戒。五大戒(五八十戒三归下依受文自别。大戒三归者。佛初度人未秉羯磨已前有受三归得戒者。有善来得戒者。今此宗中但明信邪日久今创易心归正佛今先受三归后始忏悔。是名翻邪三归。故智度论云。先始三归后始忏悔。若久来信佛不须先受三归。但依五戒八戒三归。先忏悔已。后受三归。然后说戒相)依智度论。正欲受时具修威仪。至一出家人前。戒师为说善恶两法。令识邪正生其欣厌开托心神。然后为授云。   我某甲尽形寿。归依佛。归依法。归依僧(三说)我某甲尽形寿。归依佛竟。归依法竟。归依僧竟(三说)初三归依竟即发善法。次三结已。唯有身口无教属己。故萨婆多论云。若淳重心受具教无教。若轻慢心受但有其教。无其无教(言教无教者。犹是作无作戒也) 得失部第六   如萨婆多论。问他人为求受归趣者。是人为得不。答或有得不得者。如迦尸女哑不能言。余人为受者得。自若能言。不得归戒也。又依大集经云。妊身女人恐胎不安。先受三归已儿无加害。乃至生后身心具足。善神拥护。问曰。总别云何。答曰。二种皆得。故善见论云。受有两种。一别受言。我某甲归依佛。归依佛竟(法僧亦尔)二总受者。如前受者是也。若师教言归依佛。弟子答言。不正云归依弗。若师言佛。弟子言弗不得成。若师及弟子言俱不正者。不成三归。若师教言归依佛。弟子答尔。或言不出口。或逐师语不具。又不称己名字。并不成归。或中边二国。言音不同。不相领解者不成。若指事教解者得成。如似夷人好乐杀生戒。师手执其刀用拟畜生。汝自今已去更不得如此杀。汝能持不。胡夷颔头。答言。好亦得成受戒。   问曰。先后云何。答曰。如萨婆多论云。若弟子先称法后称佛。不成三归。以三宝位差别故。若愚痴无所晓知。不是恶心说不次者。自不得罪。亦成三归。若先知解故倒说者得罪。亦不成三归。问曰。对趣云何。答曰。如萨婆多论云。趣通五道皆得三归。除重地狱。自外山间树下空野海边轻系地狱。皆得成归。无受戒法。又成实论问曰。余道众生得戒律仪不。答曰。经说诸龙亦得受一日戒。故知得有。又善见论云。龙神等得受三归五戒不。答曰。如萨婆多论说。龙畜等以业报无所知晓。故不成受。除经中说得受八斋。但增其善。不得斋也。又如四分律说龙得三归者。如贾人兄弟等但得翻邪三归无其戒也。虽律中龙神得受三归者。此并知解人语。识其意趣。方与受戒。自外愚痴猪羊蠡蛤等。并不发归。   问曰。渐顿云何。答曰。如依萨婆多论。渐顿俱不得。   问曰。若尔何故经论云有一语二语优婆塞等。答曰。此是制前。制后不得。问得从一二三人各受一归。答曰。不得。   问曰。得一年二年受不。答曰。随日多少受皆得也。 法苑珠林卷第八十八 受戒部第八十七之二 五戒部第四(此别六部)   述意部遮难部受法部戒相部得失部神卫部。 述意部第一   夫世俗所尚。仁义礼智信也。含识所资。不杀盗淫妄酒也。虽道俗相乖。渐教通也。故发于仁者则不杀。奉于义者则不盗。敬于礼者则不淫。说于信者则不妄。师于智者则不酒。斯盖接化于一时。非即修本之教。修本教者是谓正法。内训弘道必始于因。因者杀盗淫妄酒也。此则在于实法。指事直言。故不假饰词托名现意。如斯而修因。不期果而果证。不羡乐而乐彰。若略近而望远。弃小而保大。则无所归趣矣。故知受持不杀之因。自证乎仁义之果。所以知其然。今见奉戒不杀。不求仁而仁着。持戒不盗。不欣义而义敷。守戒不淫。不祈礼而礼立。遵戒不妄。不慕信而信扬。受戒舍酒。不行智而智明。如斯之实。可谓振网持纲万目开张。振机驭宇以离寒暑。复何功可以加之。何德可以背之。若不是修昧于所欲。徒役虑于形名。劳心乎百氏。倦形神于宵夜。丧耳目于良晨。何乖道之远。逝而不及者乎。得其本则无欲而不辩矣。始知吞舟之鱼。不产沟洫之水。鹏鹍之鸟。岂翔尺鷃之林也。 遮难部第二   夫欲受戒者。戒师先须问其遮难。故成实论问遮。逆罪人贼住。污比丘尼等不听作比丘。是等诸人若为白衣得善律仪。不遮修行施慈等善。但有世间戒。以是人为业所污亦障圣道故。不听出家。   又优婆塞戒经云。佛言。若欲受优婆塞戒增长财命。先当咨启所生父母次报妻子奴婢等次白国王(此须白者为国王禁制不许受戒所以须白若先不禁。不劳须白也)既问听已。谁有出家发菩提心者。便往其所头面作礼。软言问讯。作如是言。大德。我是丈夫具男子身。欲受菩萨优婆塞戒。惟愿大德怜愍故听(一说便得若受声闻别解脱戒纵无发。菩提心人。但发小乘心。出家五众人边受并得戒也)是时比丘应作是言。汝之父母妻子奴婢国主并听不。若言听者。复应问言。汝不曾负佛法僧物及他物耶。若言不负。复应问言。汝今身中将无内外身心病耶。若言无者。复应问言。汝不于诸比丘比丘尼所作非法耶。若言不作。复应问言。汝将不作五逆罪耶。汝不作盗法人不。汝非无根二根人不。汝不受八戒斋不犯重耶。汝父母师病不弃去耶。汝将非杀发菩提心人耶。汝不盗现前僧物耶。汝不两舌恶口成于恶人耶。汝不于母女姊妹作非法耶。汝不于大众作妄语乎。若言无者。复应语言。善男子。此戒甚难。能为沙弥十戒大比丘戒及菩萨戒乃至菩提而作根本。至心受持则能获得如是等戒无量利益。若有毁破如是戒者。则于无量无边世中处三恶道受大苦恼。汝今欲得无量利益。能志心受不。若言能者。次教受三归。复应问言。此戒甚难。若归佛已。宁舍身命终不依于自在天等。若归法已。宁舍身命不依于外道典籍若归僧已。宁舍身命终不依于外道邪众。汝能如是志心归依于三宝不。若言能者。应令满六月日亲近承事出家智者。智者复应志心观其身四种威仪。若知是人能如教作。过六月已和合众僧。满二十人作白羯磨云。大德僧听。是某甲今于僧中乞受优婆塞戒已。六月中净四威仪。志心受持净庄严地。是人丈夫具男子身。若僧听者。僧皆默然。不听者说(一说便得。若非信邪。旧来正信者。不须受此翻邪三归六月试。直问遮难教令忏悔。已即与授五戒八戒三归便得。不同此也) 受法部第三   若欲受戒具修威仪。对一出家五众人前受。故智度论云。   我某甲归依佛归依法依归僧(三说)我某甲归依佛竟。归依法竟。归依僧竟(三说)我是释迦牟尼佛优婆(塞夷)证知我。我某甲从今日尽寿归依。戒师应言。汝优婆塞听是。多陀阿伽度阿罗诃三藐三佛陀知人见人。为优婆塞说五戒如是。汝尽受持。何等为五。一尽形寿不杀生。是优婆塞戒。是中尽形寿不应故杀生。是事若能当言诺(虽论言诺。改诺云能无咎)   二尽形寿不偷盗。是优婆塞戒。是中尽形寿不应偷盗。是事若能当言能。三尽形寿不邪淫。是优婆塞戒。是中尽形寿不应邪淫。是事若能当言能。四尽形寿不妄语。是优婆塞戒。是中尽形寿不应妄语。是事若能当言能。五尽形寿不饮酒。是优婆塞戒。是中尽形寿不应饮酒。是事若能当言能。既说相已。又应语言。是优婆塞五戒尽受持。当供养三宝勤修福德。远求佛道近证人天。岁三长月六斋若能持者。并须为之。若受一戒者。文中应除五之一字。直云我为不杀戒优婆塞。余文如前三归依。第三遍已即发五戒。后时三结。直付嘱之。   故萨婆多论。问曰。若不受三归得五戒不。答不得。要先受三归。后方得戒(下受八戒亦同此法) 戒相部第四   若萨婆多论。问曰。五戒中几是实戒。答曰。前四是实。后一是遮。所以同结者。以是放逸根本能犯四戒。如迦叶佛时。有优婆塞。由饮酒故淫他妻盗他鸡杀。他人来问。时答言不作。便犯妄语。亦能造四逆。唯不能破僧若受不杀戒。乃至一切有形蠢动皆不得加害。及食杂肉荤辛等。皆不得犯。   故楞伽经云。佛告大慧。菩萨有无量因缘不应食肉。我今略说十种因缘。一谓一切众生从本已来展转因缘。常为六亲以亲想故不应食肉。二驴骡馲驼狐狗牛马人畜等肉屠者杂卖故。三不净气分所生长故。四众生闻气悉生恐怖。如旃陀罗。狗见憎恶惊怖群吠故。五令修行者慈心不生故。六凡愚所嗜臭秽不净无善名称故。七令诸咒术不成就故。人以杀生者见形起识染味着故。九彼食肉者诸天所弃令口气臭多恶故。十空闲林中虎狼闻香。我常说言。凡所饮食作子肉想。作服药想。故此过去有王。名师子苏陀婆。食种种肉。遂至人肉。臣民不忍。即便谋反。如班足王经说。   又涅槃经云。夫食肉者。断大慈种。行住坐卧一切众生闻其肉气悉生恐怖。譬如有人。近师子已。众人见之。闻师子臭。亦生恐怖。如人啖蒜臭秽可恶。余人见之闻臭舍去。说远见之犹不欲视。况当近之。水陆空行悉舍之走。咸言。此人是我等怨。是故菩萨不习食肉也。   义云。五戒优婆塞等。如俗家井水。多有细小诸虫。尽须漉看还置本处。欲有行动亦须赍漉袋自随。   若受不盗者。下至一枝草一粒谷等。皆不得取。   故智度论云。憍梵钵提。试看一粒谷生熟不还本主。犯于业道尚五百世中为牛。乃至成罗汉已犹自齝食。   若受不邪淫者。如智度论云。除己妻外。余之男女鬼神畜生可得行淫者。悉是邪行。虽是自妻不犯。然须避于非处。谓自妻非道及得身已。亦须禁之。恐伤胎故。产三年内须亦避慎。谓防乳竭。若别有乳母不在制限。   又成实论云。自妻非处。谓口及大便处。及一切女人为父母儿所护。出家女人等为法护故亦名邪淫。若无主女人众人前自来为妻。如法者不犯。   又提谓经云。年三长月六斋三明日月灯火下及八王日。亦名八节日。并须禁之(八王日如下述)若受不妄语戒者。但使心虚。无问境之虚实并犯。   又智度论。问曰。何故优婆塞慎口律仪及净命耶。   答曰。白衣居家受世间乐。兼修福德。不能尽行戒法。是故佛令持五戒。复于口业妄语最重。以妄语故能作余过。或故作不故作。若但妄语已摄三事。若说实语。四种正语皆已摄。尽于诸善中实为最大。   又成实论云。虽是实语。以非时故即名绮语。或是时以随顺衰恼无利益故。或虽利益。以言无本义理不次。恼心说故皆名绮语。   又摩德勒伽论云。为他传骂皆德罪故。   又萨婆多论云。妄语两舌恶口相历各作四句。一是妄语非两舌恶口。传他此语向彼说。以不实故是妄语。不以分离心故非两舌。软语说故非恶口。余句类。互可知。   又成实论云。余三业。或合或离。绮语一种必不相离。   又善生经云。若当妄语。亦摄绮语两舌恶口义。   又萨婆多论云。不妄语者。若说法义。论传一切是非。莫自称为是。常令推寄有本则无过也。不尔斧在口中。若受不饮酒者。如四分律云。若饮酒者。乃至不得以草滴酒口中。   又智度论云。饮酒有三十五过失。何等三十五。答曰。一现世财物虚竭。何以故。饮酒醉乱心无节限。用费无度故。二众病之门。三斗诤之本。四裸露无耻。五丑名恶露人所不敬。六无复智慧。七应所得物而不得已。所得物而散失。八伏匿之事尽向人说。九种种事业废不成办。十醉为愁本何以故。醉中多失醒则惭愧忧愁。十一身力转少。十二身色坏。十三不知敬父。十四不知敬母。十五不敬沙门。十六不敬婆罗门。十七不敬叔伯及尊长。何以故。醉闷愦恼无所别故。十八不尊敬佛。十九不敬法。二十不敬僧。二十一近朋党恶人。二十二疏远贤善。二十三作破戒人。二十四无惭愧。二十五不守六情。二十六纵色放逸。二十七人所憎恶不喜见之。二十八贵重亲属及诸知识所共摈弃。二十九行不善法。三十弃舍善法。三十一明人智士所不信用。何以故。酒放逸故。三十二远离涅槃。三十三种狂痴因缘。三十四身坏命终堕恶道泥犁中。三十五若得为人所生之处常当狂騃。如是种种过失。是故不饮酒。   又萨婆多论云。五戒优婆塞听贩卖。但不得作五业。一不得贩卖畜生。自有者听直卖。不得与屠儿家。二不得贩卖弓刀箭槊。自有者听直卖。不得与屠儿杀害家。三不得酤酒为业。自有者听直酤。四不得压油为业。外国麻中有虫故犯。准此无虫应不犯。五不得作五大色染。多杀虫故。如秦地染青亦多杀虫入五大色数。   又善生经云。受戒者。五处不应行。谓屠儿淫女酒肆国王旃陀罗舍等。有五种业不应作。谓卖毒药酿皮樗蒱围棋六博歌舞唱伎等。并不得为。亦不得亲近如是人等。   又宝云经云。持戒之人不听向破戒家乞食。   又阿含经云。远恶近善有四法。当急走避之百由旬。一由旬四十里。百由旬四千里。四法者。一恶友。二恶众。三或多语笑。四或嗔或斗。   又优婆塞五戒相经云。佛告诸比丘。犯杀有三种夺人命。一自作。二教人。三遣使。自作者。自身作夺他命。教人者。教语他人言。捉是人系缚夺命。遣使者。语他人言。汝识某甲不。汝捉是人系缚夺命。是使随语夺彼命时。优婆塞犯不可悔罪。复有三种。一用内色。二用非内色。三用内非内色。第一用内色杀者。谓用手打。若用足及余身分令彼死。是犯不可悔罪。若不即死后因是死亦犯不可悔。若后不死。是得中罪可悔。第二用不内色杀者。若人以木石刀槊弓箭等令彼死者。同前得罪。第三用内非内色杀者。以手捉木石等打令死者。得罪同前。复有不以此三杀。但合诸毒药着眼耳鼻身上食中被褥等。中令彼死者。亦同前罪。   若优婆塞。或作火坑谩心造者。若人堕死犯不可悔罪。非人鬼神等堕中死者。犯中罪可悔。畜生死者。犯下罪可悔。若都无死者。犯三方便可悔轻罪。若克心唯为人造火坑不通余者。若人堕死犯不可悔。不死犯方便。非人畜生死者不犯。若优婆塞。或用口业咒术令死。或有叹死赞死。或有气力人心起恶念令死。或堕胎令死。得罪重轻并同前准。不犯者。或有行来出入误堕木石等死者。并不犯余如内律具说。   第二盗戒者。以三种取他重物犯不可悔。一用心。二用身。三离本处。第一用心者。谓发心思惟欲为偷盗。第二用身者。谓用身分等取他物。第三离本处者。随物在处举着余处。并得重罪。复有三种取人重物犯不可悔罪。一自取。二教他取。三遣使取。复有五种取他重物犯不可悔。一苦切取。二轻慢取。三诈称他名字取。四强脱取。五受寄取。重物者。若盗五钱。若五钱直得者。犯不可悔罪。复有七种取他物犯不可悔。一非己想。二不同意。三不暂用。四知有主。五不狂。六不心乱。七不病坏心。具此七者取他重物犯不可悔。取他不满五钱轻物犯中可悔。翻前七种取他物者。轻重俱不犯。   第三淫戒者。邪淫有四处。一男。二女。三黄门。四二根女者。人女非人女畜生女。男者人男非人男畜生男。黄门二根各有三种同前。若优婆塞与人女非人女畜。生女三处行淫。谓口大小便处。犯不可悔。若人男非人男畜生男黄门二根二处行淫。谓口及大便处。犯不可悔。若发心欲行淫未和合者。犯不可悔罪。若二身和合止而不淫犯中可悔。除其三处余处行淫。此皆可悔。若人死乃至畜生死者。身根未坏。于彼三处共彼行淫。犯不可悔。轻处同上。若优婆塞虽不受戒。犯佛弟子净戒人者。虽无犯戒之罪。然后永不得五戒八戒乃至出家具足戒。若颠狂心乱痛恼所缠不自觉者不犯。   佛告诸比丘。吾有二身。一生身。二戒身。若善男子。为吾生身。起七宝塔。至于梵天。若人亏之。其罪尚有可悔。亏吾戒身。其罪无量受罪如伊罗钵龙王。犯不可悔也。   第四妄语戒者。佛告诸比丘。吾以种种呵责妄语。赞叹不妄语者。乃至戏笑尚不应妄语。何况故妄语。是中犯者。若优婆塞不知不见过人圣法。自言。我是阿罗汉四等果人。乃至四禅慈悲喜舍得四空定不净观阿那般那念。天来龙来到我所供养我。彼问我义。我答彼问。皆犯不可悔罪。若实见言不见。实闻言不闻。实疑言不疑。有而言无。无而言有。如是等小妄语者。犯可悔罪。若发心欲妄语。未出言犯下可悔。言而不尽意者。犯中可悔。若自言得圣道者。便犯不可悔若狂心乱心不觉语者不犯。   第五饮酒戒者。佛告诸比丘。若言我是佛弟子者不得饮酒。乃至小草头一滴亦不得饮。酒有二种。谷酒木酒。谷酒者。以诸五谷杂米作酒者是。木酒者。或用根茎叶果用种种子果草杂作酒者是。酒色酒香酒味饮能醉人者。是名为酒。若尝咽者。亦名为饮。若饮谷酒。咽咽犯。若饮酢酒。若饮甜酒。若啖麴能醉人者。若啖糟。若饮酒淀。若饮似酒色。似酒香似酒味。能令人醉者。并随咽咽犯。若但作酒色无酒香无酒味不能醉人及余饮者。皆不犯。若依四分律。病比丘等余药治不差。以酒为药者不犯。颠狂心乱病恼不觉知者亦不犯。 得失部第五   问曰。渐顿云何。答曰。皆得。故成实论。问云。有人言。五戒具受。此事云何。答曰。随受多少皆得戒律仪。但取要为五。故优婆塞戒经云。或有一分。或有少分。或有无分。或有多分。或有满分。若受三归已不受五戒名优婆塞。若受三归受持一戒。是名一分。受三归已受持二戒。是名少分。若受三归已。受持一戒。若破一戒。是名无分。若受三归受持四戒。是名多分。若受三归受持五戒。是名满分。汝今欲受何分。尔时智者当随意授。又智度论云。戒有五种。始从不杀乃至不饮酒若受一戒。是一分行。若受二戒三戒。是名少分行。若受四戒。是名多分行。若受五戒。是名满分行。断淫者。受五戒已。于戒师前。更作誓言。我今于自(妇夫)不复行淫。是名五戒。增一阿含经亦云。一分二分得受。问曰。既得渐受。可从五师各得受一不。答曰。如付法藏经云。尊者薄拘罗受一不杀生戒。得五不死报。问曰。得重受不者。既受五戒。后时更得重受不。答曰。依成实论。得重发戒。故四分律。末利夫人第二第三重向佛受亦得。   问曰。长短者得五三十日限分受不。答曰。依成实论。亦得多日。尽其终受。故十诵律。或昼或夜。受五戒亦获少善。   又优婆塞戒经云。佛言。智者当观戒有二种。一世戒。二第一义戒。若不依于三宝受戒。是名世戒。是戒不坚。如彩色无胶。是故我先归依三宝。然后受戒。夫世戒者。不能坏先诸恶业。受三归戒则能坏之。虽作大罪亦不失戒。何以故。戒力势故。如俱有二人同共作罪。一者受戒。二者不受戒。已受者犯则罪重。不受者犯则罪轻。何以故。毁佛语故。罪有二种。一者性重。二者遮重。是二种罪复有轻有重。或有人能重罪作轻轻罪作重。如鸯掘魔受于世戒伊罗钵龙受于义戒。鸯掘魔破于性重。不得重罪。伊罗钵龙坏于遮制。而得重罪。是故不应以戒同。故得果亦同。 神卫部第六   依七佛经云。若有人能受持五戒。感得二十五神侍卫。